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商业银行应用系统开发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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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系统应用安全管理制度

银行系统应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银行系统应用安全管理,保障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信息泄露、破坏、篡改等安全事件发生,确保银行各项业务安全、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内部所有信息系统、网络设备和应用软件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管理职责1. 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本制度,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全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3. 各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信息系统、网络设备和应用软件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4. 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配置、安全审计、安全培训等。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防护制度(1)制定安全策略,确保系统访问控制、数据加密、身份认证、入侵检测等功能正常运作。

(2)对重要业务系统实施物理隔离,防止跨系统攻击。

(3)对网络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 安全配置制度(1)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配置。

(2)定期检查系统配置,确保配置符合安全要求。

(3)对系统进行安全加固,修补安全漏洞。

3. 安全审计制度(1)建立安全审计制度,对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和审计。

(2)对异常行为进行记录、分析,及时处理安全事件。

(3)定期对安全审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安全风险。

4. 安全培训制度(1)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能力。

(2)定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3)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安全意识。

5. 应急预案制度(1)制定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响应,降低损失。

五、监督与考核1.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对全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

2. 各业务部门对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制度落实。

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软件开发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软件开发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软件开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软件开发活动,提高软件开发质量,保证软件安全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农村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

第三条原则软件开发应遵循以下原则:合法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

科学性: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技术。

实用性:满足业务需求,提高工作效率。

安全性:确保软件的安全性和数据的保密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应设立专门的软件开发管理部门,负责软件开发的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职责软件开发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软件开发计划和标准。

组织软件开发项目的实施。

监督和评估软件开发过程和结果。

维护和更新软件系统。

第三章软件开发流程第六条需求分析软件开发前,应进行详细的需求分析,明确软件的功能、性能和用户需求。

第七条设计根据需求分析结果,进行软件设计,包括系统架构设计、界面设计、数据库设计等。

第八条开发按照设计文档进行软件开发,包括编码、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等。

第九条测试软件开发完成后,进行系统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确保软件质量。

第十条部署软件测试通过后,进行系统部署,包括软件安装、配置、数据迁移等。

第十一条维护软件部署后,进行日常维护,包括故障排除、功能升级、性能优化等。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二条质量标准软件开发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包括软件功能、性能、兼容性、安全性等。

第十三条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对软件开发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和控制。

第十四条质量改进根据质量检查结果,不断改进软件开发过程,提高软件质量。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安全策略制定软件安全管理策略,包括数据保护、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

第十六条安全措施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软件遭受攻击和数据泄露。

第十七条安全培训定期对软件开发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章知识产权管理第十八条知识产权保护尊重和保护软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等。

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应用安全管理,保障银行信息安全,预防信息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内部的信息系统、网络、数据、应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全面防护、预防为主、应急响应的原则。

第四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组织架构,明确各级信息安全职责,确保信息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信息安全组织与管理第五条银行应设立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银行信息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银行应设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由银行高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银行信息安全工作的决策和指挥。

第七条银行应设立信息安全专家委员会,负责信息安全技术咨询和评审。

第八条银行应定期组织信息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三章信息安全防护第九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终端安全等方面。

第十条银行应制定信息安全策略和标准,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确保信息系统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银行应采取加密、访问控制、身份认证等技术措施,保护数据安全和应用安全。

第十二条银行应建立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对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和恢复。

第四章信息安全运维第十三条银行应建立信息安全运维管理制度,对信息系统进行持续的安全监控和维护。

第十四条银行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扫描,及时发现和修复安全漏洞。

第十五条银行应建立信息安全变更管理流程,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变更。

第五章信息安全合规与监管第十六条银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安全规范,确保信息安全合规。

第十七条银行应建立信息安全审计制度,对信息安全工作进行审计和评估。

第十八条银行应配合政府、监管机构等进行信息安全检查和合规性评估。

第六章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第十九条银行应建立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对信息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

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

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范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银行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与发展并重;3. 系统安全与业务安全相结合;4. 管理与技术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我行设立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行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银行应用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3. 监督和检查银行应用安全措施的落实;4. 协调解决银行应用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 对违反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条各业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银行应用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银行应用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2. 配合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和整改;3. 对本部门银行应用的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体系第七条建立健全银行应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2. 安全技术措施: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确保银行应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3.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 安全审计:定期对银行应用进行安全审计,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5. 安全应急响应:建立健全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理安全事件。

