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关税与关税壁垒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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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关税与关税壁垒理论
在国际贸易的现实中,各国政府都采取了一定的政策措施以干预本国的对外贸易,达到促进或保护本国的产业与市场,促进本国产品的出口。

贸易政策包括两部分:限制进口的贸易政策和鼓励出口的贸易政策。

其中,限制进口的贸易政策工具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以关税为主要手段,称之为“关税壁垒”,另一类是以各种非关税为主要的保护手段,称之为“非关税壁垒”。

鼓励出口的贸易政策主要是指出口补贴和出口倾销等。

关税壁垒是传统的国际贸易保护手段,其渊源可追溯到14-15世纪的古典经济学派。

尽管关税壁垒源远流长,但关税壁垒的主要手段、基本措施以及制度安排、运行机制等,在其长期的历史进程中,仍为在实质性上发生根本性改进。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关税壁垒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体系中的地位,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现在的趋势是:关税壁垒正在越来越趋于减弱,而各类非关税壁垒正在取代传统的关税壁垒而成为当代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主流。

第一节关税的概念及其分类
关税(tariff)是一个国家对通过该国国境内的贸易商品所征收的税收。

关税是一种间接税,它在贸易商品过境时由进口商支付,最终作为成本转移到出口商品价格上而由消费者负担。

按照不同的标准,关税可以被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照征收目的,关税被划分为两大类:
(1)财政性关税(revenue tariff)。

将关税作为一国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是早期关税的主要目的。

由于高税率会限制进出口商品的贸易量,从而减少关税的税源,因而财政性关税的税率通常会较低。

财政性关税多位经济不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所采用。

(2)保护性关税(protective tariff)。

是指以保护本国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竞争力为主要目的而对进口商品所征收的关税。

与财政性关税相比,保护性关税的税率一般都较高,这样可以提高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价格,从而削弱其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以达到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

2、按照征税对象不同,关税被划分为三类:
(1)进口关税(import duty)。

是指:进口国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它使得进口商品的国内市场价格提高,这样关税就可以达到保护本国国内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免受国外产品竞争的目的。

当保护性关税税率过高或关税类型更多以至于关税成为影响一国贸易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时,关税在这种意义上显然成为一种具有壁垒效应的制度。

这也是一般意义上的关税壁垒。

(2)出口关税(export duty)。

是指:出口国在本国商品输出国境时,对本国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出口关税是一种限制性关税,旨在限制本国商品的出口。

显然,出口关税对本国商品出口是不利的。

实际上,现代经济中各国政府都在不遗余力地鼓励或促进本国商品
地出口,因此,某种意义上说,出口关税在实践上较少被实施。

当然,一国政府对涉及本国重要商品或具有决定性意义、关键性技术意义地商品,仍然实施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地出口限制。

这种情况下,出口关税成为一种具有限制意义地手段。

(3)过境关税(transit tariff)。

是指一国对途径本国关境运往他国地外国商品所征收地一种关税。

3、按照征收方法,关税被划分为三类:
(1)从量关税(specific duty)。

按照贸易商品地实物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容量、体积等为计征标准而征收地关税。

由于从量税与贸易商品的价格无关,所以当商品价格上涨时,关税的保护作用就会降低,反之则增强。

(2)从价关税(ad valerem duty)。

是指按照贸易商品的价格为计征标准而征收的关税。

从价税的保护作用不随价格变化而变化,税负较为公平,但计征程序和计征手段较为复杂。

(3)复合关税(compound duty)。

是指同时采用从量关税、从价关税两种方法的关税形式。

第二节关税经济效应分析
关税将产生一系列的经济效应。

总的来说,关税的经济效应正好与自由贸易相反。

它虽然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但却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降低。

一、关税的小国经济效应
我们首先假定在小国情况下,运用局部均衡分析方法来分析关税的小国经济效应。

国际经济学中的“小国”是一个具有经济学含义的经济学概念,并不是一般意义上我们所理解的“小的国家”,不同于地理意义上的小国,它是指:该国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或份额非常之小,以至于其进出口数量的任何变化都不足以影响国际贸易条件,因而,小国在国际市场上始终是国家价格的接受者。

因此,小国所面对的外国出口曲线是一条完全弹性的曲线。

我们可以借助于以下的图形来说明关税的小国经济效应。

在上图中,曲线S和D分别表示小国国内进口竞争商品的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其交点
E为封闭经济的均衡点。

