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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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

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1号),全面构筑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筑牢火灾防控第一道防线,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1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势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府〔xxxx〕104号)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专群结合、覆盖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立足市情,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发展,不断健全以公安现役消防力量为主体,以政府专职消防队为重点,以志愿消防队伍为补充,覆盖全市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设

1.完善规划布局。要根据全市消防实际,完善全市消防站的规划布点。目前,除了已建成的7支政府专职消防站以外,要加快推进城西、科教新城消防站的规划建设,岳王管理区消防站要尽快纳入规划建设。

2.规范建设标准。根据《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建成区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10万人

以上的乡镇应建立一级消防站;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全国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历史文化名镇等建立二级消防站;其它乡镇建立三级消防站。根据我市各乡镇人口、建成区面积等情况,明确我市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标准,一级消防站:沙溪消防站;二级消防站:洛阳路消防站、浏河消防站、港区消防站、璜泾消防站、双凤消防站、华能消防站、城西消防站、科教新城消防站;三级消防站:岳王消防站。

3、明确建设要求。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在规划建设的消防站中,城西、科教新城、岳王消防站要按照相应的级别标准加快推进营房基础设施建设;在已建成的消防站中,双风消防站要进一步完善营房相关的设施和装备建设,璜泾消防站要对现有的消防营房设施进行有计划的升级改造。二是稳步推进落实。消防站建设应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有步骤、分阶段推进落实。xxxx年应着力完成城西消防站的基础设施建设;科教新城、岳王消防站的规划建设应在2~3年内完成;双凤、璜泾消防站的营房改造升级及基础设施完善应根据实际,在年内规划启动实施。三是明确建设主体。根据《消防法》和《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市相关政府专职消防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营房升级改造均由所在辖区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全面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

1.理顺管理体制。为全面提升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作战能力和整体应急救援指挥效能,由市公安消防机构参照现役消防队的管理要求,对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统一的人员招聘、业务训练、救援指挥、队伍管理等工作。原有各区镇自行管理的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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