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空中交通规则
第六章 民航旅客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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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民航旅客运输第一节旅客运输简介运输方式优点缺点运行速度快、运输能力大、受自然气候的条件限制小、运输过程安全性高、客货到发的准确性好、运输成本较低、网络的覆盖面较大。
机动灵活,可以实现“门到门”运输、货物损耗少、集散速度较快,适合城内配送。
运输能力大、水运建设投资少、长途运输费用很低、劳动生产率高,适于大批量运送。
运输速快;飞行路线短;基建周期短、投资少;灵活性大;舒适、安全。
适合国际远程运输投资多、不灵活不机动、运输时间较长。
运输能力较小、能耗和运输成本较高,不适宜运输大宗而长途的货物。
受航道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运输速度慢,运输时间不易保证、航班少。
载运量小、营运成本高;受天气条件的限制。
不宜短途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一、民航旅客运输的特点⏹速度快⏹飞行路线短⏹基建周期短、投资少⏹灵活性大⏹舒适、安全⏹载运量小、营运成本高⏹在一定程度上受天气条件的限制二、民航旅客运输基础知识 (一)航线⏹航线⏹是指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开辟的连接两个或几个地点的交通线。
⏹航线的种类:国际航线、国内航线、地区航线●国内航线:飞机飞行的线路起讫点、经停点在中国境内的称为国内航线。
例如:北京—上海●国际航线:飞机飞行的路线跨越中国国境,通达其他国家的航线称为国际航线。
例如:北京--莫斯科。
●地区航线:因国家的特殊情况,航线的起讫点在一国的境内于境外之间的航线。
在我国地区航线是指在中国大陆城市与香港、澳门和台湾之间的飞行航线。
⏹例如,南京--香港,广州--澳门。
⏹为特殊管理的国内航线,其运输适用国际运输规则。
国内航线可分为:国内干线和国内支线。
小型飞机:指100座以下飞机,多用于支线飞行YN7 运7,国产飞机,载客50人左右AN4 安24,苏联飞机,载客50人左右SF3 萨伯100,载客30人左右ATR 雅泰72A,载客70人左右大型宽体飞机:座位数在200以上,飞机上有双通道通行747 波音747,载客数在350-400人左右757 载客200人左右777 波音777,载客在350人左右767 波音767,载客在280人左右M11 麦道11,载客340人左右340 空中客车340,载客350人左右300 空中客车300,载客280人左右310 空中客车310,载客250人左右ILW 伊尔86,苏联飞机,载客300人左右中型飞机:指单通道飞机,载客在100人以上,200人以下M82M90 麦道82,麦道90载客150人左右737 738 733波音737系列载客在130-160左右320 空中客车320,载客180人左右TU5 苏联飞机,载客150人左右146 英国宇航公司BAE-146飞机,载客108人YK2 雅克42,苏联飞机,载客110人左右飞行方式民航旅客运输是通过定期飞行和不定期飞行两种基本方式来完成的。
空管基础-空中规则
![空管基础-空中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50690d4a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b4.png)
它包括航行规则、飞行规则和空 中规则,是航空法规体系的重要 组成部分。
空中交通规则的目的和意义
保证航空安全
通过规定航空器的飞行规则和程 序,降低飞行事故的风险,确保
航空安全。
提高运行效率
通过规范航空器的飞行行为,减少 飞行冲突和延误,提高空中交通的 运行效率。
促进国际合作
在空中交通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方面 ,需要各国进行合作和协调,以实 现全球范围内的航空安全和效率。
防止非法干扰
遵循空中交通规则,能够减少非法干扰事件的发 生,保障航空器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
促进国际合作
在空中交通规则的框架下,各国航空器能够进行 有序的跨国飞行,促进国际航空运输的合作与发 展。
05
CATALOGUE
违反空中交通规则的后果和处罚
警告和罚款
警告
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通常会给 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飞行员 注意遵守规定。
通过共同遵守和执行空中交通规则,加强国 际间的航空合作与交流。
提升效率
优化飞续发展
确保空中交通的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实 现航空业的可持续发展。
04
CATALOGUE
遵守空中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保障飞行安全
避免空中相撞
空中交通规则设立了严格的飞行 高度、速度和航线的规定,确保 飞机之间的安全距离,避免相撞
空管基础-空中规则
contents
目录
• 空中交通规则概述 • 空中交通规则的主要内容 • 空中交通规则的制定和修改 • 遵守空中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 违反空中交通规则的后果和处罚 • 如何学习和掌握空中交通规则
01
CATALOGUE
空中交通规则概述
空中交通规则的定义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436b45dc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4d.png)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9.07.05•【文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86号]•【施行日期】2000.01.0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民航正文*注:本篇法规已先后被《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的决定》(发布日期:2001年3月19日实施日期:2001年8月1日)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11月4日实施日期:2007年11月22日)修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86号)现发布经修订的《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2),自2000年1月5日起施行。
