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涉及我司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欺凌恶势力,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我司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组长:李宗月
副组长:张华勇
成员:向胜文、罗来军、杨志浩、伍娇娇、张小斌
专干:向胜武
四、打击重点
(一)非法扰乱正常秩序、侵害职工、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车站周边敲诈勒索旅客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各类非法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五、实施步骤
全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23日至5月20日)(二)梳理摸排阶段(2018年5月21日至8月31日)(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月12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迅速将思想统一到省、市、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长期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组织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调动积极因素,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积极协作。
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想办法支持派出所的扫黑除恶工作,广泛动员组织积极参与,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
(三)强化摸排,主动反映。
鼓励职工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摸排情况,加强管理,防止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黑板报、电子显示屏大张旗鼓地宣传政法干警不畏艰险、顽强奋战的先进事迹,深刻揭露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罪恶行径,积极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导,认真落实。
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我司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纳入年度规范化建设目标考核中。
州运古丈县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