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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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议事规则为了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市局党委的决策水平,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党委会议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会议组成人员市局党委全体成员为党委会议固定参加人员,其他人员根据讨论议题的需要,由党委会议主持人确定。

二、党委会议内容1、讨论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2、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的工作部署和指示、决定。

3、审议市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研究决定系统内机构设置和人员调整、干部任免、奖惩等有关事项,安排本系统干部教育与管理工作。

5、对其它由党委决定的事项作出决策。

三、党委会议的组织实施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党委书记确定。

3、党委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一般情况下应会前通知党委成员,由办公室或有关科室负责各项准备工作。

4、党委会议的各项具体工作由人教科承办,具体负责会议的通知、会议记录、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5、党委会议须由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党委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须向主持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

会后,主诗人可向未到会的成员说明会议的事项,并征求其意见。

涉及干部推荐、提名、奖惩实行逐个表决,讨论干部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并实行票决制,表决结果以到会党委成员二分之一赞同为通过,未到会党委成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6、党委会议在决定问题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充分讨论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若参加会议的成员对需要决定的重大问题难以统一时,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条件成熟时再作决定。

7、局党委会议作出的决定,由分管的党委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也可责成有关科(室)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执行的党委成员、科(室)应及时向党委报告执行情况。

(整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整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规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集团党委)议事决策程序,认真履行好集团党委工作职责,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法》、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集团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集团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实事求是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决议);保证各项重大决议、决定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客观实际。

党委委员根据党委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职责。

第二章议事形式及范围第三条集团党委议事形式为党委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

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四条集团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如果党委书记认为有必要,可以临时召开党委会议。

第五条集团党委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

(二)研究决定集团党委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审定集团党委年度工作报告。

(三)研究决定集团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审定由集团党委推荐提名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市党代会、市国资委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五)研究决定集团所属党、工、青、妇组织的成立、换届、合并、撤销等重大事项和活动安排问题。

(六)研究审批党员发展及决定基层党组织请示的重要事项。

(七)研究决定集团党内奖励、处分以及向上级党组织推荐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名单。

(八)研究决定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研究决定集团纪委提交党委会议审议的有关问题。

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为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执政能力,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第一条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亦可随时召开。

第二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在,也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参加会议人员除党委成员外,由召集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第三条党委议事范围:(1)学习、贯彻上级的指示、决定及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和决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情,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工作决策,审议半年或年度工作报告。

(3)研究和决定本镇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4)研究决定人事调配、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5)研究和指导公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等工作;第四条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的议题事先由党委会成员提出,经党委书记审阅同意并征求其他委员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召开党委会,若召开党委会,由党政办主任或组织干部负责将议题于会前通知参会人员,一边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不搞临时会议。

召开党委会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可举行。

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请假。

党委会议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对参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党委书记根据讨论情况进行民主集中,形成集体意见。

党委决议,应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超过到会党委成员半数同意为通过。

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停表决。

第五条党委委员要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和威信,要维护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党委的集体决定。

第六条党委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党委会决议的内容必要时可形成纪要下发。

第七条党委会议内容凡属秘密和不宜公开事项,参会人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其他人员泄露。

第八条党委会议记录由党政办主任或组织干部负责保管,其他人员若要查询时,要经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同意后方可查询。

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

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

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会议的目的和任务(一)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是全体党委委员围绕中心工作,全面进行民主集中讨论的重要场所,旨在加强党委委员的联系和协调,推动市政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

(二)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的任务是:听取和研究有关工作的情况汇报,讨论并决定重要事项,研究并确定各项工作的措施和方向,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学习和教育。

第二条:会议的组织和准备(一)市政管理处党委书记是会议的组织者和召集人。

根据工作需要,会议的召集通知要提前确定时间、地点、议程、主题和参会人员,并及时通知到各位党委委员。

(二)会议的议程由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必要时可以征求党委委员的意见。

会议开始前,应向参会人员发放会议材料和相关资料。

(三)会议必须按时开始,准时结束。

会议要求纪律严明,参会人员要提前到达会议室,不得迟到早退。

会议期间,不得随意离开会场,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应事先请假并得到党委书记的批准。

