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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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生产车间管理规定编号版次: WI-PP-014 A3 编制: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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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维持生产车间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生产效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2.范围: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生产部组长:每天负责对员工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人事行政部:
每周不定期的负责进行对车间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保安:对工厂每天下班后所有场地进行用水、用电、用气、防火、防盗安全监督检查,并填写《值班检查表》。
5.工作程序
5.1早会制度
5.1.1生产组长、助拉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
10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由组长或助拉清点人员。所有人员迟到5分钟以上累计3次者当月无全勤奖,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4次者,取消当月绩效奖。每月累计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照旷工半天处理,超过60分钟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5.1.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组长或主管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5.1.3生产组长、助拉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一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
制在15分钟。
5.1.4生产组长、助拉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5.2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5.2.1员工上下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打卡,凡是迟到、早退、旷工者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5.2.2生产员工上下班必须从智能闸卡进入生产车间静电衣、帽要穿戴整齐,静电手带、鞋必须测量合格
才能进入,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静电手带,违者一次给书面警告一次。
5.2.3工厂相关人员上下班必需穿静电衣、鞋、戴好静电帽从智能闸卡处进入生产车间。
5.2.4上下班时间因工作需要,公司供应商、客户、治具商,其它外部单位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经过工厂最
高管理人员书面或口头申请,经同意后,在工厂或公司制定相关人员陪同下从智能闸卡穿戴好防静电衣、鞋、帽后才能进入车间。
5.2.5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管理人员除外)、电子产品、手袋、食品等待进入生产车间。特别
是不得在工厂内部玩手机、打火机、抽烟等,违者给予警告,情况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5.2.6上班时间不准消极怠工、睡觉、打闹、妨碍生产、无故离岗、串岗等。如有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和脏话
者每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吵架、打架斗殴者,给予大过一次。
5.2.7离岗必须佩戴离岗证,离岗时间不允许超过10分钟,超过时间必须向管理者说明原因。
5.2.8生产人员必须对产品的品质负责,生产过程中必须做到自检、互检,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者报告。
如因个人失误而造成的品质问题,将按照相应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5.2.9员工要服从车间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认真及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员
工和管理人员互相帮助、互相理解、互相监督,以公司、生产利益为重。如有不服从安排者,立即给予教育和书面警告。
5.2.10生产作业现场要求物料摆放整齐,并标有物料状态标签,车间规划物料摆放区域标示物料对应,并
贴有物料状态标签摆放整齐。
5.2.11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予以赔偿,并给予解雇;情节严重者,交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
5.2.12各部门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要从生产线借出产品或物料的,须征得生产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出具借条
给到相关生产线组长,到期归还。不得私自将产品或物料取走以做它用。
5.2.13员工平时可以针对工厂问题进行提出合理化建议,若被公司采纳,记小功一次。
5.2.14员工对工厂若有突出贡献者,记大功一次。
5.2.15生产组长、助拉有权要求其它各部门人员遵守生产车间纪律,各部门主管监督并执行。
5.2.16生产车间中休时间不得在拉线上趴着睡觉,不得在车间追打、吵闹、吃零食;睡觉休息需要员工休
息室休息、喝茶水。
5.2.17车间、办公室及其他工作场所7S责任人须确保各自区域作业台面、工具、治具、仪器设备表面、
地面干净整洁;物料设备摆放整齐标示清晰。
5.3清洁卫生制度
5.3.1每天下班前提前2分钟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区域清理干净,生产物料、工具必须摆放整齐,放在指
定位置。保安人员下班后按要求对车间地面进行清洁,并检查水、电、气、门、窗是否按要求关闭,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报告。(仪器、设备必须完全关闭电源以后才能关闭总电源开头)。每天必须按要求对仪器、设备及生产工装治具等进行维护和保养,爱护公司财物。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并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5.3.2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5.3.3各拉线、各区域及办公场须每周一次大扫除,工厂7S专案小组每周不定期检查一次7S并评分考核。
5.4车间生产基层管理上班、加班安全规定
5.4.1上班期间,生产现场管理人员须监督车间进出人员的安全性,确保车间物料、工具设备正常使用情
况。
5.4.2生产现场管理人员要了解和掌握当天的生产、出货状况,在加班时间须跟踪产线产能达标及物流、
品质异常的协调处理,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做到每小时去生产车间巡查一次并对员工的纪律进行监督与管理。
5.4.3生产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处理各部门紧急突发事件。如不能代为决定,请电话联络该部门领导。
5.4.4每天最后下班时,现场管理人员应在安全门处,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5.4.5下班后,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必要检查所有的灯、空调、风扇、门窗、水电气设备等有无关好。
5.4.6工厂保安下班须在生产车间下班离开后对工厂生产车间及办公室所有用水、用电(所有用电设备、
除监控、老化、实验室)、用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关闭、安全,并填写《值班检查表》并保留以备查证。
5.4.7上班、加班期间出现各类异常情况,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如因不作为而造成工厂损失的,
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将会负有连带责任。
5.4.8保安下班时按照《值班检查表》的内容进行检查电源是否关闭,门锁有无关好。如有问题请在备注
上写明。保安每天下班锁门前进行巡查。
5.4.9人事行政部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管,不定期核查并在值班检查表上签字。
5.4.10如发现值班人员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者,经行政部核实后,结果将给予书面警告,造成损失需赔偿公
司。
5.5处罚及奖惩规定
5.5.1累计三个警告转为一个小过,三个小过转为一个大过,三个大过给予辞退。
5.5.2累计三个小功转为一个大功,三个大功年终公司给予奖励500元。
5.5.3所有处罚由相应的监察监督部门开出处罚单,经当事人及部门主管签名确认后,交人事行政部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