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被下属集体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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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苏力主政北大法学院酿成“十年浩劫”?
标签:北大法学院法理学绩效工资精品课程朱苏力2010-07-21 02:59
【博主按】朱苏力的声名在法学界如雷贯耳。

突然闻听“朱苏力主政北大法学院的十年是…十年浩劫‟”,备感震惊。

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被下属集体举报
以下为转载之联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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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法学院的部分教师,在此,我们依据《党章》规定的组织原则和《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赋予教师的民主权利向北京大学党、政领导班子反映法学院朱苏力院长存在的严重问题,希望能够引起重视并立即着手解决。

我们认为,法学院在国家教育大政方针指引下和北大“建立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性战略的指导下,在校党政领导的具体领导下,在学科建设、法学教育、人才培养及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这其中也包括了朱苏力个人的贡献。

但是,客观地讲,法学院的成绩和进步主要是法学院多数教师自觉努力的结果,朱苏力作为教授是比较优秀的,但其作为院长并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导致法学院整体的学术发展大大受阻,未能获得更大的成就,而且在现实情形下其继续任职已直接演变为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障碍,甚至已经成为影响教师团结、学院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我们认为,朱苏力不立即离职,法学院的管理团队就会基本处于瘫痪状态,法学院就没有希望,法学院将再无宁日,就连安定团结局面的最低要求也难以保障。

一、朱苏力在任十年,不良记录斑斑,群众基础丧失殆尽,最近又发生新一轮教职员工不满
2000年九、十月间,因前院长吴志攀调任北大领导岗位,朱苏力即开始主持法学院工作。

2001年春季,朱被学校任命为法学院院长。

虽然当时已有老师反对其任职,但他的不良表
现尚未持续、大量暴露,故多数老师还是以听其言、观其行的态度接受了朱当院长的事实。

在其就任院长以来,他的业绩平平,工作作风粗暴简单,醉心于建立自己的一言堂地位,而对法学院的发展事业奉献甚少,甚至给北大、给法学院抹黑很多。

朱的第一任到期时间是2004年春季,但因朱自己的请求被学校拖延了两年。

到2006年春季,法学院换届开始,朱谋求连任的行动遭遇到不少教授的坚决反对。

如果一个学有所成、质量刚正的教师也许就会主动放弃连任,安心教学和学术研究(法学院以前的各位领导都是自觉不谋求连任);但朱苏力一方面尽力掩藏其官僚主义习惯行为,放下身段向各位教师主动示好,和颜悦色打招呼,另一方面向各位反对他连任的教授尽力曲意周旋,送烟送酒,使反对的声音逐渐被遮蔽,最终得志。

但正是由于法学院有那么多的反对声音,所以本来并不复杂的换届工作却持续了九个多月,甚至在北大校党委决定朱苏力连任院长后,原定一个星期的“公示期”也延长至半年之久。

这在北大法学院及校内其它各学院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现象。

朱苏力在一片反对声中获得连任后,本应当以法学院的公共事业为重,检讨自己的种种错误、失误,团结全体老师为法学院的振兴拼搏。

但他完全辜负了学校党委的信任,故态复萌,自恋自傲,不再关心其它教师的困难疾苦,作风武断,排斥异己,大搞任人唯亲的一套,使得法学院的院风败落,乌烟瘴气。

因此而引起的教师和他之间的种种冲突年年不断,如2008年8月,因为补任法学院主管外事的副院长一事,法学院部分教授和朱苏力发生了严重对抗。

这次,因绩效工资的安排而引发的全面冲突确是历年积怨的新一轮爆发。

2010年1月18日下午,法学院召开全院大会宣布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该方案,院行政人员根据职务高低分为五千元、四千元和三千元三个档次;教师的工资则按照工作数量来分配,如“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数,授课小时数以及社会工作等。

该方案事先并未征求任何教师的意见,方案宣布后立即引起了激烈反应。

法学院许多教师先后在院内教师邮件群中发表意见,对此方案表示出强烈不满。

龚刃韧教授于1月19日发文称,用数量衡量学术是荒谬的,是对学术的亵渎和对学者的污辱,是把教授的工作贬低为计件工人的工作。

他还认为根据宣布的方案,如果一名教授上年度未能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授课小时数又不多,所拿到的绩效工资可能还不如一名刚参加工作的行政工作人员所得的多,而教师之间绩效工资可能相差几倍。

