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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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河道采砂管治方案

全县河道采砂管治方案

全县河道采砂管治方案
为有效管理全县河道采砂的问题,制定了一套全面的管治方案。

首先,在全县范围内设立专门的河道采砂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协调各项工作。

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对采砂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和调度,实现全程管控。

针对目前存在的乱采滥挖现象,加强巡查监督力度,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确保河道采砂活动合法规范。

加大对违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河道采砂管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在技术方面,不断推进河道采砂管治技术创新,引入先进的采砂设备和工艺,提高采砂效率的同时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加强对采砂企业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规范操作水平。

此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治的工作机制。

加强与水利、环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县河道采砂管治工作的良性发展。

综上所述,全县河道采砂管治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实现全县河道采砂管治工作的整体提升。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确保全县河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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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河道采砂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河道采砂作业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及个人。

三、安全责任1. 采砂作业单位及个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采砂作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3. 采砂作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安全措施1. 采砂作业单位应制定采砂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采砂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 采砂作业单位应定期对采砂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 采砂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并确保其完好。

4. 采砂作业单位应加强对采砂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采砂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采砂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采砂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采砂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安全教育。

2. 采砂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采砂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采砂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采砂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有效。

六、监督检查1. 采砂作业单位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2. 采砂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制度,鼓励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采砂作业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采砂作业单位及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采砂作业单位负责解释。

河道砂石料管理制度范本

河道砂石料管理制度范本

河道砂石料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砂石料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河道砂石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河道砂石料的开采、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等活动。

第三条河道砂石料管理应遵循合理开发、科学利用、严格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河道砂石料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河道砂石料资源管理责任制,确保河道砂石料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

二、河道砂石料开采管理第五条河道砂石料开采权实行有偿取得制度。

开采河道砂石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开采权,并缴纳相应的开采权使用费。

第六条河道砂石料开采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开采区域应根据河道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需要进行合理划分。

第七条河道砂石料开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河道防洪、航运、水质和生态环境安全。

开采过程中应防止水土流失,及时修复采砂后的河道,恢复河道原状。

第八条河道砂石料开采企业或个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开采范围、开采方式和开采量进行开采,不得超范围、超量开采。

三、河道砂石料运输管理第九条河道砂石料运输应遵守国家关于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运输手续。

第十条河道砂石料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关于运输车辆的技术标准,具备环保、安全等手续。

第十一条河道砂石料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砂石料遗洒、泄漏,污染环境。

四、河道砂石料储存管理第十二条河道砂石料储存应选在合法用地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十三条河道砂石料储存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砂石料流失、污染和火灾等安全事故。

五、河道砂石料销售和使用管理第十四条河道砂石料销售应符合国家关于矿产资源销售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相关销售手续。

第十五条河道砂石料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合法购买河道砂石料,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第十六条河道砂石料使用过程中,应遵循节约、环保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减少资源浪费。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河道采砂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资源开发工作,但在开展河道采砂工作时,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身安全、环境安全和资源利用的协调。

一、生产责任1.明确生产主体:明确河道采砂的生产主体,依法设立企业,明确采砂区域和范围,确保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2.生产条件检查:对采砂设备、机械设备和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提高工作效率及安全性。

3.安全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保障意识。

4.应急预案:编制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保护人身安全。

二、作业管理1.规范作业:依法进行河道采砂活动,严禁盗采、非法占用河道、破坏水生态环境等行为,确保采砂工作合法合规。

2.明确量产标准:确定采砂作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合理安排采砂作业,避免超负荷工作,降低事故风险。

3.设备安全保障:确保采砂设备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使用过程中遵守操作规程,做好设备维护和修理,减少设备故障和事故发生。