P W表示自由贸易下的国际市场价格,沿P W的水平线代表外国对小国完全弹性的出口供给曲线。

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小国面对P W的国际市场价格,国内需求量为OQ2,但供给量只有OQ1,存在着需求缺口为Q1Q2,因此应进口数量为Q1Q2的商品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现在假定该小国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税率为t的关税。

那么,这一关税将会导致一下方面的经济效应:(1)价格效应。

关税导致进口商品的价格提高到P T(=P W+T),图中沿P T代表的水平线包含关税的外国进口商品的供给曲线,进口需求减少,这就是关税的价格效应。

由于小国是国际市场的价格接受者,所以Pw不会因为小国进口需求的下降而发生波动。

这样关税导致的进口商品价格提高就会全部表现为小国国内价格的上升,关税全部由其国内消费者负担。

(2)消费效应。

关税使得小国国内商品价格提高,导致需求量减少,这就是关税的消费效应。

图中,征收后国内需求量从征收前的OQ2减少到OQ4,需求量减少对消费者产生不利的影响,征收前消费者剩余为ACP W的面积,征收后消费者剩余减少到BCP T的面积,所有关税导致消费者剩余损失为a+b+c+d的面积。

(3)贸易效应。

征收前小国面对PW的国际市场价格,国内需求量为OQ2而国内供给量仅为OQ1,故需进口Q1Q2数量的进口商品来满足国内的需求短缺。

征税后,由于国内市场价格提高国内需求量减少为OQ4而国内供给量增加为OQ3,相应地,进口商品数量减少到Q3Q4,减少了Q1Q3+Q4Q2的数量。

这就是关税的贸易效应。

(4)生产效应。

征收前对应于国际市场价格P W,国内生产为OQ1,征税后国内价格由原来的P W上升为P T,由于价格上升国内生产增加为OQ3,这就是关税的生产效应。

国内生产者因为关税而获得了生产者剩余的增加。

图中,征税前生产者剩余为e的面积,征税后生产者剩余为a+e的面积。

其中a为关税而增加的生产者剩余。

表现为生产者(厂商)的利益增加。

(5)财政收入效应。

是指政府由于征收关税而增加的财政收入,它等于单位商品税额(t×P T)与进口数量(Q3Q4)的乘积。

图中c表示的面积。

(6)福利效应。

征税引起国内价格上涨,使得消费者剩余减少了a+b+c+d的面积;国内产业保护又使得国内生产者剩余增加了a+e部分的面积,同时政府也从关税中获得了增加的c部分收入。

其中,生产者剩余增加(a)和政府财政收入增加(c)是消费者剩余损失的部分,它是关税引起的国内收入重新分配的结果,表明:关税引起的消费者剩余损失通过生产者剩余增加而得到了补偿。

但是,消费者剩余损失的其他两部分(b+d)并没有得到任何补偿,这表明:关税仍然引起了部分消费者剩余的净损失。

这种净损失也被定义为:关税保护成本。

二、关税的大国经济效应
国际经济学中的“大国”是与“小国”相对应的经济学概念,也并非地理学意义上的大的国家的概念,它是指:该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其进出口数量的任何变化足以影响国际市场价格。