第八条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组织架构;2. 安全职责分工;3. 安全管理制度;4. 安全技术措施;5. 安全培训计划;6. 安全审计计划;7. 安全应急响应计划。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第九条银行应用应采用以下安全技术措施:1. 访问控制:实施严格的访问控制策略,确保只有授权用户才能访问敏感信息;2. 加密技术:采用加密技术对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3. 身份认证:实施多因素身份认证,提高认证强度;4. 安全审计:记录用户操作日志,便于追踪和审计;5. 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部署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防止恶意攻击;6. 数据备份和恢复: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7. 安全漏洞管理:及时修复系统漏洞,降低安全风险。

商业银行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商业银行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商业银行数据安全管理规范引言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数据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商业银行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旨在确保银行业务的正常运作,保护客户隐私,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商业银行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一、物理安全管理1.1 机房安全措施:商业银行应建立安全的机房环境,包括严格控制机房出入口、安装监控摄像头、使用门禁系统等,确保机房内部设备和数据的安全。

1.2 硬件设备管理:商业银行应对硬件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更新安全补丁。

同时,要加强设备的防盗和防火措施,防止设备被盗或遭受损坏。

1.3 数据备份与恢复:商业银行应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的地方。

在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恢复数据,确保业务的连续性。

二、网络安全管理2.1 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对网络进行监控和防护,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攻击。

2.2 安全策略和访问控制:商业银行应制定网络安全策略,包括访问控制、口令管理、网络隔离等,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敏感数据和系统。

2.3 网络监测和日志审计:商业银行应定期对网络进行监测和日志审计,发现异常行为和安全事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应对。

三、应用系统安全管理3.1 安全开发和测试:商业银行在开发和测试应用系统时,应遵循安全开发的原则和规范,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2 用户权限管理: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用户权限管理机制,对不同用户进行权限的分配和控制,避免未授权的操作和数据访问。

3.3 应用系统监控和漏洞修复:商业银行应定期对应用系统进行监控和漏洞扫描,及时修复系统中存在的安全漏洞,防止黑客利用漏洞进行攻击。

四、数据加密与保护4.1 数据加密技术:商业银行应采用合适的加密技术,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窃取或篡改。

4.2 数据备份和灾备: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灾备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防止因灾害或其他原因导致数据丢失或不可用。

某银行信息科技应用安全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应用安全管理办法

xxxx银行信息科技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xx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应用系统安全规范化管理,确保各类应用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制度,结合我行应用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应用系统是指承载我行各类业务开展的在正式生产环境运行的应用系统,包括综合业务类、渠道管理类、客户管理类和产品管理类等自主研发或外部采购的应用系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信息科技应用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二章部门及职责第四条我行应用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为总行信息科技部,负责对我行应用系统的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防篡改、抗抵赖、日志审计等方面的控制方案和措施进行统一规划;负责本办法的审议,并监督本办法的落地和实施。

第五条信息科技部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负责应用安全管理策略的制定;软件开发中心负责根据应用安全策略对软件研发中的安全技术进行选型和实现;需求测试中心负责根据应用安全策略进行安全需求分析与测试;技术支持中心负责应用安全运行所需基础安全设施、基础软硬件的选型部署和运维。

第六条信息科技部综合管理中心设有安全管理岗,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应用安全管理策略的制定、修订和评审;(二)负责参与应用系统研发过程中的安全需求收集、分析和测试。

(三)负责对应用系统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并及时对漏洞进行登记和管理。

(四)负责对我行各类应用系统定期进行渗透测试,并出具渗透测试报告和改进建议。

(五)负责对我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软件开发中心设有软件开发岗,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配合安全管理岗执行应用安全策略;(二)负责根据应用安全策略,选取合适安全开发平台、架构和技术并运用到软件研发过程中,保证安全策略的落地和生效;(三)负责根据安全管理岗提供的漏洞修复报告、渗透测试报告等建议,选取修复技术并制定修复方案。

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最新版)

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最新版)

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最新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职责分工 (1)第三章定级 (3)第四章备案 (4)第五章测评 (4)第六章常规管理 (5)第七章附则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工作,落实金融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监管要求,切实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防护水平,结合邮储银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根据我行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秩序、公共利益等方面的重要程度,以及风险威胁、安全需求、安全成本等因素,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护等级定级、备案、测评,并采取相应等级的安全保护技术和管理措施,以保障我行信息系统安全和金融信息安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工作,也可作为各级机构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指导的依据。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总行统一领导全行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管理,具体工作由总行运行管理部和信息科技建设部共同承担。