4.通风降尘:采取科学措施,加强采砂现场的通风降尘工作,减少采砂过程中产生的煤尘、石尘等对工人身体健康的伤害。

三、环境保护1.资源调查:进行资源调查和评估,制定合理的采砂计划,不得超量采挖,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环境监测:建立河道采砂工作环境的定期监测制度,检测环境指标,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3.河道生态恢复:在采砂完成后,及时进行河道生态恢复工作,种植适当的植被,修复河道渔业资源等,改善河道环境。

四、监督管理1.事故报告:及时报告河道采砂事故,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及时救治伤员,避免事故扩大。

2.建立档案:建立河道采砂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河道采砂过程中的管理、隐患排查、事故处理等情况,实行信息公示制度。

3.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河道采砂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措施有效实施。

河沙开采管理制度

河沙开采管理制度

河沙开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河沙的开采管理,维护河流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安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进行开采的单位、个人。

第三条对河沙的开采,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和恢复水环境生态系统安全,保障水质的持续改善。

第四条河沙开采应当尊重公益性、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节约的原则,合理利用水资源。

第五条河沙开采应当符合国家规划,根据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确定合理的开采指标。

第六条河沙开采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河沙资源调查、评估、监控和管理制度,保证开采行为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开采单位应当对河沙开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管理,防止环境破坏,减少河流生态系统的影响。

第八条开采单位应当对河沙开采进行合理的开采方案设计、选址,以减少对水体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九条开采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减少河沙开采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有效的水资源保护措施。

第十条开采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开采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

第十一条开采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对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评估和预警。

第十二条开采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河沙开采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

第十三条开采单位应当依法纳税,遵守税收政策,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

第十四条开采单位应当定期公布河沙资源开采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水利部负责解释,生态环境部、国土资源部协助负责,并不断完善与更新。

第二章河沙开采的基本要求第十七条河沙开采应依法经过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审批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河沙开采应按照规划要求进行,确定开采指标和范围。

第十九条河沙开采应当保护水环境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第二十条开采单位应当进行水域环境影响评价,并对评价结果做出合理响应。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河道采砂活动的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保护河道环境,减少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河道采砂活动应注重安全生产,加强管理,确保采砂工作的有序、安全和环保。

第四条河道采砂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采砂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采砂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第六条采砂单位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采砂设备和设施,并对其进行定期维护、检查和保养。

第七条采砂设备和设施应按照规定的采砂范围和工艺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作业。

第八条采砂设备和设施应安装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九条禁止修改、拆卸、损坏采砂设备和设施的安全保护装置。

第三章采砂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条采砂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采砂方案,明确作业流程和安全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采砂现场应明确作业责任人,设立警示标志,合理布置安全警戒线。

第十二条采砂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流程操作,禁止疲劳作业、饮酒作业和未经培训的作业。

第十三条采砂作业过程中,应定期检查作业现场的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采砂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场地和河道的安全。

第四章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第十五条采砂单位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处理突发事件时,应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并按照预案进行各项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五章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第十八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管,定期检查和评估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河道采砂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河道彩砂安全管理制度

河道彩砂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河道彩砂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保障河道生态环境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河道彩砂资源的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三、管理制度1. 开采许可制度(1)河道彩砂开采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采。

(2)河道采砂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发放和管理,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生态环境保护制度(1)河道彩砂开采应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确保河道生态环境安全。

(2)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河道淤积、水质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

3. 运输管理制度(1)河道彩砂运输车辆应具备合法的运输资质,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运输河道彩砂时,应采取封闭运输,防止沿途抛洒、泄漏,污染环境。

4. 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1)河道彩砂销售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销售渠道合法。

(2)河道彩砂使用单位应确保其来源合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河道彩砂使用后,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5. 监测与报告制度(1)河道彩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应建立监测体系,定期对水质、土壤等环境指标进行监测。

(2)监测数据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应急预案制度(1)建立健全河道彩砂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处置措施等。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监督检查1.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河道彩砂资源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当地水利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河道彩砂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河道彩砂资源的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保障河道生态环境安全,促进河道彩砂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河砂管理制度