第三条:会议的议程和讨论方式(一)会议的议程安排分为常规议程和特别议程。

常规议程包括会前工作总结、工作汇报、任务分工、重要事项讨论等;特别议程是指特定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二)会议的讨论方式应当注重民主、公开、团结和务实。

党委委员应当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提出问题疑惑,各抒己见、公正评价,形成共识,协调意见。

(三)会议讨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注重科学性和系统性,准确把握问题的本质和关键,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会议决策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政管理处的工作实际,能够保障全体市民的权益。

第四条:会议的记录和落实(一)会议记录由会议秘书负责,记录内容要真实准确、简明扼要。

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并向党委委员发送会议纪要。

(二)会议决议要有明确的时间、责任人和措施,并要求相关部门和个人按时落实。

对于落实情况不到位的,要进行调查和追责,并进行必要的纠正和整改。

党委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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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XXXXXXXXXXXXXX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委集体领导,保证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党委的工作效率,增强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党章程》和党内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党委会的议事范围、原则和形式第二条党委会的议事范围(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二)讨论研究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研究审定公司党委年度工作要点、总结、重大活动、重要事项。

(四)讨论决定中共XXX市委和XXX国资委党委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以及需要党委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

(五)研究决定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及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

(六)研究决定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党群工作机构设置。

(七)讨论研究公司党委、纪委、群团重要制度的审批。

(八)讨论研究公司中层(含后备)干部及以上人员的推荐、考察、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此款中党委会研究的事项需按公司章程相关法定程序做出决定。

(九)讨论研究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公司重大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的问题,以及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当事先听取党委意见。

(十一)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权限以外的其他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资金使用。

(十二)研究决定党委管理权限内的其他重要工作,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第三条党委会的议事原则(一)科学理论指导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决议和决定,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组织与个人、当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

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

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议事规则

XXXXX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规范党委议事范围和程序,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党委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主要采取党委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形式,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公司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经营管理不偏离,坚持党委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公司基层党组织不放松,把加强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发挥好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处理好党委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二)坚持科学决策。

党委健全决策咨询机制,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公司职工意见,凝聚智慧和力量,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党委坚持集体领导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增强党委班子的整体功能和活力,提高民主决策能力。

(四)坚持依法合规。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议事决策。

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规范运作,提高依法决策能力。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党委讨论决定的事项:(一)传达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议事规则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一、议事原则党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任何党委领导成员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二、议事范围(一)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研究贯彻意见和措施。

(二)研究讨论医院党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重要的报告和请示。

(三)研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措施。

(四)研究党员、职工的思想状况,制订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五)研究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党员发展计划和积极分子培训计划。

(六)研究并组织、落实干部考核工作,汇总干部考核意见。

(七)研究制定党内生活各项具体制度。

(八)研究确定重大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

(九)研究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研究其他需党委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及有关要求(一)党委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

通常为党政联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干部考核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提前请假。

对讨论事项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但对需要表决的问题,书面意见不能记入票数。

(三)需要有关部门的同志列席会议时,由提出议题的委员提出建议,经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党委秘书通知到会。

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列席人员即可退席。

(四)凡提请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或事项,应于会前1天告知党委委员,以便准备讨论意见和建议。

(五)党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表决一般采用口头方式,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对干部考核后的任免意见,应当发表赞成、反对、弃权等明确意见。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改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贯彻和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党委工作细则》、《湖南省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会议是党委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

会议由书记主持。

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学校党委委员为党委会议出席人员。

是中共党员的校级督导员、党办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并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的相关议题。

列席人员在会上无表决权。

党委会议必须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

第三条党委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是:(一)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在学校的具体贯彻落实以及学校办学方向、指导思想等重大问题。

(二)研究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

(三)研究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两课”建设、宣传、统战、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决定学校远景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和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

