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合同的担保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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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 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营居住地为合同 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 其约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 同成立的地点。
2021
9
缔约过失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
在缔结合同时,由于过失导致
▪ 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 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对于债权人可 拒绝清偿的权利。---只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 该权利
▪
2021
21
定金
▪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
同的履行,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
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
钱或其他代替物。
▪
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偿债能力。
▪ (2)国家机关原则上不得为保证人。 ▪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保证人
▪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因其主体资 格、清偿能力等方面的原2021因,不宜充任保证人 20
一般保证
(三)保证的分类
连带责任 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特有的抗辩权:
2021
18
保证
▪ (一)保证概述
▪ 1、保证的概念。
▪ 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 不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 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 2、保证的法律性质 ▪ (1)保证具有从属性
成立上的从属性。
▪ (2)保证具有独立性 范围和强度上的从属 ▪ (3)保证具有补充性。 性。
2021移转上的从属性。 19
▪ (二)保证合同 ▪ 1、概念: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
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 务的协议。
▪ (1)保证合同为诺成性合同。(2) 保证合同应为 要式合同。(3)保证合同为附从合同。
▪ 2、当事人。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为保证人和债权人。 ▪ (1)自然人可以为保证人,但自然人为保证人应
2021
11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方式 及赔偿范围
方式
赔偿 损失
范围 直接 损失 间接 损失
2021
12
免责事由
▪ 免责事由是指能够导致合同不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但依照法律规 定合同当事人却部分或全部不承 担责任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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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责条款
1、概念
▪ 免责条款,是指合同双方当事 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事由或 条件,当违约符合所约定的事 由或条件时,可免除违约方的 违约责任。
▪ 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
▪
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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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概述
担保的概念 合同的担保是促使合同债务人履
行义务,保障合同债权人的合同权利 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
2021/3/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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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担保的五种形式
保证 定金 抵押 质押 留置
2021/3/13
合同订立,履行,担保
202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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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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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程序 ▪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缔约人为意思表示
并达成合意的状态。 ▪ 二、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 (一)要约 ▪ 1、要约的概念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合同法》第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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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 要约的构成要件
▪ 第一,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 的意思表示。
▪ 第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 第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
的受要约人发出。 ▪ 第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包
括未来合同的主要条款。 ▪ 第五,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承诺时即
受其约束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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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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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免 责 条 款 有 效 的 前 提 --合同的组成部分
3、免责条款本身的有效性 (1)成立的有效性 (2)格式条款的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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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的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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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表
常现
情为
况三
下个
,
不 可 抗
方
面 :
力
可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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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合同中的
具体免责事由
▪1、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货物的合理损耗 ▪2、债权人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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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证
保证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 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 担保。
202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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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3年3月初,市民张某急需一笔资金从事服
▪ (1)要约的撤回
▪ 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到达受要约人 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 。 区
▪ (2)要约的撤销
别
▪ 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 在受要约人最终作出承诺之前,将该项要约取 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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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
▪ 1、概念: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 条件以缔约合同的意思表示。
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
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低作价
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
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
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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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金数额须在法定的数额以内。
▪ 我国《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 数
合同不成立、未能生效、全部
或部分失效,并给当事人造成
损失的,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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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
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订立合同过程
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2、要件 ▪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 3)承诺必须在规定的 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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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诺的生效
▪ 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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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
▪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要约、承
诺方式确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时间。当事 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 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订立合同的,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 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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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
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营居住地为合同 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 其约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 同成立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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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
在缔结合同时,由于过失导致
▪ 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 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对于债权人可 拒绝清偿的权利。---只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 该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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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
▪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
同的履行,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
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
钱或其他代替物。
▪
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偿债能力。
▪ (2)国家机关原则上不得为保证人。 ▪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保证人
▪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因其主体资 格、清偿能力等方面的原2021因,不宜充任保证人 20
一般保证
(三)保证的分类
连带责任 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特有的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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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
▪ (一)保证概述
▪ 1、保证的概念。
▪ 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 不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 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 2、保证的法律性质 ▪ (1)保证具有从属性
成立上的从属性。
▪ (2)保证具有独立性 范围和强度上的从属 ▪ (3)保证具有补充性。 性。
2021移转上的从属性。 19
▪ (二)保证合同 ▪ 1、概念: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
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 务的协议。
▪ (1)保证合同为诺成性合同。(2) 保证合同应为 要式合同。(3)保证合同为附从合同。
▪ 2、当事人。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为保证人和债权人。 ▪ (1)自然人可以为保证人,但自然人为保证人应
2021
11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方式 及赔偿范围
方式
赔偿 损失
范围 直接 损失 间接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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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事由
▪ 免责事由是指能够导致合同不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但依照法律规 定合同当事人却部分或全部不承 担责任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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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一)免责条款
1、概念
▪ 免责条款,是指合同双方当事 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事由或 条件,当违约符合所约定的事 由或条件时,可免除违约方的 违约责任。
▪ 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
▪
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用 ★★
2021
23
一、担保概述
担保的概念 合同的担保是促使合同债务人履
行义务,保障合同债权人的合同权利 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
202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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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我国担保的五种形式
保证 定金 抵押 质押 留置
2021/3/13
合同订立,履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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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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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程序 ▪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缔约人为意思表示
并达成合意的状态。 ▪ 二、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 (一)要约 ▪ 1、要约的概念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合同法》第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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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 要约的构成要件
▪ 第一,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 的意思表示。
▪ 第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 第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
的受要约人发出。 ▪ 第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包
括未来合同的主要条款。 ▪ 第五,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承诺时即
受其约束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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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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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免 责 条 款 有 效 的 前 提 --合同的组成部分
3、免责条款本身的有效性 (1)成立的有效性 (2)格式条款的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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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的免责事由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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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表
常现
情为
况三
下个
,
不 可 抗
方
面 :
力
可
以
2021
17
具体合同中的
具体免责事由
▪1、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货物的合理损耗 ▪2、债权人的过错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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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证
保证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 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 担保。
202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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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案情: 2003年3月初,市民张某急需一笔资金从事服
▪ (1)要约的撤回
▪ 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到达受要约人 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 。 区
▪ (2)要约的撤销
别
▪ 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 在受要约人最终作出承诺之前,将该项要约取 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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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
▪ 1、概念: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 条件以缔约合同的意思表示。
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
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低作价
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
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
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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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金数额须在法定的数额以内。
▪ 我国《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 数
合同不成立、未能生效、全部
或部分失效,并给当事人造成
损失的,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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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
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订立合同过程
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2、要件 ▪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 3)承诺必须在规定的 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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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诺的生效
▪ 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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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
▪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要约、承
诺方式确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时间。当事 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 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订立合同的,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 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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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