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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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XXXX区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XXXX区机构改革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编办的具体指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目前XXXX区机构改革已完成,各部门“三定”规定的印发工作已基本完成。

通过改革,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转变了政府职能,优化了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区发展格局、培育发展优势、增强发展动力,推动“11357”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推进“绿色崛起、美丽发展”,努力实现更有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3月区委常委(扩大)会上集中学习了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

同时,加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每个部门了解国家机构改革的内容和全区目前机构编制现状,正确理解深化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原则,破除部门对机构编制“终身化”“私有化”思想,取得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减少改革中遇到的阻力。

(二)深入调查研究,超前谋划准备。

机构改革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是一项牵动全局的大事,必须超前谋划,精心准备。

从去年3月份以来,为确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顺利推进,结合历次机构改革情况,XXXX区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
理顺职责关系等问题多次深入各部门、各乡镇进行调查研究,对各部门的“三定”规定、机构设置、机构规格、领导职数、人员编制、职责任务、权责清单等进行了梳理,为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配套政策和做好部门“三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着眼经济发展,精心拟订方案。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先后在区委常委会、区机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编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机构改革有关问题。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XXXX区实际,多次与市委编办汇报、沟通,得到了市委编办的大力支持,形成了《乐山市XXXX 区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

“改革方案”在35个机构限额内,严格对标省市机构设置,确保机构职能“基本对应、上下贯通”,围绕“绿色崛起、美丽发展”发展主线,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着力强化我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力量,优化发展和改革职责,组建区发展和改革局;整合经济信息化、商务、经济合作、投资促进、国内外贸易等职责,组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按照规定程序,“改革方案”报市委审议,经省委编委审核批准,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

同时,我们还拟定了《乐山市XXXX 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乐山市XXXX区级部门乡镇行政编制及领导职数拟核定表》等配套文件,进一步推进“大股室”制,精简部门领导职数,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四)统筹分工安排,缜密部署实施。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为确保全区机构改革的顺利有序实施,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安排,制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切实凝聚机构改革合力,压茬推进全区机构改革。

按照职
责分工,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政策指导、检查督导,确保各个环节按政策程序,依法推进。

区委组织部负责进一步做好班子队伍统筹配备。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统筹调剂好办公场所等保障要素。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负责跟进做好人、财、物的划转。

涉改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对工作调整人员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做到了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二是动员部署机构改革。

经过充分准备,XXXX区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XXXX区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

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孙建主持,区委书记张建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郑建英作了人事安排说明,并宣读了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任职决定。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袁彦传达了《中央编办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及整改工作的通报》。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端作了机构设置说明并宣读了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乐山市XXXX区机构改革方案》。

标志着全区机构改革工作拉开了序幕。

三是组织“三定”撰写培训。

根据机构改革工作安排,3月15日下午,区委编办组织召开了由区级各部门、群团组织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管领导及其办公室主任参加的“三定”工作培训会。

会上对“三定”撰写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三定”规定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

规范了“三定”规定审核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三定”规定审批程序,做到了程序规范、格式统一、环环相扣。

四是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XXXX区按照“先易后难、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反复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在沟通中形成共识,协商中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三定”规定初稿。

首先审核职能未作大的调整部门的“三定”规定,逐句斟酌原“三定”规定主要职责,并修订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和实际。

其次重点审核职能整合部门的“三定”规定,仔细比对职责划转情况,确保职责划出和承接有效衔接,改革涉及职责划转全面、规范、准确。

最后逐一对照市上对口部门“三定”规定职责事项,全面梳理我区对应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部门改革后职责边界清晰,主要职责定位准确,工作上下对接顺畅。

(五)加强监督检查,推进编制“法制化”
机构改革是事关全局的大事,区委、区政府对机构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对于省、市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保障党中央、省、市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机构改革高质量完成。

5月份中旬,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联合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活动,重点对人员转隶是否到位、“三定”职责履行是否到位、业务是否深度融合、单位名称及印章是否更换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坚决杜绝机构编制违规,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制化建设,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主要成效
(一)优化职能配置,科学设置机构
我市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在明确职责重点的基础上,着力整合优化组织结构,特别是在实行大部门体制方面进行了大胆改革,机构得到进一步精简和优化。

