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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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汇总

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汇总

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汇总侵权责任法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根据侵权责任法,当他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时,侵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是指在侵权责任案件中,确定侵权人和受害人之间的法律责任时,法院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结合归责原则进行判断。

本文将对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进行汇总。

一、过错归责原则过错归责原则是指在侵权责任案件中,侵权人需对其过错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过错归责原则要求侵权人的行为存在过错,即故意或者过失,并且该过错是导致实际侵权结果的直接原因。

如果侵权人没有过错,那么他不能被认定为侵权人,并不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二、无过错归责原则无过错归责原则是指在侵权责任案件中,即使侵权人没有过错,但由于其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害,侵权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种归责原则适用于一些行为具有特殊危险性的情况,例如,卖方销售危险品或者未经充分测试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他人伤害的,即使卖方没有过错,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三、法定归责原则法定归责原则是指在侵权责任案件中,依法规定的特定义务的违反,可以直接推定为侵权行为,无需证明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

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对发生车辆行驶的地点或者事故的原因具有明显过失的,可以推定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四、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指在侵权责任案件中,受害人所受损害与侵权人的过错具有密切关系,并且受害人难以获得证据证明其损害,法院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证明责任。

这种归责原则适用于侵权人具有特殊知识、技术或信息优势等情况。

例如,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造成他人受伤,受害人难以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法院可以要求生产、销售方提供证明。

五、连带归责原则连带归责原则是指在侵权责任案件中,多个侵权人共同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其各自的过错程度,法院可以根据连带归责原则判决各自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四种归责原则是什么

侵权责任的四种归责原则是什么

侵权责任的四种归责原则是什么在我国民法理论上,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分为: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及公平原则。

关于侵权责任的四种归责原则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侵权责任的四种归责原则是什么1、在我国民法理论上,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分为:(1)过错责任原则;(2)过错推定原则;(3)⽆过错责任原则;(4)公平原则。

2、过错责任原则,所谓过错原则是指以⾏为⼈的主观过错作为判断标准,判断⾏为⼈对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所贯彻的基本精神是:没有过错,就没有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是⼀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适⽤于⾏为⼈的过错⽽产⽣的侵权责任。

按照过错原则,⾏为⼈只有在主观上有过失的情况下才对其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3、过错推定原则,该原则是过错责任适⽤的⼀种特殊情况,是指受害⼈若能证明其所受损害是由⾏为⼈所造成的,⽽⾏为⼈不能证明⾃⼰对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则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并就此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该原则是介于过错责任与⽆过错责任之间的⼀种中间责任。

该归责将过错的举证责任转移给了侵权⼈,这样更有利于保护受害⼈。

4、⽆过错责任原则,该原则⼜称之为危险责任,是指⽆论⾏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依据法律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该原则的设⽴是为了弥补过错及过错推定原则的不⾜⽽设⽴的制度。

5、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受害⼈和⾏为⼈对损害的发⽣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分担损失。

如不对公平责任原则的适⽤范围作出限定,任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适⽤公平责任,则法官在案例裁判的⾃由裁量权过⼤,也不符合成⽂法系社会要求的确定性。

《民法典》将公平责任原则划为⽆过错责任的范畴,该规定不会导致归责原则适⽤的交叉,有利于侵权责任编的实施与适⽤。

6、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六⼗五条【过错责任原则】⾏为⼈因过错侵害他⼈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案例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案例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案例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理论的核心,该体系包括三种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赔偿责任,其构成要件为违法行为、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关系、过错,这四个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并且其采取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

例如,甲使乙的物品破损,乙作为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举证责任人为乙,当乙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时,人民法院又采集不到充分的证据证明受害人主张的事实时,乙的诉讼请求将会被驳回。

而被告甲是不承担举证责任的。

二、过错推定原则该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赔偿责任。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其构成要件与过错责任原则相同。

适用范围:1、监护人责任。

2、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

3、用人者责任。

4、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学校责任。

5、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6、动物园的动物损害责任。

7、除了高空抛物以外的物件损害责任。

在以上情形下,过错要件的举证责任倒置。

例如,开着机动车的甲撞了在路边的行人乙,乙去法院起诉甲,乙需要承担对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当乙成功完成举证后,法官便直接推定甲具有主观上的过错。

如果甲认为自己在主观上没有过错,则需要其自己举证。

证明成立,推翻过错推定;证明不足或不能证明,推定过错成立。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该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其构成要件相较于其他两个原则,少了“过错”。

