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妇女形象爱情观与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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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妇女的婚姻状况

唐代妇女的婚姻状况

唐代妇女的婚姻状况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相对开放的时期,妇女的婚姻状况相对较为宽松。

在唐代,妇女的地位相对提高,社会风气较为开放,婚姻自由度有所增加。

1. 婚姻选择:在唐代,妇女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丈夫。

尤其是贵族家庭的女子,她们的父母通常会为她们物色一个合适的婚姻对象,但她们也有权利拒绝这个婚姻。

一些妇女会通过诗词来表达她们对婚姻的独立思考和选择权。

2. 婚龄:唐代的妇女结婚年龄相对较早,通常在15岁至20岁之间。

而男性的结婚年龄则相对较大,通常在20岁至30岁之间。

这种年龄差异也反映了妇女在唐代婚姻中的较为强势地位。

3. 婚姻仪式:唐代的婚姻仪式相对庄重。

新娘需要穿上红色的婚服,戴上婚冠,然后新郎会带领着一队喜庆的婚礼队伍来迎接新娘。

婚礼通常会在新郎家的宴会厅进行,有亲友和音乐的陪伴。

婚礼后,新娘会随新郎回到新郎家。

4. 家庭角色:在唐代,妇女在家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她们负责管理家务,照顾子女,有时还会参与家族经营。

然而,由于唐代社会的开放和繁荣,一些妇女也有机会参与文化艺术等活动,展示自己的才华。

总的来说,唐代妇女的婚姻状况相对较为自由和开放。

她们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丈夫,婚姻仪式庄重,家庭角色重要。

这一时期的社会风气相对宽松,妇女在唐代的地位相对提高。

唐代婚姻,为什么相对包容与开放

唐代婚姻,为什么相对包容与开放

唐代婚姻,为什么相对包容与开放自从周公将婚姻纳入礼乐制度之后,婚姻六礼,即“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便成為封建社会里唯一合法的结婚方式。

在很长的时期内,妇女在婚姻问题上基本没有选择权,深受礼教的约束。

不过封建社会毕竟长达数千年,不同时代的社会思想文化不同,其婚姻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唐朝不仅以开放包容的胸怀创造了开元盛世,而且婚姻也呈现出包容开放的特点。

唐代婚姻相对包容开放,妇女有一定的自主权唐代婚姻的包容与开放,首先体现在女孩有一定的选择权利。

在上层社会的家庭中,女孩子的意愿颇受重视。

据《开元天宝遗事》记载,宰相李林甫特别钟爱六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为了让她们得遇如意郎君,便在自家的厅事壁间开了一个横窗,外面饰以大红色的薄纱,平时让六个女儿在窗下玩耍。

一旦有贵族子弟前来拜谒,女儿们躲在窗后自己挑选中意之人。

时人称为“选婿窗”。

①晚唐宰相郑畋的女儿经常吟咏青年诗人罗隐的诗,眉宇之间充盈着爱慕之意。

郑畋就专门邀罗隐来家中做客,让女儿躲在堂后偷偷观看。

因为罗隐长相既丑、身材又短,郑小姐大失所望,从此闭口不言罗隐之诗。

②民间年轻女子也有决定自己婚嫁的权利。

张镐是中唐名相,年轻未发达时曾在酒家邂逅一年轻貌美的女子,心生爱慕,邀其一同饮酒,那女子欣然答应。

分别之后,张镐思之不已,第二日天未亮又跑到酒家去,结果那个美貌女子“已在酒家矣”。

面对张镐的爱意表达,那个姑娘大大方方地回答道:“君非常人,愿有所托。

能终身,即所愿也。

”③两个人遂结成夫妻。

类似的故事在唐代小说中多有所见,这些故事虽然经过了一定的艺术加工,但都有着比较真实的现实基础。

在离婚问题上,唐代女性的意愿也会得到尊重。

贞观年间,有个叫夏侯碎金的妇女,因为父亲双目失明,生活无法自理,又没有其他亲属照顾,便请求与丈夫刘寂离婚,回家伺候父亲,刘寂同意了妻子的要求。

④中唐时期青年书生杨志坚,喜读圣贤书却不事生产经营,故而家境极贫,他的妻子王氏不甘清苦,坚决要求离婚。

唐代婚恋观

唐代婚恋观

唐代婚恋观唐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灿烂、经济繁荣的时期,婚姻观念也有着独特的特点。