他认为,真正的学术水平与发表论文的数量以及与是否发表在所谓“核心刊物”上毫无关系。

汪建成、贺卫方、傅
郁林、李红云、梁根林、赵国玲、刘燕、白桂梅、葛云松、陈永生、马忆南、刘东进等近二十名教授和副教授相继发文公开表示赞同龚刃韧教授的意见。

其中,汪建成教授认为,从程序上讲,凡是涉及教师重大利益的事情不能完全由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而是应该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

法学院还有很多年轻教师因为惧怕朱苏力打击报复而在私下表示了对上述教师们的支持意见。

在邮件群中发表的意见主要集中在批评学院的学术政策和管理方式上,认为采用计件工的方式确定所谓绩效工资是荒谬的。

“论文决定工资”与“论文决定职称”一样,都是中国“特色”,其导致的后果是学术论文粗制滥造和抄袭成风、学术期刊唯利是图、“论文产业”畸形膨胀,学术精神流离失所。

由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引发的讨论,迅速引向对以朱苏力为院长的领导班子的激烈批评。

甘培忠教授在1月20日的群发邮件中提出,“因为由院里领导决策的计件分配模式引发的讨论已经造成了我们这个大家庭的新的深深不安和氛围紧张,也足以说明院里主要领导的个人公信力进一步面临危机,我真正觉得忧虑。

因为朱苏力同志的武断的工作作风和平庸的处事方式,以及他只顾自己学术私利和在青年学生中的某种魅力散发而罔顾法学院团队建设的恶行,今日的法学院用一盘散沙形容已远不足于说明真实的现状”,并披露法学院老师集体不参加学生大型活动的事实和原因。

甘培忠公开呼吁朱苏力辞职以给法学院一个机会。

在北大法学院学习工作30多年的曲三强教授在给全院教师的信中写道:“自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法学院的主要领导人几经更迭(陈守一、马振明、张国华、赵震江、魏振瀛、吴志攀、朱苏力),像本届领导班子所招致的如此尖锐的“干、群”矛盾还从未发生过。

……法学院的根本问题就在于,作为强势一方的领导班子严重缺乏人性化。

领导班子严重地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的心声,不关心群众的生活,不关心群众的疾苦,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

院领导对绝大多数教职员工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状况、身体健康状况,他们的喜怒哀乐一无所知!”这次法学院教师群体对朱苏力院长的激烈批评绝不是偶然的,而是深刻地反映了长期以来存在于法学院内部的严重问题。

正是由于这些严重问题的存在,使得法学院在过去近10年时间里,人心涣散、怨声载道、情绪浮动。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一旦有触犯“民意”的事件出现,便有可能酿成轩然大波。

因此,在同一屋檐下的北大其它院、系对绩效工资分配安排相对平静的情况下,却在法学院掀起如此大的波澜,引起众多教师的集体反对,其中原委也就不足
为怪了。

朱苏力连任院长以来,因其工作作风粗暴简单、排斥异己、官僚主义冷漠等屡遭教师诟病,正面的直接冲突包括在全院大会上的公开对抗时有发生,这次只是新的一轮而已。

二、院长专权武断,对老师缺乏人性关怀,导致“干群”对立情绪尖锐
在过去将近10年的时间里,朱苏力的官僚主义和专权武断作风给法学院的发展和“干群”关系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在现任党政领导班子中,几乎就是朱苏力一个人说了算,事关法学院重大发展机会的事项,他也从不与教职员工商量,重要的人事安排也从来没有按照民主程序征求群众意见。

在学科建设、招聘、续聘教师和管理团队成员组成等问题上,朱苏力也不能坚持公正原则,甚至违背党的组织原则,排斥异己。

现今的法学院,教师队伍人心涣散,学术团队的凝聚力和整体竞争力下降。

在教育部的一次评审中,北大法学院居然下滑到三流位置,学校努力拼搏的一流大学的建设目标在法学院正在丧失人心基础。

我们倍感心痛。

由于朱苏力的独断专行,造成了法学院相当多数年轻教师敢怒而不敢言,这是北大法学院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不正常现象。

