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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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供应商评估(PSA)
定义: 现场评估供应商是否能达到对管理体系的最基本要求。
目的:进行为期一至二天的评估以验证新的潜在供应商是否有能力达 到与本公司所开展业务的最低要求。 范围:在推荐某一供应商来开拓新的业务之前,如果该供应商未具备 QS9000/TS16949 认证,并且在以下任一状态成立的情形之下,必须 进行潜在供应商评审: 1. 该产品的 潜在供应商不在原有的合格供应商范围内。 2. 该项技术/ 零部件对此供应商的制造场所而言是全新的。 此外,当外协质保科认为具有较高风险时,也将进行潜在供应商 评审。
OHT3-2
产品审核和过程审核
外协质保科深入供应商现场对供应商的过程质量保证能力 及产品质量进行控制。外协质保科依据外协件产品的类别与供应 商产品对本公司产品的质量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重要、一般三级 控制。在过程质量能力方面,外协质保科制定供应商年度过程审 核计划,对属于关键产品的合格供应商每年度实施一次过程审核, 对属于重要产品、一般产品的合格供应商每二年进行一次过程审 核;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复发生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可随时追 加过程审核。在产品质量方面,外协质保科可编制年度产品审核 计划(可结合过程审核一同进行),选取关键产品、重要产品或 已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复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产品审核 (产品审核必须包括产品全尺寸检验、材料检验和性能试验)。 对一般产品,外协质保科可要求供应商每年度提交已供货产品的 全尺寸检验和性能试验报告。对供应商不按期进行整改或整改无 效的,外协质保科有权提出减少其供货比例,必要时通知采购部 开发第二家供应商以减少供货风险。对有2家以上供货的产品, 如供应商不按期整改或整改无效,外协质保科有权消供应商产品 配套资格。
技术交底和报价
定义: 由工程师与潜在供应商就新产品进行技术交流及可行性分析。 目的: 对通过PSA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新产品的技术交流,进行开发 和制造可行性分析,以帮助供应商正确进行产品报价,并做为产品开发 要求的输入之一。 范围: 通过PSA评审合格的供应商。 程序: 1. 工程部负责将待开发的外协件的图纸、样品和技术规范等发放到采购 部。采购部对通过PSA评审,可进入产品报阶段的供应商发放报价所需 资料,并组织新品开发的项目组工程师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技术交 底。 2. 采购部组织供应商依据技术要求进行产品报价。供应商报价资料在规 定的时间节点前统一发送到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开封、核价,确定最 低报价的供应商,并通知采购部。
供应商管理流程
新品优先考虑布点 合格供应商供货比例分配 合格供应商年度等级评定 合格供应商年度审核 合格供应商供货业绩监控 产品审核、过程审核
时间线
签定采购总合同、质量保证协议 供应商生产件批准(PPAP) 送样及样品鉴定 签订价格协议和技术协议 供应商确定 供应商报价 技术交底 潜在供应商评估PSA(包括TA)
签订采购总合同和质量保证协议
采购部与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的供应商签订批量生产 前的《采购总合同》、仓库租赁合同等,外协质保科与 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明确供应商批量供货的 质量、价格和服务等要求。《质量保证协议》、《采购 总合同》可在 PPAP认可前签订,但只有在PPAP认可后 生效。
问题通报与解决PR/R
合格供应商体系开发 问题通报与解决(PR/R)
零件寿命
潜在供应商调查
产品开始
供应商质量管理程序
——供应商培训课程
潜在供应商调查
百度文库
