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十大宪法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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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短的真实宪法案例

5个短的真实宪法案例

5个短的真实宪法案例十大宪法事例1、三鹿毒奶粉事件2、北京机动车限行令3、广东法院判决企业禁止员工外宿违背宪法精神4、重庆等地出租车集体停运事件5、梁广镇身兼两地人大代表事件6、电影《苹果》遭禁7、《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允许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8、律师依据《律师法》会见当事人遭拒9、贵州瓮安县群体性突发事件10、国务院为汶川大地震死难者设立全国哀悼日2007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山西黑砖窑事件山西黑砖窑事件是一个涉及到人权保障、政府责任的宪法性事件。

它反映的是当地政府在人权保障职责上的缺席和失职。

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我们正式确认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这一原则不仅仅是国家在人权保障方面的态度宣示,同时意味着国家要对人权保障承担尊重和保障的现实责任。

因同居者“不签字”致孕妇胎儿死亡案件:宪法所确立的公民基本权利体系中包括生命权的内容。

生命权是承载其他基本权利的基础。

该案件将生命权与制度规范的关系、紧急救助与责任机制的关系问题摆在了政府与公众面前。

69名专家学者签名建议废除劳动教养制度事件:目前劳动教养制度最大的问题在于缺乏全国人大的直接立法,特别是缺乏与立法法的衔接。

在此背景下劳教制度的合宪性,以及,法律保留原则的贯彻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深圳华为公司七千员工辞职等事件:新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将更有利于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劳动者的权利这一基本的权利。

但如何解决劳动责任规避现象,以及政府在此中的管理职责需要人们的思考。

山东淄博淄川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人大代表事件城乡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对现行选举法的突破,有利于公民平等权的实现,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与厦门PX项目事件此二事件直接体现了现代法治中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由表达权应当得到保障。

上海市人大否决上海市政府医保议案事件:人大监督权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

南京大学-评析14年度宪法事例

南京大学-评析14年度宪法事例

பைடு நூலகம்、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上海市公安 局刑拘人大代表的请求案
福建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涉嫌在上海醉驾,上海市公安
局松江公安分局日前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函,提请批准对
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该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 施,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投票否决了上海警方的刑拘请求。
法律问题分析: 1.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2.公权力行使的边界
2014年度十大宪法事例
宪法事例推动着宪法的实施。通过典型宪法事例的评选,凝聚起学 者、民间、媒体等的共识,使各界聚焦宪法和宪法实施过程中的问 题,从而通过个案推动制度的变革。每年引起社会关注的宪法事例 已经成为评价我国法治进程的一个重要衡量因素。通过社会对于个 案的关注,能够弘扬宪法精神,使宪法始终保持价值的生命力和学 术生命力。 ——韩大元教授
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在应聘过程中,68.98%的用人单位对大学
生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
中国在女性就业歧视案件上最大的问题是沒有判例,虽然中国不是
判例法国家,但是对于法律只有原则性规定的性別歧视案件,判例对
于实践该部分法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个案件为消除女性就业歧 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这次杭州市西湖区法院的判决是继中国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曹菊 状告巨人教育)后的全国第二例,有了前面的判例,西湖区法院的立 案和判决就比之前快得多,法院的压力也小了很多,再次为消除就业 中普遍存在的对女性的就业歧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精神损失费5万元。
经过审理,杭州西湖区法院于11月12日对这起人格权纠纷案 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杭州东方烹饪学校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小 郭平等就业的权利,对小郭实施了就业歧视,给小郭造成了一定 的精神损害,并酌情判令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00元。

宪法有关的事例

宪法有关的事例

宪法有关的事例宪法,这听起来挺高大上的词儿,其实离咱老百姓的生活近得很呢。

就好比一个大家子,宪法就是这个家的家规,管着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儿,保障着每个家庭成员的权益。

咱就说选举权这事儿吧。

你看,为啥咱普通老百姓能去投票选自己觉得合适的人来管理这个国家呀?这就是宪法给咱的权利。

这就像在一个班级里,每个同学都有权利选自己心目中的班长。

要是没有这个规定,那这班级不得乱套了?谁想当班长就当,也不管大家愿不愿意。

国家也是一样的道理呀。

宪法规定咱有选举权,这就保证了咱能参与到国家的管理当中,哪怕只是投出自己的一票,那也是咱的力量。

再讲讲受教育权。

这宪法规定了咱有受教育的权利。

你想啊,一个孩子就像一颗小种子,教育就像阳光雨露。

如果没有宪法保障这个权利,那很多小种子就得不到阳光雨露的滋润了。

咱村里以前有个娃,家里穷得叮当响,父母都想让他辍学回家帮忙干活儿。

可是学校的老师就说了,不行,宪法规定孩子有受教育权,不能剥夺。

后来在大家的帮助下,这娃顺利读完了书,现在在城里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这就是宪法的力量啊,它像一个坚强的护盾,保护着我们在受教育这条路上能顺利前行。

