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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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
临泽县贯彻落实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
若干措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甘办发〔2016〕50号)和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贯彻落实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7〕127号)要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总揽,抢抓张掖市建设丝绸之路西部创新性城市战略机遇,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强化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提升全县企事业单位、创客、经营主体创新能力,催生新兴产业,为率先在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贯彻落实《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和《张掖市贯彻落实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争取最大额度享受省级、市级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加大已出台县级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力度,力争到“十三五”末,形成以“八大创新平台”为核心,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为支柱,辐射建设科技创业园的全县科技创新区域布局,加快科技型企业建设步伐,加大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力度,主动参与、全面融入创新型城市建设。

组织实施并完成原始创新成果3项以上,重大关键技术突破2项以上;全县企业研发机构达到20%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6%,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创新型企业达到6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家,科技特派员队伍稳定在100人以上。

三、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
1.完善“八大创新平台”。

抢抓张掖建设丝绸之路西部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战略机遇,主动融入全市“两创示范”总体部署,对确定的八大创新平台重点布局打造,完善功能、强化服务,积极争取列入全市创新平台建设范围,享受补助政策。

牵头单位:县双创办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农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旅游局、园区办
2.全面推进各类创新平台建设。

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创新创业“1+11”政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平台。

争取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4家以上。

由平台管理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市管理部门认定,争取享受省、市财政补助。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局、农委、商务局、园区办、双创办
3.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

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深化院地校企合作,着力在智力引进、成果转化、技术培训、科研项目、研发平台等领域,开展合作交流。

围绕农业新技术、生态环境保护、绿色食品加工、凹凸棒石等特色资源开发,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

积极支持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县设立工作站、分基地或技术转移机构2家以上。

由相关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市相关部门,争取享受省、市财政补助。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教体局
4.实施知识产权倍增工程。

全面落实省市县已出台的专利补助政策,大力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和知识产权阳光工程。

以成长型小微企业为重点,着力培
育专利申请大户,培育专利申请100件以上的专利大户2-3家,50件以上的专利大户3-5家;以张掖市创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契机,积极配合、邀请市上组建的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服务团队深入全县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指导,每年至少为10户知识产权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全方位服务;以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加强宣传和培训,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试点,开展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专利辅导、专利代理、专利预警等服务。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局
5.实施关键技术突破工程。

聚焦玉米制种、高原夏菜、林果业、草畜产业、绿色食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和食用菌、中医药、凹凸棒石、风光电、通用航空等新兴产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探索建立联合攻关、利益共享、知识产权运营的有效机制与模式。

对影响和制约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和共性难题,及时征集,协调纳入全市关键技术突破工程计划,采取技术招标、政府购买方式,向社会公开募集解决方案。

每年培育和打造科技亮点项目工程1个。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局、农委、林业局、畜牧兽医局、
园区办
6.创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

全面落实县政府“小升规”奖励政策,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持续推动“个转企、小升规”,重点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新增农副产品加工、矿产品加工、建材、中医药、通用航空、先进装备制造、文化旅游、信息中介、环保等产业小微企业50家,培育5家小微企业成长为“规上”企业。

鼓励小微企业申报著名商标,指导扶持一批公信力强的小微企业,逐步形成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辐射力强的信用体系。

全面实施市政府提出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投融资体系、科技支撑、人才保障、政策集成、服务环境、能力提升等6项创新工程,培育科技型小微企业10家以上,争取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家以上,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3家以上。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科技局、工商质监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金融办、双创办、国税局、地税局
7.实施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全面落实《临泽县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带头创业创新实施办法》,鼓励县域内企事业单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采取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占出资比例等方式进行激励。

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把技术转移、科研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应用对经济社会的贡献
和效益纳入评价体系,实施绩效评价。

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加大对国家、省、市列科技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

督促企业申领“科技创新劵”,全面融入省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系统,
共享省市开放的大型科研仪器。

全面落实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查重和评议制度,推行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运行模式。

全面把握科技创新规律,建立容错容过机制,区分创新工作中的无意过失和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双创办
8.加大政策金融支持力度。

全面落实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30条”、市上扶持创新型小微企业“黄金19条”优惠政策,全面
落实《张掖市贯彻落实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中的政策金融保障措施,全面落实《临泽县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带头创业创新实施办法》《关于推动全县非公有制
经济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
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近期重点工作》《临泽县贯彻
落实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政策规定。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全面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双告知”等便利化商事制度,加强便利注册、绿色通道等服务措施,落实省市关于创新项目、企业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大省市衔接力度,积极
配合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合作,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

对工作业绩显著的“众创、众包、众扶、众筹”联盟补助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补助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补助5万元。

对省内外高校院所、大学科技园、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及科技型企业,在我县设立分园区、分基地、联合实验室、产业行业研究院或技术转移机构的分别补助10万元。

县级扶持政策经县直相关部门审核,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列入次年县级财政预算,市级支持政策由对应相关部门落实,达到市级支持标准的,牵头部门审核上报市直相关部门,争取享受市级财政补助。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科技局、双创办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工商质监局、金融办
9.注重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搭建创新型人才服务平台,为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专家与县域内创新型企业牵线搭桥,动员适合企业的创新型人才与企业建立良好的科技创新合作,支持引进专门人才兼职,参加县域内创新型企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与企业合作,建立基层科研工作站,引导高端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提高县镇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使全县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总体提高5%。

完善以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畅通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渠道,实行优秀人才奖励补贴制度。

加大工业科技特派员培养力度,对符合条件、被评聘为市级工业科技特派员的专家,全面落实《临泽县工业科技特派员实施方案》中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资金补助的政策,并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县财政给予每年5000元补助。

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启明工程”,重点支持发明创造,组织申报市级科技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全面落实省市县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支持返乡人员创新创业。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定期研究科技创新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创新政策实施情况的评估、协调和完善,切实研究解决科技创新的重大问题。

要着力增强抓科技创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2.靠实工作责任。

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能定位和分工,严格按照方案重点工作安排,对省上“30条”政策、市上“黄金19条”政策承担的任务,逐一梳理,靠实责任,各
司其职,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上下联动、立体推进的工作合力,认真抓好落实。

广泛宣传省上“30条”、市上“黄金19条”优惠政策,全力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对标,争取获得相关奖励补助政策。

3.加大督查考核。

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加大方案执行力度,统筹做好科技创新政策落实。

县科技局会同县督查考核局要及时跟进,紧盯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动态信息,对科技创新政策进行绩效评价,督促工作推进落实。

对工作执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以督查倒逼责任落实。

4、强化舆论引导。

各镇、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培训会和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县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提高企业和群众政策知晓率。

要及时收集、整理、报道科技创新的典型事迹、典型人物和鲜活经验,让创新驱动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要广泛持久开展群众性创新活动和科普活动,提高公众创新意识和科学素养,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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