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团组织设置形式和程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基层团组织设置有关要求

团的基层组织是按照生产、工作单位或学习、生活、工作区域设立的。把团的基层组织建在社会基层单位或社区,这是团的组织设置的一个原则。

团的基层组织应根据团的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按照生产、工作、学习单位或社区来建立。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其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行政和党组织建制对应,要适应改革开放条件下青年劳动组合方式的变化,可以打破行政区域和组织的界限,实行条块结合,建立网络联系,允许多种形式并存。

团的基层组织,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包括团的支部、总支部和基层委员会。《团章》规定:农村、街道、学校、机关、企业、科研院所、人民解放军连队、武警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在一般情况下,团员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下面可分设若干总支部或团支部;团员在3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总支部下面可分设若干团支部;团员在3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成若干团小组。团小组是团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是团的一级组织,它的划分,一般应根据团员分布情况和团员数量的多少来决定。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不经协商和民主选举随意指定基层团组织负责人。

设置基层团组织要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批准。如果团员人数有变化,需要调整团的基层组织形式的,要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团委递交书面报告,经上一级团组织审查批准后,方能调整。基层团组织领导班子的成员应经差额选举产生。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团组织审批,同时抄报同级党组织。批准后,由同级党组织办理团组织正、副书记任职手续。

为完成某项任务而组建的临时机构或单位,短期培训班或比较重要的会议等,凡有正式团员3名以上的,可以建立临时团支部。临时团支部是特殊情况下团的基层组织的一种形式。临时团支部的建立必须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临时团支部可下设若干临时团小组。临时团支部的负责人可以由上级团委指定。从各地方聚集到一起的团员要组建临时团支部,须同当地的团组织联系,提出组建临时团支部的申请,临时团支部要接受当地团委的领导。临时团支部的撤销,要由批准其建立的基层委员会掌握和决定。临时团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同常设团支部相同。

二、基层团组织设置程序

三、基层团组织设置注意事项

一、代表

代表名额一般为一百人左右,最多不超过二百人。代表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团员人数,按照有利于团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一般不规定代表的构成比例。

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由下一级团员大会选出,也可以由下一级团代表大会选出。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提交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二、委员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五至七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

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团员人数在二千名以上或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七至九人组成;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十五至二十一人组成,常务委员五至七人。团的基层委员会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二人。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不设候补委员。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全体团员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团的支部委员会委员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凡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在组织团员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凡召开团代表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小组)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常务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一至二人。

三、领导班子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新选出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提名,也可以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名,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根据新选出的委员会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团的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选举,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选举。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也可以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委员会委员,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四、基层团组织设置常用文书

关于成立共青团ÍÍ(县、区、局、公司等)委员会的请示

共青团××委员会(或ÍÍ党委):

1、本单位团员人数、分布情况;

2、根据工作需要(或ÍÍ原因),经(县、区、局、公司等)党委同意,拟成立共青团ÍÍ(县、区、局、公司等)委员会,下设团组织数及设置安排。

3、拟任团委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干部基本情况表附后)。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共青团ÍÍÍ(县、区、局、公司等)委员会筹备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