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_502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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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当对管道元件性能数据有异议时,在异议 未解决前,该批管道元件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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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防腐衬里管道的衬里质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进行检查验收。
4.1.8 检查不合格的管道元件不得使用,并应作好标 识和隔离。
4.1.9 管道元件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不得混淆 或损坏,其标记应明显清晰。材质为不锈钢、有色 金属的管道元件,在运输和储存期间不得与碳素钢 接触。
dimension adjustment 在管道预制过程中,按照单线图选择确定的、
经实测安装尺寸后再行加工的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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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 ax
2.2 符号
[σ]1——试验温度下,管材的许用应力; [σ]2——设计温度下,管材的许用应力; D——管子外径; D2——弯管褶皱凸出处外径; D3——弯管褶皱凹进处外径; D4——弯管相邻褶皱凸出处外径; ——弯管截面最大实测外径; ——弯管截面最小实测外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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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管道施工的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承担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 应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 从事相应的管道施工。
检验机构应取得相应的检验资质,且应在 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管道工程检验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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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施工单位应建立管道施工现场的质量 管理体系,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应 的施工技术标准,实施管道施工全过程的质 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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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1.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国标委[2007]第176号)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定》(GB/T 1.1-2009)的规定,对原《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1997)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a,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使用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工业金属管道的施工:1. 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2. 长输管道;3. 核能装置的专用管道;4. 海上设施和矿井的管道;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管道及非圆形截面的管道。
本规范中第1.0.5、8.6.1 (2)、8.6.6 (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原《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1997)同时废止。
2. 引用标准GB/T 699-1999 高质量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GB/T 711-2008 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 713-2008 锅炉及压力容器用钢板GB/T 714-2008 桥梁用结构钢GB/T 8162-2008 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3-2008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9711.1-1997 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第1部分:A级钢GB/T 9711.2-1999 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第2部分:B级钢GB/T 9711.3-2005 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第3部分:C级钢GB/T 12224-2005常压容器用锻制或轧制钢制法兰、锻件及承插件通用技术条件GB/T 12228-2006常压容器用锻制或轧制奥氏体不锈钢法兰、锻件及承插件通用技术条件GB/T 12229-2005常压容器用锻制或轧制低温钢法兰、锻件及承插件通用技术条件GB/T 12230-2005常压容器用锻制或轧制铁素体不锈钢法兰、锻件及承插件通用技术条件GB/T 12771-2008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GB/T 12777-2008 热交换器用钢管壳体GB/T 13296-2007 锅炉、热交换器和冷凝器用无缝不锈钢管GB/T 13793-2008 直缝电焊钢管GB/T 14975-2002 不锈钢无缝管GB/T 14976-2002 不锈钢无缝管(流体输送用)GB/T 150.1-2011 压力容器第1部分:一般规定GB/T 150.2-2011 压力容器第2部分:材料GB/T 150.3-2011 压力容器第3部分:设计GB/T 150.4-2011 压力容器第4部分:制造GB/T 17395-2008 钢管尺寸、形状、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20801.1-2006 压力管道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20801.2-2006 压力管道第2部分:材料GB/T 20801.3-2006 压力管道第3部分:设计GB/T 20801.4-2006 压力管道第4部分:制造安装GB/T 20801.5-2006 压力管道第5部分:检验试验GB/T 20801.6-2006 压力管道第6部分:运行维护GB/T 21237-2007 宽厚钢板用高强度低合金结构钢JB/T 4730.1~5-2005 压力设备无损检测第1~5部分:通用要求、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JB/T 4730.6~7-2005 