还有言论自由呢。

咱们在生活中可以畅所欲言,表达自己的想法。

当然,这也不是毫无限制的,就像放风筝,线在自己手里,可以让风筝飞很高,但要是这风筝想去破坏别人的东西或者做坏事,那肯定是不行的。

宪法给了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让我们能说出自己的心声,对社会上的事儿发表自己的看法。

比如说在网上,咱们可以对一些社会现象进行评论,提出自己的建议。

这就像大家在一个大茶馆里,喝茶聊天,分享自己的观点。

只要不恶意攻击别人,想说啥就说啥。

住房问题也和宪法有关呢。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财产权等相关权益。

咱辛辛苦苦赚钱买了房子,这房子就是咱的财产,别人不能随便霸占。

这就好比咱种了一棵果树,这果树结的果子是咱的劳动成果,别人不能没经过咱同意就摘走。

如果有人侵犯了咱的住房权益,宪法就是咱的武器,可以保护咱,让咱有地方说理去。

2014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2014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2014年度十大法治事件一、吴英案的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吴英因涉嫌不法接收大众存款罪于2007年3月16日被依法拘捕。

2009年12月,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欺骗罪一审判处死刑。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等人民法院二审采纳上诉,保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所有人都以为吴英“难逃一死”时,案子又突然峰回路转。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4年7月1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罪犯吴英减刑一案,当庭作出裁定:将吴英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点评:从司法导向、死刑改革、以人为本的理念等角度,纵论吴英案背后法治、金融和经济领域的制度纠结。

诸多“小姑娘”悲剧的一再出现,正是这种时代背景下发生的制度性悲剧。

自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起,中国沿海各地的民间金融活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国家一方面对此种行为严厉禁止,另一方面却又对如何加大私人企业的金融服务束手无策。

吴英案件所引发的远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有制度建设问题。

二、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批捕自“红会事件”一跃成为成为网络红人的郭美美一直处在舆论漩涡,郭美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8月20日被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对此案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郭美美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赌博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根据此前警方核实的郭美美开设的赌场每场赌资都在百万元以上,其构成上述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情形的规定,郭美美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并处罚金的处罚。

与宪法有关的事例素材

与宪法有关的事例素材

与宪法有关的事例素材
1. 1987年,菲律宾通过了一部新宪法,实现了从独裁统治到
民主制度的过渡。

2. 1995年,南非通过了一部新宪法,结束了种族隔离政策并
确立了公民权利和自由。

3. 2013年,尼泊尔通过了一部新宪法,结束了十年的内战,
并建立了联邦制度和多党民主体制。

4. 2011年,突尼斯通过了一部新宪法,结束了本·阿里总统的
独裁统治,并启动了阿拉伯之春运动。

5. 1787年,美国通过了一部宪法,确立了联邦制度和三权分
立原则,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6. 2019年,苏丹通过了一部新宪法,废除了长达30年的伊斯
兰教法,以实现宗教和谐与平等。

7. 2015年,法国通过了一部新宪法,增加了紧急状态和反恐
措施,以应对恐怖主义威胁。

8. 1973年,智利军政府推翻了合法政府并制定了一部新宪法,导致了17年的军事独裁统治。

9. 1990年,蒙古通过了一部新宪法,实现了从社会主义到多
党制的转型,并确立了人权保护机制。

10. 2003年,伊拉克通过了一部新宪法,重建了伊拉克政府,
并确立了宗教、民族和政治权利的平等保护。

学宪法讲宪法维权相关名人事例

学宪法讲宪法维权相关名人事例

学习宪法、讲宪法、维权,这是一个围绕着法治、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的重要主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多个角度对此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帮助你更深入地理解这一主题。

我们来看一些与学习宪法、讲宪法、维权相关的名人事例。

让我们以从简到繁、由浅入深的方式一起探讨这些例子,以便我能更清晰地呈现给你。

1. 我国的方志敏:方志敏是我国近现代一位杰出的维权者和宪法学习者。

他曾多次强调宪法的重要性,呼吁人民要学习宪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他积极投身维权活动的过程中,不幸被捕入狱,并最终牺牲。