大国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也会产生与小国一样的各种经济效应。

与小国所不同的是,大国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尤其集中在:
(1)价格效应。

一国进口商品征收关税必然导致其国内价格上涨,但价格上涨幅度和
关税负担的分配则取决于该国关税征收对国际市场价格影响的程度。

在小国经济的条件下,国内市场价格上涨的部分正好等于所征收的关税,在这种情况下,关税负担将全部由该小国国内消费者负担。

但是,在大国经济的条件下,情况则有所不同。

因为是大国,该国国内需求变化足以影响国际市场价格。

征税后,由于国内价格上涨而导致该大国国内市场需求的减少,反而进一步引起国际市场价格下降。

因此,征税后,国内市场价格等于征收前的国际市场价格加上关税t。

在这种情况下,征收的关税实际上由国内消费者和出口商共同负担,其中的一部分通过提高国内市场价格转移给消费者,另一部分则通过降低国际市场价格转嫁给出口国负担。

可见,在大国经济的条件下,关税具有不同于小国经济的负担机制。

(2)贸易条件效应。

因为在大国经济的条件下,征收关税会降低国际市场价格,从而征税国能够在国际市场上以低于征税前的价格购买到所需要的商品。

如果出口商品价格保持不变,进口商品价格的下降意味着该国贸易条件的改善。

P
P
P
P
W
图中,SH为大国的国内供给曲线,S H+F为国内供给曲线与外国出口供给曲线加总而得到的总供给曲线。

D H为大国的国内需求曲线。

D H与S H+F的交点E1决定了征税前的国际市场价格为P W,此时国内生产者提供OQ1数量的商品,并从外国进口Q1Q2数量的商品以满足国内的需求缺口OQ2。

征税后,总供给曲线由原来的S H+F上移到S H+F+T。

S H+F+T与D H的交点E2决定了国内价格从原来的P W上升到P T,现在国内生产由原来的OQ1增加到OQ3(生产效应);国内需求相应减少,从原来的OQ2减少到OQ4(贸易效应)。

由于大国需求量的波动会影响到国际市场价格,因此,现在的国际市场价格由原来的P W下降到P W’。

这样外国只能以P W’的价格向大国出口商品(价格效应),这意味着出口国贸易条件的更加恶化。

而对于该大国来说,关税所导致的国际市场价格下降意味着自己贸易条件的改善
如上图所示。

在大国经济的条件下,对应于相同的关税,征税后的国内较矮个上涨幅度要小于小国经济条件下的国内价格上涨幅度。

国际市场价格的下降部分抵消了关税所引起的国内较矮个上涨,减弱了关税对国内生产和消费的影响。

关税的净福利=a-(a+b+c+d)+(c+e)=e-(b+d)
当e-(b+d)>0时,进口国社会福利增加;当e-(b+d)<0时减少。

因此,在大国经济的条件下,关税的净福利效应是不确定的,它取决于贸易条件效应与关税保护成本的对比。

三、关税的壁垒效应(扭曲效应)分析
在一个高度理想化的模型中,市场被看作是一个具有完善调节和正确价格信号机制的理想的市场。

但是,现实经济中的市场总是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失灵,于是对这个理想市场的背离就被定义为——扭曲。

扭曲是客观存在的,不但存在于不发达的市场经济,也存在于发达的市场经济。

对扭曲现象的深入研究,逐渐发展为一种新型的国际经济学理论——扭曲理论。

1971年经济学家巴格瓦帝发表了“扭曲与福利的一般理论”,将战后国际贸易研究中的一些重大理论与政策问题,运用“扭曲”的概念与模型给出了统一的分析框架。

扭曲被定义为市场不完善、不能引导资源在国民经济体制中达到最优配置的一种经济运行机制,是市场价格与机会成本的背离。

用公式表示就是对帕雷托最优配置条件:DRS=DRT=FRT的背离,其中,DRS表示国内消费边际替代率,DRK不是国内成本边际转换率,即:以另一商品所表示的某一商品的机会成本,FRT表示国外边际转换率,也即:一国的贸易条件。

同时,在不同产业之间生产要素的边际替代率相等,即:经济在契约曲线上的某点达到最优资源配置,生产在生产可能性曲线上进行。

实际上,如果仅仅考虑到两种生产要素的配置情形,则存在:
MRS1LK=MRS2LK
表示在两种生产要素(劳动与资本)在产业1和产业2之间达到了最优配置。

当不存在扭曲时,国内商品价格比Pd与消费边际替代率DRS一致,其边际成本比(MC2/MC1)与国内边际转换率DRT一致,共同的要素价格比(w/r)与各产业中的劳动对资本的边际替代率一致。