各分支机构负责本分支机构辖内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管理。

第五条银行信息化委员会为我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总体掌握和制定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安全目标和安全策略;(二)决策信息安全重大事宜;(三)协调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管理相关机构的工作;(四)审定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级别;(五)监督、审核各级机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总行运行管理部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开展已运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二)组织开展三级以上(含三级)重要信息系统的第三方安全测评工作;(三)向信息化委员会汇报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追踪安全测评整改结果;(四)按照相应等级安全要求,对已通过等级保护测评的上线运行信息系统进行物理环境、网络、主机、应用、数据等方面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五)定期组织对已通过等级保护测评的上线运行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六)指导各一级分行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并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查。

某银行信息科技应用安全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应用安全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应用安全管理办法xxxx银行信息科技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xx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应用系统安全规范化管理,确保各类应用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制度,结合我行应用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应用系统是指承载我行各类业务开展的在正式生产环境运行的应用系统,包括综合业务类、渠道管理类、客户管理类和产品管理类等自主研发或外部采购的应用系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信息科技应用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二章部门及职责第四条我行应用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为总行信息科技部,负责对我行应用系统的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防篡改、抗抵赖、日志审计等方面的控制方案和措施进行统一规划;负责本办法的审议,并监督本办法的落地和实施。

第五条信息科技部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负责应用安全管理策略的制定;软件开发中心负责根据应用安全策略对软件研发中的安全技术进行选型和实现;需求测试中心负责根据应用安全策略进行安全需求分析与测试;技术支持中心负责应用安全运行所需基础安全设施、基础软硬件的选型部署和运维。

第六条信息科技部综合管理中心设有安全管理岗,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应用安全管理策略的制定、修订和评审;(二)负责参与应用系统研发过程中的安全需求收集、分析和测试。

(三)负责对应用系统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并及时对漏洞进行登记和管理。

(四)负责对我行各类应用系统定期进行渗透测试,并出具渗透测试报告和改进建议。

(五)负责对我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软件开发中心设有软件开发岗,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配合安全管理岗执行应用安全策略;(二)负责根据应用安全策略,选取合适安全开发平台、架构和技术并运用到软件研发过程中,保证安全策略的落地和生效;(三)负责根据安全管理岗提供的漏洞修复报告、渗透测试报告等建议,选取修复技术并制定修复方案。

XXXX商业银行应用系统开发安全管理办法

XXXX商业银行应用系统开发安全管理办法

XXXX商业银行应用系统开发安全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信息系统开发阶段、测试阶段、试运行阶段和上线阶段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XXXX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自主开发及委外开发信息系统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Q/JYG/GL—SB —16—2013。

a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信息系统一般由三部分组成:硬件系统(计算机硬件系统和网络硬件系统)、系统软件(计算机系统软件和网络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包括由其处理、存储的信息)。

4 职责4.1 科技信息部门4.1.1 负责本行信息系统开发各阶段文档的审批工作;4.1.2 负责组织本行新开发信息系统的测试工作;4.1.3 负责本行信息系统上线与终止的验收工作.4.2 各实施部门或单位4.2.1 负责本行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的需求提出、测试及验收等工作.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总体要求5.1.1 信息系统开发须遵循《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5.1.2 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项目单位(承接信息系统开发的单位)须提交相应的安全需求、安全设计、安全测试等资料并经过科技信息部审批,否则不予立项或验收。

5.1.3 信息系统开发范围的变更(增加或缩减)、新技术的使用、新产品或新版本的采用、新的开发工具和环境须经过科技信息部审批。

5.2 信息系统开发生命周期管理要求5.2.1 系统需求收集和分析阶段a)技术可行性分析根据业务上提出的需求,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从技术开发的角度分析是否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技术能力是否可以达到业务上要求的系统功能,主要包括:人员技术能力分析(指本行内的系统开发队伍是否有足够的软件开发的技术能力来完成系统开发的任务,或第三方外包的开发公司是否具有开发应用系统的技术能力)、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分析(指本行现有的软件和硬件的性能是否足够满足开发相应的系统的要求)、管理能力分析(指现有的技术开发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是否成熟且标准化,是否足够系统开发的要求)。

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银行应用的安全性,规范银行应用的管理,提高银行应用的安全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银行应用的管理工作,并涵盖银行内部应用、互联网银行应用和移动银行应用。

第三条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规范、科学、有效的原则,确保银行应用的可用性、完整性、机密性和不可抵赖性。

第二章银行应用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四条设立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并监督银行应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立银行应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委员会的监督。

第六条银行应用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保持专业素养。

第三章银行应用的安全策略与规划第七条银行应制定银行应用安全策略与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明确银行应用的安全目标和安全级别;(二)建立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机制,定期评估银行应用的安全风险;(三)制定灾备和恢复计划,保证银行应用在意外情况下的正常运行;(四)建立安全培训和意识提醒机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五)配备安全设备和工具,加强对银行应用的监控和保护。