适用范围为:1、产品责任。

2、环境污染责任。

3、高度危险责任。

4、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5、工商事故责任。

在该原则下,也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

例如,甲企业所生产的高压锅,对乙造成了伤害。

乙向法院提起诉讼,乙仅需举证证明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甲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侵权的归责原则名词解释

侵权的归责原则名词解释

侵权的归责原则名词解释侵权的归责原则是一种法律原则,旨在确定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由谁负责,并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该原则在法律领域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以确保社会正义和公平,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侵权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违法行为归责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侵权行为的责任应由实施行为的人承担。

不论是个人、组织还是公司,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只要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就应承担责任。

例如,在道路交通领域,如果某人违规驾驶造成交通事故,他应负有侵权责任。

2. 损害归责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由侵权人承担。

当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精神痛苦时,侵权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受害人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近因归责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侵权的归责主要以最近的原因为准。

即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次生损害,责任应由侵权行为造成的最后一环节承担。

例如,某公司生产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身体受伤。

在责任追究时,主要依据是该公司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非其他环节。

4. 预见义务归责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侵权行为的责任应当由能够预见到侵权后果的人承担。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人可能不具备法律上的责任,但如果有其他人能够预见到该行为的后果,而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他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5. 共同侵犯归责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多个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并导致损害时,这些人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这意味着,在多人联合侵权的情况下,每个侵权人都应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无论他们的实际行为在侵权中起到何种作用。

侵权的归责原则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明确责任的归属,它可以有效地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提供公正的赔偿。

同时,侵权的归责原则也要求个人和组织在行为中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在法律规范下遵守法律法规,以避免违法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
1.主体责任原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主体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的
基本归责原则。

侵权行为的主体就是行为人,即实施侵权行为的个人或组织。

根据主体责任原则,行为人有能力和行为意愿的,应当对其侵权行为
承担责任。

2.独立责任原则:独立责任原则是指,在多个行为人共同实施侵权行
为的情况下,每个行为人都应独立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这种原则适用于
多个行为人同时实施侵权行为或者连续多个行为人依次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况。

3.连带责任原则:连带责任原则是指在多个行为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但无法确定各自责任份额的情况下,各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据这个原则,受害人可以选择向任意一个或多个行为人主张连带责任,并
获得相应的赔偿。

4.担保责任原则:担保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规定特别情况下,行为人
对他人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无论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都应该以担
保的形式去赔偿。

这种原则适用于一些特殊行业或者特定情况下的责任追究。

5.行政责任原则:行政责任原则是指在一些情况下,行政机关对侵权
行为的主体进行行政责任的追究。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侵
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处理措施。

总之,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是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侵权行为
的主体或行为人进行责任追究。

通过明确行为人是否应承担责任、责任的
性质和范围以及若干行为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体合法权益的衡平。

侵权责任法——论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论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论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是指,在侵权责任法中,法律对违反侵权规定的行为进行归责,即通过确定违法者承担责任,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归责原则体现了法律正义和公平的要求,构建了承担责任和补偿义务的基础。

首先,归责原则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在侵权行为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归责原则保证了受害人的权益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侵权行为可能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身体伤害、精神痛苦等,通过归责原则,迫使侵权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使受害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救济。

其次,归责原则强调了侵权者的违法行为应承担责任。

侵权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违法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归责原则将侵权者与受害人的法律关系明确化,便于责任的确定和维权的实施。

通过归责原则,可以有效地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

第三,归责原则推动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在侵权责任法的适用中,依据归责原则,要求侵权者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这体现了公平与正义的原则,使侵权责任的承担更加公正合理。

归责原则迫使侵权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起责任,确保了法律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并为社会公众树立了正确的行为准则。

然而,归责原则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一定的争议。

一方面,在具体的侵权案件中,确定违法行为与责任承担之间的关系并不总是简单明了的。

根据归责原则,侵权责任应由违法行为者承担,但对于责任的量化和补偿标准的确定,仍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另一方面,归责原则也可能导致责任的过重或轻微,对于一些轻微违法行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如何确定等问题,也需要权衡利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压力和不公平现象的产生。

总之,侵权责任法中的归责原则是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受害人权益的重要原则。

它通过确定侵权者的违法行为与责任承担之间的关系,实现了法律的作用和价值。

但在具体应用中,也需要考虑到个案差异和情况特殊性,综合判断违法行为和责任的大小,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简述侵权责任的承担原则

