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第二章: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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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1 公司的名称 公司的名称是公司的标志,意在表明公司的法律性质和公司 享有依法核准的名称独占权。根据我国《公司法》和《企业 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国公司的名称应由几部分组 成:公司注册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除全国性公司和外商 投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外,一般公司的名称前 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行政区划名称;商号,一个 公司与其他公司相区别的文字符号;公司所属行业或经营特 点,公司的主要营业性质或范围;公司的类别,公司名称中 应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以向社会筹集资 本为目的,分派或出售公司股份的行为,股份 发行可以在两个阶段进行: 设立发行 新股发行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3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将其持有的股份 出让给其他人 ,但受到一定限制 ,体现在: 对公司发起人股份转让的限制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 制 对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五、公司的资本制度
1 公司资本的概念 公司资本,又称股本或股份资本,是指公司 成立时章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 总额 ,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种形态: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认缴资本 授权资本
五、公司的资本制度
2 外国公司法的资本制度 法定资本制 授权资本制 折衷资本制 3 我国公司法的资本制度 1993年我国《公司法》采用的公司资本制度为法定资本制 2005年我国《公司法》基本确立了折衷资本制 ,一人有 限责任公司及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仍适用法定资本制
六、公司人格
2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人格否认的含义 具有独立人格的公司法人,在其人格被滥用, 并因而使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受到损 害的情形下,法院基于公平正义的理念,否 认公司的独立人格,让不当行为人直接面对 公司的债权人,对公司法人的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的法律制度。
六、公司人格
人格否认的适用范围 (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或股东人数低于法律要 求; (2)利用公司人格规避法律义务或合同义务及 其他债权债务; (3)公司法人与其股东的人格混同; (4)股东利用公司法人资格实施欺诈行 (5)股东对公司过度操纵规避法律的行为等
二、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 公司的住所 我国《公司法》第10条规定:“公司以其主 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的住所是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心,要载入公司的章 程,并进行登记,以确定对公司的管辖。公 司的住所确定以后,就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管理、监督的归属;征纳税收的归属; 诉讼、审判的管辖和收受法律文书送达的处 所。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2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3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订立发起人协议 制定公司章程 认足股份 和缴纳股款 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设立登 记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发起人认购 法定股份发起人募集股份 认 股人认股 缴纳股款 召开创立大会 设立 登记
第四节: 第四节: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一、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 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的企业法人 ,具有如下特 征: 典型的资合公司 全部股份等额 股东数额限制 募股集资公开 股份自由转让 财务公开 设立要求严格
第二章: 第二章:公司法
公司和公司法概述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合并、分立、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
第一节:公司和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 公司和公司法概述
公司概述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概述
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 投资而设立的企业法人 。具有如下特征: 法人性 营利性 社团性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1 享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人 公民、法人、外国投资者、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 部门。 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 自益权(包括股利分配的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的 请求权、新股认购的优先权、股份转让权等) 共益权(包括出席股东会议的表决权、提案权、质 询权、累计投票权、代表诉讼提起权等 )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义务主 要有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回出资、遵守公 司章程、以其所缴纳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以及依法 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自愿转让其股权的规定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东的股权 异议股东的法律救济 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制度
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 额。公司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 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 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5年内缴足。在缴足 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的实收股本总额。实收股本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份 实际收到的财产总额。
第二节: 第二节: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公司的设立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公司的章程 公司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公司的资本制度 公司人格 公司董事、监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 务
一、公司的设立
1公司设立的概念 2公司的设立与成立 3公司设立的立法体例 自由设立主义 特许设立主义 核准主义 准则主义 我国《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原则上采用准则主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 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股东必须在50人以下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万元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 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2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制定公司章程 缴纳出资 验资 设立登记 公司成立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发起人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半数以上的发起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发起人认购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500 万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 大会通过 有公司名称、住所,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 组织机构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 的资格和义务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限 制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的 规定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行为的规 定 对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 对股东诉讼的规定
第三节: 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概述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的章程
1 公司章程的概念 公司章程是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制定的,规定有 关公司组织及其行为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法律文件。 2 公司章程的内容 公司章程的内容,指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在公司 法理论上,记载事项可以分为三种类别绝对必要记 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三、公司的章程
3 公司章程的变更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修改章程, 但是必须符合法定程序:有限责任公司修改 公司章程,必须由股东会决议,经代表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 公司章程,必须由股东大会决议,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股东会会议的形式和召开办法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的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
六、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2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 董事会的性质和组成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会议 在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设一两名执行董事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构成(货币 、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 货币财产 ) 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法律要求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法律、行政法规有较高规定 的,从其规定。其余部分的出资,由股东自公司成 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如果是投资公司的,可以在5 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
一、公司概述
2 公司的法律分类 无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两合公司 股份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只有两种形式, 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法概述
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解散 终止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具有如下特征: 公司法是组织法和行为法的结合 公司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结合 公司法是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的结合 公司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六、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3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 监事会的性质和组成 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职权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或者监事的业务调查权
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 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对其 有特别规定 资本确定 财务监督 禁止滥设 强化登记 使用公司人格否认
一、公司概述
公司的种类 1 公司的学理分类 按照公司的对外信用基础的不同,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 合公司和人资兼合公司 按照公司资本筹集和出资转让方式,将公司分为封闭式公司 和开放式公司 按照公司的控制或依附关系,将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按照公司的内部管辖不同,将公司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按照公司的国籍不同,将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 国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1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 2 董事会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董事会的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3 监事会 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监事会会议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1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股份是组成公司资本的基本构成单位,可以分为以下 几种: 以股票上是否记载股东的姓名,将股份分为记名股 和无记名股 以股票上是否标明金额,将股份分为面额股和无面 额股 以股东表决权的不同,将股份分为表决权股和无表 决权股
五、公司的资本制度
4 公司资本的构成 货币出资 实物出资 知识产权出资
六、公司人格
1 公司人格的含义 公司人格,是指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享有权利 和承担义务的主体资格。公司人格具有以下 法律特征 公司是独立于其股东的法律实体 公司具有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公司财产与其股东的财产相分离 公司的独立责任与股东的有限责任
四、公司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1 公司的权利能力 公司的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依法享有权利和承 担义务的资格。因其与自然人的本质差异决 定了公司权利能力的特殊性 本身性质的限制 法律规定的限制 经营范围的限制
四、公司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 公司的行为能力 公司的行为能力是指公司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内, 通过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经营活动,取得权利和 承担义务的一种资格或能力。具有以下特点: 公司的行为能力与公司的权利能力在时间上具有 一致性 公司的行为能力与公司的权利能力在范围上具有 同样性 公司的行为能力的行使通过公司机关来实现
一、有限责任公司概述
1 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额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 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担责任的公司。 2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人资两合性 股东数额的限制性 公司资本和经营活动的封闭性 股东出资的非股份性 设立程序和组织机构的简便性

第五节:公司的合并、分立、 第五节: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与 清算
公司的合并 公司的分立 公司的解散 公司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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