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公务员能力建设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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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公务员能力建设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宣城市驻芜湖管理处陈旭
(二0一0年十一月十日)
一、存在的问题
以高科技和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社会在迅速的发展和变迁中,将逐步形成高度复合、日益紧密、开放民主的社会架构,这对以往的社会治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其中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能否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但是,根据人民网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公务员队伍中出现了“能力恐慌”的现象,在受访的县级以上干部中,%的人表示自己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不强,%的人表示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比较弱,另外,表示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总揽全局能力不够强的,分别占%、%和%。
另有对某经济发达省份的一项调查研究显示,有近70%的服务对象认为公务员队伍的能力素质“不太适应”或“不适应”环
境变化的要求。
这种情况的出现使我们不得不反思以前的公务员素质与能力建设工作。
从目前调研的情况看,当前公务员队伍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知识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亟待提高。
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知识结构看,基础性学科专业的公务员人数较多,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学科专业人数则较少,特别是有独特见解与个性、敢拼敢闯的创新型公务员以及复合型干部、多功能型干部,管理专家、法律专家等专业型干部更是极少。
即使目前高学历公务员的比例较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文凭不等于水平。
拥有高学历的公务员也大多只受过单一的专业教育,现代管理知识普遍薄弱,其中从与政府事务管理相关专业毕业的就更少了。
(二)观念落后,队伍作风建设亟待加强。
目前,仍有少数公务员的思想观念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双腿已迈入市场经济时代,脑袋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较习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工作方式和行为方式,依法行政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还比较淡薄。
个别地方和部门还存在不按制度办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有些机关公务员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还存在着形式主义、小富即安、小进则满、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追求安逸、不图创新等问题,这些问题将成为影响投资环境改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症结。
(三)对公务员培训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单位对公务员的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培训不培训一个样。
只注重公务员的工作,不注重素质与能力的培养。
有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危机感、压力感不强,认为不学习照样工作,学习的自觉性不够高;部分公务员工作学习矛盾突出,没有时间学习进修,也影响自身素质的提高。
二、对策和措施
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一年靠管理,十年靠制度”,素质与能力能不能提升,能不能发挥作用,关键是靠制度推动。
因此,为解决当前我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建立公务员素质与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省政府决定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培养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学习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他们执行政策、开展工作、服务基层等方面的能力,夯实提升行政效能的基础。
下面重点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具体负责的三项工作向大家作逐一介绍。
(一)建设学习型机关
“学习型机关”是学习型组织的一种,它是在共同愿景指引下,通过有效的学习激励机制,提高全体成员持续地学习、运用、创新知识的能力,为国家机关履行各项职能和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从而把国家机关培养成具有高度凝聚力和旺盛生命力、持续发展的、开拓创新的组织。
各级行政机关在进行学习型机关建设时,应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机关为目标,开展以“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为主题的学习培训和“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读书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有新境界,理念上有新突破,素质上有新提高。
1.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基本原则
基于学习型机关建设的目标诉求及现实中的突出问题,我们在学习型机关建设中,要坚持和把握如下原则: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就是要求机关组织各类学习培训活动,要以促进工作为重要目标,以生动的社会实践来解释和印证理论,避免空洞说教,在课堂理论学习之余,要辅以丰富的社会实践,以提高学习效果。
理念与技能相结合。
就是要求在学习型机关建设过程中,学习活动的目标定位或内容安排,都应兼顾理念与技能两个方面。
技能因能直接促进工作而为公务员所需要、所欢迎。
理念同样值得重视,因为理念(思想)决定思路和方法,进而决定出路和结局。
许多工作方法的创新源于理念的创新和思想的解放,故理念与技能两者不可偏废。
全体参与原则。
就是要求在学习型机关建设过程中,不仅普通公务员要参与,领导干部更应率先垂范,因为这是我们做好本职工作、服务机关工作全局的需要。
多元途径原则。
就是要求在学习型机关建设过程中,应尽量实现学习手段的多样化,例如,学习活动不仅可以有理论讲座、专题报告的形式,还可根据内容需要和实际情况,采取研讨会、读书会和电教片播放等其他形式。
制度保障原则。
就是要求在学习型机关建设过程中,应始终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推进。
2.建设学习型机关的主要措施
学习型组织的建设离不开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因此,各级行政机关要抓好以下措施的落实:
(1)建立培训报备制度。
各级行政机关要以提升素质和能力为目标,根据学习型机关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和公务员队伍实际,制定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具体方案。
要结合公务员的工作岗位、学习经历等实际情况,以提高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为重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不同的学习目标、学习计划,科学选择课题实施培训。
(2)建立集中培训制度。
各级行政机关要强化集中培训,提高培训效果。
单位集中培训课题2010年不得低于3个,每个课题不得少于3个学时,全年集中培训的学时不少于10个。
(3)建立培训登记制度。
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公务员培训经历的登记管理,建立培训档案,对培训主题、目的、时间、地点、形式、人员等情况进行登记;要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根据按需培训、学用一致的原则,完善培训激励与约束机制,将公务员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4)建立培训抽查制度。
各级行政机关要于12月10日前将年度培训总结及培训课件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对未完成培训计划的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
总之,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以上措施,强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二)工作目标倒逼
1.工作目标倒逼的含义
工作目标倒逼是通过详细分解工作目标任务,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任务倒逼责任人等方式,强化督促检查,促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围绕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执行力的提高。
工作目标倒逼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目标倒逼进度。
即坚持全过程目标倒逼管理。
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年度目标工作计划,并以此为起点,倒推各地、各部门、各职能处室及其相关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任务,倒推每季、每月、每旬、每周直至每日的序时进度,形成以日保周、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目标管理控制体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最终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时间倒逼程序。
