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基础教育布局规划--文本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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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编制人员

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分管院长:李升

总工:徐先建李志辉

编制人员:王洪翔徐先建刘敏

董文科阮祯王蕾

孔令利潘龙星孙乐奎文区教育局

局长:刘永平

副局长:张荣、王志波

参加编制人员:王长彦、谭晓升、张磊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加快构建中小学建设与现代化中心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教育格局,优化整合教育用地资源,调整、完善教育设施布局结构,指导中小学的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实现中小学教育用地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切实解决奎文区中小学建设与发展存在的问题,扩大优质教育规模,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改善教育教学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奎文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辐射带动全市教育全面提升,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编制本次《奎文区基础教育布局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

1、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潍坊市“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4、《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

5、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6、《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7、《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

8、潍坊市中小学校设学标准的有关规定;

9、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第3条规划目的

1、科学合理地规划调整奎文区中小学空间布局和规模,整合城区中小学教育的有形与无形资产,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升的生活需求,促进城市基础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2、适应城市规模的发展和城市化要求,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本着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3、通过对现状城区办学条件和生源的分析,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提出近、远期的基础教育布局调整规划和实施步骤。

4、根据学校的用地现状及用地条件,控制好布点学校的发展预留用地范围,以便在条件成熟时,改善学校的用地状况,使其既能满足当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又能适应基础教育未来发展的需求。

第4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 2008年——2020年

其中:近期: 2008年——2012年

远期: 2013年——2020年

第5条规划范围

奎文区辖区,用地规模为71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对象

本次中小学校布局规划的对象为奎文辖区内的初中和小学。

第7条规划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

2、坚持小学均衡布点、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初中均衡布点和规模办学并重的原则。

4、坚持积极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原则。

第8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提高市民素质为根本宗旨;坚持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导方针;坚持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创造一流的教育发展环境、一流的教育创新基地、一流的人才储备、一流的教育体系。通过奎文基础教育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城区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布局合理、建设达标、发展均衡、群众满意”的规划目标。

第9条与《潍坊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中奎文区部分内容的差异本规划是在《潍坊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指导下完成,是该规划实施的补充完善和延伸,其内容更加详细,措施更加具体,具有更强的实施指导作用,与该规划中奎文区的有关内容相比,本规划在学校的数量和具体位置上有所变化,具体为:小学,扩建小学增加了茂子庄小学、廿里堡小学、北宫大街小学和潍州路小学共四处;新建小学增加了钢城学校小学部、南苑学校小学部、潍坊十中小学部、院校街小学、文化路小学和鸢都湖小学共六处;撤销小学中增加了实阶小学;中学:扩建中学增加了南苑学校初中部;新建中学增加了钢城学校初中部和西平路学校初中部两处。另外由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在扩建学校和新建学校的用地规模和具体位置上也做了部分调整,使整个规划更具有灵活性和可实施性。

第二章奎文区中小学布局的基本对策

第10条规划基本对策

为解决目前普通存在的择校、大班额、生均用地偏小等实际问题,切实为中小学生创造一个和谐、优质的教育空间和环境,规划中把学校分为三类:保留调整学校、扩建迁建学校和新建学校,并在学校的用地、规模、服务半径和班额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通过建、扩、迁、并、撤等措施,实现教育用地的整合,使大多数学校都成为规范化标准学校。

1、保留调整学校:

对目前严重超额的学校,如学校周边地区已改造完毕,且已无扩展用地,一方面要通过重新划分教育片区缩小其生源范围,将生源分流到周边具有发展空间的学校,同时调整学校内部功能,尽量为学生创造舒适的学习空间和环境。另一方面,对其周边有发展空间的学校可适当扩大服务范围,小学为500-1000米,中学为1000-2000米,同时对学校用地扩大用地规模,增加建筑面积,满足生源需求。

2、扩建、迁建学校:

对学校周边尚未改造完毕,有扩展空间的学校,要根据周边学校情况和服务半径内居住人口的规模,确定学生数量和学校用地规模,为学校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对需要迁建的学校,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设计中控制的规模进行建设。

3、新建学校:

对于规划城市新区和尚未进行城市改造的地块,要充分利用退城进园、旧村改造等有利时机,依据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居住用地规模,合理预测

规划范围内人口情况,严格按照规范标准配建规模适当的中小学校,并为远期发展预留空间。

第11条规划目标

1、班额:远期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达到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近期考虑最大限度缓解部分现状学校大班额现象,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中学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对于近期新建学校,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设。

2、学校规模:控制规模过大或过小型学校的规划建设,参考其它城市的相关标准,小学以12个班为一基本单位,新建小学规模以1—4个单位为宜;中学以6个班为一基本单位,新建中学规模以2—8个单位为宜。

3、用地指标:新建扩建学校用地指标分两级标准控制。现状建成区内新建扩建用地比较紧张的学校按照一级用地指标控制;城市新区内新建学校及建成区内用地相对宽松的学校按照二级用地指标控制。

一级:小学不低于15平方米/人;初中不低于20平方米/人。

二级:小学不低于20平方米/人;初中不低于25平方米/人。

旧城区改造建设的中小学,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受条件限制,确实无扩建空间的学校,主要通过调整学片、压缩办学规模逐步达到一级用地指标。

4、小学用地达不到1.5公顷的,按1.5公顷控制;初中达不到2.5公顷的,按2.5公顷控制。

5、服务半径:根据居住区分布情况,学校服务半径相对稳定,动态平衡。小学控制在500-1000米左右,中学控制在1000-2000米左右。

第三章中小学生数量预测

第12条规划区人口规模

根据《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人口预测,到2020年,潍坊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有城市人口175万人,居住用地49.28平方公里,人均居住用地28.2㎡。根据各密度区的人均用地指标和奎文所占的比例,到2020年,奎文区范围内城市人口为46万人。

第13条规划密度分区及人均居住用地指标确定

根据《潍坊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预测三个密度区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密度一区:辖区范围内,南至健康街,北至北宫街,人均居住用地24.0㎡/人;密度二区:南起胶济铁路和宝通街,北至玉清街,人均居住用地26.7㎡/人;密度三区:为城区范围内其它区域,人均居住用地30.2㎡/人

第14条奎文区中小学生千人指标及数量

依据潍坊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初中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同时高中段教育普及率也达到100%,其中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数量比例为6:4,则普通高中千人指标将是初中的3/5。因此确定奎文区中小学生千人指标为:每千人中有小学生约70人,初中生约35人,普通高中生约21人,由此可推算出奎文城区2020年小学生数量为32200人,初中生为16100人。

充分考虑城市用地功能调整及城市边缘人口和城区内流动人口的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在远期范围内的对各区人口数量的影响,规划区内中小学生数量在预测数量的基础上,适当增加5%-15%的学位,为远期发展留有余地。

第四章潍坊市区初中小学远期布局规划

第15条规划学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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