局长刘剑锋一九九九年七月五日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0年5月26日发布,1994年2月1日第一次修订,1999年7月5日第二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则第一节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第二节空中交通管制员的值勤第三节飞行预报和飞行计划第四条飞行进程单第五节气象情报第六节高度表拨正和过渡高度第七节跑道视程的通告第八节机场自动终端情报服务第九节尾流间隔最低标准第十节位置报告第十一节空中交通通信、通话及其使用的语言、时间和计量单位第十二节航空器呼号第十三节机场训(熟)练飞行的指挥和管制第十四节机载防撞系统告警第三章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及训练第一节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第二节空中交通管制员训练第四章空域第一节飞行情报区第二节管制空域第三节危险区、限制区、禁区第四节航路和航线第五章程序管制第一节仪表飞行管制间隔第二节目视飞行管制间隔第三节机场机动区内目视管制信号第四节跑道的选择和使用第五节离场管制第六节航路管制第七节进场管制第八节航空器水上运行管制第九节管制工作程序第六章目视飞行规则飞行的管制工作第七章仪表飞行规则飞行的管制工作第八章雷达管制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二次监视雷达应答机使用和高度确认第三节雷达识别第四节雷达管制移交第五节雷达管制最低间隔第六节雷达引导第七节调整速度第八节进近和区域雷达管制第九节塔台管制第十节雷达进近管制第十一节监视雷达进近和精密雷达进近第十二节雷达情报服务第十三节雷达在机场管制服务中的使用第十四节雷达管制特殊情况处置第九章复杂气象条件及特殊情况下的空中交通管制第一节复杂气象条件下的管制第二节地空通信联络失效第三节无线电罗盘失效第四节发动机失效第五节座舱失压第六节迷航的或不明的航空器第七节空中失火第八节空中劫持第九节民用航空器被拦截第十节紧急放油第十一节搜寻和援救第十章协调与移交第一节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和军事单位之间的协调第二节空中交通管制单位与经营人之间的协调第三节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协调第四节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的协调第五节管制责任的移交第十一章事故、差错及调查第一节事故及事故征候第二节差错第三节调查的组织和程序第四节空中交通事件的报告第十二章扇区划分及管制席位设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塔台管制室第三节进近管制室第四节区域管制室第十三章空中交通管制设施第一节地空通信设施第二节航空固定通信设施第三节监视与导航设施第四节机场设施第五节航空气象第六节航行情报第十四章飞行流量管理第一节管理机构第二节实施飞行流量管理的原则第十五章飞行高度层第一节航路和航线飞行高度层配备第二节非航路和航线飞行高度层配备第十六章无人驾驶气球第十七章附则附件一定义附件二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等级划分附件三管制员发给航空器的灯光或信号弹信号附件四机场目视地面信号附件五航空器驾驶员收到管制员信号后的确认信号附件六机场进近和跑道灯光系统强度附件七航空器驾驶员应当进行的请示和报告附件八空中交通事件报告表附件九附图附件十指定航空器调整速度时使用的最低调整速度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民用航空飞行活动安全和有秩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空中交通管制规程
![空中交通管制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56a72a85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b7.png)
空中交通管制规程空中交通管制是保障航空安全的重要环节,旨在协调和管理航空器在空中和地面之间的运行,维持航空交通的有序进行。
本文将介绍空中交通管制的基本原则和规程,包括空中交通流管制、飞行计划和航空器间的通信等方面的内容。
一、空中交通流管制1. 空中交通流分配原则根据航空器的性能、航线和空域的容量等因素,空中交通流管理机构根据先到先得原则分配空中交通流。
航空器在进入受限制的空域之前,必须事先获得许可并按照指定时间和航线进行飞行。
2. 航空器间的间隔保障在空中交通管制过程中,为保障航空器间的安全间隔,空中交通管制机构会根据航空器的类别、速度和飞行高度等因素,在航路上设定间隔限制。
航空器必须遵守这些间隔限制,并确保与其他航空器保持相应的间隔距离。
3. 空中交通流调整如果由于航空器流量过大或其他原因导致空中交通流拥堵,空中交通管制机构可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
例如,可以要求航空器进行绕航、改变高度或速度等,以保障空中交通的安全和流畅。
二、飞行计划1. 提交飞行计划的要求根据规定,航空器的指挥员或相关机组人员需要在提前时间内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提交飞行计划。
飞行计划的信息应包括航空器的识别号码、起飞地和目的地、飞行高度、速度和航线等。
2. 飞行计划的审核与批准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飞行计划进行审核,检查计划是否合理和符合规定。
只有在飞行计划得到批准后,航空器才可以按照计划进行飞行。
3. 飞行计划的更新与变更如果飞行计划需要更新或变更,指挥员或机组人员应及时通知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并根据指示进行相应操作。
这样可以确保空中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及时调整和协调其他航空器的飞行计划。
三、航空器间的通信1. 空中交通管制与航空器的通信空中交通管制与航空器之间的通信是空中交通管制的核心内容之一。
空中交通管制机构会向航空器提供必要的空中交通信息,引导航空器进行飞行。
航空器需要及时响应管制指令,并向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提供所需信息。
空中交通安全管理范本
![空中交通安全管理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4d745199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6055d58.png)
空中交通安全管理范本第一章:导言1.1 空中交通安全管理的必要性随着民航事业的发展,空中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为保障飞行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空中交通管理水平,制定本空中交通安全管理范本。
