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职业英语技能》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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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职组《职业英语技能》赛项
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ZZ-2019045
赛项名称:职业英语技能
赛项组别: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通用
二、竞赛目的
以赛促学、以赛促教是本次大赛的目的。
本赛项主要考核中职学生在通用职场情境下运用英语的综合能力以及基本职业能力。
大赛旨在为全国中职学生及英语教师创建一个交流学习、拓展视野、展示才华的平台,推动中职英语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方式的转变,展现中职学校英语教学改革成果,着力于中职学生创新能力、思辨能力、沟通能力及职场竞争力的综合培养,服务于中职英语教学改革的发展需求。
三、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分服务类组和其他类组两个比赛组别。
竞赛内容包括在线测评、情境交流、职场应用,共三个环节。
(一) 在线测评
每支参赛队2名选手均参加此环节比赛,选手上机操作,使用职业英语能力测试系统,在线测评选手通用职业场景下的综合语言应用能力。
每支参赛队2名选手卷面成绩的平均分乘以相应系数(30%)为此环节最终成绩。
此环节限时60分钟,满分30分。
(二) 情境交流
每支参赛队2名选手均参加此环节比赛。
比赛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备赛室进行,选手从图片组中抽取其中一组,图片呈现一个工作任务或事件,内容是与选手生活或将来工作紧密相关的场景。
经过30分钟的准备。
第二阶段在赛场内进行,A 选手在1.5分钟内用英语对图片内容做出描述并阐释个人见解,B选手在1.5分钟内与裁判就图片主题及描述内容进行互动问答。
此环节限时3分钟,满分35分。
(三) 职场应用
每支参赛队2名选手均参加此环节比赛,完成一个通用职业场景中的任务。
比赛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备赛室进行,选手抽取到任务后,在30分钟内对所给任务信息进行分析、筛选,通过分工协作完成该任务。
第二阶段在赛场内进行,A选手在3分钟内按要求向裁判陈述任务完成情况,B选手在2分钟内回答裁判提出的相关问题。
此环节限时5分钟,满分35分。
四、竞赛方式
(一)组队方式:
参见2019年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职业英语技能》赛项比赛实施方案。
(二)参赛队伍组成:
每个参赛队2名参赛选手自定分成A、B两个编号,编号为01A、01B(01表示抽签序号为01,A、B分别表示该队的A、B 两名选手)。
整个赛程中不可调换选手编号。
(三)参赛队队号及上场顺序:
领队会期间由各参赛队领队抽签确定参赛队上场顺序,领队自行确定本队选手的A、B编号。
五、竞赛流程
(一)竞赛安排(以正式公布的比赛指南为准)。
项目日期
时间安排
竞赛地点检录时间竞赛时间
在线测评3月28日18:0018:30—21:00实训楼机房情境交流3月28日07:0008:00—17:00实训楼职场应用3月29日07:0008:00—18:00实训楼(二)竞赛流程
六、竞赛规则及注意事项
选手须全程佩戴参赛号码牌参加各环节竞赛。
每环节竞赛开始前,参赛选手须凭参赛证提前进入候赛室,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
竞赛开始后(职场应用和情境交流环节以备赛开始时间为准),迟到的选手不得进入竞赛场地,开赛后未经赛项组委会允许不得擅自离开竞赛场地。
竞赛期间,A、B选手不得互换角色,不得向裁判员透露个人信息。
选手须严格遵守竞赛要求,违纪及作弊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比赛资格。
(一)在线测评
1.参赛A、B两名选手分批进入赛场(机房)参加此环节的竞赛。
2.选手须按照参赛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赛场(机房)进行设备调试。
3.选手可在比赛结束前上传试卷,但不得在比赛结束前退场。
(二)情境交流
1.选手进入备赛室后只能用英语交流。
2.选手不得将赛题及其他任何材料带出备赛室,选手在赛场进行比赛时可参看大屏幕上的赛题内容。
3.图片描述和互动问答阶段,每阶段比赛时间剩余15秒时响提示铃,比赛结束响终止铃及举牌提示。
终止铃响选手须立即
停止比赛。
(三)职场应用
1.选手进入备赛室后只能用英语交流,选手自进入备赛室至比赛结束整个过程中相互之间不得展示或交换各自的任何材料,出备赛室后至比赛结束互相不得再进行交流,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2.选手进入赛场可携带赛题及草稿纸,比赛结束后将所有材料交给赛场工作人员。
3.任务陈述及互动问答阶段,每阶段比赛时间剩余1分钟和15秒时各响一次提示铃,比赛结束响终止铃及举牌提示。
终止铃响选手须立即停止比赛。
七、竞赛环境
所有环节竞赛环境必须保持安静、整洁。
须设立紧急疏散通道,医疗服务站。
(一)在线测评竞赛环境
竞赛场地包括候赛室和赛场(机房)。
选手独立上机测试,机房提供笔和草稿纸,保证每位参赛选手有独立使用的计算机和耳机等设备,空间相对独立,不受外界干扰。
本环节不允许观摩。
(二)情境交流、职场应用竞赛环境
竞赛场地包括候赛室、备赛室和赛场。
候赛室及备赛室为全封闭区域。
备赛室内配有英汉词典或汉英词典、笔、草稿纸、时钟及摄像录音等设备,赛场内设有无线麦克、投影仪等设备。
赛场内有指导教师、领队及已完成该竞赛环节的选手进行观摩。
八、评分标准
(一)在线测评(占赛项总成绩的30%)
比赛以机试形式进行,选手成绩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每支参赛队2名选手卷面成绩的平均分乘以相应系数(30%)为此环节最终成绩,满分30分。
(二)情境交流(占赛项总成绩的35%)
本环节比赛以面试形式进行,选手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抽中图片进行描述,并回答裁判提问,由裁判对选手进行评分,满分35分。
评分要点:
1.图片理解:正确理解图片内容,准确把握图片情节,逻辑连贯、完整,明确图片隐含的职业意义,分值10分。
2.语言表达:观点明确、合理,叙述条理清晰,表述地道、自然、流畅、达意,分值10分。
3.回答提问:正确理解裁判提问,回答有理有据,观点明确,条理清晰,逻辑性强,有说服力,分值10分。
4.台风仪表:选手的舞台形象健康、得体,精神饱满,积极向上,着装大方、得当,舞台感染力强,分值5分。
(三)职场应用(占赛项总成绩的35%)
本环节比赛以面试形式进行,选手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抽中任务进行陈述,并回答裁判提问,由裁判对选手进行评分,满分
35分。
评分要点:
1.信息理解与加工:准确理解任务要求,对信息内容把握到位,分析、筛选出有用信息,分值10分。
2.团队合作与沟通:分工合理,彼此配合、协助,能采用有效的方式进行沟通,实现信息的有效交流,高效有序地完成任务,分值10分。