压力设备无损检测第6~7部分:涡流检测、声发射检测JB/T 4747-1994石油化工设备用奥氏体不锈钢焊接接头的超声波探伤方法JB/T 4748-1994石油化工设备用奥氏体不锈钢焊接接头的射线探伤方法石油化工设备用奥氏体不锈钢焊接接头的磁粉探伤方法JB/T 4751-1994石油化工设备用奥氏体不锈钢焊接接头的渗透探伤方法JB/T 4752-1994石油化工设备用奥氏体不锈钢焊接接头的涡流探伤方法JB/T 4753-1994石油化工设备用奥氏体不锈钢焊接接头的声发射探伤方法JB/T 7928.1~3-1999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安装工程第1~3部分:通用要求、仪表安装、电气安装SH/T 3009-1999 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试行)SH/T 3010-1999 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试行)SH/T 3011-1999 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规范(试行)SH/T 3012-1999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试行)SH/T 3013-1999 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规范(试行)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编制规范(试行)SH/T 3015-1999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图纸编制规范(试行)SH/T 3016-1999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审查规范(试行)SH/T 3017-1999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变更管理规范(试行)SH/T 3018-1999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图纸管理规范(试行)SH/T 3020-1999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规范(试行)SH/T 3021-1999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范(试行)SH/T 3022-1999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范(试行)SH/T 3023-1999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记录规范(试行)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分析与改进规范(试行)SH/T 3025-1999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与运行规范(试行)SH/T 3026-1999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审核规范(试行)SH/T 3027-1999 石油化工设备安装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与节能措施3. 术语和定义本规范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 工业金属管道指在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a,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使用温度的条件下,用于输送气体、液体、蒸汽、泥浆等介质的金属管道。
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总则1.0.1为了提高工业金属管道工程和施工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a,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的使用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以下简称“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本规范不适用于核能装置的专用管道、矿井专用管道、长输管道。
1.0.4管道的施工应按设计文件施行。
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并经建设单位同意。
1.0.5现场组装的所属管道,应按制造厂的技术文件施行,但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6管道的施工除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管道由管道组成件和管道支承件组成,用以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控制或制止流体流动的管子、管件、法兰、螺栓连接、垫片、阀门和其它组成件或受压部件的装配总成。
2.0.2管道组成件用于连接戒装配管道的元件。
它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以及膨胀接头、挠性接头、耐压软管、疏水器、过滤器和分离器。
2.0.3管道支承件管道安装件和附着件的总称。
2.0.4安装件将负荷从管子或管道附着件上传递到支承结构或设备上的元件。
它包括吊杆、弹簧支吊架、斜拉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撑杆、链条、导轨、锚固件、鞍座、垫板、滚柱、托座和滑动支架等。
2.0.5附着件用焊接、螺栓连接或夹紧等方法附装在管子上的零件,它包括管吊、吊(支)耳、圆环、夹子、吊夹、紧固夹板和裙式管座等。
2.0.6剧毒流体如有极少量这类物质泄漏到环境中,被人吸入或与人体接触,即使迅速治疗,也能对人体造成严重的和难以治疗的伤害的物质。
相当于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中的I级危害程度的毒物。
2.0.7有毒流体这类物质泄漏到环境中,被人吸入或与人体接触,如治疗及时不致于对人体造成不易恢复的危害。
相当于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中的II级及以下危害程度的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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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一、概述二、总则2.1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a,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使用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
2.2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工业金属管道的施工:(1)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2)长输管道;(3)核能装置的专用管道;(4)海上设施和矿井的管道;(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管道及非圆形截面的管道。
2.3本规范中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推荐性条文应尽可能执行。
强制性条文用黑体字标注,推荐性条文用普通字标注。