简述侵权责任的承担原则

简述侵权责任的承担原则侵权责任的承担原则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侵权责任的承担原则主要分为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和过失责任原则。

1. 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侵权责任承担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当以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

换句话说,侵权行为人只有在存在过错行为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侵权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其行为应当是有故意或者过失的。

2. 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在某些情况下,侵权行为人无需证明其有过错,只要其行为导致了侵权结果,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严格责任原则适用于一些特殊的侵权行为,例如产品责任、动物侵权等。

在这些情况下,侵权责任的承担不依赖于侵权行为人是否有过错,而是基于其行为导致的结果。

3. 过失责任原则过失责任原则介于过错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之间。

根据过失责任原则,侵权责任的承担取决于侵权行为人的过失程度。

侵权行为人虽然没有故意为之,但由于疏忽或不当行为,导致他人权益受到损害,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所述,侵权责任的承担原则是我国侵权法律体系的基础之一,通过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和过失责任原则的规定,区分了不同侵权情形下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侵权行为而触犯法律,防患于未然。

同时,对于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要谨慎对待,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责任。

以上为对侵权责任承担原则的简要概述,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论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

论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

论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对于在民事活动中发生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规范和处理。

侵权责任法明确了侵权行为的主体责任和法律后果,其中归责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归责原则是指根据侵权活动的性质和后果对侵权责任主体进行法律上的归责。

在侵权责任法中,归责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侵权责任的主体归责。

归责原则规定了侵权责任的主体,明确了实施侵权行为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对不同主体的归责进行了界定,例如对于个人的侵权行为,法律规定了个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侵权行为,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样,侵权活动的主体明确了责任的界定和承担。

其次,侵权责任的程度归责。

归责原则规定了侵权责任的程度,即侵权行为的后果和损害程度与侵权责任的大小成正比。

法律明确规定了若干情况下,侵权责任会被认定为过错责任,例如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损害但依然进行,责任会相对加重;反之,如果侵权人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责任可能会相对减轻。

这样,侵权责任的程度将根据侵权行为的后果进行归责。

再次,侵权责任的追溯归责。

归责原则规定了追溯侵权行为的归责,包括追究违法行为的责任期限、诉讼时效等。

法律规定了一定的诉讼时效,规定了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以保护合法权益的受损主体。

这样,归责原则将侵权责任的追溯进行了规范和限制。

最后,侵权责任的补救归责。

归责原则规定了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责任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不同种类的损害赔偿和追究方式,例如经济赔偿、精神赔偿等,以补偿受害主体的损失和伤害。

归责原则通过补救措施实现了侵权被补救和追究的过程。

总体来说,归责原则在侵权责任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明确了侵权责任行为主体的界定和法律责任的追究,维护了公平公正的法律秩序。

归责原则还能够制约侵权行为的发生,增加了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和追究成本,确保了侵权行为的补救和赔偿能力。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是指因方对他人法益的侵害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归责原则是指确定侵权责任时,根据违法行为主体的特征和行为后果的不同,并结合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责任归属的一种方法。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原则、风险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三种归责原则。

首先是过错原则。

过错原则是指将责任归于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即被告必须具备过错行为和侵权损害成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过错原则下,被害人需要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并且此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否则无法追究侵权责任。

过错原则的优势在于能够确保责任的个体化,有利于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过错原则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为有些侵权行为并无实际过错,但仍然会产生损害结果,因此,在一些情况下,通过过错原则无法保障侵权行为的被侵害方。

其次是风险责任原则。

风险责任原则是指在其中一种情形下,由于存在危险因素或者特定的法律关系,即使侵权行为的主体不存在过错,仍然应该对损害结果负责。

这种原则强调的是防范未然,将责任从个体转移到与之相关或者可能陷入侵权危险的主体。

风险责任原则的优势在于能够对于法律关系中的弱势方提供更多的保护,使得侵权责任更加公平和平衡。

然而,风险责任原则也存在一些争议,因为对于个体责任的减轻会导致对于公共利益的侵害。

最后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主体对其控制的事物造成损害时,无需证明过错行为与损害成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核心是承认责任的客观性,即不管是否存在过错行为,只要事实上主体对于损害成果具有控制权,就应负责。

这种原则适用于一些特殊领域,如交通事故责任、产品责任等。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优势在于通过模糊行为方式来确保被侵权方的合法权益,但也存在可能导致主体的行为不慎和无过错行为的主体一并受到追责的风险。