(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学科、专业的设置及调整方案。

(六)审查批准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讨论批准20万元以上的支出预算变更。

(七)讨论决定学校基本建设的项目和投资规模,决定20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

(八)研究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对科级以上干部的选拔、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问题。

(九)审查批准党总支部及直属党支部的选举结果,审批党员发展对象。

(十)讨论决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优秀人才培养政策;确定年度进人计划;审定高水平人才引进对象;审查批准教职工年终考核结果,批准重要奖惩措施。

(十一)讨论批准教职工薪酬分配和住房、医疗政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以及重要的规章制度。

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议事规则

中共*************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云南省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国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规定,为规范决策,防止因重大事项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遵循党的“民主集中制”根本组织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基本组织原则,规范党委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方法,以求建立和完善保持党组织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第二章党委会议事的范围第三条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中央、省委重要文件精神与重要会议精神;第四条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问题;第五条重组改制、兼并、破产、转让控股公司国有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公司资产时的职工安置;第六条公司机构的设置与撤销,机构级别与职数,人员定编等;各控股公司成立,人员定编等;控股公司党组织的设置与撤销;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推荐、任免和奖惩,控股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党政班子成员的推荐;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推荐;第八条公司党委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对下级重要请示的批复;第九条公司纪委上报的事项;第十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议题和有关文件;第十一条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党员发展、按权限处理违纪党员等;第十二条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第十三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第十四条其他可能造成国有资产和出资人利益重大损失的事项;第十五条工会建设、共青团的重要问题;第十六条其他需要党委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党委会的召集和准备第十七条党委会通常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十二篇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十二篇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十二篇第一篇:总则1、公司党委会议是公司党委全体委员讨论党务和企业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

2、党委会议事规则是为了规范和保障公司党委会议的正常进行,提高会议效率,充分发挥党委会议的作用。

3、党委会议应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同志间互相提醒、支持、帮助和监督的精神。

第二篇:召开会议1、公司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全体会议,其他时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

2、党委会议应该提前确定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主持人,并通知所有参会委员。

3、会前必须做好会场环境、音响设备、记录器材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第三篇:出席和请假1、公司党委委员应该准时出席会议,如有需要请假应该提前向主持人提出。

2、请假的委员可以授权其他委员代理出席会议,代理委员应该在会议开始前告知主持人。

3、连续3次无故缺席或者占有人数过半以上的委员无故缺席,将按照党内纪律予以处理。

第四篇:议程1、公司党委会议应该确定清晰、具体的议程,由主持人主持会议。

2、会议开始前,应该将议程通知所有参会委员。

3、会议期间如有需要增补议程,应该经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第五篇:发言和讨论1、公司党委委员在会议中应该遵守基本的发言和讨论规则,不得人身攻击和搞小圈子。

2、发言应该围绕议题、有条理、言简意赅,要注意控制时间,避免太长或者重复。

3、发言顺序应该由主持人决定,应该给予每位委员公平机会。

第六篇:表决和决策1、公司党委会议的决策采用多数表决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2、重要问题的决策应该经过充分辩论,听取不同声音,综合各方面的意见。

3、决策后应该统一口径,各委员必须积极执行,不得搞拖延和敷衍的情况。

第七篇:文件和记录1、公司党委会议应该形成一份会议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委员名单、议程、发言、表决决议等。

2、会议记录应该尽快整理,由党委办公室妥善保管,并向全体委员发放。

3、会议期间如果有需要,应该及时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并向参会人员分发。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为更好地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乡党委在发展中的作用,提高党委会的整体水平,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各种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的指导,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根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地开展工作,增强学院党委工作的原则性和科学性,。

(三)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立场、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要求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四)坚持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党委会决定问题,必须经过充分讨论。

党委会议事,要求委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党委会议决定,严格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关系全局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应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个人或少数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建议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五)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凡属涉及全局性的问题以及重要的推荐和干部考核,都要由党委会集体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