1.2 空中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本范本的目标是确保航空公司或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系统的建立和实施,确保飞行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空中交通管理水平。
第二章:空中交通安全责任2.1 航空公司的空中交通安全责任航空公司应建立和完善空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飞行安全,制定适当的管理程序和措施,保证飞行人员、航空器和相关设备的安全运行。
2.2 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的安全责任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建立和完善空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和管理空中交通,保障飞行安全,并提供相关支持和协助。
第三章:空中交通安全管理要素3.1 空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航空公司或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空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管理有效实施。
3.2 飞行安全培训航空公司或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组织飞行安全培训,提高飞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培训内容应包括飞行规定、飞行操作程序、应急处理等。
3.3 航空器和设备的安全管理航空公司或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做好航空器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定期检修、保养和更新,确保航空器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3.4 安全事件报告与分析航空公司或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和分析体系,及时汇报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分析其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5 安全监督与评估航空公司或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监督与评估体系,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第四章:空中交通安全管理实施4.1 空中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航空公司或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组织,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空中交通规则的概念
![空中交通规则的概念](https://img.taocdn.com/s3/m/62fa8cdf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a8167cd.png)
空中交通规则的概念
空中交通规则是指在空中航行中飞行器与其他飞行器之间如何协调和控制航行的规则和程序。
空中交通规则的目的是确保航空安全,防止飞行器之间的碰撞,并保持空中交通的有序和高效。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空中交通规则概念:
1. 飞行计划:飞行员在执行飞行任务之前必须向航空管制部门提交飞行计划,包括飞行路线、预计起飞时间、预计降落时间等信息,并在飞行中根据需要进行更新。
2. 高度和距离间隔:飞行器在不同的高度层和航线上需要保持一定的间隔,以确保安全并避免相撞。
这些间隔根据飞行器的类型、速度和天气条件等因素而定。
3. VFR与IFR:根据飞行的可见度和天气条件,飞行员可以选择可视飞行规则(Visual Flight Rules,VFR)或仪表飞行规则(Instrument Flight Rules,IFR)进行飞行。
VFR要求飞行员能够看到并保持目视接触,而IFR则依靠飞行仪表来进行导航和控制。
4. 空中交通管制:航空管制部门负责监控和指导空中交通,包括控制起降、航线和高度等,以确保飞行器之间的安全间隔和流畅的交通。
5. 紧急情况处理:飞行器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需要遵循特定的程序,包括向航空管制部门报告并按照指导进行紧急情况处理。
总的来说,空中交通规则是一套指导飞行器在空中航行的规则和程序,旨在维持空中交通的安全和有序。
这些规则由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各国民航局制定,并根据具体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执行和管理。
空中交通规则
![空中交通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58f01acb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c2.png)
空中交通规则
空中交通规则是指在空中进行飞行的飞机、无人机等航空器的交通行为所需要遵守的规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空中交通规则:
1. 飞行计划:飞行前需要向相关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提交飞行计划,包括起飞时间、路线、高度等信息,以确保飞行安全和空中交通的协调。
2. 飞行高度和航线:不同类别的航空器有不同的飞行高度和航线规定。
一般来说,飞机在飞行过程中需要保持在特定的高度层,以避免与其他航空器相撞。
3. 空中通信:飞行员需要通过无线电通信与地面的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飞行器进行通信,以获取飞行指令或共享飞行信息。
4. 飞行间隔:为了避免与其他飞行器相撞,飞行员需要保持一定的飞行间隔。
这可以通过保持特定的飞行高度、保持适当的速度和方向来实现。
5. 交通模式:在繁忙的空域中,飞行员需要遵守指定的交通模式,如右侧行驶或左侧行驶。
这有助于减少飞行冲突和提高空中交通的效率。
