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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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所谓尽职免责,我们通常理解为一个人在从事一项工作时,只要按照本职岗位上的规
章制度和要求尽力履行职责,即使因客观原因出现一些不良后果,也可以不为此后果承担
责任。下面有整理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欢迎阅读!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一)
这种形式是最近十年逐渐传入中国,现在已经被广泛地运用在公司并购、股权或项目
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证券上市、不良资产买卖以及其他的重大经济活动当中。据报告,著名的摩托罗拉公司在决定进入中国投资之前,所花费的尽职调查费用高达1亿美元。
什么是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指通过律师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
发现潜在法律风险和可能增加交易成本的问题,为企业并购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通俗一
点来讲,就是在双方达成交易之前,一方委托律师对交易双方背景、交易标的合法性以及
交易模式和程序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供交易一方参考。尽职调查是努力
将交易信息从不对称到对称的过程,从而有效减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交易
双方所造成的风险。因此,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达成交易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律师尽职调查也就是法律风险管理,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
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查明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它们对收购及预期投资收益的可能的影响。
对投资者而言,投资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例如:目标公司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财务账册的准确性,相关资产是否具有目标公司赋予的相应价值。
______ 年____月____日,本所律师向________公司发送了<____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
________公司改制上市尽职调查清单>,收集并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
报告>所必需的资料和文件;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本所律师前往公司的生产车间、仓库进
行了实地考察、查验;就相关问题与贵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工进行交流;并前往工商、
税务、劳动、环保等zhèng fǔ 部门了解和查询情况;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尽职调查是交易双方博弈的重要环节。买方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就是要通过律师
的专业眼光,发现交易当中的瑕疵、风险和不完美之处,因此买方更愿意尽可能多了解卖
方的情况尤其是负面信息。对于卖方而言,配合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是促使交易成功的前提
条件,但是,卖方必须在尽量提供足够多的信息和尽量少提供负面信息之间进行权衡,若
信息提供过于全面,则可能导致买方将来的法律索赔诉讼,卖方会有心理顾虑;若过份夸
大负面信息,则买卖双方都可能临阵退却。()所以,律师在进行尽职调查时应当充分考虑
到买卖双方的心理不同、期望差异和顾虑,对于卖方关键材料提供不足之处,应当穷追猛打,锲而不舍,如此才真正显示出律师的作用;对于次要问题,则应当在提醒买方存在风
险的前提下灵活处理,避免成为交易杀手。
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对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W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1)中国法律确定股东身份应当经过登记程序,这里所说的登记是指登记于中国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没有经过登记的,不能对抗不知道隐名投资行为的第三人。也就是说,目
前外国人某某并非是经过中国相关zhèng fǔ 部门登记过的股东,登记过的股东是中国自
然人;
合理有效的律师尽职调查有利于合理评估风险。投资行为许多环节要接受法律的监管,往往触及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环境保护法等问题,这些因素必将增加
收购后整合的风险。通过尽职调查,可以帮助投资人获取更多的包括财务、人事、管理、
市场等各方面的高质量信息,从而缓解信息不对称性,尽可能地减少由于缺乏信息或信息
错误等原因而引发的风险。同时还能为确定收购价格提供依据。在投资谈判过程中,双方
的焦点一般集中在收购价格的确定上,然而价格又是基于对目标企业本身价值的估算。如
在尽职调查中发现被并购企业存在着大量的或有负债和不良资产,收购方在对各项或有负
债和不良资产进行逐一评估后,即可作为向出售方就收购价格进行谈判的依据,并确定在
收购协议中是否应加入一些限制性条款等。
律师尽职调查就是为了获知目标企业的重要信息并以此判断收购中的法律风险,调查
的范围很广,调查对象的规模亦千差万别,每一个尽职调查项目均是独一无二的。律师尽
职调查基本工作程序如下:
1、委托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的委托合同;
2、律师与目标企业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书》;
3、律师根据受托的业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表;
4、向目标企业发出补充的文件清单或要求;
5、经委托方确认后,律师将准备好的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发至目标企业;
6、收到目标企业提供的资料后,核对复印件与原件,做好资料清单并准备资料索引,由双方代表签字;
7、律师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对所收资料进行研究并向委托方汇报;
8、律师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研究判断,决定是否再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或是问卷表,直至查明情况为止;
其次,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方法进行审计。对于财务调查报告的整体框架进行审计,是否采用多种调查方法,以便得出尽可能全部的调查报告,避免做出不正确的决策。
9、律师对尽职调查所获取的全部资料,反复地研究判断,进行相应核查验证,在核
查验证过程中,制作工作笔录;
10、如果资料不全、情况不详,律师会要求对方做出声明和保证;
11、对所有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制订工作底稿;
12、律师起草并向委托方提交准确、完整、详实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为了促进公司经济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规范财务工作,应该根据国家
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制定一套合理的财
务管理制度。
我们的尽职调查并非执行审计程序,因而不能提供审计之保证,以及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调查的方法主要采取对ABC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性复核,抽查相关会计记录,观察实物现场和审查协议文件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尽职调查程序。
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鉴于大部分供调查的文件材料都是由目标公司提供的,所以,有些律师在操作时并没有主动的去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再次的核实,这同样是不妥的,因为目标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文件的可能性。并购律师应对其提供文件中的最关键问题
进行再次核实,例如,其合法主体性应到工商局核实,其房产权属应到房管局核实等等。
法律尽职调查的完成后,并购律师一定要给收购方一个真实的、可靠的结论,不能有
任何虚假和水分,要将风险要充分的向收购方予以揭示,即使收购方因此而放弃了收购。
因为并购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提示与防范风险,而不是为了极力的促成交易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二)
我市人事、劳动保障、教育部门和高校将把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及长期失业、残疾人
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积极为其提供就业援助,并由人才服务机构
负责建立困难毕业生信息库,组织力量实施职业指导。通过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利用政
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等多项帮扶措施,有效促进困难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三)资金管理一是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了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对现金
收入,如:银行提取的现金、职工归还的各种借款、其它收入等,按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
限额,超出限额部分及时的送存银行,禁止挪用现金和白条抵库等现象发生。二是出纳办
理的现金收支业务是以会计审核确认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的。职工个人预借的现金都是经过
领导签字批准后,才予以支付的。三是出纳员对已办理收支业务的原始凭证都分别加盖了“收讫”和“付讫”戳记。同时还及时的根据记账凭证登记了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了日清月结,账账、账证、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