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组织活动记录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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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基层党支部组织活动
记录手册
党总支
党支部
时间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两办制
一、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摘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一条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任务和作用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经常与行政领导沟通情况,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育人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问题。

(二)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地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籍、党纪、党员鉴定、政治审查和交纳党费等各项管理工作,表彰先进并坚决清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四)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在教育党员履行义务的同时,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本职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工作的重点切实放在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上,落实培养、发展计划,及时吸收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分子入党。

三、加强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时认真过好组织生活。

活动要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落实党支部决议的情况,肯定成绩,检查缺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教工党支部应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生活,学生党支部应每月不少于两次组织生活。

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教工党支部应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议,学生党支部应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议。

(二)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即按时上好党课。

1、党小组会。

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由党小组长主持。

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等。

支部和党小组合一的党支部,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可以合并召开。

2、支委会。

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支委会。

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
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等方面的问题。

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支部大会。

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主要是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受新党员;提出对党员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4、党课制度。

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或其录像资料)授课。

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课教育。

上党课时,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

支部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党课教育,也可作为本支部党课计算,但要做好听课记录。

(三)完善党组织内的检查、谈心、汇报制度
1、检查制度。

党总支每年检查一次所属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并及时予以通报,对好的进行表扬,对差的进行批评。

2、谈心制度。

党总支委员和各支部委员之间、与一般党员要经常谈心,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和沟通,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创造团结和谐的氛围。

3、汇报制度。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

党员汇报,主要是指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或单独找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以取得党组织和党员同志的帮助。

(四)完善党内组织生活考勤监督制度
各党支部要根据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努力做到定期召开党的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要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建立党的组织生活台帐,对党的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建立党的组织生活考勤簿,党员出、缺席会议情况和请销假情况要登记清楚,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各党总支要对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对教师、学生及综合党支部等要根据情况分类指导。

要把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评,并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摘自——《关于加强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意见》
(天大仁爱党发[2014]6号)
四、党支部的设置
1、基层党支部的设立,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学院建制的下属系、所、科室以及系建制所属的室,正式党员在3人以上的单位,可建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应与工作相近或业务相关的相邻单位联合组成党支部。

学生党支部按年级或系设置,党员人数较多可按班设置。

人数较多的支部,可设若干党小组。

2、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立委员会,设书记1人或正、副书记各1人;党员人数8以上的可根据正式党员人数设3人或5人组成的委员会。

3、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后应及时进行换届改选。

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要经院级党委或党总支批准。

4、建立和撤销基层党支部,必须事先征求两办的意见,由所属党总支批准,事后报两办备案。

五、本届党支部基本情况
支部党员名册
20 ~20 学年党支部活动计划
年月日
组织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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