在刚刚过去的数年中,就有多名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潜力非凡的青年副教授被迫离开。

这些青年才俊包括:被专业同行认为是国内最优秀的青年民法学者王轶副教授、张谷副教授,曾首获德国马普研究所法学博士学位并且是北大知识产权功底最扎实的韦之副教授等。

他们在国内外都已经建立起很高的学术声誉。

还有一些治学严谨并颇有学术潜力的中青年学者也倍受压抑。

最近,一位年轻教师给龚刃韧教授的信中这样写道:“我从来没见过一个法学院或单位,像目前的北大法学院,在学术方面,如此地专制,如此地一言堂,如此地压抑,如此地摧残独立精神,如此地党同伐异。

”韦之副教授在北大法学院任教十三年,在被逼离开北大时曾前往朱苏力办公室道别,朱非常冷漠地只说了两句话:“你走可以,但要低调”。

没有挽留,没有宽慰,没有一个正常的领导人哪怕是同事所应表达出的惜别之情和恻隐之心。

之所以要求低调,是朱苏力怕韦之的离开给他个人的领导声望造成更有深度的负面影响。

另有一位去年退休的老教师非常痛心地说,“在法学院干了一辈子,退休时总得由他出面举行个小小的仪式吧,就像狗一样被赶出来了。

真寒心哪!”许多离退休老师生活艰难,法学院除了党委每年组织集体性活动以示关怀外,没有任何真正有实际效用的人性化关爱行动。

田如萱老师家住甘家口独身一人,身体有病,李华兰老师原是资料室退休的,已卧床多年,朱苏力从未亲自或者委派其它班子成员前往探望。

就在前天即2010年3月1日,我院著名教授王铁崖先生(曾任国际法院大法官)的遗孀(按年龄和辈分说
是我院大部分现职教师的祖师母)因病逝在八宝山遗体告别,清华大学法学院派出其党委书记车培照教授出席,而北大法学院没有任何党政负责人前往,这使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的几位在场老师倍觉寒心和汗颜。

在朱苏力那里,受到重视的人基本上就是三种情形:一是扶持他就任院长和连任院长的人;二是拥有强势话语权的个别教授:三是他的利益团队成员。

任何处在弱势地位的老师无论是否退休都被排除出他的利益关照之列。

朱苏力是法学院风气不正的麻烦制造者。

朱苏力严重的官僚作风与粗暴的管理方式使得许多教师感到屈辱。

例如,几年前,张建国教授曾经在一次全院教师大会上站起来发言,建议法学院尝试建立教授会制度以为学校的示范。

但是,坐在最前排的朱苏力对张建国教授的发言理都不理,甚至连一个字的响应都没有。

当时大会为此冷场了好几分钟。

事实上,教授会制度在清华法学院、中央财大法学院、经贸大学法学院均已建立,而且运行得很好。

我们的左邻右舍在学院管理体制的改革方面早就超过了北大法学院,形成了学术团队的凝聚力,而口号是建设世界一流法学院的北大法学院,却滋生和存在了朱苏力的个人独断专行模式。

朱苏力严重的个人专断和极端自恋的表现造成法学院人心涣散、离心离德的局面。

众多教师抱着独善其身态度不再关心法学院的具体事务,而是冷眼旁观。

在法学院很难组织起全院教职工大会,每学期只能勉强召集两次全院大会,每次到会者往往不足教职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由法学院学生组织的重要的典礼性活动如迎新大会和毕业典礼,凡是有朱苏力参加的场合,绝大多数教师都不愿意参加。

每当这种场合,教师们的内心都很纠结:本来是受到学生们的热情邀请应该去参加的盛典,但是,由于不愿意见到朱苏力矫情粉饰的做秀表演,只能忍痛不参加,致使这些本应隆重的场合变得冷冷清清,学生失望,老师痛心。