河砂管理制度

河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保护河流环境、维护水资源安全、合理利用河砂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依法管理并利用河砂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河砂资源的管理和利用。

第三条河砂管理应该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科学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制定了相关河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地方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河砂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管理。

第二章河砂资源的分类第五条河砂资源分为可开采和不可开采两种类型。

第六条可开采的河砂主要用于建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可开采的河砂主要包括具有较高保护价值的自然保护区内的河砂和重要湿地等。

第七条不可开采的河砂资源一律禁止非法开采和交易。

第八条可开采的河砂资源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取得相关采矿许可证方可进行开采。

第三章河砂资源的管理第九条河砂资源的管理主要由国家和地方两级政府进行。

第十条国家水利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水资源总量控制和保护水生态环境的要求,统一制定相应的河砂资源管理规划。

第十一条地方政府水利、自然资源、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河砂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估和审批工作。

第十二条地方政府应当根据河砂资源的分布情况和具体使用需求,合理规划河砂的开发利用,保障国家河砂供需平衡。

第四章河砂开采与利用第十三条持有合法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采矿并利用河砂资源。

第十四条河砂开采需遵守环保和生态保护的原则,减少对河流生态的破坏。

第十五条河砂资源开采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土地复垦、生态恢复等相关规定,保护地方生态环境。

第十六条河砂资源开采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采砂采取对河床和河岸的保护措施,防止因过度开采导致的地质灾害。

第五章河砂资源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七条河砂资源的采矿和利用行为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对于恶意违法开采、非法交易等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严厉处罚,确保河砂资源的合法使用和管理。

河道采砂管理方案

河道采砂管理方案

河道采砂管理方案河道采砂是指通过人工方式从河床中提取砂石资源的行为。

由于采砂过程中可能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因此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来进行监管和保护。

一、制定河道采砂管理政策:1.明确责任主体:确定相关政府部门和管理机构,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规章制度、监测河道状况和执法等。

2.建立采砂资质管理制度:对从事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质认证,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并在采砂行为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实施许可制度:对采砂单位和个人进行许可管理,严格控制采砂数量和区域,以防止过度开采和乱采滥挖。

4.建立采砂审批和监管机制:对采砂行为进行审批,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采砂活动的监管和检查,确保采砂活动符合规定和技术标准。

二、加强河道采砂信息管理:1.建立采砂信息库:对各个采砂点的位置、资源储量、开采量等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方便监管和管理。

2.实施采砂数据监测:通过采用先进的遥感和遥测技术,定期对采砂点进行测量和监测,掌握砂石资源的开采情况和河道的变化情况。

三、加强河道采砂环境保护1.制定保护计划:根据河道的自然特点和环境需求,制定相应的保护计划,禁止在重要的生态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开展采砂活动。

2.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在采砂活动开始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采砂活动可能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补偿方案。

3.定期清理河道:定期对河道进行清淤,确保水流畅通,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再次淤积。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1.加强对采砂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2.开展公众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河道采砂管理的认识和支持,并鼓励公众参与到河道保护和修复中来。

以上是一份初步的河道采砂管理方案,具体的内容和实施细节还需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研究和制定。

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确保采砂活动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发展,政府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需密切合作,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形成一体化的管理体系。

辽宁省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

辽宁省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

辽宁省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刘志伟【摘要】River channel sand mining management is critical and difficult in river channel management.In the paper, the exploration practice of Liaoning Province in the aspects of sorting river channel sand mining management systems and establishing sound river channel sand mining systems, etc.since 2011 are introduced in detail.Main existing problems in regulating river channel sand mining management are described and analyzed.Suggestions of solving problems and work prospect are proposed.%河道采砂管理是河道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本文详细介绍了2011年以来,辽宁省在理顺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和建立健全河道采砂制度等方面开展的探索实践,并针对目前在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阐述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工作展望.【期刊名称】《水利建设与管理》【年(卷),期】2017(037)004【总页数】3页(P68-70)【关键词】辽宁省;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制度建设【作者】刘志伟【作者单位】辽宁省江河流域管理局, 辽宁沈阳 11000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V85辽宁省河流众多,全省流域面积达50km2以上的河流共有845条,河流长度28560余km,浑河、太子河、清河、大洋河、爱河、鸭绿江等大型河流,以及辽东、辽南、辽西部分中小河流砂石资源非常丰富。