定义:在潜在供应商评估之前,对新的潜在供应商作一个初步调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基本的质量体系、合适的技术能力和良好的管理水 平及必要的资源配置。 目的:通过调查以确认新的潜在供应商是否有资格进行潜在供应商评 估。 范围:适用于所有被认作是潜在来源的新的供应商。 程序:采购部寻找、收集供应商信息,对于可能成为本公司的潜在供 应商进行现场参观、调查,或采用传真或email的形式发放《供应商调 查表》; 采购部将供应商调查结果收集、整理后作为供应商进入潜在供应 商评估(PSA)的依据之一。 任务:确定供应商是否有资格进行潜在供应商评估
工装样品(OTS)认可
定义:利用批量生产的工装、检测设备或量具、生产设备及设施、人员等资源 制造出的样件。 目的:协助供应商识别并纠正产品上的问题以减少零件差异,评估设计、制造 和组装可能产生的影响,加速“生产件批准程序”的执行。 范围:适用时(当本公司有要求或客户有要求时),用于提供新样件的所有供应商。 程序: 1. 供应商按新产品技术开发协议中规定的送样要求及时间节点,将自行鉴定合 格的样件及《首批样品检验报告》 (本公司提供的表格),包括全尺寸检验报 告、材料及性能检测报告、试棒)送至外协质保科。 2. 外协质保科、工程部(或研发部)进行样品复检和样件与模具配合的鉴定。 外协质保科出具样品检验报告,工程部/研发部最终确认。如不合格,供应商应 重新送样直至合格。工程部/研发部对送样合格的样品出具《外协件样品认可批 准书》并归档,档案室负责发放到相关供应商、采购部、工程部/研发部、质量 部。外协质保科负责将样件认可结果通知供应商。 -供应商提交样件和按客户要求等级提供文件 -供应商会得到提交样件认可结果的通知:即《外协件样品认可批准书》 ―批准 ―不批准
潜在供应商评估(PSA)
A. 供应商已经通过QS9000或TS16949或VDA6.1认证,配套产品风险 又较小(如配套产品采取以往同类产品的成熟工艺、不直接影响产 品的配合性或功能等),则不要求PSA评估; B. 未经过QS9000或TS16949或VDA6.1认证,但配套产品风险很小、 且供应商工艺成熟,则不要求PSA评估; C. 已属于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且有相关产品的开发经验,对于新布 点的产品可不再进行PSA评估; D. 不论 QS9000或 TS16949 或 VDA6.1 认证,但配套产品有较大风险 的,必须进行PSA评估。
合格供应商体系开发
在体系方面,公司要求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 至少应符合GB/T 19001-2000 idt ISO9000:2000 质量管理 体系 要求,并通过ISO90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公司外协质保科将扶持、帮助合格供应商在质量管 理体系方面不断提升,在公司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建立符 合《ISO/TS16949:2002 质量管理体系—汽车生产件及 相关维修零件组织应用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的 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
定义: 关于正式生产件得以批准的程序。 目的: 验证供应商的生产过程是否具备生产满足客户要求的批量产 品的潜能。 范围:在新产品投产前,或当现有产品在技术、工艺上有改动或供 应商情况发生变化,都必须通过此“正式生产件批准”程序 程序: 1. 批量生产之前,外协质保科对供应商进行 PPAP 审核(或过程审 核)。对于已经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可根据以往供货产品质量 及工艺情况,确定对供应商的批量能力考核方式: A. 当供应商采用以往生产产品相同或相似的成熟的工艺技术时,外 协质保科对供应商的生产和检测设备、模具工装等进行现场考核, 填写《供应商批产能力考核表》,确保供应商具备批量能力。 B. 当供应商生产中采用新的工艺或过程时,外协质保科必须对其进 行PPAP审核(或过程审核)。外协质保科将PPAP审核(或过程审 核)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并以《生产件批准通知》(或《批量认 可》)报告的形式发送供应商、工程部或研发部、物流部、质量部。
供应商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和送样