在党委会内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

在集体领导中,书记负有主要责任(如书记暂缺,副书记负有主要责任)。

党委主要领导要注意倾听各方面意见,善于集中大家的智慧。

党委委员要增强整体、配合意识,全力支持党委主要领导的工作。

所有党委委员都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并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决定事项的落实。

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议事规则一、议事原则党委在讨论问题、制订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讲政治、讲大局的原则。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四)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议事内容(一)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解决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大的问题,部署和检查一个时期的工作;(二)研究通过向上级及有关部门的重要请示和报告;(三)研究通过公路系统的重要决定、文件、局领导同志涉及到全局性、原则性的讲话稿;(四)研究公路系统党建工作中的问题,对一个时期全局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作出部署;(五)研究公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包括通过全市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主要奋斗目标及实施步骤、全局大的公路建设计划;(六)研究和确定全市公路精神文明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奋斗目标及方法步骤、研究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新思路,就一个时期全局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行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作出部署;(七)研究报批内部机构的设置及调整,讨论、决定权限内干部的任免、奖惩及大的人事调整工作;(八)研究群团工作中的问题,就一个时期全局工、青、妇等群团方面的工作作出部署;(九)研究和处理涉及到公路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十)研究通过局开支50万元以上的项目;(十一)研究需要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一)党委议事以党委会议的形式进行,党委会议一般两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召开。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暂时不在时也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方能举行。

若需要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在其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即可退席。

(二)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准备。

需要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有关方面要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或建议,经党委会议充分讨论,在认识比较一致、意见比较成熟后,再进行决策。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工作效果,规范党委会议的讨论和决策程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党委会议。

第三条党委会议应当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个别酝酿、集体讨论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会议制度。

第四条党委会议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议题,认真听取各方面代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以及群众的反映,聚集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统筹兼顾,审慎决策。

第五条党委会议应当注重会议文化建设,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章会议类型和召集第六条党委会议分党委全体会议、党委常委会议和党委专题会议。

第七条党委全体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由党委书记或者常委会召集。

第八条召集党委会议应当提前通知,会议通知书应当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参会人员、列席人员等内容。

第九条党委会议应当按照正式程序进行,确保会议秩序和效果。

第三章参会人员第十条参加党委会议的人员应当是符合条件的代表和专家学者代表,经过党委书记或者常委会同意,方可列席。

第十一条参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尊重不同意见,维护会议秩序,保障会议正常进行。

第四章报告讨论和决策第十二条党委书记应当向党委全体会议报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聚焦主要矛盾和问题,坚定工作方向和决策。

第十三条党委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应当根据议题确定主持人,安排时间,积极酝酿、广泛征求不同意见,充分讨论,逐项研究决策。

第十四条对于需要党委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应当提前做好资料准备,通知参会人员,适时召开会议,进行详细讨论和研究,并及时公布决策结果。

第五章决策结果的执行和监督第十五条党委决策结果应当及时转化为具体措施,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中,确保决策的实施和效果。

第十六条对于决策结果的执行情况,应当加强跟踪和监督,定期进行工作进展和结果评估,及时纠正偏差、补救不足。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议事清单十篇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议事清单十篇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议事清单十篇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1. 公司党委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能出席会议的应事先请假;
2. 公司党委议事应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根本遵循,经济事项应以公司利益为重;
3. 公司党委议题应经过科学论证和充分讨论,决策应当经过投票表决制定;
4. 公司党委议事应保密,不得将会议内容外泄;
5. 公司党委议事应记录会议决策和意见,作为执行依据。

议事清单十篇:
1. 讨论并表决公司年度发展计划和工作重点;
2. 研究并表决公司员工待遇和福利政策;
3. 研究并表决公司经营策略和市场营销方案;
4. 讨论并表决重要商务合作协议;
5. 研究并表决公司财务预算和资金管理方案;
6. 讨论并表决公司人事任免和调整;
7. 研究并表决环保、安全生产等重要制度;
8. 讨论并表决公司品牌建设和形象推广;
9. 研究并表决重要产品研发方案;
10. 讨论并表决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方案。

