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66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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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66题
66、熊某与杨某结婚后,杨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小强由二人一直抚养,熊某
死亡,未立遗嘱。
熊某去世前杨某孕有一对龙凤胎,于熊某死后生产,产出时
男婴为死体,女婴为活体但旋即死亡。
关于对熊某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
是正确的?()
A.杨某、小强均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B.女婴死亡后,应当发生法定的代位继承
C.为男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小强继承
D.为女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继承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继承法》第十条第一、三款规定,遗产按照
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
系的继子女。
据此可知,杨某与继子小强均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选项B错误。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
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据此可知,代位继承须继承人先于被继
承人死亡,而本案中女婴生下来是活体,其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故不发生法定
的代位继承。
另外,《继承法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
承人。
据此可知,女婴死亡后,应当发生转继承。
选项C.D正确。
《继承法意见》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据此可知,男婴出生时就是死体,为男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熊某的继承人继承,即由杨某、小强继承;女婴出生后死亡,为女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女婴的继承人继承,即由杨某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