在具体的侵权案件中,需要根据案件的事实、法律法规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来选择适用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一原则是民法中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司法实践中经常应用的原则之一。

本文将从侵权责任的定义、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的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侵权责任的定义侵权责任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的主体有侵权人和受害人两个方面。

侵权人是指在侵犯他人权益时,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主体。

受害人是指在被侵权行为中,遭受了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或伤害的人。

二、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侵权责任中,侵权人应当承担其过错所产生的责任。

过错是指侵权人的违法行为是有过错的,也就是说侵权人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行为准则,如果侵权人违反了这个准则,就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侵权责任中,侵权人应当承担其无过错所产生的责任。

无过错责任是指侵权行为是在侵权人无过错的情况下发生的,也就是说侵权人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虽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准则,但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了侵权行为的发生。

3.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在侵权责任中,侵权人应当承担其严格责任所产生的责任。

严格责任是指侵权行为是在侵权人无过错的情况下发生的,但是由于侵权行为本身的危险性质导致了受害人的损失或伤害。

这种情况下,侵权人应当承担严格责任。

三、侵权责任的适用范围侵权责任的适用范围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是指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

2.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侵权人应当承担刑事处罚的责任。

侵权行为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比较少见,一般是在侵权行为严重到达一定程度后才会涉及刑事责任。

3.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人应当承担的行政处罚责任。

浅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浅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浅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摘要: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是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准则。

它是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原则,是处理民事纠纷、确定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

归责原则决定着责任构成、举证责任承担和免责条件等一系列问题,在侵权行为法中居于核心地位。

1 引言在民法的发展中,侵权行为的保护对象经历了由单一的财产权向人身权以及其他一些合法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的拓展,对侵权行为人的责任确定也经历了一个由单一的过错责任向过错推定、公平责任、无过错责任的发展过程。

即侵权行为是产生责任的根据,它不仅包括因行为人的过错而导致的侵权行为,还包括行为人依据公平原则产生的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在这个过程中,法律观念经历了重大变化,它使得侵权责任作为法律规范责任,不仅是社会控制的工具,同时也是公民实现权利的工具,最终还是预防损害、分担损失、恢复先前状态的措施。

所谓归责是指行为人因其行为和物件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应依何种根据使其负责。

而这种根据体现了法律的价值判断,即法律应根据行为人的过错或损害结果使行为人承担责任,还是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而使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在民法学上,归责原则实际上是归责的规则。

是指据以确定侵权民事责任由行为人承担的理由,标准或者最终决定性的根本要素。

归责原则决定着一定的责任构成、举证责任的承担、免责条件、因果关系的证明等一系列问题,它贯穿于整个侵权法之中,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并对各个侵权行为规范起着统帅作用,是司法机关处理侵权纠纷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在侵权法领域的具体化。

2 侵权行为法及其归责原则的发展在侵权行为法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大致可以划分为习惯法时期、古代成文法时期和现代法时期这样三个阶段。

在习惯法时期,最早的侵权行为法主要表现为私人复仇制度,它的使命是解决部族成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2024年浅论我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2024年浅论我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2024年浅论我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归责原则概述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归责原则是侵权责任法中的核心要素,它决定了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人是否应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

归责原则的确立,对于平衡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这些原则在适用时,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的损失等因素,以确定侵权人应承担的责任。

二、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侵权责任法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归责原则。

根据该原则,只有当侵权人存在过错时,才需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故意是指侵权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而仍然为之;过失则是指侵权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损害,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

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需要具体分析侵权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过错的构成要件,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只有当侵权人的行为符合过错的构成要件,并且其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时,才需承担侵权责任。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侵权人没有过错,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则。

这些特定情况通常包括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等特殊类型的侵权行为。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不需要考虑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而是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来确定侵权责任的承担。

这有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于特殊类型侵权行为的严厉打击。

四、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根据公平原则来确定侵权责任的原则。

这些特殊情况通常包括双方均无过错、损害结果难以确定或者双方均有过错等情形。

在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时,需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利益平衡,以实现公平合理的责任分配。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
(1)基本原则
归责原则是指,当受害者遭受到侵权时,需要谁负责赔偿受害者及其
遭受的损失,以及在何种范围内适用此责任。