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制度等

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制度等

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制度等一、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护水环境河道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河道环境的保护至关重要。

河道采砂活动如果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将会对河道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影响水质和生态平衡。

2. 规范采砂活动河道采砂是一种资源开发活动,如果没有合理的管理制度,将会导致资源浪费和过度开发。

建立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采砂活动,保护资源。

3. 维护河道安全河道采砂活动需要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如果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将会对河道安全产生一定的威胁。

建立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维护河道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审批程序建立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制度首先需要明确审批程序,包括申请材料的要求、审批流程和时间限制等内容。

申请人在进行河道采砂活动前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方可进行。

2. 采砂条件河道采砂活动需要根据一定的条件进行,包括采砂地点、采砂数量、采砂设备等,这些条件需要在审批管理制度中进行明确规定,确保采砂活动按照规定进行。

3. 监督管理建立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制度还需要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包括对于采砂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处罚等。

只有做到严格的监督管理,才能有效遏制违规采砂行为。

4. 环境保护河道采砂活动必须遵守环保规定,对于河道环境的破坏必须进行修复和补偿。

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制度应当明确环境保护的要求和责任,确保河道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

5. 奖惩机制为了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活动,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制度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于执行规范的采砂活动进行奖励,对于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采砂活动按规定进行。

三、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制度的实施1. 建立制度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标准,确保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加强宣传对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颁布情况进行广泛的宣传,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和理解。

2024年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2024年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2024年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我国河道采砂问题日益严重。

大量的河道采砂活动破坏了河流的生态环境,威胁到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生计。

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河道采砂的清理整治,保护河流的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整治目标1. 建立健全的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加强对采砂活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2. 实施严格的采砂许可制度,合理控制采砂量和采砂方式。

3. 清理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砂点和采砂工具,确保采砂作业的安全性。

4. 恢复和保护河道的生态环境,提升河道的水质和生物多样性。

三、清理整治措施1.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1)制定并完善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2)加大对河道采砂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2. 强化监管和执法(1)加大对采砂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采砂活动符合法律法规。

(2)加大对采砂点和采砂工具的巡查频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3)建立健全举报河道违法采砂行为的机制,鼓励群众参与河道采砂的监督。

3. 严格采砂许可制度(1)加强对河道采砂许可的审核和管理,严格控制采砂量和采砂方式。

(2)对已经获得许可的采砂点进行彻底清理整治,确保采砂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 加强灾害防治工作(1)针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等灾害情况,加强河道采砂点的防洪设施建设。

(2)定期排查河道采砂点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问题。

5. 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1)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提高河道的水质。

(2)加强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恢复和增加植被覆盖率。

(3)开展河道生物多样性调查,保护和恢复河道重要生物群落。

(4)推动河道采砂点周边的绿化和环境整治工作,提升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

6. 加强宣传教育(1)加大对河道采砂问题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河道采砂问题的重视程度。

(2)通过组织举办河道采砂整治知识讲座、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河道采砂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1. 主任:由采砂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2. 副主任:由采砂作业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担任,协助主任工作;3. 成员:由采砂作业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采砂作业单位各部门职责:1. 采砂作业部门:负责河道采砂作业的具体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2. 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3.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采砂作业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4. 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5. 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六条采砂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采砂作业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采砂作业单位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九条采砂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采砂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采砂作业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安全生产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采砂作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岗位,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采砂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市政办河道采砂管理制度3篇