年龄稍长的许多教师常常拿吴志攀和朱苏力做比较,其中的道德和人性评价相差万里。

许多老师认为,教师之间在方方面面存在竞争是合理的,问题是我们失去了一个能够让每一位老师能够舒心工作的优良环境。

领导必须具备人性化关怀的素养,法学院才有望和谐而强大。

三、教师队伍建设中滥用权力,严重影响学科发展的平衡结构
朱苏力身为院长本应广泛听取全体教师特别是教授们的意见,全面评估法学院各学科的建设状况,适当配置教学资源。

但是,他把个人好恶亲疏和院长职务的连任保障夹杂其中导致法学院各学科发展严重失衡。

在朱苏力滥用权力的直接控制之下,体现他一人意志的学科发展判断和进人计划完全搅乱了学科正常需求,导致有的专业因刻意的选择性留校安排而出现了人满为患、教师年龄梯队结构极不合理、教学安排难以正常落实的局面,而有些专业如环境法学、社会保障法学、中国法制史学教师长期或即将唱独脚戏。

朱苏力还公然违反2004
年《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暂行)规定》第5条关于教师队伍建设中禁止近亲繁殖的规定,擅自聘用其刚毕业不久的弟子加入本院教师队伍。

四、院长头衔成为个人谋取名利的工具
在担任法学院院长近10个年头中,朱苏力几乎没有给法学院的整体发展做出任何实质性贡献。

他缺乏对法学院集体的奉献精神和对全体教师的真诚、热爱的感情,而是热衷于他自己的“学术事业”,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各种杂志上发表文章,或穿梭于其它单位演讲捞外快。

他利用院长的职权把教育部长江学者的资格、法学院唯一的国家级精品课程《法理学》、北京市级精品课程《法理学》等各种名利好处统统都安排给自己。

在北大法学院历史上,还从未有过任何一位行政领导如此赤裸裸地捞取名利。

朱苏力在本科教学中过去很少讲《法理学》这门课,也没有写过或主编过一本法理学的教材,他的专业兴趣集中在法律社会学、比较法学等方面,讲课也是这样做安排的居多。

事实上,面向本科生的《法理学》主要是周旺生教授、张骐教授承担讲授任务,强世功教授和赵晓力讲师也有一些承担。

而且,周旺生教授是学校任命的该门课程的主持教师。

但令人不齿的是,在将《法理学》申报北京市精品课程时,朱苏力利用院长职权违反事实将自己安排为申报奖励项目的主持教师,周旺生和贺卫方作为主要参加人一起申报,而将长期担任该门课程教学的张骐教授和任课较多的强世功教授、赵晓力讲师排斥在外。

申报材料中除“教学情况”(1-2)、“学术研究”(1-3)(注:参见《国家精品课程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公示课程<法理学>》)的内容外,其它大量的材料组织和编写由周旺生教授带领他的博士生完成,朱苏力除了最后审阅外并无任何实质性的文字贡献。

申报完成后过了至少半年多,周旺生和贺卫方并未得到任何讯息,直到某一天院里教务部门通知周旺生教授去做教学录像(获取精品课程奖励后的硬性要求),才获知半年前就已经获得奖励批准。

该门课程申报的国家级精品课程奖励也是如此。

也许,奖励名单仅限于公
布主持人一人名字是这一奖励程序自身的瑕疵所致,但颁发的奖金无论如何不应由名义主持人一人独占。

恰恰最令人恶心的事情就发生在朱苏力身上。

这两项奖励的奖金合计近15万元(北京市级为5万元,国家级则为10万元左右)净由其一人占有,就连应发给参加组织材料的周旺生老师的博士生的劳务费都未得发。

这种公然独占集体合作成果,贪利沽名,埋没他人工操作绩的龌龊丑陋之事,朱苏力居然做得出来。

最近,经我们反复追问,始确认一起参加申报精品课程的周旺生教授、贺卫方教授从未从朱苏力手中分得过一分钱的奖金,周旺生教授始终担心他的学生会怀疑他把钱全弥掉了,连劳务费都不发。

至于法理学专业的巩献田教授、张骐教授等其它老师本身不在精品课程申报之列,讲课就由你们完成,荣誉、奖金与你们大家有什么关系?大小通吃,名是自己的,利也要颗粒归己,这样的做法很难让人相信是法学院院长所为。

这样水平的处事品行,怎能担当得起法学院团队的领军人物角色?这件事情,事实上隐含着一种空前巨大的丑闻风险,它是一颗学术炸弹:就是北大法学院2004年度申报并获取的北京市和国家级精品课程《法理学》奖励中存在严重的学术造假。

