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哈拉沙漠的故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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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
——读《撒哈拉沙漠的故事》有感
读书,就像在读人。寂寞恐惧的生活,在她的笔下,是那么的愉快。自然、清新、朴素,成为了她文字的特色。
三毛,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沙漠住。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地调动工作跟着去了。然后她和荷西在沙漠平淡地结了婚。三毛,用自己的心去适应、关怀这片大沙漠,在她的笔下,那些撒哈拉沙漠的人和物变得丰富多彩。三毛以一个流浪者的口吻,轻松地讲述着她在撒哈拉沙漠零散的生活细节和生活经历:沙漠的新奇、生活的乐趣,千疮百孔的大帐篷、铁皮做的小屋、单峰骆驼和成群的山羊。书中无论是荷西把粉丝当做雨来吃,把银耳当做燕窝来吃,还是他们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婚礼、去海边打鱼、白手起家建成了美丽的“罗马”,都渗透着彼此间浓浓的温馨的爱意。
三毛是聪明的。她能够不拘于世俗,仅因为前世的乡愁,就这样背起了背包,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沙漠。她不会让自己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里,喜欢我行我素,喜欢自由自在。
三毛是脱俗的。她本名陈懋平,因为学不会写“懋”字,就自己改名为陈平。十三岁就跷家去小琉球玩,初中时就逃学去坟墓对读闲书。她没有数字观念,不肯为了金钱工作,写作之初纯粹是为了让父母开心。旅行和读书都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痛苦都夹杂其中。
三毛是有情趣的。读她的作品,我才知道猪肉干叫做中药——“这不是你吃的,是药,是中药。”;粉丝叫做雨——“这个啊,叫做雨。”;粉丝,叫做燕窝——“都不是,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以后这只很贵的鱼翅膀,请妈妈不要买了,我要去信谢谢妈妈。”紫菜,被叫做复写纸——“你看,没有蓝色,我使用反面复写纸卷的,不会染到口里去的。”她不是在胡说八道,是在培养生活的情趣。她与荷西,每时每刻都在生活。那是一种异想天开的生活,充满了幸福与快乐。
三毛是无拘无束的。那一场平淡得不可再平淡地婚礼,没有正式的礼服,没有交换戒指,没有盛大的宴席。像木偶一样被人摆布着结束了婚礼仪式,切了荷西同事送来的新婚蛋糕,补戴戒指后,他们的婚礼就这么结束了。
在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三毛对沙漠人们的热爱。尽管他们文化素质很低,封建迷信,蛮不讲理,甚至贪小便宜。但是三毛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着他们,贡献自己的药箱,分享自己的食物,烹饪美味的佳肴,分享自己的日用品,为女子开设课堂。她始终以公平的心态对待他们,不卑不亢,尽管那些摩擦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
还有,“爱”贯穿着所有的字眼。从三毛决定去沙漠,荷西默默收拾行李一同去的那一刻,三毛就决定要跟着这个长着大胡子的外国人流浪一生了。那种矢志不渝的爱情,就这么诞生了。三毛与荷西的爱情,充满幻想与脱俗。而巴西里与沙伊达的爱情,是不可见人,是悲痛与伤痛。缘分,何其重要,最重要的,都还是爱对了人。因为有荷西,才有了那一个可爱的三毛。
但是,安定的归属却突然急转直下,与挚爱的荷西锥心的死别,让她差点要放弃生命,追随荷西。直到她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重新提笔写作。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震撼人心。
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人知道的远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她就是我心中那个,最浪漫、最真性情、最可爱、最勇敢潇洒的——永远的三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