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橡树湾三期工程巡视及验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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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橡树湾三期工程巡检及验收

工作方案

一、编制目的

对华润橡树湾三期工程质量形成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其始终按照规定的程序在受控状态下运行,从而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公司高品质质量标准要求,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华润橡树湾三期工程巡视及工序隐蔽、分部分项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工作。

三、关于工程巡检的规定

1.施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应该每天巡视施工现场,紧密跟踪每一道工序及工艺的施工情况并做好记录,随时复核一线施工人员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图纸及施工规范的要求,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质量隐患要及时有效的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对钢筋绑扎、模板拉结,模板垂直度、混泥土浇捣等工艺过程要全过程跟踪落实到位。

2.在施工过程,监理工程师应跟踪监控承包商的工序作业过程,一般工序采用巡视、平行检验方式,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基础、结构、防水、精装等)采取见证、旁站方式,发现承包商的错误做法、不当操作或缺陷,及时通过发出监理通知单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责令承包商纠正。

3、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应每天巡视工地现场的施工情况,对发现的质量隐患及质量问题及时督促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并应每周组织一次现场质量巡查,项目部、监理单位全体人员参加,对巡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进行指导、协调、

处理,并认真记录在《每周质量巡查记录表》中发给各相关承包商,要求限期整改完成。当出现严重不合格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整改方案报监理单位、项目部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现场整改。

四、关于各过程验收的规定

4.1、隐蔽及分项工程验收

4.1.1验收前提条件:

4.1.1.1承建单位已经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需验收的隐蔽及分项工程。

4.1.1.2隐蔽及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完备:

A. 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真实,并与工程进展同步;

B. 有关原材料、半成品试验和评定合格;

C. 分项工程已经过质量自检并验收合格;

D. 分项工程自评资料齐全、评定结果符合要求。

4.1.2 隐蔽及分项验收的规定

4.1.2.1、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隐蔽验收,各专业检查确认后方可同意隐蔽;安装各专业预留预埋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甲方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应参与。

4.1.2.2、监理单位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及质量通病应在每周监理例会上着重提出,并处理现场发生的工程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判断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4.1.2.3、监理单位对质量专题会议结论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并形成月度或质量监理月报报告并报送项目部;当结论不符合要求时,则需进一步整改,并由监理单位负责检查整改结果,直到最后符合要求。

4.1.2.4、重要工序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和项目工程部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和项目部专业工程师验收通过后,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才

允许其进入下一道工序;

4.2. 中间验收、分部验收程序

4.2.1 承建单位完成分部工程后,必须先进行自评,自评完成后将分部工程质量验评

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申请进行中间验收。

4.2.2 监理工程师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查,并参照有关验收规范和验评标

准要求对分部工程现场观感质量进行量测和检查。

4.2.3 若符合验评标准,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签署,并通

知甲方项目部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中间验收。若不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向

承建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其整改完成后再重新申请中间验收。

4.2.4 甲方项目部接验收通知后,及时组织设计管理部、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监理

单位、承建单位进行中间验收,并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验

收进行监督。

4.2.5 中间验收通过后,验收参加人员应对其分部工程的质量作出最终评定,并对中

间验收资料进行签认。对中间验收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经理部发出《整改通知

单》要求承建单位落实,并验证封闭。

4.3竣工验收程序

4.3.1工程竣工要求

1.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承建商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

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有总包、分包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按政府统一

格式)

8.质检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4.3.2在单体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收集竣工验收资料,提交监理单位、项目部审核,并申请初步验收;项目部对工程竣工资料审核后,组织技术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对单体工程进行初验,并根据初验结果,签发〈整改通知单〉给施工单位相关整改。工程竣工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工程项目开工报告;

b)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c)设计变更通知单;

d)工程联系单;

e)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f)水准点位置、定位测量记录、沉降及位移观测记录;

g)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

h)试验、检验报告;

i)基础工程验收记录(包括验槽记录、各种桩基施工记录及桩基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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