三、基础与支架3.1基础与支架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应满足下列条件:(1)基础与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管道及其附件所产生的各种载荷,并能抵抗地震、风荷载等外部作用力;(2)基础与支架应与建筑物或其他结构物协调配合,不影响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3)基础与支架应考虑管道及其附件在温度变化、介质压力变化、机械振动等因素影响下产生的位移,并采取适当的补偿措施;(4)基础与支架应考虑管道及其附件在腐蚀、磨损、冲击等因素影响下的寿命,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5)基础与支架应考虑管道及其附件的检修、更换和清洗等维护要求,并提供必要的空间和设施。
(1)根据设计文件和现场条件,确定基础与支架的位置、尺寸、形式和材料,并进行放线、标高和检查;(2)根据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基础与支架的制作、安装、调整和固定,并进行质量检验;(3)根据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基础与支架的防腐、绝热、隔震等处理,并进行质量检验;(4)根据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基础与支架的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四、管道元件与材料4.1管道元件与材料应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如有特殊要求,应经设计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批准。
4.2管道元件与材料应按照种类、规格、等级和批号分类存放,并应防止受潮、受污染或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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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6 管道元件 pipework components ▪ 管道元件系指连接或装配成管道系统的各种组成件
的总称。包括管道组成件和管道支承件。 ▪ 2.1.7 管道组成件 piping components ▪ 用于连接或装配成压力密封、内含流体的管道系统
中的管道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垫片、紧 固件、阀门、安全保护设施以及膨胀接头、挠性接 头、耐压软管、疏水器、过滤器、管路中的仪表 (如孔板)和分离器等。 ▪ 2.1.8 管件 fittings ▪ 与管子一起构成管道系统本身的零部件的统称。包 括弯头、弯管、三通、异径管、活接头、翻边短节、 接管座、法兰、堵头、封头及活接头等
▪ 将负荷从管子或管道附着件上传递到支承结构或设 备上的管道元件。它包括吊杆、弹簧支吊架、斜拉 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撑杆、链条、导轨、锚 固件、鞍座、垫板、滚柱、托座和滑动支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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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1 附着件 structural attachments
▪ 用焊接、螺栓连接或夹紧等方法附装在管子 上的零件。它包括管吊、吊(支)耳、圆环、 夹子、吊夹、紧固夹板和裙式管座等。
连接处泄漏而进行的紧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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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7 冷态紧固 tightening in cold condition防 止管道在工作温度下,因冷缩导致可拆连接处 泄漏而进行的紧固操作。
▪ 2.1.18 压力试验 pressure test ▪ 以液体或气体为介质,对管道逐步加压,达到
▪ 4.2.2用于管道的阀门应按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规 定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不合格者不得 使用。
▪ 4.2.3 阀门的壳体试验压力应为其公称压力的1.5 倍,密封试验宜以公称压力进行,密封试验不合 格的阀门可解体检验,并重新试验。
GB_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及GB_50184-2010_《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贯
4)与国内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并轨。 国内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已步入实质性阶段,《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 业管道》的起草工作已于2002年开始。需要考虑本标准与国家压力管道安全技术 规范的并轨和一致性问题。 5)技术更新与发展的需要。 GB50235-97规范自颁布实施以来,对指导我国的工业金属管道施工起了很大作 用,但随着我国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技术的发展,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得到了 大力的推广和应用,原规范中的许多内容已不再适用。需要及时将已在工程中应 用成熟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纳入本规范,淘汰落后陈旧的技术规定,这对 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提高施工水平,保证工程质量,也是非常必要的。 6)国家修订计划的下达 鉴于上述理由,1999年,建设部以建标[1999]38号文对GB50184-93的修订作了 安排。2006年,建设部以建标[2006]136号文对GB50235-97的修订作了安排。 二、规范修订过程 GB50235-2010: 2006年建设部下达修编计划;2006年12月成立修编组;2008年12月完成征求意 见稿,开始征求意见;2009年7月完成了送审稿;2009年8月通过专家审查;2009 年10月完成报批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0年8月18日以第736号公告批准发 8 布,原GB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同时废止。
(7)管道安装:增补了锆材与有色金属管道、夹套管和阀门安装的通用技术要 求。 (8)管道检查、检验和试验:增加了焊缝射线和超声波检测的技术等级要求、 液压试验和气压试验的替代性试验的相关技术内容。 (9)管道吹扫与清洗:增加了对污水排放、化学废液处理和降低吹扫噪声等环 保方面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增补了管道脱脂的技术要求。 (10)工程交接:增补了部分施工检查记录和试验报告。 GB50184-2011: 1)标准名称的调整:《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验 收规范》)。 2)标准章节及内容的调整: 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不再进行合格与优良等级的评定,删除了原规范对工 程“优良”等级的评定规定,将检验项目修改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也删除了分项工程中对允许偏差抽检点实测值的量值规定。 本次修订结合目前我国各领域工业金属管道工程在施工技术、质量验收方面的发 展现状和同步修订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及其他 相关标准的内容,积极纳入成熟的技术质量验收规定,章节安排和内容与 GB50235-2010呈一一对应关系。与原标准(GB50184-93)相比,增加了第2章 “术语”,删去了原规范的第9章“管道涂漆“、第10章“质量检验评定的组织” 和附录一“名词解释”和附录二“主要检验器具表”,将原标准第10章“质量检 验评定的组织”与第3章“基本规定”进行合并。