在唐代,婚姻制度相对开放,男女双方的选择权得到了尊重。

然而,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社会规范和道德约束。

首先,唐代的婚姻观念和制度都比较开放。

与后来的封建社会相比,唐代社会更加注重个人的自由选择。

相亲是一种常见的婚恋方式,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媒人相互了解,并自主决定是否结婚。

同时,婚前的相互了解和爱情的发展也被重视,彼此之间的感情是促成婚姻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次,唐代的婚姻观念还受到了社会规范和道德约束的影响。

尽管存在相对的自由选择,但仍然有一定的限制和规范。

家族的声誉和地位是唐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标志,因此,双方家庭的背景和社会地位也是结婚的重要考虑因素。

此外,婚姻也是一种社会责任,人们期望夫妻双方能够互相扶持、共同成长。

另外,唐代的婚姻观也受到了文化和艺术的影响。

唐代文人墨客对婚姻有着浪漫的理想和诗意的描绘。

他们认为婚姻是人生的一种幸福和完美,赋予了婚姻以美好的意义。

许多文人墨客以婚姻为创作主题,表达了对爱情和家庭的渴望,使得婚姻在唐代文化中具有了更加深远的意义。

然而,在唐代的婚姻观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局限。

首先,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仍然存在,女性在婚姻中往往受到男性的支配和控制。

其次,虽然有相对的自由选择,但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对于婚姻的影响仍然很大,导致一些人难以选择自己理想的伴侣。

此外,一些世家大族为了家族的政治利益而进行婚姻联姻,限制了个人自由选择的空间。

综上所述,唐代的婚姻观念相对开放,重视个人自由选择和爱情的培养。

然而,受到社会规范、家族地位以及传统思想的影响,婚姻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和问题。

唐代的婚姻观念与现代的观念有所不同,但却为后世的婚姻观念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对于后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唐宋词中的爱情观与女性形象塑造

唐宋词中的爱情观与女性形象塑造

唐宋词中的爱情观与女性形象塑造引子唐宋词是中国古代文学的瑰宝之一,被誉为“千年风华”,其中探讨的爱情观与女性形象塑造是其重要的主题之一。

唐宋词中的爱情观与女性形象塑造非常丰富多样,从不同的角度展现了古代中国人对于爱情和女性的理解。

本文将通过对唐宋词中不同作品的分析,探讨唐宋词中的爱情观与女性形象塑造的特点。

爱情观的多样性1. 闺情唐宋词中,闺情是一种重要的爱情观念,主要指男女之间的深情和思念之情。

词人们常常以闺中情思为题材,表达对远离自己的爱人的思念之情。

例如,王之涣的《登鹳雀楼》中写道:“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词人利用闺情来表达对远离爱人的思念,表达了他对爱人的深情。

2. 纯真爱情唐宋词中,还有许多作品表达了对纯真爱情的追求。

这种爱情观念强调了爱情的纯洁和无私,将爱情视为两颗真心实意、无杂质的心灵的交汇。

例如,李清照的《如梦令》中写道:“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词人通过描绘一位纯真爱人的情感,表达了对真挚感情的追求。

3. 宿命爱情唐宋词中,宿命爱情也是一种重要的爱情观。

这种观念认为,爱情是由命运安排的,人们无法违背宿命。

例如,李贺的《长干行》中写道:“无可观邻寥廓,道旁苦不盈。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词人通过描述自己与爱人分离的情景,表达了对命运不可抗拒的爱情的执着。

女性形象的塑造1. 娇媚的女性形象唐宋词中,娇媚的女性形象是经常出现的一种形象。

这种形象通常有着娇美的外貌和温柔娴淑的性格。

例如,李商隐的《玉楼春》中写道:“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词人通过描绘一个娇美而温柔的女子,塑造了一种魅力四溢的女性形象。

2. 坚强的女性形象唐宋词中,也有许多作品展现了坚强的女性形象。

这些女性通常有着坚强的内心和不屈的精神。

例如,李清照的《声声慢》中写道:“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唐代诗歌中的女性形象分析

