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资格证明》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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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资格证明》办理指南
1、材料
(1)《留学人员资格审定表》(此表在留学人员资格认定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请申请人如实准确填写完整,收原件);
留学人员资格认定业务申报系统:https:///accsb/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正本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正本(收复印件并验原件);(深圳市境外学历验证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人才园行政服务大厅16-17号窗口,咨询电话:88123601)参考一
(3)申请人身份证件(收复印件并验原件),户籍已注销人员提供当前有效护照(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4)本人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壹张。
2、办理地址:
办理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8005号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21号窗口
咨询及投诉电话:12333、88123456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
1、流程
2、申请材料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2)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4)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使用这个证书申请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课程或高等教育文凭课程);
(6)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7)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登陆/,下载)。
深圳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人才园行政服务大厅16-17号窗口,咨询电话:8812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