市政办河道采砂管理制度3篇

市政办河道采砂管理制度3篇市政办河道采砂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条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度》、《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水利部等部门《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河道采砂及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管理范围内采挖砂石、取土和淘金的活动。

在水库、人工水道从事采砂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市国土、安监、环保、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并配合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第四条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制度。

河道采砂规划,由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市政府批准。

河道采砂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修改时,应当依照上述规定报批。

第五条河道采砂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禁采区和可采区;(二)禁采期和可采期;(三)可采区内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四)可采区内采砂船只或者机具的数量及其采砂能力(功率,下同)控制;(五)河道滩地堆砂场的布局及控制数量;(六)弃料处理和现场清理、平整要求;(七)管理措施。

第六条下列区域为禁采区:(一)河道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水库枢纽、水文观测设施、涵闸以及取水、排水、水电站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二)河道顶冲段、险工、险段、规划保留区;(三)桥梁、码头、航道、电力电缆、通信电缆、过河管道、隧道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四)饮用水源保护区;(五)依法被禁止采砂的其他区域。

第七条下列时段为禁采期:(一)江河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水库达到或者超过汛限水位时;(二)依法被禁止采砂的其他时段。

第八条因防洪、河势改变、水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水工程建设等情形不宜采砂的,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划定临时禁采区或者规定临时禁采期。

市实施河道采砂细则范本(2篇)

市实施河道采砂细则范本(2篇)

市实施河道采砂细则范本一、引言河道采砂是指对河道底部或岸边沉积的砂石资源进行开采的一种行为。

由于其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同时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对河道采砂进行规范和管理显得非常重要。

本细则旨在制定河道采砂的详细规定,以确保河道采砂的合理性、可持续性和环境友好性。

二、总体要求1. 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和水生物栖息地,提高河道水质;2. 合理利用河道砂石资源,推动经济发展;3. 加强对河道采砂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合法合规。

三、河道采砂的条件和限制1. 采砂点选址应遵循以下原则:- 不得选择在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周边和重要水利工程附近的地点;- 不得选择在影响航道通行或水域交通安全的位置;- 应选择在砂石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

2. 采砂规模应根据当地砂石资源储量、河道水流情况和生态环境承载力等因素确定,并在采砂申请时进行科学评估和论证。

3. 采砂时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不得在河道洪水期间进行采砂;- 不得在鱼类繁殖和迁移期间进行采砂;- 不得在重要节假日和农闲期间进行采砂。

四、河道采砂许可和管理1. 河道采砂须依法申请许可,未经许可不得进行采砂。

2. 采砂许可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采砂计划书,包括采砂方式、地点、时间等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采砂责任书,明确采砂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 采砂许可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在一定时限内作出决定。

4. 采砂许可证的持有者应遵守以下规定:- 采砂数量和时间不得超出许可证的范围;- 采砂应采取环保措施,防止砂石带入河道和河床的冲刷;- 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采砂情况。

五、河道采砂的监督和处罚1.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河道采砂行为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2. 违反河道采砂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 暂扣或吊销采砂许可证;- 追究法律责任;- 进行环境修复和赔偿。

3.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 依法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3. 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的原则。

三、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发布本制度,组织、协调、监督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2.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3. 河道采砂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1.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面负责。

3. 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4. 各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 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七、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八、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 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法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查处。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河道采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河道采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河道采砂作业行为,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对于河道采砂作业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

第三条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

第四条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全过程管理,做到预防为主,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岗位作业人员代表组成。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整改措施和制定安全生产计划。

第八条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应当确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岗位,及时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培训全员参与河道采砂作业的操作人员。

第十条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和紧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一条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应当建立相关案例教育库,通过事故案例教育和安全技能竞赛等形式,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四章作业管理第十二条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作业安全规程,保证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

第十四条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应当保证作业设备的安全,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明确作业区域和作业时间,保证不发生交叉作业。