唐代诗歌中的女性形象分析

唐代诗歌中的女性形象分析唐代被誉为中国古典诗歌的黄金时期,其中女性诗人和女性形象在诗歌中占据了重要位置。

在唐诗中,女性形象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姿态和特征,有千姿百态的外貌形象,也有内在丰富的情感表达。

本文将分析唐代诗歌中的女性形象,从外貌、性格和情感等方面分析唐代女性形象的特点。

一、唐代女性形象的外貌形象特点在唐代诗歌中,女性形象的外貌形象具有多样性和美感,不仅有清丽秀美的仙女形象,还有妖娆诱惑的妓女形象。

《长恨歌》中的杨贵妃便是被刻画得最为生动形象的女性之一,她“娇丽华贵,婀娜多姿”,“芳容未老恩先断”,被赞美为“美人千载空相许,行人无语泪沾巾”。

这个女性形象不单体现了唐代时期女性的美丽和优越地位,也反映了女性经受爱情的痛苦和挣扎。

同样地,唐代的女神形象也十分出色。

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中的玉女形象,她“姣姣者齐齐金环环,值珠圆滑董梢鬈。

爱日狂销万古愁,一片寒花休向阳。

”表现了女性的纯洁美。

二、唐代女性形象的性格特点唐代女性形象丰富多彩,她们有着独立的性格,并且在诗歌中表现出不同的情感体验。

她们尤其擅长表现自己内心世界和情感体验,如李清照的《如梦令》中,“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这些字眼中流露出了女性在情感上的柔媚和温柔,令人不禁为之动容。

在唐代诗歌中,女性形象同样是坚毅和勇敢的。

她们直面逆境,发挥出主动进攻的勇气,如鲍照的《长恨歌》中的虞美人就是一个充满着坚毅和勇气的女性形象,“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三、唐代女性形象的情感特点在唐代诗歌中,女性形象的情感丰富,其中最为突出的情感是爱情。

贯穿唐代女性形象的主题就是爱情,她们用自己的真情实感,在唐诗中表现出了最为哀婉动人的情感体验。

我们可以从《渭城曲》中的女性形象中看到最深刻的爱情体验,“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

”这些字眼充满了女性的刻骨铭心和伤心落泪。

唐朝女性形象的演变与文化内涵

唐朝女性形象的演变与文化内涵

唐朝女性形象的演变与文化内涵唐朝是中国历史上璀璨灿烂的时代之一,也是中国女性地位相对较高的时期之一。

唐朝女性的形象在历史上一直具有很大的影响力,被许多文学作品和艺术作品所表现和传承。

本文将从历史角度、文学角度和社会角度分别探讨唐朝女性形象的演变与文化内涵,希望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唐朝女性的形象。

历史角度:唐朝女性的地位与变革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高峰时期,社会经济文化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

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唐朝女性的地位相对较高,尤其是婚姻制度和教育制度方面的变革对女性地位的提升影响最大。

