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岑河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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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开发区岑河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文

荆州市国土资源局荆州开发区分局

荆州开发区岑河农场

二〇一七年十月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总则1

一、指导思想1

二、调整依据1

三、调整完善任务1

四、方案期限与范围2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

一、土地利用结构2

二、土地利用特点2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2

第三章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2

一、土地利用原则2

二、基本策略2

三、上级下达指标落实情况2

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3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3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3

五、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4

(一)农业生产用地布局4

(二)建设发展用地布局4

(三)基础生态用地布局4

第四章“三线”划定5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5

二、生态保护红线5

三、城市开发边界5

第五章土地利用空间管制5

一、允许建设区5

二、有条件建设区5

三、限制建设区6

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6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6

二、一般农地区6

三、林业用地区6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6

五、其他用地区7

第七章村级土地利用控制7

一、强化村级土地利用整体控制7

二、明确村级土地利用控制指标。7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7

一、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7

二、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调控7

三、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7

四、建立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机制7

五、加快推进规划信息系统建设7

六、建立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8

七、加强土地规划执法监察力度8

第九章附则8

一、规划组成8

二、规划效力8

三、规划实施8

四、规划解释8附表8

前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新任务,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加快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三线”划定;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妥善解决当前建设用地供给压力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大、土地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等难题和困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为确保《岑河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沙市区在省国土资源厅全面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下,组织开展了本次调整完善工作。调整完善严格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的根本要求,落实《荆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荆州市方案)中确定的各项规划指标,依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和沙市区“十三五”发展战略对国土资源管理提出的战略需求,科学调整岑河农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等各项规划指标,并对原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优化各类用地空间布局,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努力破解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用地难题,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岑河农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障。

二、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

(8)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9)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11)《沙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12)《岑河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13)《沙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1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调整完善任务

(1)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任务;

(2)制定土地利用的方针与目标;

(3)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结构、时序和布局;

(4)明确土地用途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5)确定土地整治规模和项目区范围;

(6)明确村级土地利用控制;

(7)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四、方案期限与范围

本规划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范围为岑河原种场行政辖区内原种分场、南桥分场、西湖分场、农科所、青岗岭分场、原种养殖场,区域土地总面积923.80公顷。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结构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2014年),全场农用地面积761.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48%,其中耕地511.74公顷,园地38.49公顷,其他农用地211.76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61.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5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55.4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5.4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0.94公顷。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岑河原种场地处江汉平原,土地利用类型丰富多样,有利于在农业生产上因地制宜,开展多种经营,尤其是发展畜禽养殖、无公害蔬菜、小龙虾养殖等特色产业。

2、耕地资源丰富。耕地面积占全场面积的55.4%,丰富的耕地资源,有利于开展城郊蔬菜、花卉苗木等产业的规模化经营。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后备资源较少,开发难度较大。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场积极实施土地整理、土地开发等土地整治活动,有效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目前全场可开发后备资源较少,并且难度较大。

2、耕地隐性流失严重。在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注重数量平衡,忽视质量平衡,造成耕地总体质量下降;部分进城打工农民已将种地看成是副业,投入到耕地上的人力、物力较之过去出现降低,造成耕地部分撂荒以及耕地的低效利用,未能发挥耕地的最大产出能力。

3、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不高。岑河原种场工业发展虽已形成一定规模,但仍呈现非理性增长模式,现状工业用地布局散乱,土地投资强度不高,利用效率低下。

第三章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土地利用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

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3、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5、深化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基本策略

规划期间,全场土地利用围绕农业产业化、工业集群化、服务业生态化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行保护优先策略、统筹协调策略、节约集约策略,优先保护永久性基本农田和战略性生态空间,统筹协调城镇与农村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各类建设用地。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入推进“工业兴场、农贸活场”的发展战略,有效保护、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安排规划期间各项土地利用活动,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新格局,促进全场土地资源的协调、高效和可持续利用。

三、上级下达指标落实情况

根据沙市区调整方案确定的规划目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促进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科学指导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土地整治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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