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社会实践部(外联部)部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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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部部门制度
一、内部建设制度
(1)成员基本条件及权利义务
基本条件: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集体荣誉感,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工作能
力,有能同时兼顾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权利义务:
1、有参加例会和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有对部门工作进行讨论和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与评优的权利;
4、有维护学生会及部门荣誉的义务;
5、遵守部门章程,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2)纪律制度
1、干事必须端正态度,思想上进,注意仪表和文明用语,
不得违反校纪校规,损坏学校形象;
2、个人学风严谨,明礼诚信,不得弄虚作假,以工作之便
谋求私利。
3、例会制度:
(1)部门例会召开,由部长视情况而定。
(2)部长提前3分钟到会,干事准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3)有事不能来者,需在开会前向部长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
(4)全体到会成员自带纸笔,做好会议记录。
(5)无故迟到一次者给与口头警告,两次者给与书面检讨处分,三次迟到视为自动退部。
(6)因特殊原因需辞职者,应向部长申请,批准后方可推出。此前,不许玩忽职守。
4、文书制度:
(1)做好每次例会的会议记录。
(2)做好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3)干部干事共同参与策划编写,做好活动总结。
5、奖惩制度:
(1)每次的活动总结会,部长对表现好的干事进行口头嘉奖,对表现较差的干事指出其不足之处。
(2)学期评优由干事的工作表现、业绩和共事的小组评价决定。
6、淘汰制:以两个月为期对部门干事进行综合考核,实行
优胜劣汰制,并随时补充新鲜血液,保持部门活力。
二、常务工作制度
1、对六大院系的外联部及勤工助学中心的各项工作进行统
筹、协调和监督。
2、协助学校做好大学生创业扶持工作。
3、联合社会各界开展实践活动,为同学们搭建了解社会的
平台。
4、代表学生会与其他兄弟院校、企事业团体进行沟通协调,
树立维护学校及学生会形象。
5、为学校相关活动筹集活动资金,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做
好学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