因此,在无对外扭曲(也就是不存在国际贸易垄断)的条件下,国外价格比Pw与国外比肩转换率FRT一致。

即:
DRS=Pd=DRT=Pw·MC2/MC1=FRT
若以上联等关系成立,则资源就会在整个世界范围内达到最优配置。

但是实际上,因为总存在着扭曲,因此资源配置自然也就不可能达到最优配置。

具体地说,以下四种情形为一般意义上的扭曲:
(1)生产因素的配置扭曲,如国家之间的生产率差别导致要素生产率的扭曲。

(2)产品因素的扭曲,如产品生产造成了显著的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

(3)消费的扭曲,如造成了消费的外部不经济
(4)外贸的扭曲,如存在外贸垄断以及不合理的国家干预机制等。

如果从形成的原因方面分析,则扭曲可被划分为:
(1)内生的扭曲(endogenous distortion)。

这类扭曲是在自由放任政策下,当经济具有市场缺陷时所可能产生的扭曲。

当一国对外贸易遭遇国际垄断力量时产生对外扭曲。

生产的外部效应产生生产扭曲。

消费的外部效应产生消费扭曲。

(2)政策下引致性扭曲(policy imposed distortion)。

如果扭曲是因为一国的政策
性因素,如实施贸易保护、关税、非关税、补贴等,则扭曲被定义为政策下扭曲。

(3)价格扭曲(price distortion)。

由于关税所导致的国内市场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的波动性。

例如,在一般的情形下,关税将必然导致国内市场价格的上涨和国际市场价格的下跌。

(4)资源配置扭曲(resources alloation distortion)。

由于关税所导致的价格变动造成了价格与边际成本之间的背离,从而引导资源在不同国家、不同国家的不同产业部门之间的不合理流动。

四、关税减让效应分析
关税是一把双刀剑,它虽然在一定意义上达到了某种贸易保护的效应,但它同时也产生了各种阻碍国际经济发展尤其是国际贸易发展的消极影响。

同时,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的不断进程,关税的阻碍作用越来越明显。

在这种情况下,各国政府都在不同程度上实际上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削减关税的措施。

关税减让正在越来越成为一种国际化的趋势。

如果一个给定的关税减让行动(措施或政策或某种制度安排)所带来的福利增加比较大,那么积极参与多变贸易谈判共同推行关税减让的政策就成为决策者的重要导向。

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发展中,由于对国内市场长期实行的保护以及某些产业的相对落后或处于幼稚状态,政府更为专著的是关税减让在短期内对国内经济尤其是基础仍脆弱的产业的冲击以及短期内能够从关税减让中获得或实现的利益。

因此,关税减让效应成为关税减让措施的主要的决定性因素。

下面运用局部均衡分析方法对关税减让效应(以大国为例)加以解析。

图中:Dd和Sd分别是产品X的国内需求曲线和国内供给曲线,S是本国国内总供给曲线,X被定义为进口竞争性产品。

假定:贸易前后两国要素禀赋条件给定,外国生产者能够以较低的生产成本生产X 产品,因此,S总是位于本国供给曲线Sd的下方。

St不是一条含关税的市场供给曲线,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关税税率为t,关税将引起本国国内价格从P上涨到Pt,在Pt时OB是市场出清时X的数量,其中,OA是由本国提供,AB由进口满足。

当关税PPt取消(或减让)后,市场均衡价格从Pt下降到P,国内需求量从OB扩大到OD,在新的均衡点N国内生产者的市场份额和绝对量减少(OA→OC),而进口商品在市场中的比例则由AB/OB→CD/OD。

关税减让因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经济效应。

d
(一)关税减让的静态经济效应分析
假设:Q M D为进口产品的国内需求量,Q M S为进口产品的国内供给量,他们分别对应于图中的Dd和Sd。

进口产品的国内需求函数定义为:
Q M D=D(P),d Q M D/dP=D’(P)<0
进口产品的国内供给函数定义为:
Q M S=S(P),d Q M S/Dp=S’(P) >0
定义:Q Mt d,Q mt s分别是关税条件下的国内需求量和国内供给量。

则有:
(1)消费与分配效应:Q Mt d< Q M D,表示关税减让后消费者获得净消费者剩余(福利)增加。

(2)生产与保护效应:Q mt s> Q M S,表示关税减让后国内缺乏比较优势的生产缩减所产生的保护作用。

(3)收入效应:T=t(Q Mt d-Q mt s),表明关税减让后政府损失了部分从关税中得到的收益。

(4)就业效应:关税减让导致进口增加,进而导致国内生产数量的缩减,从而国内就业趋于相对减少。

(二)关税减让的动态经济效应分析
(以小国经济为例)
(1)规模经济效应。

一般认为,关税减让会导致自由贸易得到发展,市场规模必然扩大,这就给本国经济发展创造了实现规模经济效应的就会,主要表现在长期平均成本的递减。

(2)竞争效应。

因高关税保护缺乏刺激和竞争压力去降低成本和追求效率的努力,关税减让后国内生产者将直接面对进口产品的竞争压力,这就给国内生产者形成了新的动力机制。

部分原先依赖租金而生存、规模经济效应低下的厂商将不得不退出市场,因此,过渡关税保护下的国内厂商过渡进入的状况必然得到好转,低效率的竞争状态也会得到改善。

如图所示。

削减关税所产生的纯效应表现为图中△CDE和△HJK 的面积,也即关税削减产生了静态的生产与消费效应。

第三节最优关税与报复性关税
现代国际贸易的实践已经证明:任何国际征收任何关税,从绝对意义上说都是一种净损失,也就是说,只有完全自由的贸易才是最优的。

但是各国出于不同的目的都不肯率先实行贸易的完全自由化,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如果仓促实行零关税或塔规模关税削减,将会对其经济增长和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那么,为了提高关税政策的效益,就需要对进出口商品征收所谓的“最优关税”。