唐朝开国之初,婚姻制度是以家族联姻为主的,女性地位相对较低,女孩子的婚姻由父母或兄长等亲属安排,嫁妆多数由家族提供。

但是唐太宗颁布了《唐六典》和《大明律》,规定婚姻自由、禁止娶弟妻、惩治妻虐等,保护了女性的婚姻自主权。

随后,武则天又颁布了《凤仪门律》,规定女性与男性平等,废止女子不能继承家产的禁令,大大提升了女性地位。

唐朝女性通过改变婚姻制度、废止旧时限制女性的律法等手段,逐渐实现了地位的提升。

唐朝的教育制度也对女性地位的提升产生了影响。

唐代成立了宫廷女学,专门教授妃嫔和宫女们文学、音乐、舞蹈等技能,许多女性得以接受教育,维护了女性的文化权益。

文学角度:唐诗中的女性形象唐代是中国文学的黄金时期,在唐诗中表现或描述女性形象已成为一种文学传统。

从唐诗中我们可以看到,唐代女性形象的塑造,无不体现着唐代女性高贵、优美的形象。

唐代女性形象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才女李清照。

她的诗歌中,往往以女性为主角,表达出自己对于女性自由、幸福的向往和渴望。

她的代表作《如梦令》中的“昨夜雨疏风骤”一句,表达了女性对于爱情的渴望,同时也意味着唐朝女性在爱情和婚姻方面正逐渐实现自主权。

除了李清照,唐代还有一些女性诗人,如薛涛、刘采春、鱼玄机等,她们的作品中也往往描绘了女性优美、自信、独立的形象,成为了唐代女性文学的一部分。

社会角度:唐代女性文化内涵的演变唐代女性地位的提高,也反映在文化内涵方面。

唐代婚姻制度与观念

唐代婚姻制度与观念

微之以绝代之才华,抒写男女生死离别 悲欢之情感。其哀艳缠绵,不仅在唐人 诗中不可多见,而影响及于后来之文学 者尤巨。如《莺莺传》者,初本微之文 集中附庸小说,其后竟演变流传成为戏 曲中之大国巨制,即是其例。 ——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 第四章《艳诗及悼亡诗》
1、自叙之作。元稹“叙婚仕之际所以 至感者”(白居易《和梦游春诗一百韵 序》)。 2、小说细节与元稹诗作《杂忆五首》、 《梦游春七十韵》、《春晓》等呼应。
寒轻夜浅绕回廊,不辨花丛暗辨香。 忆得双文胧月下,小楼前后捉迷藏。
山榴似火叶相兼,亚拂砖阶半拂檐。 忆得双文独披掩,满头花草倚新帘。 春冰消尽碧波湖,漾影残霞似有无。 忆得双文衫子薄,钿头云映褪红酥。
Hale Waihona Puke (3)分别之态张生将之长安,崔氏宛无难词,然而愁怨之容动人 矣。将行之再夕,不复可见。(数月后张复游蒲州, 两人相会又累月) 张生文调及期,又当西去。崔已阴知将诀矣,恭貌 怡声,徐谓张曰……(鼓琴)哀音怨乱……投琴,泣 下流连,趋归郑所,遂不复至。 张生寄书信及花胜、口脂。莺莺答书信及玉环、乱 丝、文竹茶碾子,“因物达情,永以为好”。 岁馀,各自婚嫁。张求见,而崔终不出,潜赋诗一 首,竟不之见;后数日,又赋一章以谢绝。自是, 绝不复知矣。
明崇祯刻本 西厢记插图 陈洪绶
(2)诗为良媒

“二月旬有四日”,张生赋春词二首。 是夕,莺莺答《明月三五夜》。 既望之夕,崔端服严容,大数张曰……言毕,翻然而 逝。张自失者久之,复逾而出,于是绝望。 “旬有八日”之夕……红娘捧崔氏而至。至,则娇羞 融冶,力不能运支体,曩时端庄,不复同矣。



我到看花时,但作怀仙句。 浮生转经历,道性尤坚固。 近作梦仙诗,亦知劳肺腑。 一梦何足云,良时事婚娶。 (《梦游春》节录)

唐代敦煌妇女婚姻生活探微

唐代敦煌妇女婚姻生活探微
在政治、社会和家庭中均扮演着积极的 角色。在政治上,部分敦煌妇女可能担任官员职位,参与国家治理。在社会上, 妇女们经常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如佛教仪式、慈善活动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此 外,敦煌地区的妇女也拥有一定的受教育程度和职业发展机会。她们通过学习书 法、绘画、音乐等才艺,成为文化传承的重要力量。
综上所述,唐代婚姻习俗对妇女地位产生了深远影响。然而,这种影响并非 单一维度的,而是受到历史、文化、社会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虽然婚姻习俗在一 定程度上限制了妇女的地位,但是妇女自身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也为她们争 取了更多的权利和机会。历史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妇女的地位也在不断地 演变和提升。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妇女地位的提升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 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唐代上层社会妇女的受教育程度也是影响其婚姻地位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唐 代,家庭教育受到重视,许多家庭不惜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来培养子女。这种教 育背景为妇女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机会,使她们在文化、艺术、政治等方面拥有较 高的素养。这些素养不仅提高了妇女的自信心和自尊心,也使她们在婚姻中更容 易获得较高的地位。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妇女地位的提升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唐代,男尊 女卑的思想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妇女在婚姻和家庭中的角色与地位也受到了严格 的限制。但是,历史的车轮是不断前进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变迁和妇女 自身素质的提高,唐代妇女的地位也在逐渐提高。这一点可以从唐代后期到宋代, 再到明代的发展中得到印证。
妇女家庭背景也是影响其婚姻地位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唐代,门第观念较强, 门第较高的妇女往往能够嫁入高门第家庭,从而提高自己的婚姻地位。此外,在 唐代,有些妇女因家族背景而成为皇室或官僚家庭联姻的对象,这也为她们赢得 了较高的婚姻地位。

