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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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姓名徐有韦
所学专业行政管理
准考证号016411307006
指导教师刘燕云
日期2013年9月16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
学生姓名徐有韦
专业
班级
行政管理准


016411307006
10级
(论文)题目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指导教师刘燕云教师职称××









语评定成绩: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论文答辩评判意见
学生姓名徐有韦专业
班级
行政管理准


016411307006
10级
(论文)题目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录
摘要 (5)
关键字 (5)
一、公务员制度的概念 (5)
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 (6)
2.1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诞生和发展 (6)
2.2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6)
2.3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6)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7)
3.1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7)
3.2我国公务员制度中问题存在的原因 (8)
四、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对策 (9)
4.1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应适应人事行政需要 (9)
4.2公务员管理机构应当逐步系统化 (9)
4.3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职能能应不断补充完整 (9)
4.4改善公务员队伍更新机制 (10)
参考文献 (11)
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0级数教班徐有韦指导老师刘燕云
摘要:经过多年来的改革和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已经初步确立。

虽然目前还存在一些问
题,但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公务员制度,需要在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根据中国有效政府发展的具体需要,考虑中国公务员管理实践所遭遇的种种问题,积极顺应新形势,依照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改进和完善现有公务员管理体制,保持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问题、对策
一、公务员制度的概念
公务员制度,也叫文官制度,是指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依法对各级事务官员或文职人员进行人事管理的制度,包括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晋升、退休等。

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起始于西方,是在西方政治体制之下产生的文官管理制度。

它的基本原则包括:职位分类、竞争性的考试录用、职位终身制、政治中立、法制管理等等,其中竞争性的考试录用、职位终身制和政治中立原则是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原则。

它涵盖了公务员的选拔、管理、待遇、考核、退休各个方面,也涉及到了公务员的基本价值信念问题。

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自建立以来也有十几年的时间了。

因为它的产生具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目的性,所以它具有一种混合多种因素的特征,可以说是一种混合的模式。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诞生和发展
1982、1983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先后进行了机构改革,并按照干部“四化”的方针,调整了各级领导班子,建立了老干部的离休、退休制度,开始逐渐废除实际上长期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

党中央在1984年提出要制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后认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太广,决定改名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条例》,后又进一步更名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988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人事工作,更好地推行公务员制度,中央决定成立国家人事部。

人事部的成立标志着国家公务员制度开始向实施阶段过渡。

人事部从1989年起即开始组织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工作,首先在国务院的六个部门即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国家环保局、国家税务局、国家建材局进行了部门性试点。

1990年,又在哈尔滨市和深圳市进行了地区性的试点。

在此期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草案中的一些单项制度,如考试录用制度、亲属回避制度、人事考核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也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在此基础上,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正式签署颁发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至此,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制度诞生,我国公务员制度发展的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调研准备阶段,试点运行阶段,全面推广阶段,立法完善阶段。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为了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我国拟定了《公务员暂行条例》,出台了10个配套法规和10个实施细则,初步形成了一套法律体系。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原有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在《公务员法》中有18章107条,规定了10种制度:职位分类制度、录用制度、考核制度、任免制度、职务升降制度、奖惩制度、培训制度、交流制度、回避制度、工资福利保险制度、辞退休制度、申述控告制度。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着质的不同。

公务员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必然取决和服务于国家的根本社会制度。

1.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和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

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

”这说明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组织路线。

2.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我国公务员制度根据党的组织人事路线、方
针、政策制定,坚持党对人事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组成人员的国家公务员是由各级常委及其组织部门负责考察,依法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决定任免。

3.我国公务员制度强调德才兼备。

国家公务员在录用中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对思想政治方面要求严格。

在晋升中注重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

因此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特色。

4.我国公务员制度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国家公务员不是一个独立利益集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奖惩、晋升等都要考察其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公务员考试录用缺乏灵活性
公务员的考试录用是公务员制度确立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公务员管理系统中是最基础的环节,考试的公平性、竞争性、可靠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到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但我国公务员的选拔环节牵扯到选拔的方式、考官队伍的素质、试题的科学化等方面的问题。

1.考官队伍素质不高。

目前,我国考官队伍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组织人事部门的官员,二是高校、行政学院和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

前者具有一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经验,但对于专业管理知识缺乏深入研究,对于考生的书面和口头答案理解不深,判断不准。

后者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但是对于社会需要和职位特点研究不够,所设计题目多倾向于理论陈述,对应用性、操作性题目掌握不够。

2.考试的方法仍主要依靠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而对一些较先进的新技术方法如情景模拟、心理测验、投射法、评价中心技术等缺乏研究和应用,因而无法全方位地对考生进行准确考察。

3.公民担任公职的机会和权利受到制约。

首先,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基本上没有担任公职的机会,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事实上存在着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管理方面机会的不平等,也不利于社会人才的全面和充分的开发。

4.笔试内容与方法不够科学,主要包括:不能针对职位的特点确定测试内容;教材质量较差,内容空泛陈旧。

试卷结构不合理,重记忆,轻理解应用,很难测出考生的知识深度、能力水平和发展潜力,从而使考试的区分度、可信度受到削弱。

2.公务员绩效考核缺乏科学性
我国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公务员的考核又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考核是公务员任用与奖惩的基础,在整个公务员制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现行法规中的一些规定由于缺乏严密性、科学性,使得这一制度的效力大大下降。

3.公务员的分类分级制度缺乏规范性
根据《暂行条例》规定,我国公务员没有政务官事务官之分,而是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显然划分的依据不是录用的方式,而是工作性质,并且都适用《暂行条例》。

