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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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表达
被称作“黑色新闻”的灾难新闻实际上是一种带着“泪水”、“情感”、“价值观”的新闻。灾难新闻作为新闻文本,是一类情态信息丰富的新闻类型。
杨保军认为,新闻价值的实现包括事态信息的感知、情态信息的体验、意态信息的传达等几个层次。他解释说,“新闻文本的情态信息往往是双重的:一是事实本身包含的情态信息。新闻事实特别是社会性的新闻事实本身就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其中必然包含着各色人等的喜怒哀乐,使事实本身具备了不同的情感色彩。二是传播主体在文本中表现的情态信息,传播主体在面对一定事实、再现一定事实时,不是麻木不仁的木头人、冷若冰霜的机器人,而是具有情感、情绪、情味的人,总要在文本中表现出一定的情感态度.这种情感态度为传播内容染上了特定的情感色彩。”
一、
情态信息
1.情态信息的表现和作用
在抗震救灾报道中,一些报刊用色彩形式符号表达灾难中的特殊情绪,全国哀悼日的当天,一些报刊头版用大面积的黑色调哀悼受难者:一些电视节目主持人在报道新闻的过程中眼眶湿润了;一些现场记者在悲伤、疲惫、震惊中连续工作,报道新闻这些都是灾难新闻附带的情感性的表现。
对于一线记者而言,他们的情感表现主要受四种身份的制约:即处于新闻场中的当事人、职业传播人、党和政府领导下的宣传责任人、有个性特征的自然个体。
第一种,是灾难现场中的第一人.自身情绪受灾难事件的影响.如中央电视台记者张泉灵在报道一位孕妇被救援队从废墟中抢救出时.高声大喊:“她被救出援队从废墟中抢救出时.高声大喊:“她被救出们的感受。
第二种人,新闻工作要求职业传播人客观、冷静地报道新闻事件,要把握控制好情感尺度.不能用自身的情感代替新闻事实的客观性。
第三种人,记者有责任从新闻宣传的视角拍摄及选择镜头、抓取选择材料,但是不能违反新闻的客观规律,不能制造“假情假意”的报道。
作为第四种人.每个记者都有个人的个性特征.这种个性特征建立在道德素养、人文素养与精神气质之上。每个记者面对同样的新闻事实,在选择与捕捉材料、在处理采访与一种情绪、一种观念、一种意蕴、一种风格。在灾难新闻报道中,主持人必须传达给受众一种特殊的情态:真诚、凝重、关爱、同情、振奋但无论有多少种丰富的情态表现.对新闻工作者而言,最基本的要求是客观、冷静地报道新闻事件,不能用自身的情感代替新闻事实的客观性,即使受到再大的触动,也不能情绪失控。传递给观众的,应是一种“不失真诚”的冷静与客观。同时,主持人也有个性上的差异,这种差异会渐渐形成一种个人的品牌.会在新闻传播中影响着新闻价值的实现。
2.情态词汇
在文字语言的表达过程中,有“悲伤”、“灾难”等有情感色彩的名词,还有“呢、吧、
吗、啊”等表示情感的语气词.英语中有should、could等情态动词。在视听语言的表达过程中,通过声画的组接搭配也可以传递出巨大的情感信息。
以电视为例,长镜头与空镜头的运用就可以很好地表达一种情绪。如:人的眼睛久久地注视一个灾难中失去家园的老妈妈.她像剪影一样一动不动地伫立着:之后。通过剪辑再连接一个空镜头作为情绪的延续:她眼望方向的远山。这样。表达出自然灾害带给人民的苦难,真实地表达灾民的情感。这种视听语言的组合方式。也可以从多方面传递出新闻的情感色彩。
二、
人文关怀、人文情感与记者职业素养
1.人文主义关怀在灾难新闻报道中的表现
重视对灾难事件本体的报道
关注灾难中生命个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
弘扬灾难中人性善良的一面
2010年3月9日晚10时许,在北京六环路段,央视女记者非亚在遭遇一起车祸后,被人救出。因为受伤不重,她又立刻跑去救别人,却被后面的来车撞倒身亡。
2006年7月10日下午,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女记者曹爱文在面对溺水后打捞上来奄奄一息的采访对象——13岁的女孩王孟珂时,她没有执行报道任务,而是通过拨打120求救人工急救的方法首先救人,她因此被誉为“中国最美的记者”。透过这一组组灾难中的“镜头”,我们看到这一起起灾难带给人们悲伤的同时,也深刻地体味到了危难中人间的亲情以及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互相鼓励的美好情怀。在这里,人性善良的一面在灾难中得到了生动的折射和反映。
2.人文主义关怀在新闻报道中的现实意义
新闻报道中体现人文关怀是人类文化活动的内在要求
富有人文关怀精神的新闻媒体在社会中担当着重要角色
人文关怀精神体现出传媒“受众本位”的回归
新闻传播活动说到底反映的是人的存在,传递的是人的价值观,人是传媒关照的主体,新闻报道理应反映人的命运、疾苦和欢乐,“受众本位”的回归是一种“从人出发并回归到人”的价值观。
人文关怀精神的注入有利于媒体自身品格的塑造
3.人文情感与记者职业素养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新闻既是事学又是人学,是同人密不可分的事学。我们的现场记者很多时候忘记了他们还应该包含更多的人文情感。
在汶川地震报道中,很多记者在电视镜头前追问一个个心灵受到重创的受灾人,希望用
电视同期声说出记者为他们预设的那一句话:“我很难受、我失去了我的亲人、我必须坚守在这里……”。
如果说,信息传递过程中,要关注“激情”的价值,用爆发性的充满激情的画面来使传播效果最大化;那么,在灾难新闻中,我们的记者就要时刻用镜头寻觅新闻故事中激情爆发的那一刻。
反之,用外界的刺激来激发被采访人的情感反应,再通过新闻作品与播发者的表情作用于受众,是不可取的。
当情感爆发的最关键时刻已经过去,当受灾人的情绪刚刚平静下来,再去勾起他们痛苦的回忆,不但会导致新闻价值的削减,也表现出记者人文情感的缺失,甚至会给受灾人带来再度的心理创伤。
一些心理学者对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活动进行了专业上的解释,认为这是对病人进行的心理上的再度伤害。
有研究者曾指出,一位优秀的国外记者面对遭灾的人们,选择了沉默,选择了与受难者在一起,而不去注重采录电视同期声。这是一种人文主义精神。记者在拥有采访权的同时,也要尊重被采访人的“沉默权”。
当然,有一些节目在处理上还是比较得当的,如5月25日中央电视台10频道的“讲述”栏目。在节目的最后一刻,救出了被困的老人,同时,一名女性志愿者哭泣了,她说:“他的家人一直在找他……”这种声情并茂的视听语言,表现了新闻的第一现场,新闻价值因情感而体现,当事人不能自制的情感与抗灾人员的救灾事迹结合在一起,达到了新闻传播与宣传的最佳效果。
从法理上讲,新闻采访权的行使必须充分尊重他人私生活领域的独立性、自主性,强制行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记者的采访权不得侵犯被采访人的隐私,在被访者不希望谈及的问题上,应该给被访者以最基本的人文关怀。如果缺少了人文主义情感,我们的媒介风格也将损害媒介自身与记者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