唐朝爱情观问题回答

唐朝爱情观问题回答

唐朝爱情观唐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极其重要的朝代,它的文化、艺术、文学乃至于爱情观,在后世同样有着深远的影响和启示。

唐朝时期的爱情观,既有其特殊性,也有其普遍性。

在这个时代,人们对于爱情有着独特的理解和表达方式,这些理解和表达方式,成为了我们今天理解和看待爱情的重要参考。

首先,唐朝时期的爱情观,表现出一种贵族阶层的文化特征。

当时的贵族们有着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崇尚的不仅是爱情,还有随之而生的情感和人格的升华。

比如说,唐朝宫廷里的一些爱情传说,都言传丝滑、婉约而含蓄。

这源于文化的积淀和人性的深刻理解,也有走上极致的内在追求和境界提升。

其次,唐朝时期的爱情观,强调爱情要基于尊重和平等。

唐代女性地位相对较高,受到社会的尊重,因此她们在爱情中的地位也是平等重要的。

作为谦恭有礼的传统士人,唐代男性对于女性也有着十分谦让的态度。

唐代为了维护这种平等和尊重,在很多时候还会采用代表诉求的方式,寄情于唐代著名诗人的诗词来表达自己的心迹和情感。

最后,唐朝时期的爱情观,注重“人”和“情”之间的和谐共处。

我们知道,唐代是一个在和平中不断发展的时代,这沉淀了唐代人对于情的极度渴望和对于人生的深刻体验。

因此,唐人的爱情观念中,对于情的理解是将其处理得如同音乐一样柔美动听,让人在欣赏之余也能够轻轻品味。

唐人很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在与情感的紧密关联之间,理解和尊重每个人特有的感受和思想。

总之,唐朝时期的爱情观,既有着特殊的文化和时代背景,也跨越了时代的局限,走进了我们今天的生活中。

作为现代人,我们应该从中吸取美好的灵感和人性的追逐,把握住一份真挚的爱情,心怀一份真挚和情怀,尽可能地从中找到一种属于我们自己的真爱,让每一个人都可以走进一个属于自己的幸福世界。

唐婚姻观念之浅析

唐婚姻观念之浅析

唐朝女性婚姻观念之探析王俊杰20105161228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学摘要:唐朝前期与少数民族的融合和发展,使唐朝更加开放、开明。

开放的政策在女性的婚姻观念中也有体现。

贞节观念显得比较宽泛,夫妻之间的关系也比较自由。

在唐中后期佛教世俗化的兴起,也影响着女性的婚姻观念,着重体现在唐代女性敢于突破世俗门第观念。

这从一侧面反映了唐代女性反抗礼教的精神。

关键词:唐朝婚姻观念女性前言学界也曾对婚姻史进行过长期研究,并取得丰硕成果,但对婚姻关系确立过程中根植于时人思想深处、体现社会观念的婚姻观念的研究则尚显薄弱。

唐朝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是古代中国国家、社会发展的一个高峰。

在唐朝前期,空前辽阔的疆域给了唐王朝更多与周边少数民族交往的机会。

唐朝的对外政策也更加的开放、开明。

唐朝与少数民族的融合与发展对唐朝女性的婚姻观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本文主要从两个大的方面写唐朝女性的婚姻观念。