供应商与工程部进行新产品的同步开发: 1. 供应商按工程师提供的项目时间进度计划进行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或质量计 划),并进行产品的设计开发。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或质量计划)的结果应形 成正式文件,必要时提交工程部认可。 2. 供应商按新产品技术开发协议中规定的送样要求及时间节点,将自行鉴定合 格的样件及《首批样品检验报告》 (包括全尺寸检验报告、材料及性能检测报 告、试棒)单送至外协质保科。 3. 外协质保科、工程部(或研发部)进行样品复检和样件与模具配合的鉴定。 外协质保科出具样品检验报告,工程部/研发部最终确认。如不合格,供应商应 重新送样直至合格。工程部/研发部对送样合格的样品出具《外协件样品认可批 准书》并归档,档案室负责发放到相关供应商、采购部、工程部/研发部、质量 部。 外协质保科负责将样件认可结果通知供应商。 -供应商会得到提交样件认可结果的通知:即《外协件样品认可批准书》 ―批准 ―不批准
潜在供应商评估(PSA)
程序: 1. 对于新开发的产品,采购部初选3家以上的潜在供应商,并将相关 信息反馈外协质保科、工程项目组。(对公司合格供应商范围内有 新品开发能力和新品布点资格的供应商,采购部可优先考虑新品布 点)
2. 外协质保科、项目工程师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项目组工程师 负责对潜在供应商进行技术评估(TA),即对供应商的开发能力、 技术能力进行评定)。外协质保科负责潜在供应商评审( PSA ), 并形成《潜在供应商 PSA 评估报告》。对潜在供应商的评审依据供 应商满足质量体系要求的能力及其所参与开发的产品风险评估来决 定:
定义:为促进解决已确认的供应商的质量问题而进行交流的程序。 目的: 对已确认的供货质量问题进行意见交换,文件记录,跟踪并 解决。 范围:所有为拓普提供外协件、原材料的供应商。 程序:识别——如经现场人员核实,问题源于供应商不合格,立即 发出《问题报告与解决(PRR)》单,通知供应商。 遏制—— 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内针对不合格品予以遏制,并 在本报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做出初步整改。 整改——供应商必须分析、判定问题的根源,在15天内将最 终答复(即纠正和预防措施)填入《质量改进措施计划表》中 ,提 交外协质保科。 预防——供应商必须采取措施杜绝问题复发,事发现场须核 实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情况,以关闭PR/R。 外协质保科对供应商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并对再 次供货的产品进行加严检验。
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
2. 采购部与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的供应商签订批量生产前的《采购总合 同》、仓库租赁合同等,外协质保科与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明确供应商批量供货的质量、价格和服务等要求。《质量保证协议》、 《采购总合同》可在PPAP认可前签订,但只有在PPAP认可后生效。 3. 当外协质保科有文件提交要求时,供应商按外协质保科的文件提交 要求,提供PPAP的相关文件(如FMEA、工艺流程、控制计划、初始 过程能力(Cpk)、测量系统分析(MSA)、机器能力研究(Cmk) 等。) 4. 外协质保科在对供应商实地 PPAP 评审时,通过供应商按要求的时 间或数量的连续生产,以验证供应商生产工序是否有能力按照预定生 产能力制造符合质量及数量要求的产品,以评价供应商的实际产能。 PPAP时的产能验证: 进行风险评估 通知供应商安排时间 验证实际产能 后续工作及进行必要的改善
OHT3-3
合格供应商供货业绩监控
1. 采购部每月统计供应商供货产品的交付业绩(即交付正时率 和准确率); 2. 外协质保科每月统计供应商供货产品的质量业绩,即供货产 品的PPM或合格率; 3. 采购部和外协质保科汇总月度的供应商供货产品的交付业绩 和质量业绩,做为年终评定合格供应商等级的依据之一。
供应商布点
采购部根据供应商的产品报价和对供应商的 PSA评 审结果,综合工程、质量、销售方面意见选择条件最优 的供应商进行新产品布点开发。
签订价格协议和技术协议
采购部组织供应商就定点开发的新产品签订相关协议:
1. 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产品价格协议; 2.工程部与供应商签订新产品技术开发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样品材料的 规格牌号、技术、质量保证要求及交样时间和数量等要求,协议需明 确供应商延期交样的处罚规定。工程部/研发部监督供应商严格按协议 执行,出现不符按协议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