第四章银行应用的安全设计与开发第八条在设计和开发银行应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将安全性作为首要考虑因素,采用最佳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策略;(二)进行安全需求分析和风险评估,确保银行应用的安全性;(三)进行安全编码和安全测试,发现和修复潜在的安全问题;(四)建立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机制,防止未授权访问;(五)保护用户隐私信息,合规处理用户数据。

第五章银行应用的安全监控与保护第九条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控和保护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立安全事件监测系统,实时监控银行应用的安全状态;(二)配备安全设备和工具,防范和检测网络攻击和恶意代码;(三)建立安全事件响应机制,及时处理和应对安全事件;(四)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可用性;(五)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升应对安全事件的能力。

银行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办法模版

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办法编制部门:版次号:生效日期:xx年06月01日目录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开发的基本原则、模式和流程 (3)第三章软件设计 (4)第四章编程以及代码集成 (5)第五章软件测试 (5)第六章软件产品投产 (6)第七章项目归档和软件产品改进 (6)第八章附则 (7)附件: (7)附件1.《系统测试报告(主体部分)》 (7)附件2.《软件产品上线申请》 (8)附件3.《应用软件维护申请表》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行各部门的信息系统应用开发,防范信息系统风险,促进全行信息科技开发工作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本行金融业务服务,根据《银行信息科技管理基本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信息系统应用开发,是指全行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需要涉及信息系统程序开发、功能升级、数据处理、查询统计等各类经需求科室审定受理的需求进行开发和实现。

第二章开发的基本原则、模式和流程第三条软件产品开发采取项目管理方式,任何软件产品开发、功能升级等需求。

需经需求科室进行分析和评审后,成立软件产品开发项目组,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开发或引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含有计算机病毒或可能危害本行计算机系统安全的软件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安装与本行业务无关的计算机软件产品。

第五条可以根据系统运行的需要,并结合运行维护人员的信息统计和反馈,自行制定系统优化、功能变更、功能升级等方面的需求,并告知总行各业务管理部门或经过总行业务管理部门审核后实施。

第六条软件产品开发一般采取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和外包开发三种模式。

第七条对于应用系统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各种应用中间件等本行无法或没有能力开发的软件产品,经财务审批委员会审核后,按照《银行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商业银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客户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信息系统、网络设施、数据及用户。

三、组织架构(一)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行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设立网络安全办公室,负责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部门、分支机构应明确网络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分支机构网络安全工作。

四、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等级符合国家规定。

2. 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加强信息系统访问控制,严格控制用户权限,确保信息系统访问安全。

4. 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防止恶意攻击。

5. 采取加密措施,确保信息系统数据传输安全。

(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 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网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 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新安全补丁。

3. 严格控制外部网络访问,防止非法入侵。

4. 加强网络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网络设备配置合理、安全。

(三)数据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完整、可靠。

2. 采取数据加密、脱敏等措施,保护客户隐私。

3. 定期对数据备份,确保数据恢复能力。

4. 加强数据访问控制,防止非法访问和篡改。

(四)用户安全管理制度1. 加强用户安全管理,确保用户身份真实、合法。

2. 严格执行用户密码策略,定期更换密码。

3. 对用户进行网络安全培训,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4. 及时发现和处理用户异常行为,防范恶意攻击。

五、应急处理(一)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三)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管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核心业务系统、中间业务系统、辅助业务系统、互联网业务系统等。

第三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依法合规、技术保障;3. 安全可靠、高效便捷;4.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行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信息系统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分支机构应明确信息系统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分支机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2. 信息系统安全审计制度;3. 信息系统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4. 信息系统安全培训制度;5. 信息系统安全应急响应制度;6. 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制度;7. 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8. 信息系统安全运维管理制度。

第八条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包括但不限于:1. 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系统等安全设备的部署与维护;2. 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等软件的安全加固;3. 网络安全协议的使用与管理;4. 数据加密与传输安全;5. 信息系统安全审计与日志管理;6. 安全漏洞修补与补丁管理。

第九条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1. 定期组织信息系统安全培训;2. 对新员工进行信息系统安全培训;3. 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条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2. 建立应急响应队伍,负责应急响应工作;3.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XXXX商业银行应用系统开发安全管理办法

XXXX商业银行应用系统开发安全管理办法

XXXX商业银行应用系统开发安全管理办法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银行业务越来越依赖于各种应用系统。