这种原则具有非常重要
的意义,因为它管理着每一种社会上的侵权行为,帮助人们确定责任
和责任权范围,保护受害者合法权益。

(2)侵权行为责任分类
侵权行为责任可以分为普通法责任和民事行政责任两种类型。

普通法
责任是指受害者可以要求侵权者赔偿损失以及赔付违反民法的费用;
民事行政责任则是指受害者要求侵权者改正侵权行为,以及支付损失。

(3)侵权行为责任各方
(a)受害者:由受害者将侵权行为的当事人告上法庭,表现他们受到
了侵权,同时进行损害赔偿和索赔。

(b)被告:由被告在法庭上反驳指控,提出反侵权辩护。

(c)法律服务者:法律服务者作为第三方必须在法庭上维护被侵权者
的权利并提出强有力的证据。

(d)法官:法官的职责是根据案件的细节,裁决双方的归责原则,并
在允许的范围内做出判决和裁决。

(4)受害者获赔方式
受害者可以主张被告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以及违反民法而承担的费用,这些费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得:一是赔偿弥补,二是犯错赔偿,三是恢复受害者原状,四是给予物品替换,五是用同等价值的货币替换,六是伤害赔偿和损失赔偿。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们意识的不断提高,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已经成为了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侵权人承担,并由受害人获得相应的赔偿。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侵权法学的基本原则,其目的是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不同主体之间的纠纷。

在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中,有几个重要的方面需要特别关注,这些方面不仅关系到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生效和实施,也关系到侵权案件的处理和解决。

一、犯罪责任和民事责任的不同在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中,犯罪责任和民事责任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犯罪责任是指刑法规定的,针对个人的违法行为而进行的惩罚性处罚。

而民事责任是指针对民事主体之间的合法权益产生损失或纠纷而进行赔偿的法律规定。

两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前者是一种行为的违法行为,后者是一种行为的侵权行为。

二、侵权责任的成立侵权责任的成立是指侵权人应当承担因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在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中,侵权责任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主体方面:侵权人必须具有民事责任能力,即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单位(法人)。

2、客体方面: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受到了侵害。

3、因果关系:侵权人的行为必须是直接导致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直接原因。

4、过错:侵权人的行为必须是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实施的。

只有在以上四个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侵权责任的成立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和维护。

三、侵权责任的归属原则在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中,侵权责任的归属原则可以分为四种类型:1、无过错责任:即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当他人遭受了侵害,但侵权人毕竟没有实施任何过错,此时侵权人仍然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过失责任:即侵权人存在过失行为的情况下,依法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关的责任,为被侵害人提供相应的赔偿。

3、严格责任:即按照法律规定,无论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存在一定的行为,就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归责原则归责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行为的主体责任主要是行为人,即实施侵权行为的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主要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即在行为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因疏忽、不注意或者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侵权行为的责任。

3.直接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应承担直接责任,即行为人应当对其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负责。

行为人不能将责任转嫁给其他人或事物。

4.损害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主要以损害责任为基础,即行为人应当承担对他人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责任是指行为人应当承担因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受害人的损失赔偿责任。

5.整体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行为的责任是整体责任,即行为人应对侵权行为的全部结果负责。

无论行为人故意还是过失,行为人都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对保护受害人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使得侵权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给予受害人赔偿和救济的机会。

同时,这一原则也对行为人起到了约束和规范的作用,促使其在实施行为时更加谨慎和注意,以免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侵权责任法的核心原则是归责原则,主要包括主体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直接责任原则、损害责任原则和整体责任原则。

这些原则保障了受害人的权益,同时也对侵权行为人起到了约束和规范的作用。

侵权责任法的执行和遵守,有助于建设和谐社会,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产⽣了侵权问题,就应该有⼈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怎么判断,该由谁承担这个责任,是⼈们经常讨论的⽅⾯。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是指基于⼀定的归责事由确定侵权责任承担的法律原则。

侵权责任的原则分为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欢迎⼤家跟随店铺⼩编⼀起阅读下⽂了解吧。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1、过错责任原则;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3、⽆过错责任原则;3、公平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

即⾏为⼈的侵权⾏为给对⽅造成损害,须⾏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过错责任是侵权责任的⼀般归责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侵权⾏为外,⼀般侵权⾏为均适⽤过错归责原则。