市政府工作机构从原来的67个(含工作部门31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5个、特设机构1个、部门管理机构5个、直属事业单位25个)精减到38个,减少29个,精减43、3%。

县市区除“规定动作”要求必须整合的机构外,在精减整合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方面的“动作”较大,减幅在60-80%之间。

襄城区、樊城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15个减少到6个,精减9个,减幅60%;襄阳区、老河口市、枣阳市由22个减少到6个,精减16个,减幅70%;宜城市、谷城县由25个减少到6个,精减19个,减幅76%;保康县由19个减少到6个,精减13个,减幅68%;南漳县由30个减少到6个,精减24个,减幅80%。

在机构设置上,我们注重从XX实际出发,体现机构改革服从和服务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要求,体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允许各地从有利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在不突破机构限额的前提下,设置一些能够体现地方特色的机构。

比如:市政府为适应全民健身的需要,将体育行业管理职能从文化体育局中分离出来组建了体育局;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在直属机构中保留了招商局;为继续加大对XX公司和军工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我市汽车工业和军工产业的发展,保留了汽车工业办和国防科工办的建制;为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减少行政干预市场行为,撤销了所有行业协会。

为减少
外部横向协调难度,方便老百姓办事,将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合并组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

(三)理顺职责关系,强化部门责任。

一是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

对职能交叉的问题,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做到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范围边界清楚,管理权限集中统一,便于充分发挥部门的积极性;确需由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谁主办、谁协办,相互之间如何衔接。

比如,将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组织建设、监督管理职责明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一家负责,解决了多头审批、多头监管的问题。

河道采砂管理职责,明确由水利局牵头,会同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职责重新核定并实现全覆盖。

按照履职尽责的要求,按照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对政府所有部门的职能、岗位职责进行重新核定,实现职责核定的全覆盖,确保政府各项职能职责更加明确、具体,以职责全覆盖保障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强化了部门和岗位责任。

进一步强化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安全管理、社会保障、医疗服务等方面的责任,通过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确定各部门应承担的责任。

做到权责一致,有利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利于工作的密切配合和相互监督。

通过积极探索政府绩效评估机制,推进能力席位建设,把政府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逐步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沟通顺畅、相互支持、精干高效的工作
配合和衔接机制。

(一)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行大科(室)制改革。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控制人员编制,严格控制内设机构总数和内设机构加挂牌子,严格按规定配备领导职数,确保改革后各级编制总额、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只减不增。

一是着力推进“大科室制”改革。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三定”审核中,严格控制部门新增内设机构,对业务科室在职能上进行有机整合,力争多数部门内设科室人员编制达到3人以上。

通过改革,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精简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市政府部门内设科室核减57个,精减13.2%;二是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总量,盘活编制存量,将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好用活。

虽然本次政府机构改革没有精简人员编制的要求,但是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消化人员超编矛盾、解决人员编制相对不足、结构不优等问题的压力仍然很大。

为此,我们本着总量不增、有保有压的原则,在整合内部资源、挖掘自身潜力上多想办法,随职责变化,我们对工作职能增多的部门,适当增加编制和人员;对职能弱化的部门,相应调减人员编制。

共调整人员57名,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

三是严格审核部门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规范领导职数的配备。

严格按照规定核定各级各部门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实现领导职数只减不增的改革要求。

其中,市政府部门核定县级领导班子职数263名,减少84名,精减24.2%。

核定科级领导职数668名,减少127名,精减16%。

三、下步打算
(一)督促指导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继续坚持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周报制度。

对相对落后的县(市)区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限期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二)开展政府机构改革评估。

组织拟定政府机构改革评估方案,重点从以下七个方面对机构改革进行评估:一是各部门贯彻落实“三定”规定的具体措施;二是各部门职能转变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三是各部门强化和落实责任的具体措施;四是部门之间、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是否健全和完善,职责分工是否顺畅;五是各部门内设机构的实际职责、名称、数量等是否符合“三定”规定;六是各部门是否有违反“三定”规定超配机构、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情况;七是对此轮改革的科学性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估。

(三)研究解决部门“三定”中的遗留问题。

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对机构改革来一次回头看,重点解决各部门“三定”规定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XX市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办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比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展缓慢,人员超编和编制混用的矛盾还比较突出,机构编制反弹的压力还长期存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还需不断深化,尤其是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还有很多深层次的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我们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创造性开展工作,把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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