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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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
在新时期法制工作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下,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人们法制观念的提高远远不适应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和变革的要求,因此作为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弘扬法制观念重要手段的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显得日益紧迫、日益重要。
一、现阶段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侧重单一法律条文的宣传,忽略了对自身价值的全方位宣传。
近年来,通过“三五” 、“四五”及“五五”普法和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已初步实现了从启蒙教育到以提高领导干部法制观念为重点的全民法律素质的变化,初步实现了从单一法律宣传向多方位推进依法治理实践的变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政府法制宣传工作长期以来缺乏对自身价值内涵的探讨和研究。
目前我们的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多是以单纯法律法规条款为主导的理论宣传,过分偏重宣传法律本身在强制性方面的功能,使人们对法律产生了一种敬畏感,而忽视了政府法制宣传其他方面功能和自身性价值的宣传,从而形成了法制等同于法律的错误观念。
而过分强调法律在制裁和强制方面的功能更使人们认为,法律似乎不是为主体提供方便,而是设臵障碍,所以在观念中人们往往不是积极诉诸法律,而是努力规避法律,从而使法的效用同时大打折扣。
(二宣传方式的单一,导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
在宣传方式上,目前的政府法制宣传过于注重简单一贯的说教,缺乏双向交流的渠道。
这种简单方法的一以贯之,
很难使人信服,甚至会导致人们的逆反心理,使政府法制宣传缺乏生机和活力,缺乏潜移默化的观念渗透和主体引导; 政府法制宣传的单轨制运作体制使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成为宣传的唯一力量,使政府推动为唯一方式,社会的其他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政府法制宣传的覆盖面相对来讲还比较窄,缺乏对人民群众法制需求的引导
和探索。
在实际工作中缺少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内容充实、多种形式的政府法制宣传形式,使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缺乏新颖性和实效性。
二、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思考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构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新格局。
1、加强组织领导力度,建设全面政府法制宣传实施体系。
政府法制机构是组织政府法制宣传的主体,首先要强化党对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纳入目标管理的组织体系,定期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制。
其次,要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建立地域管理和系统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与各部门的积极性,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渗透到各个领域和角落。
此外,应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政府法制宣传的积极性,建立政府法制宣传社会化工作网络。
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利用人才优势,建立各种形式的政府法制宣传网络,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各方面参与政府法制宣传的积极性,为推动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化奠定基础。
2、以政府各项工作为载体,形成法制宣传的强大合力。
新时期的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设计全局性、整体性的政府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做好各类人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通过整合领导资源,把行政执法部门充分调动起来。
在实施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l 统一部署与分别实施的关系。
政府法制机构对全面宣传工作实施统一部署,综合管理,政府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必须将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作为规划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并积极主动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在总体部署下统一实施年度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2要进一步协调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中内与外的关系。
各部门法制机构不仅要抓好系统内部宣传工作,积极推动部门内部法制化进程,还要积极承担面对社会的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尤其要加强自身宣传,包括政府法制机构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 面向社会予以公开, 提高政府法制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3 突出中心、突出重点。
要把握好政府法制宣传的重点,即正确把握政府法制宣传的指导方针,始终围绕和突出宣传政府的中心工作、政府法制的中心工作。
在主导思想的指引下,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 在不同的时期,突出不同的宣传工作重点。
3、实现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法制宣传的内容非常丰富,但是最基本的有四点,即政府法制工作的地位、作用;依法行政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依法处理的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等等。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核心内容,也是我们政府法制宣传的最终目的。
政府法制工作从本质上讲是来源于人民,行政权利的运用,充分体现着国家政权的性质,密切联系着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因此,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在广大领导干部中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应具有延续性,要在我们工作中贯穿始终。
(二积极探索建立多样化的政府法制宣传体系。
1、力求做到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多元化。
新时期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应力求形式多样,方法灵活。
宣传的形式和方法要丰富多彩,如培训研讨班、法律咨询、新闻报道、编发简报、热线电话、法制讲座、知识竞赛、参加电台、电视台访
谈节目、设立公益广告栏等等,都是我们宣传工作可以借鉴的很好的形式。
要充分利用各种先进媒体,如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等,营造全方位、立体化政府法制宣传环境和氛围,使政府法制工作的影响以最快的速度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
2、进一步增强政府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具有社会性、长期性、连续性的特点,必须着眼于不同时期, 突出不同的内容, 全面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
对各级领导应着重提高依法决策、依法领导、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要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树立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风气。
在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时,要紧密联系实际, 根据人民群众的心理需要,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动拆迁、小区社会
治安、婚姻家庭、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学一个法律,解决一方面的问题,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学法、用法的种种好处,以增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现实感。
(三探索建立新的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评估新体系。
以往我们的政府法制宣传多以发了多少材料、开了多少会、办了多少培训班作为评判的依据。
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建立一套较为科学的、准确的、清晰的评估体系。
一是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系统内部应建立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建立科学的考评标准,力戒形式主义, 注重实际效果。
二是定期对公民法制意识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 科学地、实事求是地评价政府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不断研究和改进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研究探索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市场化的新思路。
新形势下的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应探索建立政府拨款、社会赞助相结合的经费保障体系。
政府法制宣传要有一定的资金作保障。
多年来,宣传经费一直是靠政府财政拨款,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这显然缺乏一种内在的活力和效率机制,当
前要着重研究政府拨款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筹集宣传经费的模式,探索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开展政府法制宣传的新途径。
一是以立法形式确定政府法制宣传经费的比例,使政府法制宣传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二是逐步尝试将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图书发行、音像制品制作、媒体宣传、调查评估及大型法律宣传活动等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的模式运作,力求使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得到有机的统一,既扩大了政府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又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
(五抓好政府法制宣传特色,推动网络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
互联网作为信息社会一种基本形态,已成为国际、国内信息交流的基本载体,是各种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业务活动的信息平台。
在政府法制网上设臵一些相关的栏目如“百姓与法” 、“案例分析” ,以问答形式,详解介绍与百姓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以案释法” ,列举个案类案,审案说案,说法知法; “咨询热线” ,网上解难释疑、有问必答; “新法快递” ,及时介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法律文摘” ,精
选各类法制报刊的文章,弘扬法治等等。
同时设立“投诉专栏” ,在网络上接受老百姓对执法机关及人员的投诉,并得到及时处理。
政府法制宣传要立足本职, 服务百姓, 了解百姓的需求, 贴近百姓的生活,反映百姓的呼声,关注百姓的权益,解决百姓的困难,围绕大局,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四川省开江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