三、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1、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加害⼈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能够证明⾃⼰没有过错的除外。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主要情形有:(1)机动车与⾮机动车驾驶⼈、⾏⼈之间发⽣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者适⽤过错推定;(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脱落、坠落,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致⼈损害,堆放物致⼈损害,适⽤过错推定;(3)林⽊折断造成他⼈损害,对林⽊所有⼈或管理⼈适⽤过错推定;(4)动物园发⽣动物致⼈损害时,对动物园适⽤过错推定;(5)幼⼉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因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致在其学习、⽣活的⽆民事⾏为能⼒⼈或者限制民事⾏为能⼒⼈受到⼈⾝损害,教育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教育机构能证明其已尽管理职责。

四、⽆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1、⼜称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的⾏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除⾮加害⼈能够证明存在法定抗辩事由。

2、⽬前法律规定承担⽆过错责任的情形主要由:(1)被监护⼈致⼈损害,监护⼈承担⽆过错责任;(2)⽤⼈单位对⼯作⼈员的⾏为侵害他⼈承担⽆过错责任;(3)个⼈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因劳务造成他⼈损害,由接受劳务⼀⽅承担侵权责任;(4)产品缺陷致⼈损害时,⽣产者承担⽆过错责任;(5)⾼度危险作业致⼈损害的,侵害⼈承担⽆过错责任;(6)环境污染致⼈损害的,排污单位承担⽆过错责任;(7)饲养的动物致⼈损害的,饲养⼈承担⽆过错责任。

浅议侵权法的归责原则

浅议侵权法的归责原则

浅议侵权法的归责原则「摘要」:侵权法的归责原则,实际上是归责的规则,它是司法人员处理侵权纠纷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

一定的归责原则决定着一定的责任构成、举证责任的承担、免责条件、因果关系的证明等一系列问题,在侵权法中居于核心地位,关于侵权法的归责原则,中国侵权法学者主要持有四种有代表性的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中国侵权法体系只能实行一种归责原则,即过错责任原则。

虽然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在强调过错责任原则的重要性方面不无贡献,他们对严格责任原则的否定和排斥却不能不说是这种观点的一个严重缺陷。

第二种意见比较接近美国侵权法学界的主流观点,即认为侵权法的归责原则不仅应该包括过错责任原则,也应该包括严格责任或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三种意见认为中国侵权法的归责原则应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以及公平原则。

第四种意见认为中国侵权法的归责原则应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公平原则。

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观点代表了中国侵权法学界的主流,并已在《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得到了体现。

但是,这种观点对公平原则的提倡实际上构成了它的一个较大的缺陷。

本文在对现在国内归责原则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着重对过错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的产生发展、功能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并得出了现代侵权法就是过错侵权法的结论。

本文中过错责任原则均是指客观过错责任原则。

「关键词」: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对有关词语的说明所谓归责原则是指据以确定侵权民事责任由行为人承担的理由、标准或者说最终决定性的根本要素,是贯彻于整个侵权行为法之中、并对各个侵权法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是司法机关处理侵权纠纷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⑴归责原则在侵权法中居于核心地位,可以说侵权法的历史就是归责原则发展的历史。

所在现代,由于侵权法规范对象的复杂性和多层次性,世界各国的侵权法的归责原则都呈现多元化的趋势。

我国学者的意见分歧较大,在词语的使用上也极其混乱,充斥着许多归责方面的词语,在对侵权法归责原则进行研究时,有必要对一些词语进行界定和说明。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是什么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是什么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是什么1、过错责任原则1)含义: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

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

2)适用于过错责任的意义:①在一般侵权中,只要行为人尽到了应有的合理的注意义务,即使发生损害也不负赔偿责任。

②在过错责任下,对通常侵权行为责任推行“谁举证谁举证”的原则。

③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第三人或受害人的过错对责任承担有重要影响。

a)在第三人对侵害也存有过失时,形成共同过失;此时按过失大小分摊民事责任,并负连带责任。

b)如受害人有过错的,即构成混合过错,依法可减轻加害人的民事责任。

3)过失判定责任①含义: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体现在民通126条)②此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定形式,推行举证责任倒转原则。

它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采用。

③举证倒置原则的含义:a)受害人只要证明加害人实行了谋害犯罪行为,造成了侵害后果并存有因果关系,无须对加害人的主观情况证明,就可以判定加害人主观上存有过失,分担适当责任。

b)受害人为免除责任,应由其自己证明主观上无过错。

④法条上的彰显:民通126条: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建筑物上的一拖再拖物、悬挂物出现坍塌、开裂、掉落导致他人侵害的,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分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

