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隐私权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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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患者隐私权保护措施

科室:中医针灸康复科

为切实保护患者隐私权,特制定以下措施:

1、为患者诊断、治疗的环境应尽量做到一医一患、一诊室,必要时屏风遮挡。

2、为异性患者做敏感部位的检查治疗,须有两名医护人员或家属在场。

3、实习医师进行学习、检查、治疗须向患者说明,并在上级老师指导下进行。

4、不向无关人员透露患者的病情。未经患者同意,不得泄露患者的诊疗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在公共场所公开谈论患者的病情。

5、尊重患者,平等待人,尽量满足患者人格权的需要,提供最完好的人格保护。患者的个人信仰及意愿,在不损害其他患者及医务人员的权利下,应获得尊重。

6、严格执行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患者同意,患者的病历资料不得交予其他人或法人阅读、复印。不得伪造、篡改病历。

7、临床医学报告及研究,未经患者同意,不得用真实姓名和真实病历方式对外公开报道,也不得作为文学作品方式报道。

8、拍摄临床医学摄影资料应充分征求患者同意,尊重保护患者肖像权,不得随意拍摄可暴露患者身份或特征的资料;禁止将可能暴露患者身份或特征的医学影像资料作为艺术摄影作品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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