然而,应用系统开发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保障XXXX商业银行应用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客户信息的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应用系统开发安全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XXXX商业银行应用系统开发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执行措施。

一、安全需求分析与规划在开发应用系统之前,XXXX商业银行应对系统安全进行需求分析与规划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需要明确系统所需满足的功能需求,以及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需求。

其次,需要分析系统可能面临的安全威胁,比如黑客攻击、数据泄露等。

最后,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规划,确保系统具备足够的安全性。

二、人员管理与安全培训XXXX商业银行应加强人员管理,限制开发人员对系统代码和数据库的访问权限,建立权限分级制度,并定期审查人员权限的分配与变更。

此外,应加强对开发人员的安全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按照安全标准进行开发工作。

三、代码开发与安全审查在应用系统开发过程中,XXXX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代码开发规范。

开发人员应使用安全的编程语言和框架,并遵循最佳实践,以减少代码漏洞的风险。

同时,应定期进行代码审查,发现和修复潜在的安全漏洞,确保系统代码的安全性。

四、安全测试与漏洞修复在系统开发完成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测试,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和安全渗透测试等。

安全渗透测试可以模拟黑客攻击的场景,发现系统潜在的安全漏洞,并及时进行修复。

同时,也要建立漏洞修复的机制,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和安全组件,确保系统能够应对最新的安全威胁。

五、应急响应与安全监控XXXX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和安全监控系统。

应急响应机制可以帮助及时发现和处置系统安全事件,并降低损失;安全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测系统运行状态和安全事件,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件进一步升级。

六、信息安全保障作为金融机构,XXXX商业银行需要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

商业银行应用程序接口安全管理规范

商业银行应用程序接口安全管理规范

商业银行应用程序接口安全管理规范近年来,由于网络及IT技术的飞速发展,商业银行业务在技术空间上越来越完善,应用程序接口(Application Program Interface,API)也成为银行业相对安全的编程接口,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更加安全、可用的服务架构,增强了系统的安全性。

但API的开放特性,使其面临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此,商业银行应该提出更严格的安全规范,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一、API的安全管理措施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针对API,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以防止安全漏洞,包括:充分了解API的安全性、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实施有效的配置管理、确保软件更新及其他安全要素等。

2、构建安全防护机制商业银行不仅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还应该构建安全防护机制,通过安全保护系统和多层防御技术来保护API,保证API的安全性。

3、实施严格的权限管理为有效控制API的权限,商业银行还应实施严格的权限管理,如实施身份认证、设置数据访问权限以及对API的参数设定,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4、定期进行安全审计为了确保API安全管理的质量,商业银行应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并对安全漏洞进行及时修复,以确保API的安全性。

二、API安全管理的重要性API管理的安全性及其重要性,不仅反映在安全管理上,而且也反映在商业银行的信任度上。

在今天的互联网社会,所有的企业都应该注重在安全管理上的质量,API的安全成为构建信用平台的重要方面,从而带动商业银行发展。

三、结论商业银行应用程序接口安全管理规范,既要根据技术空间的发展确定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也要运用多层防御技术,加强权限管理,实施安全审计,以确保商业银行API安全管理的质量,从而构建信用平台,增强商业银行的发展。

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

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

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银行应用安全管理,保障银行应用系统运行安全、确保信息安全,促进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及其下属各分行、支行、营业部、办公室及其他营业网点,以及其他使用银行应用系统的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银行应用系统应包括银行核心系统、支持系统、终端设备、网络设备等。

第四条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应基于风险管理、合规监管、技术保障、管理控制等原则,全面提高银行应用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银行应用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银行应用安全管理制度应建立并完善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响应和处理,保障银行应用系统的稳定和业务连续性。

第七条银行应加强对银行应用系统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银行应用系统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执行。

第八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九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流程、安全管理规章等,确保全面、系统地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银行应进行安全管理评估,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指标体系,进行风险评估和评估。

第十一条银行应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安全事件记录、安全管理措施、安全管理评估等,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记录和追溯。

第十二条银行应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的激励和惩戒机制,促使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银行应加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建立定期的安全管理评估和检查机制,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四条银行应建立安全管理技术保障措施,包括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监控措施、安全审计措施等,确保银行应用系统的安全运行。

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对威胁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进行有效遏止和杜绝,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办法》、《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营业机构计算机工作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各级管理和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机构(含异地)、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对违反科技各项规章制度的,依据事实情节分别处以责令限期纠正或通报批评处罚;依据处罚暂行规定条例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违反纪检监察和法律法规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章机构第四条各级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以4000-5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0-3000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处1000-2000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全行通报批评。