2、无过错责任原则1)含义:指当事人实行了谋害犯罪行为,尽管其主观上无过错,便根据法律规定(民通106条系3款)仍应当承担责任的免责原则。

2)适用情形(民通规定):①专门从事高度危险活动并致人侵害的犯罪行为②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行为③圈养动物并致人侵害的犯罪行为④产品不合格致人损害的行为3)适用于的注意事项①无过错原则的适用必须是法律的明确规定②适用于无过错原则,受害人不须证明加害人的过失,加害人也无法通过证明自己无过错而抗辩,但原告应当证明侵害事实及因果关系。

物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浅论

物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浅论

摘要归责是侵权责任的核心,是侵权责任法的灵魂。

侵权责任归责,是认识和理解侵权责任法的钥匙和必经途径。

我国侵权责任法确立的是二元归责原则。

本文从适用过错责任(过错推定)的物的侵权与无过错责任的物的侵权两种情况对归责原则进行相应的分析,对不同情形下的侵权责任进行相关分析,并进行责任形态的区别。

关键词过错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作者简介:杨华兴,上海林莉华律师事务所。

中国一、适用过错责任(过错推定)的物的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在民法通则、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责任作了规定。

该规定确立了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侵权责任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责任的主体首先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其有权向其他责任人的追偿。

从责任形态而言,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本条未作规定。

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发生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筑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这种连带责任对受害人而言,应当适用前条过错(推定)责任。

有其他责任人的,应受追偿。

受害人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发生倒塌、脱落是由于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保有人(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等)过错所导致难以证明,为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就需要对这类侵权采用过错推定,在建筑物及其他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受害人无须举证证明建筑物的保有人存在过错,根据过错推定责任进行推定就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适用连带责任,可以为受害人提供更充分的保护。

对公共营造物的管理和维护是由国家作为保有人委托其下属的管理机关进行的,国家应当保障这些公共营造物处于合理的使用状态。

在公共营造物造成他人损害时,根据推定过错责任国家的过错是推定的而不是要求受害人证明的。

相对于国家,每一个市民是渺小和微不足道的,因而,在立法技术上采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有利于保护市民社会中的个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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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 归责 , 就是 确定责 任的归属 。因侵权 行为造 成受 害人
原则 古老 体系 的进 程 。 过错责 任原 则作 为 一般 归责 原则 出现 , 是在 1 8 0 4年 《 法 国民法典 》 中。 法 典第 1 3 8 2 、 1 3 8 3条对 过错责任 原则进 行 了高
人 身或财产 受到损 害 , 由谁来 承担 责任后 果 , 应 当依据 什 么来 判断, 这就是 归责原则 。此种 依据 体现 了法律 的价 值判 断 , 即
二、 过 错 推 定 原 则
定: 若 自由 民以其船租 与船工 , 船 工不慎 , 致 船沉 没或 损坏 , 则 船工 以船赔偿 船主 。⑦ 在 罗马法 时代 , 《 十二 铜表法 》 也出现 了
过错 责任 原则 的雏 形 , 在有 关私 犯 的条文 中 , 多处 使用 了 “ 过 失” 的概念 。之后 , 商 品经济进 一步发 展 , 在罗 马法 的基础 上 ,
造成 损害结 果 ,就 应 当承担全 部责 任 。这 种完 全不 分是非 黑 白、 一味 追究 赔偿 的 归责原 则 , 使 得 正 当防卫 、 紧急 避 险 等正 当行为造 成的结果 也必 须承担 民事责 任 , 这显 然是 不合 理 的。
素 就是 “ 主 观过错 ” , 无过 错 , 即无责 任 , 这 是过 错 责任 原则 的 真谛 。所 以要适 用过错责 任原则 , 就必须 证明对方 存在 过错 。
③此后 各 国民法纷纷效 仿 , 陆续 确立 了过错责 任原则 为主导 的
归责 原则体 系。 ( 二) 过错责 任原则 的概述
系 的证 明 、 举证 责任 的分 配 、 免 责事 由等一 系列 问题 , 它 贯穿
于整个 民事侵 权案件 , 是 司法机 关办案 的基本 准则 。