6. 紧急情况处理:如果飞行器遇到紧急情况,飞行员需要按照特定的紧急程序进行操作,并与相关机构通信,以确保安全救援和空中交通的协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空中交通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飞行员需要在飞行前熟悉并遵守当地的规定。
同时,随着无人机的普及和飞行技术的发展,空中交通规则也在不断演变和完善。
第6章 航空运输系统
![第6章 航空运输系统](https://img.taocdn.com/s3/m/695594035f0e7cd18425365c.png)
(3)爬升性能:最大爬升速率、升限 (4)续航性能:航程、续航时间
(5)起降性能:起飞离陆速度、起飞滑跑距离、飞机着陆速度、
着陆滑跑距离
二、机场
1、机场的分类与等级
(1)按服务对象划分:
军用机场、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
(2)按航线性质分:
(2)雷达管制 概念:雷达管制是按空中交通管制规则,依靠雷达监视的的 手段进行管制,即是对飞行中的飞机进行雷达跟踪监视,随 时掌握飞机的航迹位置和有关飞行数据,并主动引导飞机运 行。
③ 尾翼组
尾翼组由垂直尾翼和水平尾翼组成
垂直尾翼包括垂直安定面和方向舵,提供方向(航向)稳定 性和操纵性 水平尾翼包括水平安定面和升降舵,提供俯仰稳定性和操纵 性
④ 起落装置
作用:使飞机能在不同的条件下平顺地起飞、着陆、滑行、
停放,并吸收撞击能量,改善起落性能。 起落装置的主要部件有支柱、机轮、减震装置和收放机构等
国际航线机场(国际机场)、国内航线机场
(3)按机场的作用分:
枢纽机场(北、上、广)、干线机场、支线机场
(4)按机场所在城市的性质、地位划分:
Ⅰ类机场、Ⅱ类机场、Ⅲ类机场、Ⅳ类机场
(5)按旅客乘机目的分:
始发/终程机场、经停(过境)机场、中转(转机)机场
2、机场的组成
机场包括空侧和地侧,主要由飞行区、航站区及进出机场的 地面交通系统构成。
第六章
航空运输概述 航空运输设备 航空运输管理
航空运输系统
第一节 航空运输概述
一、航空运输体系
航空运输设备体系包括:
飞机 机场
空中交通管理系统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民用航空协同运行管理办法》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民用航空协同运行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bd051b0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c0ada10.png)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民用航空协同运行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日期】2024.04.17•【文号】民航规〔2024〕32号•【施行日期】2024.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民用航空协同运行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三章运行规划阶段第四章运行准备阶段第五章运行实施阶段第六章运行后分析阶段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用航空协同运行工作,保障飞行安全,改善服务品质,提升航班运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民用航空协同运行工作的管理,包括重大航空运输活动运行保障、预先飞行计划编排、日常运行协调、大面积航班延误和运行不正常情况的应急处置、运行后复盘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民用航空协同运行是指为保障航班安全、高效、顺畅运行,在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航空公司)、机场管理机构、空中交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空管单位)等运行单位间建立工作程序、搭建系统平台、共享运行数据,构建协商决策、联动落实、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
民用航空协同运行按照不同阶段划分,分为运行规划阶段、运行准备阶段、运行实施阶段和运行后分析阶段。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全国民用航空协同运行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辖区内民用航空协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以下简称运行监控中心)负责组织全国民用航空协同运行工作,指导航空公司、机场管理机构、空管单位等运行主体协同运行工作的具体实施,推动各运行主体之间建立协同运行机制,构建运行主体之间的协同平台。
模拟空中管理制度
![模拟空中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632f752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88f4147.png)
模拟空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空中交通的管理,保障航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领域内的空中管理,包括航空管制、空中交通管理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空中交通管理行为,加强对空中交通的监督和管理,保障航空安全,维护国家利益。
第四条空中管理部门应当贯彻落实国家的民航政策,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维护国家的航空利益。
第二章空中交通管理第五条空中交通管理应当按照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航空器在空中的安全飞行。
第六条空中交通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监控空中交通,预防空中碰撞事件的发生;(二)向航空器提供导航、气象、通信等服务;(三)指挥飞行管制区内的航空器运行。
第七条在进行空中交通管理时,应当遵守民航法和民航规章,严格执行空中交通管理规定,确保各项服务的准确、及时、高效。
第八条空中交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保证服务的安全和有效。
第九条空中交通管理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空中交通管理水平。
第十条对于存在危及飞行安全的情况,空中交通管理应当及时发出警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问题,确保航空器的安全。