他的故事激励了很多人积极学习宪法,行使自己的权益。

2. 美国的罗莎·帕克斯:罗莎·帕克斯是美国民权运动中的重要人物之一。

她以拒绝遵守种族隔离政策而著称,成为了非暴力抗议的代表人物。

她的行为激励了无数人学习宪法,讲宪法,维护自己的平等权益。

在本文接下来的部分,我将以这些名人事例为例,展开对学习宪法、讲宪法、维权主题的深入探讨。

让我们从学习宪法的重要性说起。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律和基本制度,是一部保障公民权益和社会稳定的法律大全。

学习宪法有助于让人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

只有深入学习宪法,人们才能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利益。

讲宪法也同样重要。

通过讲宪法,人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宪法的精神和原则,明白宪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和意义。

讲宪法不仅可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还可以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建设法治社会。

维权是学习宪法、讲宪法的最终目的。

只有当人们掌握了宪法的知识,有了讲宪法的意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维权,人们可以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提高社会公正和法治水平。

在总结和回顾性的部分,我认为学习宪法、讲宪法、维权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

学习宪法是基础,讲宪法是深化,维权是目标。

通过这个过程,人们可以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在撰写这篇文章的过程中,我对学习宪法、讲宪法、维权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2019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

2019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

2019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
1.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
2.贵州省修文县强制农户土地流转事件
3.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国家监察委制定监察法规
4.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5.浙江省建立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
6.福建县级人大常委会审查纠正本级政府关于因超生开除公职的规范性文件
7.郭某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采集游客人脸信息案
8.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处理省级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交警检查通讯记录的规范性文件
9.中央要求行政长官就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等有关情况提交报告
10.湖南新宁县人民医院要求护士应聘者“两年内不准怀孕”。

与宪法有关的事例

与宪法有关的事例

与宪法有关的事例近年来,宪法作为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对于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国家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它不仅对国家机构的职权和人民的权益有着明确规定,而且在各个领域中也涌现出许多与宪法有关的事例。

本文将以教育、言论自由、人权和法治为例,探讨这些与宪法有关的事例对社会的影响。

一、教育领域的宪法事例宪法对于教育的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权利。

这一权利的实现对于个人的发展和国家的进步有着重要意义。

在与宪法有关的事例中,有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教育案例。

某市出台了一项规定,禁止学生通过家教机构接受课外辅导。

这一规定被认为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违背了宪法的精神。

面对公众的质疑和诉讼压力,市政府最终撤销了这一规定,保障了学生的教育权利。

二、言论自由领域的宪法事例宪法保障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这是一个重要的人权,并对社会的进步和改革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与宪法有关的言论自由事例也引发了不少争议。

一起与宪法有关的案例是某社交平台上的言论审查事件。

该平台在无线电视节目的评论区对一些评论进行了删除和限制,引起了用户的强烈不满。

用户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们的言论自由权利,违反了宪法。

随后,公众对该平台进行了广泛讨论和抗议,最终迫使平台改变了言论审查的政策,保障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

三、人权领域的宪法事例宪法是保障公民人权的重要法律基础。

在与宪法有关的人权事例中,有一起与宪法密切相关的案例备受关注。

某市发生了一起涉及婚姻自由和平等权利的案例。

一对同性恋夫妻因为法律的限制而未能合法结婚,对此提起了诉讼。

最高法院最终裁定,该市限制同性恋婚姻的法律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三条对人权的平等保护原则,宪法赋予了同性恋夫妻结婚的权利。

这一判决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重大影响,促进了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并为其他类似案件提供了借鉴。

四、法治领域的宪法事例宪法是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对于保障公民的法律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习宪法故事之一

学习宪法故事之一

学习宪法故事
2014年12月4日,必将是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日子。

在这一天,我国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4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

4部宪法,见证了新中国的历史变迁,无不留下时代的烙印。

“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

形式上看,这部宪法是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实则不然,它并不是以1978年宪法为基础的,而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全民讨论,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统一起来,重新制定的新宪法。

中国宪法十大经典案例

中国宪法十大经典案例

中国宪法十大经典案例一、齐玉苓案——受教育权被侵犯后的宪法救济。

1. 故事。

齐玉苓和陈晓琪都是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的初中毕业生。

1990年,齐玉苓通过了中专预选考试,取得了报考统招及委培的资格,而陈晓琪在中专预选考试中落选。

但是呢,陈晓琪的父亲陈克政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让自己的女儿冒用齐玉苓的姓名去山东济宁商业学校上学。