(一)未按规定成立相应领导组织;(二)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混乱,存在重大隐患;(三)机房建设未按总行要求达到安全标准;(四)采购使用电子化建设统一选型范围外设备的。

第五条各级机构未按规定配备科技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对机构处以3000-4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配备计算机安全管理员或信息协管员;(二)计算机安全管理员或信息协管员岗位长期空缺的;(三)使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罚和行政处分的人员,从事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机房安全(含独立机柜)第六条机房建设不合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300-50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300元罚款:(一)机房动力系统不符合《机房管理办法》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二)机房避雷及接地设施不达标准,未定期进行检测(2009年以前建立并未进行改造的网点除外);(三)应急处置工作准备不到位,未安装必备应急设施,应急操作手册不全;(四)应急处置预案未按规定进行演练。

某银行信息科技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数据安全管理办法XXX信息科技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XXX(以下简称“我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数据安全规范化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制度,结合我行数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数据是指支持我行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数据,包括系统的数据库数据、配置数据、日志数据、项目文档、合同等数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信息科技数据安全管理相关的所有工作。

第二章部门及职责第三条信息科技分管行长或首席信息官是我行数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第四条总行信息科技部是我行数据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和审议,负责对我行重要或敏感数据的定义、分类、分级标准和访问控制、数据备份和恢复、生产数据安全防护等数据防护策略进行统一规划,负责本办法的落地和实施。

第五条信息科技部平安管理岗是数据平安管理的主管岗位,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我行数据平安管理举措的起草;(二)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数据平安管理策略;(三)负责协助其他岗位落实数据安全管理策略。

XXX其他岗位负责涉及本岗位数据安全策略的执行,负责协助安全管理岗完善数据安全管理策略。

第三章数据分类分级第六条数据分类。

我行信息科技类数据按其内容和用途不同分为业务类数据、技术类数据、行政管理类数据,具体分类如下:(一)业务类数据是指支撑我行各类业务正常开展的数据,包括账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余额、发生额、期限、利率、账户状态等要素的客户数据;(二)技术类数据是指保障我行各类系统正常运行的数据,包括系统日志、需求设计、开发规范、上线手册、运维手册、安全策略、安全配置等;(三)行政管理类数据是指支持科技部门内部管理正常运行的数据,包括部门制度、合同、员工数据等。

第七条数据分级。

我行数据按其敏感程度分歧分为敏感I类数据、敏感II类和非敏感类数据,敏感I类数据是指该类数据泄露、丢失会给我行带来不良社会影响,遭受经济损失,承担法律责任或系统平安受到威胁等潜在风险的数据;敏感II类是指该类数据泄露、丢失会给我行带来较弱社会影响,遭受较小的经济损失,但系统平安基本不受到威胁等风险的数据;非敏感类数据是指该数据泄露、丢失可能影响日常办公,但不会带来上述风险的数据。

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75号(4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依法办事,综合治理”。

“预防为主”是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

第三条本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

第四条总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及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全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信息科技安全方面的会议,审议科技部提交的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及检查等情况的汇报。

各支行必须成立的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支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支行行长负责制。

第二章组织架构、人员及岗位管理第一节组织架构第五条计算机安全管理及检查工作领导小组1.总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及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行长副组长:分管行长成员: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稽核等部门相关人员、科技部全体人员2.支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及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支行行长成员:会计主管、信息安全员、客户经理、内勤第六条科技部具体负责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及检查工作,每半年一次完成所有分支机构全面检查,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各支行每月一次对本机构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送科技部。

第二节人员基本要求与安全教育第七条计算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遵纪守法、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恪尽职守。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受到处罚的人员,不得从事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

1.本办法所称计算机安全人员,是指我行各部门专(兼)职计算机安全管理人员。

2.各部门、支行应配备专职(兼职)计算机安全管理员。

计算机安全人员的配备和变更情况,应报科技部备案。

第八条科技部应对全体人员进行下列计算机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1.计算机安全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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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商业银行应用系统开发安全管理办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信息系统开发阶段、测试阶段、试运行阶段和上线阶段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XX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自主开发及委外开发信息系统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Q/JYG/GL-SB-16-2013.a《投资项目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信息系统一般由三部分组成:硬件系统(计算机硬件系统和网络硬件系统)、系统软件(计算机系统软件和网络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包括由其处理、存储的信息)。

4职责4.1科技信息部门4.1.1 负责本行信息系统开发各阶段文档的审批工作;4.1.2 负责组织本行新开发信息系统的测试工作;4.1.3 负责本行信息系统上线与终止的验收工作。

