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总结归纳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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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总结归纳精选文
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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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主管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评价单位: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7年8月
目录
一、基本概况………………………………………P 2
(一)立项背景………………………………………P 2
(二)绩效目标………………………………………P 3
(三)资金预算及拨付情况…………………………P 3
(四)综合得分………………………………………P4
二、组织实施……………………………………...P 5
(一)评价目的………………………………………P 5
(二)组织形式………………………………………P 5
(三)评价方式………………………………………P 5
三、工作成效………………………………………P 6
四、存在问题………………………………………P 8
五、整改措施………………………………………P 9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依据《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宁
财绩〔2009〕544号)、《南京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宁财绩〔2009〕545号)、《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财政绩效目标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宁财绩〔2010〕721号)以及《南京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5〕1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试点》(宁财绩〔2017〕157号)等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立项背景
伴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转型,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愈加明显,城乡居民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养老保障问题备受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4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3年、2014年省政府分别颁布了苏政发〔2013〕144号和苏政发〔2014〕104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5月我市依据国、省文件精神,出台了《南京市城
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宁政规字〔2015〕5号)及其实施细则(宁人社〔2015〕60号),不仅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了城居保制度,有利于消除城乡之间差异,而且也惠及众多家庭,使城乡居民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二)绩效目标
我局根据上述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相应的制订了《南京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其中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是: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法定参保对象全覆盖、保障待遇合理增长、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基金运行安全有效、经办效能全面提升,统筹城乡更加可靠的社会保障体系。2016年我市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是:城居保参保人数达到省定目标58万人、基础养老金发放率100%。
(三)资金预算及拨付情况
2016年度全市城居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数21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22,万元,市级财政补助70,万元,区级及街道财政补助118,万元。
缴费补贴预算数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2,万元,区级及街道财政补助7,万元。
基础养老金补贴预算数19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22,万元,市级财政补助67,万元,区级及街道财政补助109,万元。
丧葬补助金补贴预算数1,647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150万元,区级及街道财政补助1,497万元。
2016年度全市城居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结算数207,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结算补助资金24,万元,拨付23,万元;市级财政结算补助资金67,万元,拨付67,万元;区级及街道财政结算补助资金115,万元,拨付117,万元,以上各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各级城居保基金专户。
缴费补贴结算数1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结算补助资金2,万元,拨付2,万元;区级及街道财政结算补助资金7,万元,拨付7,万元。
基础养老金补贴结算数194,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结算补助资金24,万元,拨付23,万元;市级财政结算补助资金64,万元,拨付64,万元;区级及街道财政结算补助资金105,万元,拨付107,万元。
丧葬补助金补贴结算数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结算补助资金万元,拨付万元;区级及街道财政结算补助资金2,万元,拨付2,万元。
(四)综合得分
2016年我市各级财政共投入上述补贴资金20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67,万元。201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综合评分分,等级为“优秀”。
二、组织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为促进全市城居保参保缴费人员积极性以及保证待遇享受人员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市、区两级财政设立城居保基金财政专户,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城居保基金进行管理,所得利息计入城居保基金;城居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设立城居保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年末将当年度收入户、支出户所产生的利息划入本统筹区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二)组织形式
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规划财务处、社保中心财务部、居民养老保险管理部等部门组成的评价工作小组,对市、区经办机构的城居保业务、财务进行认真检查和分类评价,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序时推进工作进度。
(三)评价方式
本次绩效评价依据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南京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联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