齐玉苓呢,后来失去了上学的机会,只能去打工。

2. 宪法意义。

这个案子可是个大事件,它让大家看到了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如果被侵犯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救济的。

当时法院依据宪法中关于公民受教育权的规定,判定陈晓琪等侵犯了齐玉苓的受教育权,这是中国宪法司法化的一个重要开端,就好像给宪法这个高高在上的大法接上了地气,让老百姓知道宪法权利被侵害不是没人管的。

二、孙志刚案——推动收容遣送制度变革。

1. 故事。

孙志刚是一个大学毕业生,2003年在广州被错误地当作“三无人员”(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用工证明)收容。

在收容期间,他遭受了恶劣的对待,最后被殴打致死。

这事儿一出来可不得了,整个社会都震惊了。

2. 宪法意义。

这件事引起了大家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

从宪法角度看,公民的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受到了严重侵犯。

孙志刚案之后,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这就体现了宪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力量。

如果没有宪法精神的指引,这样不合理的制度可能还会持续伤害更多的人呢。

三、乙肝歧视第一案——平等就业权的宪法保障。

1. 故事。

安徽的张先著在2003年报考公务员时,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很不错。

可是在体检的时候,因为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当地的人事局判定为体检不合格,从而不被录取。

张先著很不服气啊,他觉得自己有能力胜任工作,就因为这个乙肝的事儿被拒,太不公平了。

2. 宪法意义。

这个案子凸显了宪法中关于平等权的重要性。

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就业等方面不应受到歧视,这是公民平等权在就业领域的体现。

这个案子也促使社会更加关注乙肝群体的权益,在后来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社会观念转变上都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国十大宪法事例

中国十大宪法事例

中国十大宪法事例2009年,有哪些宪法性事件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推动了法治进程?12月25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许崇德宪法学发展基金主办,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中国宪政网协办的“2009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发布会暨学术研讨会”,揭晓了2009年度中国十大宪法性事例。

这些事例,不会随着2009年的远去,而淡出我们的视野,因为它们产生的影响,不仅在现在,而且在将来。

•1、成都自焚抗拆事件■事件回放:2009年4月,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胡昌明违法建设实施过一次拆除,胡昌明、唐福珍及其亲属阻挠致使拆除行动被迫取消。

11月13日,该局执法人员再次依法实施拆除,在相持近三小时后,唐福珍情绪失控,向自己身上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

11月29日夜,唐福珍终因伤情严重,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12月,北大5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随后,国务院法制办召开座谈会,讨论拆迁制度,并表示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颁布实施之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废除。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表示,全国人大有关部门一直在积极推动拆迁条例的修改,目前更加紧了这方面的工作。

■点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这一事件促使我们发出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合法性审查的呼声,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座谈会透露的消息,该条例有违宪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终将被废止。

此事带来的启示是:我国需要一部关于土地征收问题的法律,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土地的征收,都应成为其规制的对象。

2、云南“躲猫猫”事件■事件回放:2009年1月,云南玉溪北城镇男子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进入晋宁县看守所,2月8日受伤住院,2月12日死于“重度颅脑损伤”。

对于死因,晋宁县公安机关称,李荞明受伤,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不小心撞到墙壁所致。

结论一出,舆论哗然,“躲猫猫”一词迅速走红网络。

2014年国际十大新闻事件

2014年国际十大新闻事件

2014年全球十大新闻事件1、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2014年10月20—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这是中共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

从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将改革与法治作为新时期治国理政的左右手,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强大的改革动力和坚实的法律保障。

十八大以来,党的反腐败力度史无前例,反腐败机制日臻完善,为新时期中国的法治建设增添了最有力的注脚;国家宪法日的确立更是将依宪治国的法治意识植入全社会的血脉之中。

中国的改革方舟离不开法治的舵手,也唯有党纪国法之高悬,才能破除权力寻租之积弊,为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保驾护航。

2、乌克兰危机引发地缘政治对抗自2013年11月以来,乌克兰先后经历街头暴力、政权更迭、克里米亚脱乌入俄、政府军与东部反政府武装冲突不断等乱象,不到一年这一东欧大国便陷入四分五裂、危机四伏的窘境。

