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税自2010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旧版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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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税自2010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旧版普通发票

2010-01-06 22:38:00| 分类:热点聚焦|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山东省国税局公布

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管理,强化税源监控,提升纳税服务水平,逐步推进由手工开具发票向网络和税控机具开具发票的过渡,实现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方式的转变,日前,山东省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对全省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据了解,此次简并票种将通过科学设置票种,将现有票种大幅度精简、压缩、合并,在总局规定的发票种类和式样中,结合我省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普通发票种类和式样。今后,国税部门在发票管理中,将坚持以网络开票为主,税控收款机开票为辅,手工开票为过渡,定额发票为补充的原则。对于已具备网络开具发票条件的纳税人,将努力推行网络开具发票;暂不具备网络开具发票条件的纳税人,可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对于手工发票,将在网络发票与税控收款机推行到位后,逐步予以取消。

简并后的发票除在票面设计上采用了新的规格和全新的镂空设计外,还对发票的防伪措施进行了改进,加印了发票密码等。同时,还要实现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信息实时上传,集中处理,不但方便了国税机关的监控管理,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个人在查询发票的真伪时,也将更加方便、快捷、有效。

据悉,我省普通发票票种简并后,按照发票填开方式的不同,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3类;为保证某些特殊行业和纳税人的的需要,保留总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同时,对不同类别的发票从规格上进行了细化。简并后的普通发票共有3类5种12个规格:

1、《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4种规格,卷式5种规格);

2、《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千元版1种规格);

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壹元、贰元、伍元、壹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有奖和无奖2种规格);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除总局统一发票外,山东省国税局还对发票的规格、内容、代码编制规则和防伪措施等重新进行了设定,并且明确了每种发票的适用范围,具体为:

1、《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适用于使用计算机及网络开票的纳税人,规格有4个。

2、《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适用于使用税控收款机等器具开票的纳税人,规格有5个。

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用于农产品收购行业的发票为四联,即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卷式发票基本联次为二联,即发票联、记账联。各市如需增加联次,要报省局审批备案。

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适用于暂时不具备使用计算机和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的非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业户。金额版位为千元和百元。

通用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适用于不能使用计算机和税控收款机开票的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业户,其他个体工商业户确实需要使用通用定额发票的由县级国税机关审查确定,并严格控制范围。

定额发票金额版位为壹元、贰元、伍元、壹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等7种面额。

定额发票联次为并列二联,即存根联和发票联;有奖发票为并列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兑奖联。

据介绍,通用机打发票票面为镂空设计,除“发票名称”、“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行业类别”、“开票限额”需印制内容外,其他内容全部通过打印软件进行控制和打印。卷式发票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发票印制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5号)文件中对税控卷式发票的规定(但不包括机打号码、税控码)执行。

对于通用机打发票的打印内容为:开票时间、客户名称、客户代码(非必录项)、客户地址(非必录项)、开户银行及账号、货物及劳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大小写)、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票面还需打印“行业类别”,打印发票开具的所属行业,如“工业”、“商业”、“水电业”、“修理修配”、“收购业”、“国税机关代开”、“银行代开”、“其他”等。对于实行税控的发票还需打印相应的密码。

对于收购业务发票打印内容为:开票日期、出售人、出售人身份证号码、出售人地址、开户银行及账号(非必录项)、品名、规格(等级)、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大小写)、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对于实行税控的发票还需打印相应的密码。

对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防伪措施问题,山东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总局原来规定纸张外,原其他发票的防伪措施一律废除。我省新的发票防伪措施在实行信息技术防伪的基础上,辅以印刷技术防伪:一是在所有发票票面加印密码并覆盖,实行密码防伪;发票号码实行喷涂。二是发票全部加印“山东国税”无色荧光防伪油墨印记,发票监制章内边线使用大写汉语拼音“SHANDONGGUOSHUI”微型字母组成。三是在所有发票票面加印使用有效期限;在没有金额版位限制的机打发票票面加印最高开票限额。

从公布的方案看来,本次发票简并的实施步骤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0年1月底前)。省局研究制定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并督导做好相关配套准备工作。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介和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简并后普通发票的特点,提高广大纳税人对普通发票简并的认知度。

(二)实施和过渡阶段(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由各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实施简并方案,推广网络发票开票系统,做好新版普通发票的印制和发售工作。在过渡阶段,新旧版普通发票可同时使用。

(三)完成阶段(2010年10月1日起)。旧版普通发票一律停止使用,全部使用新版普通发票。由主管国税机关组织人员将国税机关内部和纳税人结存的旧版普通发票进行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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