人事分类的目的在于根据各自的特定采用不同的管理办法,那么,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在任职条件、产生方式、工作评价依据、管理方法方面有何不同?从目前来看这些区别都没有体现出来,唯一的区别在于,他们分别是现行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的管理对象。

《暂行条例》规定我国实行职位分类,但是我国公务员并没有职系、职组、职级、职等的划分,只设置了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并规定了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同时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中问题存在的原因
首先,很多人在公务员的考核中把关系、人情、面子等作为一个标准,使得公务员录用更加腐败化、黑暗化,而且依法办事的效率低下也是这种不好的风气日益居站上风。

其次,只是为了录用而考试并没有从实质上考察考生的素质以及对考生道德素质方面的考核没有形成一个好的方法。

再次,录用制度不到位,有法不依的现象大量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考试录用效能的发挥。

最后,随着近几年来对公务员考试的关注以及公务员岗位的保障进一步稳定,越来越多的人积极备考国家公务员考试,希望可以挤进公务员的队伍享受稳定的铁饭碗,所以使得国考越受重视,很多人都参加了考试,不可避免这种现象给公务员队伍引进了新鲜血液但也不可避免的混杂了一些达不到标准,各方面素质并不高,
思想道德不优秀的人,使得公务员队伍越来越乱,而且还导致更多的社会问题的出现。

四、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对策
自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管理统一、事权集中、机构精干、关系明晰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但在实践中,其运行机制尚需不断健全与完善。

(一)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应适应人事行政需要
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建立和改革都是为了适应广泛的公务员管理事物的需求。

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立,也必须适应人事行政发展的需要。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规定,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这种界定就确定了公务员法应当调整的范围不仅仅是行政机关的人员,还包括人大、法院、检察院等机构的工作人员,也包括政党以及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各级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

但是《公务员法》同时还规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指导同级各级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机构应当逐步系统化
从单一管理机构的建立到系统化管理机构的形成,是现代许多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发展过程,也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将要走的道路。

根据我国国情,系统化的管理机构应当包括三部分:一是决策机关,如上诉,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专门化决策机构,建立隶属于权利机关的公务员委员会担任决策和监督职能,即制定公务员基本法和有关的重要法规;二是执行管理机构,执行性管理机构设在政府行政系统内;三是监督机构。

(三)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职能应不断补充完善
我国建立公务员机构时,也应不断完善管理机构的职能。

目前,人事部门的职能还很不健全,需要加以完备和改进。

从决策职能看,应当健全机构的立法、决策职能、包括制定和参与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务员管理的统一规划及编制以及法律法规的实施及解释细则;从监督职能来看,我国已经建立的监察机构,还应进一步完善监督职能,使监督系统化。

除了开展多层次的监督外,还应与惩处、裁决等执法机制相联系,以构成监督惩治网络。

同样,我国公务员的管理职能的分布还不尽合理,有的机构缺少必须的职能,有的机构决策、执行、监督部分、也有几个机构交叉担负同一职能,职能权限划分不明确更为普遍。

合理分布职能,划清职能权限,是健全公务员管理机构的一个重要方面。

各种机
江西教育学院自学考试2010级行政管理专业论文
构的职能权限应当明确;立法决策、执行、监督职能应由不同机构担任;综合管理机构所担任的多种职能,应与专门机构担任的职能在内容层次上区分开来;上下级机构的职能权限必须划分清楚,不能混淆,也不能随意放权或收权。

(四)改善公务员队伍更新机制
公务员队伍作为一个开放系统,必须有完善的更新机制,以有出有进、吐故纳新,实现公务员作为人力资源的良好循环,保障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1.改革录用制度。

在考试录用方面,参与条件要更宽,除政治素质要求和基本学历外,一般不应再设置其他限制条件,为更多人提供参与竞争的机会。

进一步扩大考试竞争录用制度的范围,增加硬性规则,减少弹性规则。

强化竞争择优机制,拓宽入口,畅通出口,促进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提高公务员团队的服务效率和专业水平。

2.推动交流更新。

要拓宽公务员成长发展的渠道和空间,为其进步成长提供相对宽大的平台。

对担任公务员领导职务,被委任或聘任在同一职位的职务都应当有任职期限规定,根据不同职位职务规定具体年限。

即便最优秀者,也不宜在同职位连任三届,如没有新职位安排可以换岗,或改任非领导职务。

公务员流动,是现行条件下保持公务员系统能够最经常最普遍使用的更新机制。

应该制定公务员交流计划并认真落实,避免公务员交流的临时性和盲目性。

制定调任、转任、轮换、挂职等可操作的具体规则。

加强对交流管理的监督,严肃交流纪律,对一些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一定要强制性进行定期岗位轮换。

建立回避对象登记制度、审查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和随时调整制度,使回避工作制度化。

对选举晋升的公务员实行公示考核和较大差额选举。

委任制公务员在职务晋升方面推行竞争性考试考核制度,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制度,建立优升、平降、劣汰的竞争机制。

3.强化民主监督。

要严格人事考试考风考纪,强化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扩大公务员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把直接关系公务员切身利益的管理,如考核、职务升降、奖惩等,做到制度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在公务员管理中扩大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扩大政策和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打造“阳光人事”,防止“暗箱操作”,从体制上更有效地遏制腐败。

有效扩大社会和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公务员管理的民主程度和公正性。

尽快在公务员管理上形成一套法律完备、纪律严明的监督制度体系,做到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相结合,党外监督和党内监督相结合,提高监督的整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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