此次危机不仅将乌克兰推向崩溃的边缘,而且还引发了冷战结束以来最为严重的大国地缘政治对抗。

而在这场地缘博弈的棋局上,曾处于舆论浪尖的亚努科维奇、波罗申科等乌克兰政治领袖似乎都成了过眼云烟,乌克兰则演变成美欧与俄对弈的一枚“棋子”。

一时间,“冷战”铁幕重新降临欧洲,一出大国政治的悲剧正在上演。

乌克兰危机久拖不决,已非其国内政治对抗这么简单,很大程度上是美欧挤压俄战略空间所致。

因此,危机的解决也远非乌克兰一国之力所能及,利益相关方达成政治妥协才是关键。

3、“伊斯兰国”异军突起2014年的中东依旧充斥着动荡与不安。

叙利亚危机持续发酵、巴以双方再起争端、伊朗核谈判步履维艰,但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还是伊斯兰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IS)的异军突起。

这个孵化于伊拉克基地组织的中东新魔,闪电般夺取了叙利亚和伊拉克大面积领土,引发新的地区人道主义灾难,迫使已从伊拉克撤军的奥巴马政府重返中东。

宪法经典案例

宪法经典案例

宪法经典案例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是国家权力行使的基础和限制,也是维护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规范。

在宪法的实施过程中,经典案例起着重要的指导和影响作用。

下面将介绍一些深受关注和具有重要意义的宪法经典案例。

1. 1954年美国《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案》这是美国宪法史上最重要的一起案件,也是美国民权运动的重要里程碑。

该案涉及到种族隔离制度,最终裁定种族隔离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条的平等保护原则。

此判决为消除种族隔离制度奠定了基础,对美国肤色隔离问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 1997年德国《卢比奇案》这个案件涉及到德国宪法中的人身安全权和隐私权的保护。

发生在帕尔茨半岛的绑架案中,卢比奇因拒不交出他的劫持者而被警察开枪击毙。

然而,德国宪法法庭认为,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射杀是存在现实危险的唯一手段,判决行为违宪。

3. 1998年南非《冈巴档案》这个案件涉及南非宪法的《隐私权法》和《言论自由法》的解释和适用。

南非政府试图制止《星报》报道一宗与政党领导人有关的丑闻,法庭裁定政府行为违宪,并承认媒体的报道应该受到宪法的保护。

4. 2007年西班牙《库尔奇略案》这起案件涉及到西班牙宪法中对言论自由的保护。

在这个案件中,一位记者被判刑,原因是他报道了关于患有癌症的公众人物接受治疗的细节。

然而,最高法院判决认为,新闻报道并未侵犯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而是保护了言论自由。

这些经典案例在宪法的解释和适用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们为相关宪法条款的具体意义和实施提供了指导,也加深了对宪法的理解和认识。

这些案例告诉我们,宪法不仅是一份纸上的文件,更是一条约束政府行为和保护公民权利的重要工具。

在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宪法的力量和作用。

宪法为人民提供了保护,确保政府行为不得侵犯公民权利,同时也为公民赋予了权利和自由。

这些经典案例的裁决为国家和社会带来了持久影响。

通过研究和理解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宪法的精神和原则,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违反宪法的典型案例4个

违反宪法的典型案例4个

违反宪法的典型案例4个违反宪法的典型案例4个一、破坏社会主义制度案案例:王某在初中读书时,由于好打架斗殴,不思证书,成绩不佳,多次被老师批评,1985年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高中,在家住闲。

此期间,其父因犯强奸罪被判刑。

1986年其父托人将他送入职中,因为其父犯罪,使他受连累,同学骂他是杂种。

同时,又因学习不好、好斗,老师也歧视他。

这使他心理受压抑而不满,乃至怨恨这个社会不公平。

于是他偷偷写了一张攻击社会主义的大字报,并连夜贴在县政府大门口的墙上,3天后被捕。

评析:王某由于家庭和个人的问题,由怨恨而牵怒于政府,进而仇视社会主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一条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王某的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构成的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为了维护宪法的尊严和保卫社会主义制度,王某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破坏国空制度和国家机构案案例:孙某,男,19岁,运输公司工人。

杨某,男,20岁,红星变压器厂工人。

高某,男,21岁,仪表厂工人。

孙某、杨某、高某从1984年4月起,多次共谋策动劫持飞机,准备外逃投敌。

7月25日,他们利用骗取的介绍信,购买了机票,携带炸药、匕首、指南针、民航示意图混上飞机。

当飞机抵无锡上空时,他们手持凶器,身绑炸药,冲进驾驶舱,威逼机组人员改变航向劫机外逃,并刺伤机组人员和旅客,叫嚣要杀死共产党员,呼喊批革命中号。

经机组人员和旅客奋起搏斗,罪犯当场被抓获。

评析: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孙某等劫机投敌的行为,是仇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仇视社会主义制度的严重犯罪行为,并且手持凶器,身绑炸药,威逼驾驶员改变航向,呼喊反革命口号,叫嚣要杀死共产党员,实施了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

