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案改善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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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案改善激励制度
提案改善激励制度
1 目的
1.1不断提升质量、消除浪费、降低成本、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公司创造更大利益,并建立长期有效的运作系统和组织,增强企业体质,提升竞争力;
1.2不断提高员工的改善意识,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士气,塑造全员参与改善、时时改善、处处改善的公司文化,使全员逐渐养成持续改善的习惯。
2 适用范围
深圳市宜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人。
3 名词解释
3.1 改善:使原来的状况变得好些,一种企业经营理念,用以持续不断的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人员的效率等;改善:改表示变化之意,善表示良好之意。
3.2原创性:是指所做提案改善为宜加其他人未做过的,采用的技术和管理方法具独特性;并且所提供的方法和建议原则上要高于行业(或业界)平均水准。
3.3推广性:是指提案改善取得的成果(技术、管理方法)可以在本部门、公司推广应用;
3.4排他性:案例不得重复提报(一案不两奖);
3.5人均提案件数:某一时期内,所有提案件数/部门总人数;
3.6人均提案金额:某一时期内,所有提案改善的金额/部门总人数;
以上概念中所指的“人”“人数”均指公司内试用期满且在正常工作状态的人数。
4 指导原则
4.1年度提案改善成果列入年终考评;
4.2注重执行,落实审查,及时奖励;
4.3《提案改善报告书》须按照本文件制定的最新要求严格执行,以规范提案改善作业,使公司各系统更具合理化、智能化,能管控费用,优化、改善流程及运作机制,从而降低成本。
5 职责权限
职位资历要求(描述)职掌
主任委员公司管理委员会1.指导提案委员会会务;
2.提案改善推动指导性政策制定;
3.核准员工提案奖励事宜;
指导委员研发部\工程部\品质部1.提案改善政策的落实执行
2.制定提案改善推动计划及执行;
3.监督指导各单位提案改善的实施;
4.主持提案改善的审查;
初审委员研发部\工程部1.筛选确认优良提案改善;
2.协助复审委员对优良提案的审查;
复审委员常务副总1.筛选确认优良提案改善;
2.对优秀提案进行审查确认及核准;
6)与业务上有关及其他有益改善案;
6.2.2排外条框(一)(以下所列项目不作提案改善或奖金发放范围)
1)公司统购降价、新建项目改进、新购设备折让等
2)重复提案
3)可实施型提案未实施的提案
4)已发表过的提案
5)只是反映状况和问题,自已无具体可行改善内容(可向相关主管咨询或讨论后再提案)6)非建设性的批评及个人人身攻击
6.2.3排外条款(二)(以下所列项目不在优良提案范围)
1)本公司已知技术、方法的延用,创意重复或类同提案;
2)属本职工作范围内项目或上级主管交办的事项(由复审委员会核定);
3)为达到报价良率/产能进行的改善活动;
6.3提案提出
6.3.1提案人员不分职位高低,各工厂全员都可参加提案改善活动,在针对某项问题开展改善后,需填写《提案改善报告书》,交各部门推动委员;
6.3.2提案范围不限于本部门内部,也可以提出其他部门改善案;
6.3.3提案人可为个人,也可以为团体提案,但提案件数以一件计;
6.3.4若提案涉及相关部门(包括厂商),则由相关部门责任主管对提案事项进行可行性分析及确认,并负责协助提案达成目标;
6.4提案实施流程
6.4.1提案改善计划确定后,由提案人根据计划的改善方案开始实施提案改善,根据实际需要提案可由个人或小组或部门来执行,如执行中遇到困难时,可向部门领导反映,寻求支持,并及时向推动委员反映提案改善进展;
6.4.2提案改善实施中要注意收集相关的数据图片及佐证数据,以如实反映改善前后质量、效率、成本等的对比和实施产生的绩效,并及时将相关数据和过程作记录;
6.4.3书写提案改善流程见附件1
6.4.4改善报告撰写
提案改善实施后,一周内填写完成《提案改善结案报告书》(附表)提交部门主管签核,再交本部门提案推动委员,由推动委员审查后交推委会,推委会收集汇整;
6.6提案改善报告评审
6.6.1报告评审标准如附表3
6.6.2评核方法及签核权限
提案人及提案组织做出提案报告后,由其直属主管进行初评,部级负责人进行复评(若提案内容被推广部门非提案人所在部门,其提案需经被推广部门负责人签核才有效),不合格则结束该份提案报告流程,合格则依次送提委员会,具体评核方法及签核权限如下:
等级0级1级2级3级4级5级6级7级8级9级10
级
特
级
评分11-
15
16-
20
21-
25
26-
30
31-
35
36-
40
41-
45
46-
50
51-
55
56-
60
61-
65
66
分
以
上
奖金0元30
元
100
元
200
元
300
元
400
元
500
元
600
元
700
元
800
元
900
元
100
元
以
上
核定提案人直接领导初审委员会财务复审委员会分管领导核准管委会
6.6.4提案评审实施细则
1)各单位于每周五提交提案报告书,每月26日之前,截止本月提案收件;评审时间原则上是每月1-10日会评审定级归档,11日前并将上月各单位提案等级明细表发给各个单位。2)推动委员会窗口将提案改善报告分为优良案和普通案两种,普通提案保留,优良提案作为半年提案发表交流会的素材;
a.提案初审由推委会根据提案类别邀请相关工业工程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就提案的内容重点核实提案的实际效益及实际的实施情况;
b.复审委员主要有技术管理部及分管技术管理中心副总裁;
3)提案复审步骤:
a.自评:提案人向初审委员会提供报告(PPT档)提案改善情况,举证佐证数据例如:SOP、实验报告等;
b.书面审查:审查提案人改善提案报告资料;
c.问题答辩:由提案者或者提案人直接领导对提案内容进行诠释及回答委员的提问;
d.实地查核:就改善提案内容到改善实施现场查核取证;
6.7结案:
6.7.1所有提案改善报告由技术管理部保存备案(保存期为1年);
6.7.2备案后将完成制作《提案改善月汇总明细》同时交给财务进行奖金发放,原则如下:普通提案和优良提案奖金:由财务中心每月发放上个月提案改善奖金,计入个人薪资或现金奖励;
6.7.3教育训练与提案展示
1)开辟宣传栏宣传展示以上优良提案;
2)技术管理联合培训部适时的开展提案相关的交流会议,分享展示优良提案;
6.7.4提案改善稽核
事后稽核机制:提案改善推行委员会不定期抽查提案状况,对故意虚报,重报等行为直接责任人呈报主委核定后给予提案人和直接领导通报批评,并追回相关奖金。
6.8奖励及经费预算
6.8.1个人奖励办法
提案奖金发放原则:
实施型提案内容必须已实施:建义型提案实施之前发放评定奖金的1/3,建议实施后再发放剩余的2/3奖金。
提案绩效达成预期目标(若改善案需一定投资回收期,则改善案须评定投资风险系数、可能达成效益状况。提案奖金相应分两段发放,结案和评估为第一阶段,奖金发放以不超过应发奖金度的1/2为限;第二阶段以评定的收益期为准,在收益期以实际达成绩效的比例发放相应剩余额度奖金)。
在优秀提案中达到集团制定的《技术创新奖励管理制度》标准的按照集团制定的奖励方式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