4.2各实施部门或单位4.2.1 负责本行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的需求提出、测试及验收等工作。

5管理内容与要求5.1总体要求5.1.1 信息系统开发须遵循《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5.1.2 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项目单位(承接信息系统开发的单位)须提交相应的安全需求、安全设计、安全测试等资料并经过科技信息部审批,否则不予立项或验收。

5.1.3 信息系统开发范围的变更(增加或缩减)、新技术的使用、新产品或新版本的采用、新的开发工具和环境须经过科技信息部审批。

5.2信息系统开发生命周期管理要求5.2.1 系统需求收集和分析阶段a)技术可行性分析根据业务上提出的需求,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从技术开发的角度分析是否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技术能力是否可以达到业务上要求的系统功能,主要包括:人员技术能力分析(指本行内的系统开发队伍是否有足够的软件开发的技术能力来完成系统开发的任务,或第三方外包的开发公司是否具有开发应用系统的技术能力)、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分析(指本行现有的软件和硬件的性能是否足够满足开发相应的系统的要求)、管理能力分析(指现有的技术开发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是否成熟且标准化,是否足够系统开发的要求)。

b)需求可行性分析: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对该申请部门所提需求进行可行性分析,以判断需求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实际,是否能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实现。

c)经济可行性分析: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业务需求和技术手段的分析,确认投资的数额在可控制和可承受的范围内。

d)安全可行性分析: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明确该系统的安全建设范围和内容,设定安全性指标要求,合理判定该信息系统是否符合公司的网络及信息安全要求。

5.2.2 设计阶段安全管理a)单点访问:任何用户如果希望访问应用系统中的某一个部分,则必须通过统一且唯一的认证授权方式以及流程。

b)人员职责和权限的划分:系统必须具有基于人员职责的用户授权管理以确保每个用户可以访问到其权利范围内的应用系统部分,也要确保每个用户无法访问其权限范围以外的应用系统部分。

c)保护敏感系统的安全性:通过将应用系统中敏感信息保存在服务器端以进行集中的加密安全管理,确保客户端系统本身并不能存储任何信息敏感的数据。

d)确保访问层的安全性:系统在要确保系统模块本身安全性的同时,还需考虑模块与模块之间的通讯的安全性。

模块与模块之间的安全性包括:应用系统内部模块之间的安全、应用系统内部模块和外部模块之间的安全性,如主机和客户端之间通讯的安全性,服务器和服务器间通讯的安全性,本地系统和异地系统之间通讯的安全性。

e)确保日志管理机制健全:要求建立可以根据情况自由设置的日志管理机制,即日志纪录的范围和详细程度可以根据需求自行定制,且可实现在应用系统使用过程中进行日志的定制和记录,并保留所有系统开发相关程序库的更新审核纪录。

f)新系统的容量规划:容量规划是指确定系统的总体规模,性能和系统弹性。

容量规划应充分考虑:系统的预期存储容量和在给定的周期里面获取生成和存储的数据量;在线进程的数量和估计可能的占用资料;系统和网络的相应时间和性能,即端对端系统;系统弹性要求和设计使用率、峰值、槽值和平均值等;安全措施如加密解密数据对系统的影响等;7*24小时运作要求和可接受的系统宕机次数(维护或者设备更新导致的必须性宕机)。

5.2.3 开发阶段安全管理a)通用要求1)输入验证:在客户机/服务器环境下,系统需进行服务端的验证而禁止客户端的验证(如基于Javascript的验证),并在字符有效性检查之前设置边界检查验证以及环境变量提取数据验证。

2)命名规范:规范变量、函数的命名;规范程序的书写格式等。

3)SQL语句:如果应用程序需要连接后端数据库,使用存储过程而不能在代码中使用SQL语句。

4)注释代码:当应用程序在实际环境中开始应用时,应该删除所有的注释代码。

5)错误信息:所有为用户显示的错误信息不应暴露任何关于系统、网络或应用程序的敏感信息。

6)URL内容:对于web应用,不能在URL上暴露任何重要信息,如密码、服务器名称、IP地址或者文件系统路径等。

b)变更要求1)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对更改进行严格的控制,在系统开发的每一个阶段(可行性研究、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培训等)的每一个更改实施前经过评审与授权。

2)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更改控制审批程序,对更改的申请、评审、测试、批准、更改的计划的提出和实施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的实施,确保安全性与控制程序不被损害,确保任何的改动都是经过审批的。