这种行为实属对国家和对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我国司法机关对其必将依法惩处。

宪法的故事

宪法的故事

宪法的故事2014 年12 月4 日,必将是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日子。

在这一天,我国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

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从未像今天这样高——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现行宪法是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制定的?修改宪法应当遵循什么原则?为什么说宪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通过几位亲历者、专家学者的忆述和思考,一起来了解宪法、学习宪法、信仰宪法。

从五四宪法到八二宪法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干了大半辈子的立法工作,参与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数以百计,然而,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1982 年宪法的制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4 部宪法,即:1954 年宪法、1975 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 年宪法。

4 部宪法,见证了新中国的历史变迁,无不留下时代的烙印。

“现行宪法是1982 年12 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

形式上看,这部宪法是对1978 年宪法的修改,实则不然,它并不是以1978 年宪法为基础的,而是以1954 年宪法为基础,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全民讨论,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统一起来,重新制定的新宪法。

”杨景宇回忆说。

为什么要以1954 年宪法为基础?“实践证明,1954 年宪法是一部好宪法。

”杨景宇指出,1975 年宪法是在“文革”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制定的,它以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实践为依据,受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左”的错误影响,存在严重问题,可以说是1954 年宪法的倒退。

1978 年宪法虽然恢复了1954 年宪法一些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但当时党还来不及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对“文革”错误进行全面清理,不可能完全摆脱“文革”的影响,是存在严重缺陷的。

“因此,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0 年9 月举行的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建议,决定全面修改1978 年宪法,是完全必要的。

中国十大宪法事例

中国十大宪法事例

中国人民大学发布2013年中国十大宪法事例2013年12月29日,2013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发布会暨学术研讨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01徐建国际报告厅正式召开。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上海交通大学、苏州大学、厦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全国各地高校共计4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法制晚报》以及法律出版社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导。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致开幕词,感谢各位专家的积极参与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希望每年一度的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发布会能够对中国的法治进程贡献自己的力量,并预祝本次发布会圆满成功。

发布会上半场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主持,首先作为特别事例,播放了12月28日新闻联播通报的湖南省衡阳市破坏选举案,并由中国政法大学焦洪昌教授进行点评。

焦洪昌教授首先从人大选举的制度方面指出这类现象在原先是少有的,其次从选举的组织领导的方面指出了该次事件的现实因素,第三从法律本身的角度出发,指出在该事件的处理上,法律可能遇到了新的问题。

在焦洪昌教授对特别事例进行了精彩点评之后张翔教授宣布了2013年的十大宪法事例,依次如下:1.唐慧案2.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3.甘肃初中生发帖被刑拘4.交通运输部强制安装车载导航5.人大代表提案收回税收立法权6.广西武鸣错发二胎准生证7.司法公开破除“司法神秘主义”8.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判决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案9.最高检检察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反贪腐专项报告10.“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第一场讨论是唐慧案,评论人是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齐小力教授。

熊文钊教授首先对唐慧案的社会影响度抒发了自己的意见,指出唐慧案本身涉及了多方面的宪法性问题,其中劳动教养制度无疑是最重要的问题,熊教授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8日通过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围绕着唐慧案对劳动教养制度,从人身自由和行政强制、处罚的角度对此进行了全面的分析。

十大经典宪法案例[最新]

十大经典宪法案例[最新]

十大经典宪法案例(1)【案例一】违宪审查的一般原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Marbury v.Madison, 5 U.S.[1 Cranch]137[1803]),,,【1】事件概要,,,在1800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中,联邦党人遭到惨败,但即将卸任的联邦党人总统约翰?亚当斯利用仍然在职的机会任命了42名联邦党人担任哥伦比亚特区的治安法官。

不过时任亚当斯总统国务卿的约翰?马歇尔却没有把委任状全部发出。

当新总统托马斯?杰弗逊继任总统以后,他命令其国务卿詹姆士?麦迪逊不向其中的17人颁发委任状,其中包括威廉?马伯里的委任状。

马伯里决定提起诉讼。

他所依据的理由是1789年《司法法》第13条的规定,即,“最高法院……有权在法律制度和习惯授予的权限的范围之内……向在合众国任职的人员……发布法院的命令状”(命令状是法院签发的一种要求具有法律责任的官员履行职责的命令)。

马伯里通过他的律师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最高法院向国务卿麦迪逊发布一道命令状,命令他发放委任状。