第三章航空器通信管理第十一条航空器通信管理是指对航空器进行通信管制,确保空中通信的顺畅和安全。
第十二条航空器通信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与航空器建立联系,提供通信服务;(二)对航空器的通信进行监控和调度;(三)协调航空器的通信信息,防止频频干扰。
第十三条航空器通信管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通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在进行航空器通信管理时,通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保证通信的畅通。
第十五条航空器通信管理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通信的效率和可靠性,确保通信的顺畅。
第十六条对于存在危及通信安全的情况,航空器通信管理应当及时发出警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通信的安全。
86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86号令)
![86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86号令)](https://img.taocdn.com/s3/m/c8975302ee06eff9aef80783.png)
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86 号现发布经修订的《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2),自 2000 年1 月 5 日起施行。
局长刘剑锋一九九九年七月五日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0 年 5 月 26 日民航局令第 3 号发布,1994 年 2 月 1 日民航局令第38 号第一次修订, 1999 年 7 月 5 日民航总局令第 86 号第二次修订)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民用航空飞行活动安全和有秩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以及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空中交通管制的公海上空的民用航空活动。
2本规则是组织实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的依据。
各级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和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我国飞行情报区内飞行的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人员,均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根据国家的规定负责全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的组织实施,包括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导航监视、航行情报和气象服务等。
第四条空中交通管理的任务是有效地维护和促进空中交通安全,维护空中交通秩序,保障空中交通畅通。
空中交通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空中交通管制、空中交通流量管理和空域管理。
第五条空中交通管制是空中交通管理的主要部分,包括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任务是防止航空器与航空器相撞及在机动区内航空器与障碍物相撞 , 维护和加快空中交通的有序流动。
飞行情报服务的任务是向飞行中的航空器提供有助于安全和有效地实施飞行的建议和情报。
告警服务的任务是向有关组织发出需要搜寻援救航空器的通知,并根据需要协助该组织或协调该项工作的进行。
上述空中交通管制由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提供。
3第六条空中交通流量管理的任务是在空中交通流量接近或达到空中交通管制可用能力时,适时地进行调整,保证空中交通量最佳地流入或通过相应区域,尽可能提高机场、空域可用容量的利用率。
空中交通管制规章制度细则
![空中交通管制规章制度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ddcc4d47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0127449.png)
空中交通管制规章制度细则空中交通管制规章制度细则是指为了确保空中交通的安全和有序,维护航空运输的畅通,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保障空中交通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空中交通管制的背景和意义入手,介绍空中交通管制规章制度的目的、内容和执行方式,并分析其对航空运输的影响和重要性。
空中交通管制作为航空运输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关乎航空安全和运输效率的重要工作。
随着航空业的迅速发展和航空交通量的不断增加,空中交通管理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空中交通管制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够协调空中交通的运行,规划和分配航空器航线,监控和导航航空器,以及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这些规章制度对于预防空中交通事故,保护乘客和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提高航空运输的效率和准时率具有重要意义。
空中交通管制规章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确保航空器的安全起降。
通过规范起降的程序和方式,制定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航空器在起飞和降落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二,保证航空器的飞行安全。
通过空中交通管制规章制度,规划航空器的飞行航线和高度,避免航空器之间的相遇和碰撞。
第三,提高航空运输效率。
通过合理的航线安排和流量控制,降低拥堵和延误,提高航空运输的准时性和经济性。
空中交通管制规章制度的内容丰富多样,涵盖了航空器的起降、飞行路线、高度分配、通信频率、航空器间的距离和速度等方面。