3)更改的程序应考虑以下方面:清晰确认所有的需要更改的应用系统、信息、数据库和相关的硬件设备;清晰的确认更改的原因(业务上的具体流程和具体的需求或开发上的需求);由授权的用户提交更改的申请;保留相关的授权登记记录;在正式的实施之前,更改的方案必须经过评审并通过正式的批准;确保授权的用户在实施之前确认并接受更改的内容;确保在实施的过程中,尽量的减少对现行的商务运作系统的影响;确保建立的文件系统在完成各项更改时得到修改,旧文件被很好的归档或处置;保证所有的应用系统升级的版本的控制;确保所有的更改情求的审核跟踪;确保用户使用手册作相应的必要的更改;确保更改的实施选择了适当的时机以确保更改的实施不会干扰正常的商务运作。

c)版本控制要求1)程序清单: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任何时候对于程序清单必须进行严格的控制并且及时地进行更新;对应用系统开发源程序的打印的资料、电子版本或者是相关的报告都必须进行控制,纸质的文件应当保存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如保险柜等,电子文档则应进行一定的加密;2)版本升级控制:当软件的版本由于更新,修改等操作需要升级时,必须先向相关负责人员提交申请;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升级的应用系统进行测试,确认系统的各种安全特性;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确认对应用系统的版本升级,即确认当前的版本为最新版本,旧的版本需进行归档,不得随意丢弃或删除;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关的升级计划,确保将系统升级对业务的影响降至最低。

d)开发审计: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开发日志及开发人员权限进行每月审核。

5.2.4 测试阶段安全管理a)测试前安全检测: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发人员进行代码审核,检查、消除程序代码潜在的安全漏洞。

b)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设计详细的测试计划,测试范围,测试方法和测试工具,应充分考虑与其他系统的互操作性测试中对其他系统的影响,选择适当的时间、方法。

并对应用系统存在的弱点威胁进行安全检查,如:假冒身份、恶意篡改、信息泄露、拒绝服务、特权提升等。

c)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在测试系统功能正常运行的基础上,还需测试系统的模块和模块之间、功能和功能之间的接口的正确性、负载能力及水平、系统承受压力及峰值、测试环境等。

5.3开发、测试及验收过程安全指导规范5.3.1 开发环境安全a)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对项目文档、代码的存储进行备份,以确保在发生意外时,可有效恢复;b)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对项目文档和代码版本管理和访问控制;c)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对用于开发的服务器、个人电脑的配置做好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

5.3.2 文档安全a)文档内容的安全: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对文档内容进行以下几个的规范:需求说明书中应明确描述应用系统的安全需求;设计说明书中应有针对安全需求的设计,并进行评审;在测试大纲或者测试方案中应有安全性测试方案,并以此进行安全性测试;开发各阶段输出的文档应对安全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描述。

b)文档自身的安全: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对文档设定密级及读者范围,以限定其访问范围,文档的访问控制应有相应的授权机制。

5.3.3 源代码管理a)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协议执行源代码的管理,源代码管理应保存所有的历史版本,以便查阅。

b)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对所有的程序源代码及设置支持文件等打包进行安全检查并存档。

c)对于委托第三方开发的应用系统(或功能、模块等)的代码文件或设置文件,在需要对其进行修改时,必须经过投资装备部批准后,才能交给修改人进行修改。

修改完毕需通过安全检查才可以提交,通过检查后的源代码(或设置文件)提交至科技信息部,由专人进行更新和归档。

d)其他源代码规范:应用系统需对函数入口参数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应严格遵循Fail-Safe原则,即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能自动切换到安全的保护模式。

(当应用系统的登录验证机制不能正常运行时,系统必须自动拒绝所有登录请求,而非接受所有登录请求);应禁止接受不安全的登录密码,并允许系统管理员强制密码设定规则;所有缺省安全设置必须能同时满足系统正常运行和系统安全两方面的要求;在所有警告或提示对话窗口中应使用准确、明了的描述性语言,并提供有关帮助链接;在接受用户输入时,必须有数据合法性检查,并严格规定输入数据的字符长度;在输入密码等敏感信息时,使用特殊符号来代替输入的字符;应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验证的代码,在使用第三方代码时,应对代码安全性进行评估和测试;如密码由应用系统生成,则必须保证有足够的长度和随机性,如密码由用户生成,则应用系统应有密码安全策略来拒绝接受“不安全的”密码;应禁止以明文方式传递用户密码;应测试用的“后门”,应在发布版中去除;应注释代码中无用的代码;应规范代码的格式,并对代码进行版本控制,确保代码的可用性;应禁止在程序中添加隐藏“恶意”的代码,防止与应用系统相关的程序员对系统的非授权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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