第五章安全防护第十六条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个人防护用品备案制度,保证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齐全有效。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河道采砂作业,确保采砂作业的安全,并保护河道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对河道采砂作业进行管理的各级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河道采砂作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河道采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改进。

第二章采砂作业管理第四条河道采砂作业的组织和实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负责。

第五条采砂作业前,应对采砂区域进行详细的勘测,了解河道情况,合理确定采砂区域和作业方案。

第六条采砂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明确施工人员的职责和作业流程。

第七条采砂作业时,应按照作业计划和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乱堆采砂,保持采砂区域的整洁有序。

第八条采砂作业时,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九条采砂作业结束后,应对采砂区进行清理和修复,确保采砂区恢复原貌,防止河道水质受到污染。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条采砂作业应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一条采砂作业过程中,应加强对设备和工具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应经过合格的岗前培训和技能考核,掌握采砂作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施工工艺和安全规程。

第十三条采砂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四条强化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采砂作业现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现场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采砂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对河道采砂作业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对未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采砂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给予相应的罚款,并可以限制其参与采砂作业。

2024年全区河道采砂整治方案

2024年全区河道采砂整治方案

2024年全区河道采砂整治方案
需严格执行,以切实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为首要任务。

首先要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巡查制度,确保河道采砂行为不得越界。

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采砂行为严肃处理,坚决遏制非法采砂现象。

全区将建立河道采砂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监管联动,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加强对采砂企业的资质审核和准入条件,严格规范采砂作业,确保采砂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河道采砂整治,加大河道生态环境修复力度。

全区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起一体化的河道采砂整治机制。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采砂、节约用砂的意识,共同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整洁和美丽。

总之,全区河道采砂整治方案需要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河道采砂行为合法有序,实现河道生态环境的共同保护和提升。

我们的目标是打造清洁、安全、和谐的河道环境,让每一条河流都成为人们心中的美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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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涉河工程用砂管理制度

规范涉河工程用砂管理制度

规范涉河工程用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涉河工程用砂管理,保护水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涉河工程用砂的管理,包括砂石的开采、运输、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涉河工程用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环境友好、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涉河工程用砂管理的组织领导,健全相关制度,加大监管力度,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五条各涉河工程用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水生态环境,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章砂石开采管理第六条进行涉河工程用砂的开采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开采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时间、数量等条件进行开采。

第七条开采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开采计划,合理规划开采区域,保证砂石资源的合理利用,并及时申请相关手续。

第八条开采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矿区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管理,严格遵守矿产资源保护法律法规,防止砂石资源的滥采滥用。

第九条开采单位应当加强对开采现场的监测,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和矿山治理,确保开采活动不对水资源造成影响。

第十条开采活动中,严禁采用爆破等危险作业,确保开采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砂石运输管理第十一条涉河工程用砂的运输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运输规定,采取合法、安全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砂石运输管理制度,安排专业司机进行运输,保障运输安全。

第十三条运输单位应当对砂石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车辆设施完好,保障运输效率。

第十四条运输单位应当对砂石运输路线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对河流和周边环境产生破坏,确保运输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十五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物资管理制度,确保砂石的数量、质量等信息真实可靠,与采购单位进行实时传递。

第四章砂石使用管理第十六条涉河工程用砂的使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计划,合理规划砂石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砂石使用管理规范,配备专业人员对砂石进行管理,确保使用活动符合国家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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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管理是河道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本文详细介绍了2011年以来,辽宁省在理顺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和建立健全河道采砂制度等
方面开展的探索实践,并针对目前在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方面存在的主
要问题进行了阐述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工作展望。

辽宁省;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制度建设辽宁省河流众多,全省流域面积
达502以上的河流共有845条,河流长度28560余,浑河、太子河、清河、大洋河、爱河、鸭绿江等大型河流,以及辽东、辽南、辽西部
分中小河流砂石资源非常丰富。

