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的自然观-以朱熹的风水思想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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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的自然觀

-以朱熹的風水思想為中心

周志川*

摘要

宋代是中國科技文明昌盛的時代,清代的全祖望在其《宋元學案》中,就曾以「致廣大,盡精微,綜羅百代」來稱頌集這位宋代理學之大成的朱熹。自朱子以下,歷代學者無不對其文學、思想、倫理、道德、文化、政治等內容作深入的剖析及研究。而近代國內外研究朱熹的學者,也發表了不少有關朱熹的各種學術論著。儘管有許多學者提出不少創新的看法,並且超越前人,但是以風水思想的角度來探討朱熹的自然哲學,卻鮮有人涉及。即使有學者談論到,亦是以片面、片斷一筆帶過,甚至於以否定的觀點評論來朱熹的風水思想。至於這被爭論已久的「風水」一詞,在朱熹大儒的思維下到底是如何著墨呢?就是此處所要探討的問題所在。本文主要是以宋代的理學為背景,從集理學之大成的朱熹太極思維著手,進一步探討朱熹自然哲學中理學與風水的關係,最後以《朱子語類》及《朱子文集》中有關風水的內容加以舉證說明,來釐清「風水」之說在朱熹哲学中所扮演的角色。

關鍵詞:朱熹、自然、太極、陰陽、理、氣、風水

一、前言

自然哲學,是對於自然界或自然現象的原因、存在根據的說明,是哲學與自然科學的聯係。在以往的中國哲學研究中往往以重倫理而輕科學。1宋代是中國科昌明的時代,隨著生產的發達和經濟的繁榮,自然科學有了很大的發展。舉凡天文、地理、曆算、物理、化學、醫學、火藥、印刷術等等自然科學相競展現出輝煌的成果。由於自然科學的發展,對於中國哲學的發展也具有深遠的影響。集理之大成的朱熹,便在此時代的背景下,開展他以理學為中心的自然觀。特別是在中國傳承已久的「地理風水」之說,朱熹不諱言,也大膽的提出。甚至在上奏皇帝的奏章中,也堂而皇之的提出風水高論,力勸新君能為先皇審慎選擇陵地,並極力批評執事的朝官,應另擇最吉之處,以免陷孝宗的屍骸長久浸泡黃泉濁水之中,而令人不安。是以一場風水的爭論就此展開。本文主要從朱熹的理學背景

*本文作者為元培科學技術學院國文組講師

1參閱張立文《朱熹思想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9月2版頁196

,進一步探討朱熹理學與風水的關係,以釐清「風水」之說在朱熹哲学中所扮演的角色。

二、朱熹的理學思維

在進入朱熹風水世界的主題之前,首先應了解朱熹風水論的背景由來。從北宋五子談論「理」這個觀念以來,宋明以至清初這段時期,都籠罩在理學的世界裡,特別是二程子闡述「理」的觀念最多,確立了理學中「理」的地位。及至南宋朱熹集理學之大成,繼承了北宋五子「理」的觀念,並擴大二程「理」的內容,具體的闡述,「理」的哲學觀點大抵建立完成。2

朱熹言「理」分自然、所以然及所當然。如朱熹所言:

「事物之理,莫非自然。」(《孟子集註‧離婁下》)

「蓋以自然之理,則天地之間,惟天理至實而無妄。」(《中庸或問》二十章)「至於天下物,則必各有所以然之故,與其所當然之則,所謂理也。」(《大學或問‧經文》)

從實體概念來看,理是宇宙萬物的所以然,是凌駕於一切事物之上的最高原則和精神實體。

又說:

「使於身心性情之德,人倫日常之用,以至天地鬼神之變,鳥獸草木之宜。

自其一物之中,莫不有以見其當然而不容已,與其所以然而不可易者。」(《大學或問》第五章)

「天地中間,上是天,下是地,中間有許多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物、

2

北宋五子「理」的觀念:周子(周敦頤,1017-1073)通書禮樂篇:「禮,理也。……萬物各得其理,然後和。」仍是條理之意。邵子(邵雍,1012-1077)之哲學基于數,而以「天下之數出于理」(《皇極經世書‧觀物外篇》)。張子云:「只萬物皆有理。」(《張子語錄‧中》)均以理為宇宙原則矣。二程(程顥,稱明道先生,1032-1085;程頤,稱伊川先生,1033-1107)明道云:「詩大雅烝民篇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則。』……萬物皆有理。」(《遺書》卷十一)伊川又云:「天下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則。一物須有一理。」「一草一木皆有理。」(同上卷十八)「一物之理,即萬物之理。」(同上卷二上)因「萬物皆是一理」也(同上卷十五)。二程云:「理則天下只是一箇理,故推至四海而準。」此理即是天理。故又云:「萬物皆只是一箇天理。」「天理云者,這箇道理,更有甚窮已?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更怎生說得存亡加減?是佗元無少欠,百理俱備。」(俱同上卷二上)伊川云:「物我一理,纔明此,即曉彼。」(同上卷十八)二程云:「理與心一。」(同上卷五)蓋謂心包萬理也。伊川謂張子「西銘明理一而分殊」(伊川文集卷五)。其說易亦每謂如此。蓋天下之理一,而物則百殊也。

,此皆形而下之器也。然這形而下之器之中,便各自有個道理,此便是形而上之道。」(《語類》卷六十二)

從屬性概念來看,理是指事物的規律或秩序。3雖然「理」的觀念雖然已建立起來,只是有是「理」,卻又要如何將理的概念實際落實?朱熹認為這「理」只是以形而上的觀點討論,形而下的世界並未涉及。於是他採用張載「氣」的觀點,從原本的理本論,進一步全面地闡述理和氣的關係,將形而上的「理」與形而下的「氣」做一個結合,形成貫穿天地之間的理氣宇宙論。朱熹說:

「天地之間,有理有氣。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氣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朱子文集‧答黃道夫》)

「理未嘗離乎氣,然而理形而上者,氣形而下者。自形而上下,豈無先後?

理無形,氣便粗,有渣滓。」(《語類》卷一)

朱熹以理氣的相互關係,來解釋宇宙天地間的關連及結構性。理與氣的關係,在朱子之前是各自表述,到了朱熹理氣的問題才做了一個整合。朱熹認為理學的根源來於自周敦頤的《太極圖說》,要釐清理和氣的關連就不得不採用太極陰陽的說法來解釋理的意義與理氣的關係。朱熹在《語類》中說:

「事事物物皆有個極,是道理之極至,………總天地萬物之理便是太極。」(《語類》卷一)

又說:

「太極只是天地萬物之理,在天地言,則天地中有太極。在萬物言,則萬物中各有太極。」(《語類》卷一)

又說:

上而無極太極,下而至於一草一木一昆蟲之微,亦各有理。(《語類》卷十五)

總的來說理就是太極,這太極不僅存在於萬事萬物之中,而且也是萬事萬物的總原理。至於理、氣與太極、陰陽的關係,朱熹將理與太極等同,氣與陰陽一樣。理與太極同樣是形而上者,氣與陰陽則是形而下者。朱熹云:

蓋太極是理,形而上者;陰陽是氣,形而下者。(《語類》卷五)

太極,理也;陰陽,氣也。(《太極圖說解》)

3參閱葛榮晉《中國哲學範疇導論》台北: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1993年4月初版頁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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