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吏于成龙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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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吏于成龙》观后感
于成龙(1617-1684年),山西永宁人,顺治十八年入仕,康熙二十三年逝于任上。
为官二十四年,廉名传天下,康熙帝曰:“咸称居官清正,实天下廉吏第一”,是中国历史上的著名清官。
新编历史京剧《廉吏于成龙》再现了三百多年前大清王朝被乾隆皇帝尊誉为“天下廉吏第一”的于成龙在福建清明廉政,勤政爱民的感人政绩和清官形象,于成龙是后世为官者永远效仿的楷模。
舞台大幕拉开,已年逾花甲、衣饰简朴、风尘仆仆赴任福建按察使的于成龙,踏上福建城郊之地时,被一路百姓无端以通海通匪之莫须有罪名,捕之入狱,大为疑惑和不满。
他怒斥福建藩司勒春和福州绿营守备喀林的蛮横和胡作非为。
于是他上任伊始,一不拜上司、二不访官绅,三不会宾客,而一头扎进案卷堆,把臬司衙门的陈年卷宗翻个底朝。
实地勘察,亲临人满为患的四大监狱,惊骇通海通匪的巨案累及万千,造成民不聊生,农桑凋敝,田园荒芜。
于是他毅然上访权倾朝野钦命驻节福州的康亲王,请求重审重判前任臬司的定案。
终使众多冤案昭雪,大快民心。
于成龙,虽为封建社会的一吏官,但仍然有很多的东西值得今天的人们学习。
最值得学习的是他为民服务的思想和廉洁的品德。
让我们在一次回顾历史上的于成龙:
他有一种为国效力、为民做事的愿望。
于成龙少有大志,自幼过着耕读生活,受到较正规的儒家教育。
已44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无理良心"的
抱负,接受清廷委任,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
此种精神值得学习。
他能很好地体察民情,以人为本做好工作。
于成龙在福建上任伊始,就做了一件为民称颂的好事。
当时一清廷为对付台湾郑氏的抗清势力,实行了"海禁"政策。
当地统治者不顾连年兵祸,民不聊生,动辄以"通海"罪名兴起大狱,使许多沿海渔民罹难。
于成龙在审阅案卷时,发现每案被拟极刑的就达数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妇女孺子。
于是他坚决主张重审,对怕得罪清室而劝阻他的人说:"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咸阿从事!"在他的力争和主持下,先后使千余名百姓免遭屠戮而获释,贫困不能归者还发给路费。
他严于律已,受得住贫穷,不为富贵所动。
于成龙的官阶虽越升越高,但生活却更加艰苦了。
为扼止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他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仆"。
去直隶,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在江南是"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
"江南民因而亲切地称他作"于青菜"。
总督衙门的官吏在严格的约束下,"无从得蔬茗,则日采衙后槐叶啖之,树为之秃。
"
他天南地北,宦海20余年,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结发妻阔别20年后才得一见。
康熙二十三年,成龙病逝于任上。
将军、都院察看他的遗物,“见床头敝笥中,惟绨袍一袭,靴带二事,瓦瓮中粗米数斛,盐豉数器而已。
于成龙逝世后,南京"士民男女无少长,皆巷哭罢市。
持香楮至者日数万人。
下至莱庸负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可见中下层人民对他的死是十分悲痛的。
康熙帝破例亲为撰
写碑文,这是对他廉洁刻苦一生的表彰。
于成龙能做到如此清正廉洁,是他严于律己的结果。
作为一个封建时代的官吏,能做到于成龙这样,尤其不容易。
而于成龙却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好。
这是因为于成龙的忘我,他的淡泊名利,严正无私,心无杂念,一心为天下百姓。
这正是《廉吏于成龙》一剧作为劝世之作的成功之所在。
在今天以民为先,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我们每一位党的干部都可以从中获得有益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