由于辽宁省大部分河流属于季节性河流,河道采砂以旱采为主,存在采砂工艺简单、流动性强、破
坏力大等特点,加上存在着采砂立法滞后、思想观念不适应、监管能
力和执法手段软弱等共性问题,河道采砂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各级管理部门的压力越来越大。

多年来,为突出抓好河道砂石资源
的可持续利用和河道生态文明建设,辽宁省在理顺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和强化采砂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不断探索,出台了一系列河道采砂管理政策文件,有效推动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朝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开展。

1理顺河道采砂管理体制由于目前尚无比较系统的河道采
砂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对河道采砂管理作
出了原则性规定,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对采砂管理权
的规定存在交叉,导致多年以来水利、国土资源和交通等部门均参与河道采砂管理,在全省不同区域存在不同的管理体制,出现了河道采砂多家发证、多家收费、多头管理状况,导致采砂管理主体不明确、
权责不清晰、推诿扯皮等问题发生;在水利行业内部,也存在着省、
市、县各自承担的职责不明确、权限不清问题。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2011年,省编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调整
河道采砂管理职责问题的通知》,明确将全省不含辽河凌河保护区,
下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统交水利部门负责,实行水利部门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征收采砂权出让价款,并由水利部门负责管理,有效解决
了河道采砂权责不清、多头管理等问题。

同年,省编委批复设立了省江河流域管理局和省公安厅江河流域公安局,明确了河道砂石资源监管保护和打击水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此后,全省各地也参照省模式相继成立了市县江河流域管理机构和公安队伍,水利和公安联合巡查、联合执法等机制逐渐在全省范围内得到建立和推广。

2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制度21谋建章立制,健全采砂管理政策2011年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水利厅加大了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建设力度,先后出台了《辽宁省河道采砂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河道采砂权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辽宁省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征收使用
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分成体制等征管事项的
通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河道采砂规划计划和拍卖挂牌出让等
制度。

2014年,针对采砂政策实际执行中遇到的新问题和国家
对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又对相关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下放了部分采砂规划计划的审批权限,明确了重点工程用砂和河道清淤等程序,2015年又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辽宁省河道采砂恢复保证金管理办
法暂行》,使全省采砂管理制度体系得以基本健全。

为增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法律保障,积极配合开展《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的修
订,在《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中专设了河道采砂章节,明确了河道
管理的许可权限和管理权限,理顺了河道管理责、权、利之间的关系,细化了管理要求,加大了处罚打击力度,成为保障辽宁省河道采砂管理开展的基本法。

22抓贯彻落实,强化制度刚性运行河道采砂管理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执行是规范采砂管理的关键。

省水利厅在指导地方开展采砂许可工作中,严格监督各地贯彻落实河道采砂规划、计划和采砂权公开出让制度,坚持未列入年度采砂计划的河流河段禁止一切经营性采砂行为,在保证河道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发河道砂石资源;在全省推行采砂公示牌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群众进行采砂监督;积极探索推行采砂前、中、后动态监管和采砂视频监控试点建设等措施,规范了砂场日常运行;在全省建立河道采砂监管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主体、频次等要求,强
化各级管理部门防范非法违规采砂管理能力。

省水利厅还加大了采砂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制定了河道采砂管理考核激励政策以进一步调动地方采砂管理的积极性,推动河道采砂各项制度刚性运行。

23落管理责任,强化采砂监管执法在采砂日常管理方面,2014年以来,省水利厅又先后下发了多个管理文件,推动建立河道、水政、公安三位一体巡查防控体系,明确各级河道、水政、江河公安
部门及乡镇水利站、村水管员的责任,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
采砂巡查监管队伍和日常管理责任人,实行对采砂日常管理责任人的考核与聘用挂钩;在全省推行采砂公示牌和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和鼓
励全社会对河道采砂进行监督。

全面推广水利和公安联合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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