在起降环节,规章制度要求航空器必须按照指定的航班计划起降,遵守相关的航空器间隔时间,并遵循指定的跑道和滑行道。
在飞行路线和高度分配方面,规定了航空器的航线规划、飞行区域划分、航空器间的垂直间隔和水平间隔等。
通信频率方面,规章制度规定了航空器必须按照规定的无线电频率进行通信,与管制员进行指挥和协调。
航空器间的距离和速度也有明确的规定,以保证航空器之间有足够的安全间隔和相遇间隔。
空中交通管制规章制度的执行方式主要由地面管制员和飞行员共同参与。
地面管制员负责制定航空器的飞行计划和指挥航空器的起降和飞行。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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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总6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八)在进行飞行前驾驶员完成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检查;(九)不得对飞行活动以外的其他方面造成影响,包括地面人员、设施、环境安全和社会治安等。
(十)运营人应确保其飞行活动持续符合以上条件。
第六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飞行活动需要评审时,由运营人会同空管单位提出使用空域,对空域内的运行安全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地区管理局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或评审,出具结论意见。
第七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空域内运行应当符合国家和民航有关规定,经评估满足空域运行安全的要求。
评估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情况,包括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基本情况、国籍登记、适航证件(特殊适航证、标准适航证和特许飞行证等、无线电台及使用频率情况;(二)驾驶员、观测员的基本信息和执照情况;(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营人基本信息;(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性能,包括:飞行速度、典型和最大爬升率、典型和最大下降率、典型和最大转弯率、其他有关性能数据(例如风、结冰、降水限制)、航空器最大续航能力、起飞和着陆要求;(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活动计划,包括:飞行活动类型或目的、飞行规则(目视或仪表飞行)、操控方式视距内或超视距,无线电视距内或超无线电视距等)、预定的飞行日期、起飞地点、降落地点、巡航速度、巡航高度、飞行路线和空域、飞行时间和次数;(六)空管保障措施,包括:使用空域范围和时间、管制程序、间隔要求、协调通报程序、应急预案等;(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通信、导航和监视设备和能力,包括: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与空管单位通信的设备和性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指挥与控制链路及其性能参数和覆盖范围、驾驶员和观测员之间的通信设备和性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导航和监视设备及性能;(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感知与避让能力;(九)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故障时的紧急程序,特别是:与空管单位的通信故障、指挥与控制链路故障、驾驶员与观测员之间的通信故障等情况;(十)遥控站的数量和位置以及遥控站之间的移交程序;(十一)其他有关任务、噪声、安保、业载、保险等方面的情况;(十二)其他风险管控措施。
航空器空中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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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空中交通规则飞行是一项需要严格遵守规则和标准的活动,如同地面交通需要红绿灯和交通规则一样。
航空器空中交通规则是为了确保航空器之间的安全,规范飞行行为,以及提高整体的航空交通效率。
本文将就航空器空中交通规则进行详细论述。
一、导引航标系统导航航标是确保航空器能够安全准确地飞行的关键。
它们是地面和天空间的重要标志,指引着飞行器在空中航行。
导引航标系统包括地面导航设备、空中导航设备、雷达、无线电导航、声纳和全球定位系统等。
这些设备通过各种方式提供导引,帮助飞行员确定飞行航线和高度。
二、飞行计划在飞行之前,飞行员需要制定详细的飞行计划。
飞行计划包括航线、高度、速度、起飞和降落时间以及天气状况等信息。
制定飞行计划的目的是确保飞行器能够按照安全的航线飞行,并避免与其他飞机发生冲突。
三、通信和控制在航空器空中交通中,飞行员与空中交通管制中心保持着密切的通信联系。
通过无线电通信,空中交通管制会向飞行员提供有关航空交通状况和其他飞机飞行计划的信息。
飞行员需要按照空中交通管制的指示进行航行,以保持航空器之间的安全距离,避免碰撞和冲突。
同时,飞行员还需要向空中交通管制报告自己的位置和飞行计划。
四、禁飞区域和高度限制为了确保航空器安全,航空器空中交通规则对禁飞区域和高度限制进行了明确规定。
禁飞区域是指不能进入的区域,如军事禁飞区、核电站周围禁飞区等。
高度限制是指在特定区域或航线上,飞行器需要保持的垂直距离。
禁飞区域和高度限制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地面安全、航空器安全和其他空中交通的顺利进行。
五、不同类型航空器的分类和规定不同类型的航空器在空中交通中有不同的特点和需求,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定。
例如,喷气式飞机和直升机在起飞和降落时需要遵守不同的程序和标准。
航空器空中交通规则也规定了各类型航空器的飞行高度、速度和航路等。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不同类型的航空器能够相互协调、顺利地进行飞行。
六、飞行员的许可和执照飞行员的许可和执照是进行航空器空中交通的基本要求。