但最高法院的发言人约翰?马歇尔(当时已经成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则认为,1789年《司法法》第13条与联邦宪法第3条第1款相抵触,因为宪法本身把最高法院的初审权限制在“涉及到大使、公使、领事以及以州为当事人的案件”。

由于马伯里不属于以上的任何一类,最高法院不愿意受理此案,尽管《司法法》第13条与宪法相抵触。

,,,【判决内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此案中主张:尽管马伯里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并应当得到法律救济,但是,联邦最高法院对这一属于政治性的问题却没有管辖权,并且最高法院认为,马伯里所依据的1789年的《司法法》的有关规定违宪无效,不能适用于本案。

据此,最高法院驳回了马伯里的诉讼请求。

,,,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J.Marshall)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首创联邦最高法院有违宪司法审查解释的权力。

马歇尔在判决中详细地阐述了联邦最高法院享有违宪司法审查解释权的理由,,,一、马歇尔认为,美国国会的立法权是有限的,限于宪法列举为国会有立法权(美国宪法第1条第8款),而又未曾禁止国会行使立法权(第1条第9款)的事项。

宪法典型法律案例(3篇)

宪法典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某,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某市居民。

2008年,张某某在某市某区购置了一套住宅,并取得了该住宅的产权证书。

2015年,某市政府决定在该住宅附近建设一座公共停车场,并要求张某某拆除住宅,搬迁至他处。

张某某认为市政府的行为侵犯了其公民住宅权,遂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市政府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张某某的公民住宅权。

三、法院审理过程1. 审理过程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质证,审查了相关证据材料,并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调查核实。

2. 裁判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对其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本案中,张某某享有其住宅的合法所有权,市政府的行为侵犯了其住宅权。

3. 裁判结果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市政府在未依法取得张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其住宅,搬迁其至他处,侵犯了张某某的公民住宅权。

据此,法院判决如下:(1)撤销市政府作出的强制拆除张某某住宅的决定;(2)市政府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为张某某提供一套同等面积的住宅;(3)市政府赔偿张某某因搬迁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宪法保护公民住宅权本案中,市政府的行为侵犯了张某某的公民住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在本案中,法院依法判决市政府撤销强制拆除张某某住宅的决定,保护了张某某的合法权益。

2. 物权法保障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其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本案中,张某某享有其住宅的合法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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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就职于中国尔玛互动营销公司,负责文案工作。在 该公司工作期间,秦志晖熟悉了相关的互联网炒作手法。2011 年8月,秦志晖从该公司离职,先后于2012年12月、201 3年5月到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北京华迅天下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工作。被捕前秦志晖任北京华迅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沈阳分公司社区部副总监。2013年8月19日秦志晖因涉嫌犯 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批捕。
五、“秦火火”网络谣言案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 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 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分别触犯 了刑法第246条、第293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当以 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拘人大代表的请求
周宁人大再审同意刑拘醉驾人大代表 12月2日,福建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再次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 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许可上海市公安局松 江分局对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从即日起暂时停止其执 行代表职务。”
二、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
国家赔偿
2014年12月30日,内蒙
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
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 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
2059621.40元。
呼格吉勒图父母
二、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
典型意义
此案最大的意义,是使“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更加彰显。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
二、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
导读:
1996年4月,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厕内。报案者呼格吉勒
图在案发62天后被枪决。2014年12月15日上午,内蒙古高院作出再
审判决,撤销原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并宣告呼格无罪。
二、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
案件回顾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一女子 被掐死在公厕内。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 人民法院认定呼格犯流氓罪、故意 杀人罪,判处死刑。 1996年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 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核 准死刑。 1996年6月10日:呼格被执行枪决 ,距离案发只有62天。
甚至破坏社会的秩序。该案的出现提醒人们,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
会,同样也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六、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公民姓名权
导读:
在2014年11月1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表决通过了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
的解释。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民法领域的法律作立法解释。 明确规定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如果要更改姓氏,不得 违反公序良俗。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立法解释是立法机关对某一 法律规范进行解释,与法律具有相同的效力。
庭审理。这是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 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 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
4月11日,秦志晖在法庭上
五、“秦火火”网络谣言案