各章节的内容修改根据 11 GB501999年建设部下达修编计划,由于标准体制的改革和其他原因使该标准修订工作 延误;2008年1月成立修编组;2008年12月完成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 2009年7月完成了送审稿;2009年8月通过专家审查;2009年12月完成报批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0年12月24日以第879号公告批准发布,原GB50184-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同时废止。 两项规范本次修订的出发点是仍不受行业限制,对各行业的工业金属管道施工的 共性内容提出指导性原则和通用性要求。在修订过程中,两规范修订组进行了调 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我国工业金属管道施工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有关 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三、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 控制”的指导思想,以及将工业安装工程建设标准的“施工、质量验收和评定” 分为三部分来进行编制的指示精神,对两规范的名称和内容进行如下调整和修订 补充: GB50235-2010: 1)规范名称调整为《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以下简称《施工规范》)。 2)规范章节的调整:增加了第2.2节“符号”、第3章“管道安装的基本规定”、 第8.5节“硬度检查及其他检验”和第9.5节“管道脱脂”,删去了原规范的第9 章“管道涂漆”、第10章“管道绝热”和附录B“管道焊接常用的坡口形式和尺 寸”。对其他章节进行了调整、修改和补充。 9
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和验收手册
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和验收手册1. 概述GB-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和验收手册是为了规范工业金属管道的施工和验收过程,确保管道系统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本手册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包括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各个环节。
2. 设计要求2.1 设计应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确保管道系统的安全、可靠、经济和环保。
2.2 管道设计应考虑管道的使用条件、工作压力、工作温度、介质特性、管道材料、管道走向、支吊架设置等因素。
2.3 管道设计应进行应力分析,确保管道在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4 管道设计应合理选择管道材料、管件、阀门、法兰等元件,并应进行材质、尺寸、强度等方面的计算和校核。
3. 施工要求3.1 施工前应认真阅读设计文件,了解设计意图和施工要求。
3.2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熟悉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
3.3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3.4 管道安装应保证管道的水平度、垂直度和直线度,避免出现弯曲、扭曲等现象。
3.5 管道焊接应采用合适的焊接方法和技术,确保焊接质量。
3.6 管道试压、清洗、吹扫等环节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管道系统的清洁、干燥、无泄漏。
4. 检验和验收4.1 检验和验收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
4.2 检验和验收应包括材料检验、焊接检验、无损检测、压力试验、泄漏试验等环节。
4.3 检验和验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负责,并出具检验报告。
4.4 管道系统验收应包括管道系统的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和性能指标等方面的检查。
4.5 管道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提交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5. 维护和管理5.1 管道系统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巡检、维护和保养,确保管道系统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5.2 管道系统应建立健全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操作规程。
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1.0.1 本规范的编制依据本规范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国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参考国外先进的技术规范和经验,以及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
1.0.2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a,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使用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工业金属管道的施工:1. 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2. 长输管道;3. 核能装置的专用管道;4. 海上设施和矿井的管道;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管道及非圆形截面的管道。
1.0.3 本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本规范中第1.0.5、8.6.1 (2)、8.6.6 (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强制性条文在正文中以黑体字表示。
1.0.4 本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本规范中所用术语和定义符合《GB/T 13306-2011工业产品标识术语》¹、《GB/T 13307-1991工业产品标识一般原则》²、《GB/T 13308-1991工业产品标识图形符号》³、《GB/T 13309-1991工业产品标识颜色》⁴、《GB/T 13310-1991工业产品标识字体》⁵、《GB/T 13311-1991工业产品标识尺寸》等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本规范中所用术语和定义如下:工业金属管道指在生产过程中输送流体(包括气体、液体或固液两相流)或作为设备组成部分的金属材料制成的管道系统。
管线指由一根或多根相互连接的管子组成的直线或曲线形状的输送流体或作为设备组成部分的管道部分。
管段指由两个相邻支管或两个相邻阀门之间或两个相邻设备之间或一个支管或阀门与一个设备之间或一个支管或阀门与一个终端之间或一个终端与一个终端之间所组成的一段连续不可分割的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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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3 当对管道元件性能数据有异议时,在异议 未解决前,该批管道元件不得使用。