一般来讲,授课次数和时数的多少仅仅是个工作量计算方面的问题,最多也就牵涉到课时费的数额多少,但是在申报精品课程的国家奖励时,其意义就非同一般。

因为申报的是课程奖励,没有持续的数量较多的讲授次数和巨大的课时讲授量是不可能获奖的,由朱苏力作为主持人申请的《法理学》精品课程项目存在严重的造假行为盖源于此。

04年申报该奖项时,要求填写1999年至2003年合计5年期间该门课程的讲课量。

《法理学》是我院本科生的基干课,朱苏力、周旺生、贺卫方三人合作申报奖项的授课对象也是本科生,每学年就开设一个学期,朱苏力的申报材料中居然填写从1999年到2003年的5年中一共讲了5次,而法理学专业的研究生不开设此门课程,法律硕士是开设这门课程的,朱苏力曾经给00级政法法律硕士讲过该课,但绝不会是5年内都由他包揽,香港的树仁学院、澳门科技大学的合作班上未听说朱苏力去讲过这门课,1999年夏季至2000年夏季朱苏力还在美国访问一年。

经我们初步调查,1998年9月朱苏力曾经给本科生讲过法理学课程,自1999年2月起到2004年9月前的5年半时间内,朱苏力从未给北大法学院的本科生讲授过《法理学》课程。

01年的9月至02年1月,朱苏力曾经给01级本科生讲授过《法学原理》课,但其内容和精品课程《法理学》的课程内容存在重大差别。

因此,朱苏力在申报的奖项表格中
填写5年内5次讲授本门课程没有事实基础。

哪怕实际讲授了4次,只有1次不成立,也不可以以统计疏忽而去推卸造假的责任。

我们认为,这就是一种学术造假,是为了获得精品课程荣誉而编造的数据。

在法学院,持续、大量讲授本门课程的教师是周旺生教授和张骐教授。

贺卫方教授在1997年给本科生讲授《法理学》之后,到2003年9月前,未再给本科生讲授过此门课程。

我们请求学校对此事采取极端认真和谨慎的态度,为了维护北大的声誉、尊严和社会形象,我们严格控制了这个怀疑事项,目前并未有任何扩散。

由于这件事情高度敏感,我们也未敢作深入的调查。

2005年,首尔大学黄禹锡干细胞造假案的惨烈场景我们至今历历在目,早先在北大发生的历史系教授王铭铭事件给北大造成的创伤刚刚愈合,我们真的不想让北大再受到那样的伤害,不想让北京市教育系统、国家教育部发文撤销这两项奖励的事件发生。

而且,据称北京大学申报的精品课程奖励中还有其它项目也存在讲课人被排斥在外,未讲课的领导人或领导人的关系人员申报精品课程奖励的虚假情形!这说明,在整个学校层面,官本位文化腐蚀教学科研纯洁性的局面是广泛存在的,精品课程上的学术造假可能在北大存在有许多个死角。

我们敬请学校领导高度重视。

至少,学校应要求申报精品课程奖励的教师所填报的讲课数量最好由教务人员负责核实签字为妥,以免再生纰漏,说不定哪天就会着火。

限于目前中国的国情,国家和大学还不能为所有教师提供办公室等设施条件,各个院系不得不自筹经费解决教师的办公条件等问题。

因此,担任院系领导的人负有责任筹集捐款,努力改善教师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但是,朱苏力担任法学院院长近10年以来,从不屑于为法学院集体事业服务,对筹集捐款改善办公条件的工作毫无作为。

他不仅缺乏对外交流能力,更缺乏为法学院集体的奉献精神。

由是,有着如此得天独厚品牌的北大法学院其科研楼竟然是由学校贷款建设的,而办公楼则是由罗豪才教授动员香港企业家赞助修建的,法学院教师的收入远远低于北京其它大学法学院教师的收入。

在学校停止福利房分配的情况下,年青教师无力购房,这些都未能成为朱苏力作为院长去关注的问题。

法学院有的教师认为,朱苏力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在北大法学院历史上也从来没有任何一位行政领导像朱苏力这样完全缺乏为集体服务的奉献精神。

由于朱苏力怠于履行院长应当担负的公共责任,坐失了几次于法学院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大好时机。

2007年,欧盟的教育主管机构首选欲同北大法学院合作建设中欧法学院,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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