空中交通管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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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交通管制规定空中交通管制是指对航空器在空中航行过程中进行引导、监控和控制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了保障空中交通的安全和有序,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空中交通管制规定。
本文将介绍空中交通管制的主要规定和要求。
一、飞行计划和航路规定飞行计划是飞行员在执行航行任务前向相关部门报告的一份航行计划文件,其中包括预计起飞时间、航行路线、预计飞行高度、计划用时等信息。
根据国际规定,所有航空器在执行航行任务前都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飞行计划,并且按照计划路线进行飞行。
航路规定是对飞行器在空中航行时的航行路线进行规定和限制。
航路规定是根据地理条件、空域需求以及飞行器类别等因素确定的。
飞行员必须在规定的航路上飞行,严禁违规航行或擅自更改航路。
二、飞行高度和速度限制飞行高度是指飞行器在空中的垂直高度,飞行速度是指飞行器在空中飞行的速度。
为了确保航空器的安全和空中交通的有序,各国规定了飞行高度和飞行速度的限制。
在航空器垂直飞行时,必须在规定的高度层内飞行,以避免与其他航空器发生碰撞。
不同类型的航空器有不同的飞行高度要求,如民用航空器、军用航空器、货运航空器等。
飞行速度也是由各国制定的,不同类别的航空器有不同的最大飞行速度和最低飞行速度限制。
这是为了确保飞行器在空中航行时能够保持适当的间隔,避免飞行速度过快或过慢导致的安全问题。
三、通信和导航要求空中交通管制还包括通信和导航要求。
飞行员必须与空中交通管制部门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系,及时报告飞行计划、位置和航行情况,并接收来自交通管制部门的指令和信息。
导航要求主要包括导航设备的使用和导航信号的接收。
飞行员必须使用规定的导航设备进行航行定位,并且接收到的导航信号必须达到一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要求。
四、空域划分和控制为了将空中交通划分和控制得更加有序和高效,各国还制定了相应的空域划分和控制规定。
空域划分是指将国家领空按照不同的空域划分成多个区域,用于指导和管理航空器的飞行活动。
空域控制是指对空域内航空器的航行活动进行监控和控制。
空中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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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交通规则很hěn久jiǔ以yǐ前qián,一yì群qún大dà雁yàn一yì起qǐ飞fēi往wǎnɡ南nán方fānɡ过ɡuò冬dōn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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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空中交通管制
(五)空中交通管制调配方法 实施飞行调配的基本方法是:用规定垂直、纵向、横向间隔的方法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实行分 离,保持安全间隔,防止相撞。
(六)飞行冲突 飞行冲突即航空器与航空器,航空器与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小于规定的最小间隔。
(七)净空 根据作战任务的需要,在一定时限内,禁止己方所有航空器在一定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的强 制性措施。
第一节 空中交通管制
(三)基本工作原理 为满足飞行安全需求、适应航空运输发展、提高空间利用率,空管运行的基本原理为: 利用通信、导航技术和监控等专业手段对航空器飞行活动进行监视、控制与指挥,从而保证 航空器飞行安全和与使航空器按照一定线路秩序飞行。 在飞行航线的空域划分为不同的管理空域,包括航路、飞行情报管理区、进近管理区、塔台 管理区、等待空域管理区等,并按管理区的范围与情况选择使用不同的雷达设备对航空器进 行管制。 在管理空域内进行间隔划分,航空器间的水平和垂直方向间隔构成空中交通管理的基础。 由导航设备、雷达系统、二次雷达、通信设备、地面控制中心组成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完成 监视、识别、引导覆盖区域内的航空器,保证其正常安全的飞行。
第三节 飞行基本规则
一、一般规则 4.信号 航空器运行时涉及的重要信号包括遇险信号和紧急信号、拦截时所使用的信号、用以警告未 经批准的航空器正在或行将进入限制区禁区或危险区的目视信号、机场交通信号以及指挥信 号。 5.时间 必须使用世界协调时(UTC),必须按照自午夜开始一天24小时的小时、分钟、秒(按需要 )计。 6.非法干扰 受到非法干扰的航空器必须设法将此事实通知有关空管单位,以便空管单位能对该航空器给 予优先权并使之与其他航空器的冲突减至最小。 7.拦截 当民用航空器误人禁区时,前去拦截的航空器通常为军机,会按ICAO附件2附录2第2节和第 3节的标准,并按照附录1第2节的规定通过特定的“目视信号”进行拦截。
第二节 空管运行基础与要求
四、监视设备 2. ADS-B 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是新航行系统中最新的通信和监视技术,是未来监视技术发 展的趋势。ADS-B的主要信息是航空器的四维位置信息(经度、纬度、高度和时间)和其他 可能附加信息(冲突告警信息、飞行员输入信息、航迹角、航线拐点等信息)以及航空器的 识别信息和类别信息。 ADS-B技术用于空中交通管制,可以在无法部署航管雷达的大陆地区为航空器提供优于雷
第三节 飞行基本规则
一、一般规则 3.飞行计划 飞行计划的内容包括: (1)航空器识别标志。 (2)飞行规则和飞行类型, (3)航空器架数、型号和按尾流的分类。 (4)机载设备。 (5)起航空器场。 (6)预计撤轮挡时间。 (7)预计巡航速度。 (8)预计巡航高度层。
(9)预计飞行航路。 (10)目的地机场和预计经过总时间。 (11)备降机场。 (12)燃油续航时间。 (13)机上总人数。 (14)紧急和救生设备。 (15)其他资料。
第二节 空管运行基础与要求
四、监视设备 1.雷达 雷达利用无线电方法发现目标并测定它们在空间的位置,也称为“无线电定位”。随着雷达 技术的发展,雷达的任务不仅是测量目标的距离、方位和仰角,而且还包括测量目标的速度 ,以及从目标回波中获取更多有关目标的信息。现代空管系统中常用的航管雷达有一次监视 雷达(PSR)、二次监视雷达(SSR)、场面监视雷达(SMR)等。 (1)一次监视雷达 一次监视雷达(PSR)是最早用在空管系统中的雷达,该类雷达利用微波波段电磁波探测目标 ,通过自主辐射电磁波并检测到飞行器对该电磁波反射进而对飞行器进行空中定位。 (2)二次监视雷达 二次监视雷达(SSR)是空中交通管理中最重要的设备,它实际上不是单一的雷达,而是包 括雷达信标及数据处理在内的一套系统,是一种雷达信标系统。 (3)场面监视雷达 场面监视雷达(SMR)是一种监控机场地面上航空器和各种车辆的运动情况的高分辨雷达, 一般工作在X-Ka波段,作用距离为2~5千米。