规定的压力,以检验管道强度和严密性的试验。 ▪ 2.1.19 泄漏性试验 leak test ▪ 以气体为介质,在设计压力下,采用发泡剂、
显色剂、气体分子感测仪或其他手段等检查管 道系统中泄漏点的试验。 ▪ 2.1.20 复位 recovering the original state ▪ 已安装合格的管道,拆开后重新恢复原有状态 的过程。
▪ 2.1.14 热弯 hot bending温度高于金属临界点 AC1时的弯管操作。
▪ 2.1.15 冷弯 cold bending ▪ 温度低于金属临界点AC1时的弯管操作。 ▪ 2.1.16 热态紧固 tightening in hot condition ▪ 防止管道在工作温度下,因受热膨胀导致可拆
1 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 毒性程度为高度危害气体介质的管道 3 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 4 设计压力≥4MPa,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介质的管道 5 设计压力≥4MPa,火灾危险性为甲类可燃液体和液化烃介质的管道。 6 设计压力≥10MPa的管道。 7 设计压力≥4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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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1——补偿器安装时的环境温度; ▪ t2——管道内介质的最高设计温度; ▪ ——为填角焊缝有效厚度; ▪ td——直管设计壁厚; ▪ t0——室外最低设计温度; ▪ T——设计温度; ▪ b——支管名义厚度; ▪ h——主管名义厚度 ▪ r——补强圈或鞍形补强件的名义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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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35-202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1. 概述1.1 本规范的编制依据本规范是根据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2022)¹编制的,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的实际经验和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的合用范围本规范合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a,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使用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
本规范不合用于下列工业金属管道的施工:- 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 长输管道;- 核能装置的专用管道;- 海上设施和矿井的管道;-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管道及非圆形截面的管道。
1.3 本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本规范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符合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¹中的规定,具体如下:-工业金属管道:指在生产、加工、储存、输送等过程中,用于输送流体或者固体颗粒物质的金属材料制成的管道。
-管线:指由一根或者多根管子及其连接件、支吊架、阀门、仪表等组成的一条完整的输送系统。
- 管段:指由两个相邻的切断点或者分支点之间的一段管子。
-管件:指除管子以外,用于连接、转向、变径、封闭或者分支等目的的各种元件,如弯头、三通、大小头、法兰、盲板等。
-管子:指按一定截面形状加工成型,并具有一定长度和壁厚的空心金属材料,如无缝钢管、焊接钢管等。
- 管端:指管子或者管件在连接处露出来的部份。
- 管口:指管子或者管件在连接处切割成型后形成的开口。
管端面:指与另一根管子或者管件相对接时,与其垂直或者倾斜的平面。
-管口面:指与另一根管子或者管件相对接时,与其平行或者倾斜的平面。
-焊缝:指通过熔化或者压力作用将两个或者多个金属部件连接起来而形成的连接区域。
-焊接接头:指由一个或者多个焊缝将两个或者多个金属部件连接起来而形成的完整结构。
-对接焊缝:指将两个相邻金属部件沿其端面对齐并焊接起来而形成的焊缝。
-角接焊缝:指将两个相邻金属部件沿其端面或者侧面成一定角度并焊接起来而形成的焊缝。
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规范地位
1)法 律 2)法 规 3)安全技术规范 4)技术条件、技术规定 5)产品、工程图纸、设计文件等 6)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文 件 7)产品资料:
8
项目 适用范围
毒性
性 质
介 质
可燃性
设计压 参力
数 设计温 度
材料
GB 50235-2010
SH 3501-2010 SH 3502-2000
8.6.6 输送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以及可燃介 质的管道,必须进行泄漏性试验。
20
9. 管道吹扫与清洗
9.1.4 对不允许吹洗的设备及管道,应与吹 洗系统进行隔离。
9.2 水冲洗
21
10. 工程交接
10.0.3 工程交接验收前,应检查:
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或复验、 试验报告。
1)设计压力小于10.0MPa、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小 于400℃;
2)设计压力小于4.0MPa、大于1 Mpa; 3)设计压力小于等于1MPa、且设计温度小于-20℃或大于185℃。
6
GC3
设计压力小于等于1MPa、且设计温度大于20℃,且小于等于185℃的无毒、非可燃流 体介质的管道
甲、乙类可燃气体介质的管道; 5. 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火灾危险性为
甲、乙类可燃气体介质的管道和液化烃介质的管 道; 6. 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的管道; 7. 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 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5
GC2
1. 设计压力小于10.0MPa,且设计温度小于400℃,工作温 度不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
7.3.1 预制管道的安装应按照管道系统号和 预制顺序号进行。
GB 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 4.2.6 阀门进行各项压力试验时,试验时间不得少于5min。试 验时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当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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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6 管道元件 pipework components ▪ 管道元件系指连接或装配成管道系统的各种组成件
的总称。包括管道组成件和管道支承件。 ▪ 2.1.7 管道组成件 piping components ▪ 用于连接或装配成压力密封、内含流体的管道系统