3.任务达成:成功完成任务,对任务完成情况的陈述全面、合理,条理清晰、理由充分,正确理解并回答裁判的问题,说服力强,综合表现优秀,分值10分。
4.台风仪表:选手的舞台形象健康、得体,精神饱满,积极向上,着装大方、得当,舞台感染力强,分值5分。
大赛裁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每项评分,由赛项裁判组评分,由相关工作人员统计,最终成绩结果交由裁判长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后进行公布。
九、奖项设定
参见2019年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职业英语技能》赛项比赛实施方案。
十、赛项安全管理
(一)赛场组织与管理员应制定安保须知、安全隐患规避方法及突发事件预案,设立紧急疏散路线及通道等。
确保比赛期间所有进入赛点车辆、人员需凭证入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
品及比赛严令禁止的物品进入场地;场地设备设施均可安全使用。
(二)参赛选手在参赛过程中,必须服从场内裁判及工作人员的指挥,严格按照制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器具及设备。
(三)赛场设置警戒线,赛场24小时有人看管;除工作人
员外,选手和指导老师等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场。
(四)裁判员、各参赛队在比赛前,宣读安全注意事项,当现场出现突发事件时,听从承办方指挥,配合各项管理处置工作。
十一、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所在赛项裁判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
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裁判长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组织裁判团队进行审查,2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申诉人不满意赛项裁判长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请复议,复议申
请须有参赛单位盖章。
(二)仲裁。
1.大赛仲裁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复议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申诉或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十二、竞赛观摩
观摩的代表须遵守大赛纪律,按照大赛组委会的组织、承办方的安排有序观摩。
比赛期间,保持观摩室安静。
十三、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地区或院校全称,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2.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市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
(团体赛用: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则视为自动放弃竞赛团体名次排名。
)
3.参赛队对大赛组委会以后发布的所有文件都要仔细阅读,确切了解大赛时间安排、评判细节等,以保证顺利参加大赛。
4.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5.参赛队将通过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6.对于本规则没有规定的行为,裁判组有权做出裁决。
在有争议的情况下,仲裁工作组的裁决是最终裁决。
7.本竞赛项目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做好赛前抽签工作,确认比赛出场顺序,协助大赛承办方组织好本单位比赛选手的各项赛事相关事宜。
2.做好本单位比赛选手的业务辅导、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工作,对参赛选手及比赛过程报以平和、包容的心态,共同维护竞赛秩序。
3.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尊重和支持裁判工作,不随意进入比赛现场及其他禁止入内的区域,确保比赛进程的公平、公正、顺畅、高效。
4.当本队参赛选手对比赛进程中出现异常或疑问,应及时了解情况,客观做出判断,并做好选手的安抚工作,经内部进行协商,认为有必要时可在规定时限内向赛项仲裁工作组反映情况或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报到后,凭身份证领取参赛证。
参赛证为选手参赛的凭据。
参赛选手一经确认,中途不得任意更换,否则以作弊论处,比赛成绩取消。
2.参赛选手应持参赛有效证件,按竞赛顺序、项目场次和竞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各考核项目指定地点接受检录、抽签决定竞赛顺序号等。
3.检录后的选手,应在工作人员的引进下,提前15分钟到达竞赛现场,从竞赛计时开始,比赛开始15分钟后,选手未到即取消该项目的参赛资格。
4.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应佩戴参赛证,做到衣着整洁,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
5.比赛需连续进行,比赛一旦计时开始不能无故终止比赛。
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若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问题,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并现场记录予以加时。
6.参赛选手应认真阅读各项目竞赛操作须知,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按竞赛规则、项目与赛场要求进行竞赛,不得携带任何书面或电子资料、U盘、手机等电子或通讯设备进入赛场,不得有任何舞弊行为,否则视情节轻重执行赛场纪律。
7.竞赛期间,竞赛选手应服从裁判评判,若对裁判评分产生异议,不得与裁判争执、顶撞,但可于项目比赛结束后两小时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赛项裁判长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由赛项裁判长组织团队调查核实并于接到仲裁书面申请两小时内给与回复。
8.参加技能操作竞赛的选手如提前完成作业,选手应在指定的区域等待,经裁判同意方可离开赛场。
9.竞赛过程中如因竞赛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裁判,不得私自处理,否则取消本场次比赛资格。
10.技能大赛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由大赛组委会统一使用与管理。
十四、本竞赛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