第二节 空管运行基础与要求
五、空中交通管理自动化系统 1.基本概念与背景 空中交通管理自动化系统(简称空管自动化系统)是一个把计算机、雷达、显示和通信等先 进技术综合利用到空中交通管制方面的复杂的电子系统工程。空管自动化系统作为民航空管 部门实施对空指挥的核心系统,通过处理雷达信号等监视数据,为管制员提供空中飞行态势 的显示和各种飞行冲突及各种异常的告警,通过处理飞行计划和动态电报,为管制员提供飞 行计划和飞行动态相关信息以及管理手段,在确保民航空管对空指挥任务的安全实施中发挥 着重要的作用。 2.发展状况
第一节 空中交通管制
(二)工作任务要求 为使航空器按计划飞行、维护飞行秩序,保证飞行安全,管制工作任务要求做到: (1)周密计划,充分准备,做好飞行的组织和保障工作。 (2)主动、准确、及时和不间断地进行管制服务。 (3)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合理地控制空中交通流量。 (4)掌握熟练的业务技能,为飞行提供保障安全的情报、措施和建议。 (5)保证及时提供导航设备,提供遇险飞机的情况。
2.雷达管制 雷达管制员根据雷达显示,可以了解本管制空域雷达波覆盖范围内所有航空器的精确位置, 因此能够大大减小航空器之间的间隔,使管制工作变得主动,管制人员由被动指挥转变为主 动指挥,提高了空中交通管制的安全性、有序性、高效性。
3.两者区别 程序管制和雷达管制最明显的区别在于两种管制手段允许的航空器之间最小水平间隔不同。
第三节 飞行基本规则
二、仪表飞行规则 装有无线电通信和定位仪表的航空器可以依靠仪表而不依靠驾驶员的视觉来飞行,这种飞行 称为仪表飞行(IFR)。 1.适用于一切IFR飞行的规则 执行IFR的航空器必须装备合适的仪表以及与所飞航路相活府的无线电导航设备。
2.管制空域内IFR飞行所适用的规则 在管制空域内的IFR飞行必须遵守空中交通管制相关规定。IFR在管制空域内巡航飞行时必须 在ICAO规定的可用巡航高度层上。
第三节 飞行基本规则
三、目视飞行规则 是靠目视进行飞行的方式。因此,必须经常确保良好的视界。能够维持这种状况的必要的气 象条件称为目视气象条件(简称VMC)。 目视飞行规则(VFR)的基础是航空器与其他航空器和地面之间互相能看见和被看见,因此目 视飞行规则就和天气情况紧密相连。对最低的能进行目视飞行的天气制定了目视飞行气象条 件(VMC,Visual Meteorological Condition),包括两部分要求:能见度(Visibility) 和与云之间的距离(包括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
第一节 空中交通管制
三、 空中交通管制员 空中交通管制就是防止航空器相撞,防止航空器与地面障碍物相撞,维持空中的交通秩序, 保证有一个快速高效的空中交通流量。执行这项任务的人就是空中交通管制员(ATC,Air Traffic Controller),简称管制员,用一句俗话讲,就是“空中交警”。 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由空中交通管制员(以下简称管制员)担任。 管制员分为程序管制员和雷达管制员。 按照管制员的技术水平和分工,又可以分为主任程序(雷达)管制员、程序(雷达)管制员 和助理程序(雷达)管制员。 1.中国民航从业要求 2.从业基本条件 3.无线电陆空通话 4.我国管制员队伍现状
第二节 空管运行基础与要求
三、导航系统 1.仪表着陆系统 仪表着陆系统(ILS,InstrumentLandingSystem),俗称“盲降”。主要作用是向正在进 行着陆的航空器提供着陆引导信息,包括航向道信息、下滑道信息、距离信息。 2.甚高频全向信标 甚高频全向信标(VOR)是现代无线电测向导航的一种地面设备, 3. 测距机 测距机(DME)是一种非自主的脉冲式(时间式)近程测距导航系统,由地面台和机载设备 组成,为航空器提供相对于地面台的斜距。 4. 无方向信标 无方向信标(NDB)是国际民航组织标准的近程导航设备,它发射垂直极化的无方向性无线 电波,机载无线电罗盘通过接收无方向信标发射的信号来测定航空器与信标的相对方位角。
第二节 空管运行基础与要求
一、概述 空管的运行基础设施也就是空管设施,经过不断的建设,我国已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通信 、导航、情报、气象保障系统。 通信导航监视系统,包括通信(C)、导航(N)、监视(S)三个部分,是空中交通管理系 统的基础。
第二节 空管运行基础与要求
二、通信系统 1.平面通信 平面通信,狭义上通常指机场与机场之间飞行活动所需信息的传递过程,与之相对应的是民 航地空通信。 2.地空话音通信 地空话音通信是以话音的形式来实现航空器、空中交通服务部门、机场和航空公司运营部门 等民用航空飞行活动主体之间的有效联系和信息交换,保障民用航空飞行活动安全有序地进 行。 3.内话系统 内话系统是“内部话音通信系统(Voice Communication System)”的简称。它是一种空 管专用话音交换机,接人无线电甚高频/高频设备、各类电话设备、网络设备。
达间隔标准的虚拟雷达管制服务。 ADS-B技术用于加强空空协同,能提高飞行中航空器之间的相互监视能力。 ADS-B技术用于机场地面活动区,可以用较低成本实现航空器的场面活动监视。Biblioteka 第二节 空管运行基础与要求
四、监视设备 3.多点定位系统 多点定位系统(MLAT)是基于应答机的多点监视系统,为机场场面监视提供了一种与传统场 面监视雷达不同的重要新手段,它通过地面多个接收机捕获应答机脉冲并计算目标的位置与 标识,可以精确地对机场场面和周围地区移动和静止的飞机和车辆等目标进行监视。多点定 位监视系统是一种新式的目标监视技术,可用于机场场面、进近和航路(广域多点定位)的 目标监视,是一种非协同监视技术。
第六章 空中交通规则
第六章 空中交通规则
第一节 空中交通管制 第二节 空管运行基础与要求 第三节 飞行基本规则 第四节 安全飞行间隔规定 第五节 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
第一节 空中交通管制
一、基本概念 空中交通管制(Air Traffic Control,简称ATC)是国家对其领空内的航空器飞行活动实施的 强制性的统一监督、管理和控制。又称航空管制,飞行管制,空中交通管制,是有关部门根 据国家颁布的飞行规则,对空中飞行的航空器实施的监督控制和强制性管理的统称。 它是指利用技术手段和设备对航空器在空中飞行的情况进行监视和管理,以保证其飞行安全 和飞行效率,主要目的是维持飞行秩序,防止航空器互撞和航空器与地面障碍物相撞。 1.目的和任务 空中交通管制工作在民用航空运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空中交通 管制的目的和任务是:监督和控制国家领空内一切飞行活动,协调各部门对空域的使用,为 国土防空识别空中目标提供飞行计划内的情报,防止航空器与航空器、航空器与地面障碍物 或其他飞行体相撞(俗称“防相撞”),维持飞行秩序,保证飞行安全,保证空中交通无阻 和有序飞行。空中交通管制机构通常是防空体系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