中的管道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垫片、紧 固件、阀门、安全保护设施以及膨胀接头、挠性接 头、耐压软管、疏水器、过滤器、管路中的仪表( 如孔板)和分离器等。 ▪ 2.1.8 管件 fittings ▪ 与管子一起构成管道系统本身的零部件的统称。包 括弯头、弯管、三通、异径管、活接头、翻边短节 、接管座、法兰、堵头、封头及活接头等
▪ 4.2.2用于管道的阀门应按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规 定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不合格者不得 使用。
▪ 4.2.3 阀门的壳体试验压力应为其公称压力的1.5 倍,密封试验宜以公称压力进行,密封试验不合 格的阀门可解体检验,并重新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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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4 具有上密封结构的阀门,应对上密封进行试验,试验压力 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时应关闭上密封面,并应松开填料压 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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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7 防腐衬里管道的衬里质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 行检查验收。
GB-50235金属工业管道工程建设及验收规章
GB-50235金属工业管道工程建设及验收规章1. 总则1.1 制定目的为确保金属工业管道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工程建设及验收程序,提高工程效益,制定本规章。
1.2 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金属工业管道工程的建设及验收。
1.3 规范依据本规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2. 建设程序2.1 项目策划项目策划应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方案设计、投资估算等内容。
项目策划应充分考虑工程所在地政策、资源、环境等因素,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
2.2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应根据项目策划要求,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图纸、技术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等。
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2.3 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
2.4 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监理情况。
3. 验收程序3.1 验收准备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验收,验收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 编制工程质量保证书和工程使用说明书;3. 准备工程验收所需的资料和文件。
3.2 初验初验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
初验主要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估,初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验收。
3.3 正式验收正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
正式验收主要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4 验收备案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4. 违规处理违反本规章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GB50235-2010 工业金属管道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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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5 当需要修改设计及材料代用时,必须 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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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符号
2.1.7 管道组成件 2.1.18 压力试验 2.1.19 泄漏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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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管道施工的基本规定
3.1.2 施工单位应建立管道施工现场的质量 管理体系
3.1.3 参加管道施工质量检查、检验的人员 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GB5044中规定 的毒物,无毒 介质
蒸汽、水、 压缩空气、 氧气、乙 炔
可燃介质和 非可燃介质
可燃介质
可燃介质
和 非可燃介
可燃介质和 非可燃介质
同上
质
400Pa(绝对压 ≤42MPa(含真空) 力)~42MPa
(表压)
0~9.8MPa (表压)
——
——
材料允许 使用的温度
-196~850℃ -60~250℃ ——
7.11.3 安装波纹管膨胀节时,不得在波节上 焊接临时支撑件,当吊装时,不得将吊索 绑扎在波节上。
7.13 静电接地安装 7.13.5 静电接地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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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管道检查、检验和试验
8.3.2 对有再热裂纹倾向的焊缝,其表面无 损检测应在焊后热处理前后各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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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1 附着件 structural attachments
▪ 用焊接、螺栓连接或夹紧等方法附装在管子 上的零件。它包括管吊、吊(支)耳、圆环、 夹子、吊夹、紧固夹板和裙式管座等。
dimension adjustment ▪ 在管道预制过程中,按照单线图选择确定的、
经实测安装尺寸后再行加工的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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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 ax
2.2 符号
▪ [σ]1——试验温度下,管材的许用应力; ▪ [σ]2——设计温度下,管材的许用应力; ▪ D——管子外径; ▪ D2——弯管褶皱凸出处外径; ▪ D3——弯管褶皱凹进处外径; ▪ D4——弯管相邻褶皱凸出处外径; ▪ ——弯管截面最大实测外径; ▪ ——弯管截面最小实测外径;