X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X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X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为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总则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党委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

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议事范围党委依照职责范围,对以下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相应的决定:1、研究制定企业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研究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制定针对性的目标及措施。

3、研究制定贯彻上级机关的决议、决定、领导重要讲话和本企业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的实施意见。

4、讨论决定党委的自身建设和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

5、讨论决定本企业纪委、工会、团委及其它有关部门向党委请示裁定的重要问题。

6、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讨论决定中层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推荐、任免、调配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7、对企业的组织发展、支部和党员的评先工作作出决定。

8、讨论决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公司党代表大会。

9、讨论决定重大突发事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10、需要党委决定的其它重要问题。

三、会议召开1、党委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委会议。

党委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决定有关问题。

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方能召开,讨论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委员因故不能到会,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表达。

必要时,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会议。

列席人员可以对讨论的问题介绍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无表决权。

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一、总则1、为切实履行公司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提高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和经济中心发挥把关定向、统筹协调、保证监督作用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党委工作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特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

二、党委会议事的主要内容:(一)党委会决策、决定的事项: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的重要部署。

结合企业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2、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改革等中心任务,研究、制订、审议或通过党内有关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

3、讨论通过公司党委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党建工作,研究确定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相关重要问题。

4、研究决定公司党群部门工作机构的组成和人员的设置,决定党群部门中层干部的任免、奖惩;确定党支部的设置,决定党支部书记的任免、奖惩。

5、讨论通过公司党代会的筹备工作方案、党代会工作报告(草案)及党委会、纪委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等相关事宜。

6、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党内先进代表人物。

7、审批或推荐公司级以上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人大、政协委员。

8、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研究指导工作。

9、听取纪委工作和党风廉正建设情况的汇报,批准纪委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

研究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事项。

(二)党委会参与决策、提出建议的事项:1、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和发展决策,对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提出意见建议。

2、参与资本运作决策,对重大投资、融资、担保事项、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公司兼并重组以及下属分公司的设立和撤消、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调整等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与人才战略决策,对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免、管理监督考核和薪酬提出意见建议。

对公司职工收入分配及其它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议事规则

系统党委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系统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内容1、制定和贯彻落实各级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的决定。

2、党委班子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3、系统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4、确定建党对象,接收新党员,对党员做出奖惩决定;开展对党委、支部委员、党员干部的述职考评、民主评议;研究党委、总支、支部的换届事宜,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或各级党代表。

5、讨论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审定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6、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二、议事程序1、确定议题。

议事前应协调沟通,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然后确定议题,提出可行性方案,做好会议准备。

2、会议通知。

要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

参会范围要本着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的原则,尽量扩大参会人员范围。

3、会议讨论。

议事会议由系统党委书记主持,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表明态度。

主持人科学集中讨论意见,提请会议表决。

未到会参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的形式在会上表达。

4、会议表决。

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进行表决。

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个表决。

5、作出决策。

根据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场宣布决策议题通过或者否决。

6、会议记录。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规定》,做好会议记录。

7、议事公开。

凡提交议事的各类议题(不含需要保密的事项),原则上通过常务公开栏、文件等形式对党员群众公开。

三、议事纪律1、参加议事会人员原则上为系统党委委员。

2、议事会根据会议议题随时召开。

3、议事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对重大事件做出处理决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4、参加议事会的参会和列席人员在讨论涉及本人及其家属的任务、调整、奖励等问题时应回避。

5、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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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
为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加强校党委的集体领导,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作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使学院党委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我校工作实际,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

1.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

2.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党委班子集体的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

