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宗教事务局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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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宗教事务局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XX市是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现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道教等五种宗教,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有67处、活动处所有12处,信教群众大约有15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9.4%。
近年来,XX市宗教事务局在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市宗教领域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
一、服务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引导宗教发挥积极作用
加大对宗教事业的投入力度。
加大对教职人员的关爱力度,于XX年起,每年安排喇嘛定补40万元,同时要求各旗区逐步提高喇嘛定补标准,目前,我市喇嘛定补人均每月达到340元,最高的每月达到1000元。
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探索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目前,我市宗教教职人员医保参保率达100%,养老保险参保率达70%以上。
XX年以来,多方筹措资金2800多万元,修缮了鄂托克旗鄂托克召等藏传佛教危庙,保障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在市政府的
安排下,重新修建了青海省塔尔寺XX乌兰活佛院,积极协商东胜区人民政府修建了清真寺,妥善解决城川镇天主教堂房地产和财产问题,在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等天主教徒较集中的地区也设立了弥撒点,为广大信教群众提供良好的宗教生活条件和环境。
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建设。
一是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
在拉萨“3.14”事件和乌鲁木齐“7.15”事件发生之后,我局立即行动,引导全市宗教界人人士坚决反对一切打着宗教旗号和利用民族感情进行破坏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暴力行为。
二是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我市宗教界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以及各类社会团体中担任各类职务,他们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热心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出谋献策,大力支持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了主人翁精神。
三是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优良传统,服务社会。
在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和青海玉树泥石流灾害发生以后,我局向全市宗教界人士和爱国信教群众发出倡议,要求发扬“视众生如慈母”精神,心系灾区人民,为灾区人民祈愿解厄,并积极捐款。
二、切实加强班子建设,提升科学执政和科学发展水平
XX市于1975年设立民族宗教委员会,现更名为XX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同时挂宗教事务局、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
子。
近年来局领导班子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努力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
一是以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为抓手,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反腐倡廉理论以及民族宗教业务知识,强化了领导干部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了执行上级工作部署的坚定性,提高了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建立起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工作机制,增强了班子的团结与活力。
按年度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在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中开展“团结协作、和谐共事”教育活动,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目的,认真开展机关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三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确保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制度,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教育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基础。
强化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将廉政教育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并按年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同时,严格落实各项廉洁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意识。
四是长计划、短安排、重日常、抓落实。
在工作计划方面对班子建设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同时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研究和部署当前阶段的重点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十分注重干部的思想动态和日常表现,凡遇到同志情绪低落或遇到困难时,班子成员总
要与其进行个别谈心,及时化解思想矛盾或帮其解决困难。
同志们感受党组织的关怀、领导的关心,焕发出坚定的信心,机关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
三、依法推进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态势
广泛深入地开展宗教法制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自《条例》颁布以来,共向全社会发放9000余册《条例》宣传册,让各族群众深入了解《条例》内容。
二是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和宗教普法工作为载体,在宗教界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树立爱国守法、爱教和睦的思想意识,我局被评为全国宗教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三是加强了宗教干部的培训工作,XX年以来,举办宗教干部学习培训班30多期,培训宗教干部700余名。
此外,积极协调市委组织部、市党校,把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纳入市各级党政干部培训内容中。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培训,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大大增强,各级宗教工作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不断提高。
切实加强对宗教团体和场所的管理工作。
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抓手,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
根据国家宗教局要求,重新认定备案了宗教教职人员和活动场所,并建立了宗教基本情况数据库,将宗教活动场所
和教职人员纳入信息化管理。
着力改变宗教活动场所财务混乱状况,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举办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培训班。
严把宗教活动场所申报、审核关,切实加强乱建佛教寺庙和露天宗教造像管理。
加强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各旗宗教事务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
开展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评选了全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在XX年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表彰大会上,我市市佛教协会、鄂托克旗佛教协会会长洛桑次成分别被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保护正常宗教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积极预防和有效遏制涉及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件。
时刻与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保持沟通,互通信息,对非法传教不给可乘之机。
有效维护了宗教秩序,净化了宗教环境,保持了XX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