人物简介 秦志晖,1983年12月出生,湖南衡阳人,高中文化。其于
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期满后,5月30日北京警方依法决定对黄海波收
容教育6个月。黄海波被收容教育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在网民中掀起 了轩然大波,对其被收容教育一事,赞成者和反对者各执己见,莫 衷一是。
演员黄海波
三、黄海波被收容教育
“收容教育”的对象和期限 收容教育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7号《卖淫嫖娼 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 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行政强制教育措 施。收容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卖淫、嫖娼人员。 收容教育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至两年。《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 办法》将收容教育认定为行政强制措施。
三、黄海波被收容教育
结语 收容遣送制度因为孙志刚的死而成为历史;劳动教养制度因为上 访妈妈唐慧的控告而终结了;那收容教育制度的地位是否会因为黄 海波案引发的争议而被捍动,我们谁也说不清,不过我们期待国家 法律能够愈加完善!
四、福建省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上海市公安局
刑拘人大代表的请求
导读:
福建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涉嫌在上海醉驾,上海市公安局松江
因票数未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该议案未获通过。
四、福建省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上海市公安局
刑拘人大代表的请求
被媒体披露,引发质疑 11月26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通报称,“认为人大代表不能成为 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要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置”, 并表示要再次进行审议。
四、福建省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上海市公安局
2014年度十大宪法事例
付思宝
2014年度十大宪法事例
2014年度十大宪法事例12月28日在京揭晓。设立国家宪法日并在 全国普及宪法教育、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黄海波被收容教育 、福建省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上海市公安局刑拘人大代表的请求 、“秦火火”网络谣言案、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公民姓名权、浙江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案、重庆失独家庭集会维权事件、冷冻胚胎 继承案、北京APEC期间车辆单双号现行等行政管制事件入选。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 新闻发布会,通报呼格吉勒图案 复查进展情况。图为发布会现场 。
二、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
追责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
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成立调查组,
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 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

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
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 涉嫌职务犯罪。2014年12月17日 ,呼格吉勒图冤案制造者呼市公 安局副局长冯志明被捕。
公安分局日前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函,提请批准对涉嫌危险驾驶
罪的该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周宁县人大常委 会投票否决了上海警方的刑拘请求。
四、福建省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上海市公安局
刑拘人大代表的请求
事件缘由 2014年8月12日凌晨,上海公安局松江公安分局民警在处理一起 纠纷案件时,发现张裕明涉嫌酒后驾车。 经过侦查,警方认定张裕明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松江公安分局对张裕明进行刑事立案。 由于张裕明县人大代表的身份,8月14日,松江公安分局向周宁 县人大常委会发去《关于提请批准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周宁县人大 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函》。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
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四、福建省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上海市公安局
刑拘人大代表的请求
法规链接——特殊人身保护权不能被滥用 人大代表就能超脱法律之外。 从代表法的规定看,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应根据人大代表是否因履 行代表职务被打击报复、事后追究等原则作出决定,而不是其他任 何因素。 对于上海警方的申请,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认为,张裕明属于因
三、黄海波被收容教育
收容教育与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很重要的特点之一是,临时性和暂时性,即中间 性而非终局性,通常的扣押、查封、冻结就是行政强制措施;另一个 特点,非处分性,一般是限制权利而非处分权利。 收容教育,对公民的人身自由的限制长达六个月至两年,外加转 入收容教育所这一相对封闭的场所,不具备临时性和暂时性,也并 不是非处分性,完全是在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履行代表职务而遭到打击报复,从而决定拒绝该申请,那么,应该
给出明确理由,不能只是一个投票未通过。反之,如果不存在打击 报复,身为代表委员,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应该自觉维护人大
制度的尊严。
五、“秦火火”网络谣言案
导读:
备受关注的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
一案,2014年4月11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
五、“秦火火”网络谣言案
五、“秦火火”网络谣言案
法院判决 2014年4月11日上午9时,秦志晖(网名“秦火火”)在北京市朝阳 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秦志晖构成诽谤罪、寻 衅滋事罪,其中以诽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 有期徒刑1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五、“秦火火”网络谣言案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秦志晖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 ,使用“淮上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账户捏造损害杨澜等人名誉的事 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2011 年8月20日,为了自我炒作、引起网络舆论关注、提升个人知名 度,秦志晖使用名为“中国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账户编造 、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三、黄海波被收容教育
收容教育与劳动教养 收容教育与劳动教养相比,有极大的相似性。1982年,公安部《 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中指出,劳动教养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 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劳动教养和收容教育所采用的手段对被教 育人员的实际效果没什么差异,两者基本是一个模式。
三、黄海波被收容教育
对黄海波收容教育的合法性 根据现存有效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的规定,处罚是 合法的。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七条规定,对卖淫、嫖娼人员 ,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 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收容教育的期限为六个月至两年。
四、福建省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上海市公安局
刑拘人大代表的请求
法规链接——人大代表有人身特别保护权 据宪法和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有人身特别保护权。
如果对一名人大代表采取刑事措施,必须经过其本级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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