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概论课后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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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1.何为建设工程监理?它的概念要点是什么?
答:(一).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二).建设工程监理概念要点有: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提是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可以分为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建设阶段范围。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具体标准见《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可以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但目前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2.建设工程监理具有哪些性质?它的含义是什么?
答:(一).建设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
(二).服务性:是运用规划、控制、协调方法,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当达到的基本目的是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科学性:主要表现在工程监理企业应当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领导;应当有足够数量的、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应变能力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要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要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要有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要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独立性: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工程监理企业按照“公正、独立、自主”严则开展监理工作
公正性:要求工程监理企业客观、公正地对待监理的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特别是
当这两方发生利益冲突或者矛盾时,工程监理企业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3.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作用?
答:(一)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
(三)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四)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4.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答:我国的建设监理是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所依据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自建设项目管理学,建设项目管理学是以组织论、控制论和管理学作为理论基础,结合建设工程项目和建设市场的特点而形成的一门新兴科学,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中也吸收了FIDIC合同条件对工程家里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独立、公正的要求,以保证在维护建设单位利益的同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强调了对承建单位施工过程和施工工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5.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特点?
答:(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
(二)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
(三)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作用
(四)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6.《建筑法》有哪些基本内容构成?总则部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一)《建筑法》由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关于建筑工程监理、关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构成。
7.《建筑法》对建设工程许可、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工程质量
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一)《建筑法》对建设工程许可的规定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和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的资质管理规定
(二)对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的规定有:关于建筑工程发包与
承包的一般规定;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关于建筑工程承包
(三)对建设工程监理的规定有:
(1)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性监理的工程范围。
(2)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
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3)建筑工程监理应当应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
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4)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
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5)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6)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
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建筑法》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有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规定。
(2)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的规定。
(3)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降低工程质量的规定。
(4)关于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的规定
(5)关于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的规定
(6)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的规定。
(7)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8)施工企业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的规定
(9)关于建筑物合理使用寿命内和工程竣工时的工程质量求。
(10)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
(11)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的规定
(12) 关于工程质量实行群众监督的规定
8.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答:(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