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特殊监管方式下通关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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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特殊监管方式下通关问题

几种特殊监管方式下通关问题

(一)暂时进出口货物

1.企业如何申请办理暂时进出口货物?需要缴纳保证金吗?

答: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先向通关口岸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后给予审批决定。对于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出境货物,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对不征收进出口关税的暂时进出境货物,可凭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保证函验放。暂时进出口货物应该于进境或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复运出境/进境。

2.对外承包工程所需设备出口及工程结束后复入境时申报适用的贸易方式问题。

答:经商务部批准的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公司,为承包国外建设工程和开展劳务合作等对外合作项目而出口的设备、物质,可以用监管方式“对外承包出口(代码:3422)”向海关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承包工程结束后,复运进境原来从国内运出的承包工程项下的设备、物质,应以监管方式“退运货物(代码:4561)”向海关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3.ATA单证的出货流程、需要证件等问题。

答:由持证人或其代理人持ATA单证册在国际商会或其授权分支机构办理电子数据录入,再持证向出境地海关申报。除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外,可免于交验许可证件。例如动植物检疫和无线电证明等涉及道德或秩序、公共安全、卫生保健、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或知识产权的情况需要交验许可证件。若在境外留购,持ATA单证册向海关申请办理留购手续,接收《出境货物报关单》报关。

4.演出用暂时进口的乐器能否使用ATA?

答:根据我国加入国际公约的范围,目前对于进境货物只有展品可使

用ATA单证册通关,乐器与音乐设备等演出器材不属于展品,故不可使用。

(二)退运货物

1.货物办理退运手续时需要提交哪些单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124号)的规定,因为品质或规格原因,货物需要退运的,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原出口或进口时相关的报关单证;

(2)国内外检验机构出具的有关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的证明材料;

(3)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如买卖双方关于退货的合同或协议、舱单、提单、装箱单、发票、进出口许可证件、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等。(4)如果原出口时海关已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的,办理退运进口手续时还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5)海关要求的其他单证。

贸易方式分为两种:(1)货物进境后,放行结关前,经海关批准将货物全部退运境外的,按照“直接退运货物”来报关;(2)海关放行后的其他退运货物,按照“退运货物”的方式来报关。

2.办理货物退运进口手续时缴纳税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

署令第124号),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

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办理退运进境货物申报手续时,除提交进口货物报关单外,还应当按规定提交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原出口时海关已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的,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境外商品检验

机构证明、退货协议等退货理由充分的证明材料。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如货物复运进境时间已经超过1年,则该货物不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措施。

3.退运货物的商品编码被列为进口法检目录,退运进口报关时必须

先报检吗?

答:法定检验的货物其职权属于检验检疫部门,企业对进口的法检商品必须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海关不能左右也不能取代。

4.非质量或者规格原因退运入境的货物是否征收关税?

答: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

(1)出口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退运的;

(2)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

所以需要提供第三方的质检报告,非质量或规格原因的不需要提供,但进口时需要缴纳关税,不能免征。

5.进口货物因为国内买方拒绝提货,国外的发货人可以凭书面申请办理货物退运吗?

答:需收发货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运,并提供证明书,具体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6号)。

6.直接退运的时间问题。

答:一般情况下,如材料齐全,自受理直接退运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于经审查决定予以直接退运的,应当向当事人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决定书》,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决定书,具体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海关总署第117号令)。

7.退运是否会影响企业在海关的资信,是否会查验?

答:海关根据企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相关廉政规定和经营管理状况,以及海关监管、统计记录等,设置AA、A、B、C、D 五个管理类别,对有关企业进行评估、分类,并对企业的管理类别予以公开。如你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相关廉政规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不会对企业管理类别造成影响。

出口退运后是否查验不能一概而论,查验是海关为确定进出口货物的性质、状态、数量和价值等是否与报关单上已申报的内容相符而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海关选择查验对象、确定查验范围和比例,是建立在多方面要素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的,包括口岸监管的风险程度、报关单位资信情况(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运输企业等)、违法举报线索、以及以往同类企业或货物的通关情况等,并会根据实际查验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三)无代价抵偿、不作价设备

1.无代价抵偿货物在通关时怎么办理?

答: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124号)的规定来办理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的通关手续。

2.无代价抵偿货物能否先抵偿后退运?(此问题可能不同的业务现场操作情况不一样,有的现场海关不同意这样操作,但有的允许)

答:可以。进口按“无代价抵偿”,出口按“其他”贸易方式申报。因先进后出,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需征收保证金,待旧品出口后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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