▪ 4.2.5 阀门液体压力试验和上密封试验应以洁净水为介质。不锈 钢阀门液体压力试验时,水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100×10 -6(25ppm)。当有特殊要求时,试验介质应符合设计文件 的规定。试验合格后应立即将水渍清除干净。
▪ 4.2.6 阀门进行各项压力试验时,试验时间不得少于5min。试 验时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当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 4 已办理管道工程开工文件。 ▪ 5 用于管道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应安全可靠;计
量器具应检定合格。 ▪ 6 已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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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 压力管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管道 安装工程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书 面告知文件,并应接受监督检验单位的监督 检验。
▪ 3.1.6 管道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环境保护、 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
1 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 毒性程度为高度危害气体介质的管道 3 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 4 设计压力≥4MPa,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介质的管道 5 设计压力≥4MPa,火灾危险性为甲类可燃液体和液化烃介质的管道。 6 设计压力≥10MPa的管道。 7 设计压力≥4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排放、计量、控制或截止流体流动的管子、管件、 法兰、螺栓连接、垫片、阀门和其他组成件或受压 部件的装配总成。 ▪ 2.1.4 工业金属管道 industrial metallic piping ▪ 采用金属管道元件配制而成的,在生产装置间用于 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 助管道。 ▪ 2.1.5 压力管道 pressure piping ▪ 用于输送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 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 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介质,且公称尺寸大于25mm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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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管道分级
▪ 3.2.1 工业金属管道应按设计压力、设计温度、 介质的毒性危害程度和火灾危险性划分为 GC1、GC2、GC3三个级别。管道分级应符 合表3.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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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2.1 管道分级
管道级别 GC1 GC2
G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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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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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1 轴测图 axonometric drawing ▪ 将管道按照轴测投影的方法,绘制以单线表
示的管道空视图。 ▪ 2.1.22 自由管段 pipe-segments to be
prefabricated ▪ 在管道预制过程中,按照单线图选择确定的
可以先行加工的管段。 ▪ 2.1.23 封闭管段 pipe-segments for
▪ 3.1.3 参加管道施工人员和施工质量检查、 检验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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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管道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 1 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应齐全,并已按 规定程序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 2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批准,技术和安全 交底已经完成。
▪ 3 施工人员已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按有关 规定考核合格。
连接处泄漏而进行的紧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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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7 冷态紧固 tightening in cold condition防 止管道在工作温度下,因冷缩导致可拆连接处 泄漏而进行的紧固操作。
▪ 2.1.18 压力试验 pressure test ▪ 以液体或气体为介质,对管道逐步加压,达到
GB 50235—201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
施工规范
研讨讲义
2010-08-18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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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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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 2.1.1 管道元件公称压力(PN) nominal pressure for pipework components
▪ 由字母PN和无因次整数数字组合而成,表 示管道元件名义压力等级的一种标记方法。
▪ 4.1.2 管道元件在使用前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文 件的规定核对其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和标识, 并进行外观质量和几何尺寸检查验收,其结果应符 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材料标识应清晰完整,压 力管道元件上应标有TS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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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3 当对管道元件性能数据有异议时,在异议 未解决前,该批管道元件不得使用。