国际贸易理论认为,大国征收关税一方面会减小贸易量,但另一方面又能够改善其贸易条件。

贸易量的减小是一种损失,但贸易条件的改善又是一种收益。

因此,如果关税给予该国贸易条件的改善大于给予的损失,那么征收适度的关税就有可能给一国带来净收益。

最优关税是指:国家运用市场支配力量,根据进口产品的供给情况获得最有利的贸易条件,从而使社会经济福利最大化时的进口关税。

最优关税的概念只与“大国经济”相联系。

对于小国经济,只有零关税才是最优关税。

一、最优关税税率确定
对于一个具有能够力量影响世界市场价格的大国来说,它以自由贸易(零关税)为起点不断提高其关税税率时,其社会经济福利会逐渐增加,当关税税率提高到某一水平(最优关税税率)时,其福利增加到达最大化。

超过该点后,其福利增加又反过来趋于边际递减。

当关税税率达到禁止性关税(Prohibitive tariff)水平时,该国又将回归到封闭经济时的福利水平。

所以,最优关税税率一定在零关税与禁止性关税之间的某一水平上。

运用经济学边际概念加以描述:最优关税税率是指关税变动引起的收益增加等于关税变动引起的收益减少时的税率水平。

定义最优关税税率为t*,满足:
M·dp/dt-t*·p·dM/dt=0
上式中,M为进口量,dp/dt为由于征收关税而引起的进口产品国际市场价格变动,dp/d<0,M·dp/dt就是进口国提高关税所增加的税收收入,也即提高关税所增加的额外收益;t*表示最优关税税率,dM/dt是由于征收关税而造成的进口量的变动,dM/dt<0,t*·p·dM/dt表示提高关税后由于进口量减少的税收收入,也就是提高关税的额外损失。

根据定义:
M·dp/dt=t*·p·dM/dt
t*=dp/dM·M/P
由于外国对本国出口的供给弹性被定义为Ex=dM/dp·P/M,因此,最优关税率公式可以写成:t*=1/Ex。

表明:最优关税率是外国对本国出口供给弹性的倒数。

P MD
dp/dt
容易理解:外国的供给弹性越低,本国最优关税税率就越高,则本国说能够通过关税而增加收益。

反之,外国的供给弹性越高,本国的最优关税就越低,则本国通过关税而增加的收益就收到限制。

可用下图加以说明。

从图中可以看出,Ex实际上就是图中XS曲线的弹性。

如果XS曲线越陡峭,则Ex越小,图中深色阴影部分(额外收益)的面积就会越大,这样最优关税率也就越高;反之,如果EX曲线越平缓,则EX就越大,则图中深色影响部分面积就会趋于减小,红色阴影部分(额外损失)面积就会增大,最优关税税率必然较低。

当Ex趋于无穷大时,也即外国产品的出口价格几乎不可变化时,本国便不能够使得对方接受更低的价格。

此时,关税只能使得本国福利趋于递减。

二、最优关税的福利效应与政策目标
以上所分析的最优关税并未考虑到外国的反应。

实际上,现实世界中的贸易经济总是存在一种互动关系。

无疑,最优关税在使得本国贸易条件改善的同时,也在一定意义上造成了外国贸易条件的恶化。

其结果必然是:外国有可能采取对等性或报复性关税措施。

如果这个过程持续下去,最终将使得所以参与国际贸易的国家损失大部分甚至是全部的贸易收益。

因此,有关最优关税必然涉及到互动或对等性或报复性机制。

这就提出了关于最优关税的政策导向。

下面运用提供曲线加以分析。

图中:本国和外国的提供曲线分别为1、2,征收关税前,提供曲线1和提供曲线2相交,决定均衡价格为E。

在这一点上,外国以Pw=1的国际市场价格用60Y交换60X。

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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