3.集体讨论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须回避。

二、议事范围
1.传达、研究、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的实施意见与执行方案,并听取执行情况的汇报;对学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决议、决定);讨论以党委名义向上级机关、领导递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2.研究决定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针,审议决定事业发展规划、党务类基本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讨论决定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年度招生总方案;研究决定事关学院发展全局和师生员工根本利益的
重大改革方案、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未列入预算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分配政策的制定或重大调整等;审定学院机构、调整、撤并、职能配置等重要事项;审定各院级重要的专门委员会和领导小组的设置及组成人员名单。

3.研究决定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研究决定党委工作报告、职工大会工作报告和党委发布的重要规章制度;研究决定学院行政、纪委提出的重大事项;研究讨论意识形态领域、民主法制建设、统战工作、老干部工作以及涉及学院安全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

4.研究确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讨论制定干部选拔、培养、教育、考核、任免、监督和奖惩等方面的重大政策与重要制度;研究党委班子换届工作;审定干部的考核结果;酝酿、讨论、决定科级干部任免;审定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任免;研究决定学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研究决定党支部的设置和调整;研究决定干部学术休假等问题。

5.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研究人才工作的规划以及人才的选拔、培养、评价、激励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审定“特级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推荐人选,讨论决定杰出人才和特殊团队引进中的非常举措等事宜。

6.研究决定学院外事工作的重大政策,审定对外交流与合作中的重大事项;审定学院组团出国(境)考察、非学术性访问的年度计划,审定干部出国(境)事宜。

7.听取党委成员关于联系学院和民主党派等的工作汇报;听取党务部门、纪检部门及工会、共青团等的重要工作汇报,并就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8.研究评定学院内先进,审定院级及以上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确定与推荐;审定科级干部的纪律处分,审批党员撤消党内职务及以上的纪律处分;研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上级有关代表、委员的推荐。

9.其它需经党委会研究或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
1.会议组织。

党委会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时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议题确定。

党委会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或由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提出,经党委书记审定同意后确定。

重大问题的决策,要经党委书记事先与院长充分酝酿和磋商后,再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

党委不包揽行政事务,凡涉及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先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或分管院领导提出意见后,再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

凡涉及多个单位、部门的重大议题,未经分管院领导或党委办公室协调取得一致意见,不提交会议讨论。

重大问题须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于会议前2天提交党委办公室。

党委会应按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无特殊情况,不在会上临时动议。

3.会议召开。

党委会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1天通知到各位党委委员和列席人员,会议所需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委员对会议日期、议题、材料和列席人员有异议的,应在会前向主持人提出。

4.参会人员。

党委会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

非党委委员的院行政班子成员、党委办公室主任列席。

会议主持人可根据议题内容,确定列席讨论相关议题的人员。

列席会议的人员一般为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5.参会要求。

党委会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任免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党委委员,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可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将对议题的意见或建议告诉会议主持人,会后可查阅会议记录,也可由会议主持人或党委办公室主任转告会议内容。

6.会议表决。

党委会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各成员应畅所欲言、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

会议应一事一议,有议有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策。

对重大事项采取表决制,应到会委员的2/3(含)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决定干部任免事项采取票决制,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任免决定方为有效。

讨论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时,应暂缓表决。

7.会务工作。

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会的会务工作,包括收集汇总议题、准备会议有关材料、做好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编发必要的决议事项抄告单或会议纪要,做好会议材料、记录、抄告单和纪要及执行情况反馈单的归档工作。

四、决议的执行与检查
1.党委会形成的决议(决定),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整理,形成决议事项抄告单或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签发,下达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需要在全院范围内告知的内容,在校园内部网上公布。

2.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负责落实。

3.党委办公室负责决议的督办,并向会议主持人报告执行情况,重要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党委会报告。

各部门执行党委会的情况列入部门考核内容。

4.由于情况变化而不适宜或不可能按原决议执行时,一般应提交党委会复议。

紧急情况需临时调整原决议的,可由党委书记征求副书记或分管的党委委员意见后调整,但应在下次会议上通报情况。

5.对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委集体决定而造成不良后果、泄露会议敏感内容或保密内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院前有关文件如与本规则内容有冲突的,以本规则为准。

本规则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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