过错责 任原则 , 是 以过 错因 素作 为法律 价值判 断 的标准 , 确定行 为人 是否 应 当承担不 利后果 的原则 。侵 权责 任构成 要
与 法律 地位进 行 了讨论 。
关键词 : 侵 权 责任 归责原 则 ; 过错 责任原 则 ; 过 错推 定原 则 ; 无过 错责任 原 则 ; 公平 责任 原则
中图分 类号 : D 9 2 2 . 2 9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8 — 4 4 2 8 ( 2 0 1 4) 0 7 — 9 6— 0 3
断, 抑 或 以公 平考 虑作为判 断标准 使行 为人承担侵 权责 任 。① 侵权 责任 的归责 的核心 问题 是标准 问题 ,即对 损害 结果 的承 担 应 当依 据什 么标 准 。 学 理上依 据不 同的法律 价值判 断因素 ,
建 立 了不 同基本 归责原 则 。 归 责原则决 定 了构 成要件 、 因果 系 , 其 核心 要

过 错 责 任 原 则
( 一) 过错 责任原 则 的历 史沿革 在原 始社 会 , 解决 矛盾 与侵害 的方式 主要 是复仇 与杀 戮 。 随着 劳动力 的发展 与货 币的出现 , 复仇方 式逐 渐淘 汰 , 取而 代 之 的是物 的赔偿 。 在 早期 的成文法 中 , 侵权 责任归责 原则 采取 结果 责任原则 , 即行 为人无论 有无 过错 , 只要存 在加 害行 为并
学 术 的发 展和判 例的 丰富加 速 了过 错责任 原则 瓦解 结果责 任
( 一) 过错 推定原 则 的历 史沿革
“ 对偶 然事件 谁也不 负责任 ” 、 “ 偶然 事件应 落在被 击 中者
的身上 ” , 这 些古 罗马 的训 条 中当 中就 已经 包含 了过错 推定 的
①王利明 : 《 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 究》 , 中国政 法大学出版社 1 9 9 2 年 版, 第1 7 ~ 1 8页 ② 彭俊 良: 《 侵权责任法论》 , 北京大学 出版社 2 0 1 3 年版 , 第9 3 页. ③ 同上.
从 历史 的沿 革看 待过错 责任原则 ,之 所 以其 取代 结果 责 任 原则 , 最 重要 的原 因是其 满足 道德 要求 、 能够平 衡利 益 。行
为人对 自己过失 造成 的后果 负责是 社会 正义 的要求 , 反之 , 若
非 出于过 失 , 行 为人 已经 尽义 务 , 则 在道 德 上无 可 非难 , 自不 应负责 。过错 责任 原则通 过损 害赔偿 的方 式使受 害人 权利 得
浅 论 侵 权 责 任 归责 原 则
沈 雪 平
摘 要: 侵权 责任 的归责 是 民事侵权 案件 中最 关键 的环节 , 与之 密切 联 系的就 是侵 权责任 归 责原 则。 我 国关于侵权 责任 归责
原 则的规 定 有四类 , 分别是 过错 责任原 则 、 过错 推 定原 则 、 无过错 责任 原 则和公 平责任 原则 。 笔 者分 别从其 历 史沿革 、 概 述、 特征
到补救 , 而使加 害人对 不法行 为 承担不 利 , 使得 双方 当事人 利 益得 到衡平 , 从 而体现法 律 的公 平价值 。④ 过 错责任 原则 为民 事 主体确 立 了标 准 , 它 要求行 为人 谨 慎小 心 , 尊重 他 人权 益 ,
为行 为人确 立 了稀有 行 为的范 围 , 有利 于预 防损 害发生 , 充分 协调 了个人 自由与社会安 全两种 利益 的关 系 。
随 着人类 文 明发 展 , 公元前 1 8世纪 的《 汉穆 拉 比法 典 》 就 已经 有 了过错 责任 的萌芽 。 如 法典第 5 3、 5 4条 规定 : 自由民怠 于巩
固其 田之 堤堰 , 而 因此堤 堰破裂致 邻地 损失 者 , 或 自由民开启 渠, 不慎 而使水 淹邻人 之 田者 , 均需 负赔偿 之债 。第 2 3 6条规
法 律应 当以行 为人 的过 错还 是 已经 发生 的损 害结果 为价 值判
度概括 : “ 任何 行 为使 他人 手损 害时 ,因 自己的过失而 致行 为 发生 之人对该 他人负 赔偿 的责任 。” “ 任何 人不 仅对其 行 为所
致的损 害 , 而且对 其过失 或懈怠 所致 的损 害 , 负赔偿 的责 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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