▪ 4.2.2用于管道的阀门应按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规 定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不合格者不得 使用。
▪ 4.2.3 阀门的壳体试验压力应为其公称压力的1.5 倍,密封试验宜以公称压力进行,密封试验不合 格的阀门可解体检验,并重新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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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4 具有上密封结构的阀门,应对上密封进行试验,试验压力 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时应关闭上密封面,并应松开填料压 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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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管道施工的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 3.1.1 承担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 应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 从事相应的管道施工。
▪ 检验机构应取得相应的检验资质,且应在 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管道工程检验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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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 施工单位应建立管道施工现场的质量 管理体系,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应 的施工技术标准,实施管道施工全过程的质 量控制。
▪ 4.1.10 对管道元件的检查验收结果,应按本规范附 录A表A.0.1规定的格式填写“管道元件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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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阀门检验
▪ 4.2.1 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阀体应 完好,开启机构应灵活、阀杆应无歪斜、变形、 卡涩现象及标牌齐全。应检查填料,其压盖螺栓 应留有调节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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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1——补偿器安装时的环境温度; ▪ t2——管道内介质的最高设计温度; ▪ ——为填角焊缝有效厚度; ▪ td——直管设计壁厚; ▪ t0——室外最低设计温度; ▪ T——设计温度; ▪ b——支管名义厚度; ▪ h——主管名义厚度 ▪ r——补强圈或鞍形补强件的名义厚度;
▪ 2.1.12 斜接弯头(虾米腰弯头) mitre (mitre elbow)
▪ 由梯形管段或钢板焊接制成,具有与管子纵 轴线不相垂直斜接而形似虾米腰的弯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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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3 管道加工 machining of pipe ▪ 管道装配前的预制工作。包括切割、螺纹成形、
开坡口、成型、弯曲、焊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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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7 防腐衬里管道的衬里质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进行检查验收。
▪ 4.1.8 检查不合格的管道元件不得使用,并应作好标 识和隔离。
▪ 4.1.9 管道元件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不得混淆 或损坏,其标记应明显清晰。材质为不锈钢、有色 金属的管道元件,在运输和储存期间不得与碳素钢 接触。
▪ 2.1.2 管道元件公称尺寸(DN) nominal size for pipework components
▪ 由字母DN和无因次整数数字组合而成,表 示管道元件规格名义尺寸的一种标记方法。道 piping ▪ 由管道元件组成,用以输送、分配、混合、分离、
设计压力≤1MPa,设计温度>-20℃但≤185℃的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的 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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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当输送毒性危害程度或火灾危险性 不同的混合介质时,应按其危害程度及 其含量,由设计或建设单位确定管道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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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道元件的检验 4.1 一般规定
▪ 4.1.1 管道元件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文件, 并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1 设计压力<10MPa,且设计温度<400℃,工作温度不高于标准沸点的 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 2 毒性程度为中度、轻度危害流体介质的下列管道: 1) 设计压力<10MPa、≥4MPa,且设计温度<400℃; 2) 设计压力<4MPa。 3 设计压力<10MPa、≥4MPa,且设计温度<400℃的乙、丙类可燃液体 介质的管道。 4 设计压力<4MPa的可燃流体介质的管道 5 下列情况的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的管道: 1) 设计压力<10MPa、≥4MPa,且设计温度<400℃; 2) 设计压力<4MPa、>1MPa; 3) 设计压力≤1MPa,且设计温度≤-20℃或>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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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弯管褶皱高度; ▪ P ——设计压力(表压); ▪ ——24小时的增压率(%); ▪ ——试验初始压力(表压); ▪ ——试验最终压力(表压)。 ▪ Ps——试验压力(表压); ▪ S——插管与外壳挡圈间的安装剩余收缩量; ▪ S0——补偿器的最大行程; ▪ t——管材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