根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科学合理地制定工作程序,确保用时间进度倒逼各级行政机关在政策法律法规章程的柜架内履行职能,最大限度地简化、优化工作程序,谋求法律与政策的最佳对接,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3)社会倒逼部门。
即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要全程公开,对各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相关职能部门要督办督查,并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通报,同时新闻媒体要跟踪采访、报道、点评,接受社会的监督,形成全社会监督约束的氛围,以倒逼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4)下级倒逼上级。
即通过任务立项分解,逐级对目标任务承担责任。
上级在交办、督查下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同时,要切实帮助下级解决具体问题,形成一个全过程、逆向的监督链和全员的目标责任体系。
以此倒逼上级减少会议文件,确保基层集中精力抓工作落实。
(5)督查倒逼落实。
即充分发挥大人、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和目标管理督查部门的作用,加大过程性、动态性的督促检查力度,督促责任单位按照序时进度完成目标。
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督查员,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部门开展巡视督查。
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等部门进行查处,落实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惩处措施。
及时对影响目标进度的因素进行详细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
2.实施目标倒逼的保障措施
通过对部门重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管理,以点带面,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年度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确定实施目标倒逼管理的重点工作。
各级行政机关要从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中确定1-2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理,形成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选报表要包括重点工作名称、负责人、责任主体、项目开始时间、总体完成时间、阶段目标及阶段目标完成时间等内容)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实施目标倒逼管理。
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通过流程再造、时间分解控制,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任务倒逼责任人,以督查倒逼落实,以社会倒逼部门,对经审定的重点工作实行全过程倒逼管理;各级政府督查、行政监察部门对各单位的重点工作目标管理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切实保障年度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3)进行目标成果督查。
各级行政机关在选报的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每半年要进行不少于1次的自查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自查报告,上半年的自查报告应于6月底前报送,年终形成年度自查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送。
(三)推行一线工作法
1.一线工作法的含义
一线工作法是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机制,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有力手段。
各级行政机关落实一线工作法,要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
我们这里说的“一线”不只是简单的层级概念,不是说从省到州、市、县、乡才算一线,各级机关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以及为民办实事的现场也应该算“一线”。
因此,现场在哪里,哪里就是一线;问题在哪里,解决问题的现场就是一线;为民办实事的现场在哪里,哪里就是一线……
2.推行一线工作法的重要意义
“一线工作法”是各级行政机关计划决策之基。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想科学计划、正确决策,就必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丰富翔实、客观全面的第一手材料,深入到重点工程建设第一线,深入到跑办项目第一线,深入到群众生产生活的第一线,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各种难题,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没有一线的工作调研,什么计划决策都不过是空谈,只有深入一线的人才是把计划决策变成现实的人。
“一线工作法”,是改进工作作风、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载体。
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要求我们深入群众,深入工作第一线,了解群众之所需所想,解决社会基层集聚的社会矛盾、群众生活中历年沉积的急、难、愁问题、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新的民生问题、不同阶层的多元利益诉求问题等,解决广大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消除群众的疑虑和困惑,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线工作法”是强化事业心责任感之需。
我们工作重心是否在一线,说到底还是事业心责任感问题。
心想在哪里,脚就会迈向哪里;心在党的事业,脚就会走向一线。
只有到一线去,到矛盾比较多的地方去,到群众困难比较多的地方去“跟班作业”,多与基层单位和群众交流沟通,“零”距离接触来自基层的意见或建议,面对面调研指导、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才能打牢群众基础,得到老百姓的拥护和支持,进而把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一线工作法”是提升公务员能力素质之途。
实践出真知,公务员素质的提高和能力的增强,不仅要通过自身的学习教育,更重要的是要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贵州瓮安事件为什么会发生?其中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我们有的公务员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能力。
“一线工作法”就是要改变过去有些同志脱离实际、闭门造车的作法,成为公务员在实践中提高能力素质的新形式。
通过“一线
工作法”,到一线开展工作,在真心诚意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的实践中不断改进工作,使机关公务员在一线工作中形成鲜明的政治取向、崇高的职业道德、高尚的行为操守、务实的工作作风、时代的创新意识和无私的公共精神。
3.如何推进一线工作法的实施
为确保各级行政机关真正深入一线工作,我们想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一线工作联系制度。
各级行政机关要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决策和部署,推出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领衔主办、挂牌督办、现场办公等形式,深入一线解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建立一线工作联动制度。
对群众关注的急、难、愁问题,建立以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涵盖问题收集、梳理、分发、处置、督办等环节在内的衔接紧密的联动工作机制,构建流程通畅、高效快捷的一线公共服务体系。
做到一个部门能一线当场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需要其他部门合作解决的,互相联动,共同解决,确保群众提出的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
(3)建立社情民意沟通制度。
要充分依托各种媒体,构建与一线群众快捷方便的联系沟通平台,了解一线群众诉求,就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大决策、项目及敏感事项等问计于民,将群众的谏言献策作为政府决策、制定政策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针对性、科学性;就与民生相关的重大实事项目、重点工作、群众诉求问题处理结果等及时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要对重点工作、重大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在一线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一线群众诉求事项的处理情况等,严格按照明确的事项、标准、时限、要求,实施责任倒查,强化责任追究,杜绝各种扯皮、推诿现象。
总之,公务员素质与能力建设是行政机关人力资源开发的系统工程,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通过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不断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调动公务员积极性,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升行政机关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