一、唐朝前期的女性婚姻观念南北朝至隋唐是民族融合、民族同化刚刚完成的时期。

作为唐王朝的建立者的李氏家族本身就是胡汉通婚的融合体,深受南北朝少数民族生活习俗等方面影响;经济文化的发达、国力的强盛使其对外对内采取开放、兼收并蓄的政策,广泛地吸收外来文化,这促使唐朝更加开放、开明。

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大多统治者“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观念大为淡薄,婚姻自然开放自由些。

1.贞节观念比较宽泛。

贞节观在我国起源很早,它是封建社会强加给女子的精神枷锁,其主要表现是“从一而终”。

但是截至宋初,贞节观念还不很强,而且含义也不同于宋以后,尤其是唐代贞节观念比较宽泛、淡薄,离婚、再嫁不以为非,这在整个封建社会都较为罕见。

《唐律·户婚》对离婚曾有规定。

如:第一,“若夫妻不相安谐而离者,不坐。

”第二,夫虽可因妻犯“七出”而出妻,另一方面妻也可“三不去”[1]672,183。

这些规定虽然在本质上是为了强化封建宗法制度,巩固家长制度下的父权,但离婚改嫁和夫死再嫁,无明文限制,尤其是“不相安谐即可离异”是比较文明的,反映了唐代婚姻的相对自由。

唐代妇女的婚姻状况

唐代妇女的婚姻状况

唐代妇女的婚姻状况
唐代妇女的婚姻状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婚龄:在唐代,女性的婚龄比男性早。

一般来说,女性到了16岁就可以成婚了,而男性则要等到20岁左右才能成婚。

而且,女性的婚姻往往是由家长或媒人来安排的,没有太多的自主权。

2. 婚姻方式:唐代的婚姻方式有很多种,如婚姻、妻妾、姬妾等。

其中,婚姻是正式的结婚形式,而妻妾、姬妾则是非正式的婚姻形式。

在唐代,男性可以同时拥有多个妻子和姬妾,这也是当时社会的一种常态。

3. 女性地位:在唐代,女性的地位相对较低,家庭中的地位不高,并且婚姻被视为女性的一种职业,为了能够有更好的生活,很多女性会选择嫁给富豪或官宦家庭。

4. 婚姻离散:尽管唐代的婚姻制度有很多种,但婚姻离散也比较普遍,尤其是由于丈夫的原因,妻子往往要离散。

妻子离散后,她的地位和生活条件都会受到影响,因此很多女性选择了忍辱偷生,依然留在丈夫身边,忍受着各种不幸的遭遇。

综合来看,唐代妇女的婚姻状况相对较为复杂,女性地位低下,婚姻制度存在缺陷,婚姻离散普遍,这些都影响了妇女的生活和权益。

唐宋婚姻观念变化的评价

唐宋婚姻观念变化的评价

唐宋婚姻观念变化的评价唐宋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巅峰时期,也是中国传统婚姻观念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

唐宋婚姻观念的变化是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密切相关的,总体上呈现出一种逐渐开放和自由的趋势。

以下是对唐宋婚姻观念变化的评价。

首先,唐宋婚姻观念的变化体现了男女平等的思想。

在唐宋时期,婚姻关系的基础逐渐从“昏姻”转变为“夫妻恩爱”,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的地位和权力逐渐平衡。

女性开始主动追求自己的婚姻幸福,婚姻中的个人选择和感情因素得到了重视。

这种变化反映了社会意识从严格封建的家族观念向个人意识的转变。

其次,唐宋婚姻观念的变化体现了婚姻自由的思想。

在唐宋时期,婚姻的组成方式发生了变革,有爱情婚姻和自由婚姻的出现。

在这个时期,许多文人士大夫开始重视个人的感情,强调婚姻的自由选择权。

这与以前的包办婚姻形式相比,体现了一种婚姻自由的观念,为后来中国现代婚姻制度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再次,唐宋婚姻观念的变化体现了个人感情和婚姻幸福的追求。

在唐宋时期,婚姻被赋予了更多的浪漫色彩,人们提倡夫妻感情的和谐和幸福。

文人们普遍追求婚姻中的情感共鸣和亲密关系,将婚姻视为人生的重要部分,而不仅仅是一种家族利益的延续。

这种婚姻观念的变化,使得婚姻关系更加积极、健康,也推动了夫妻关系的和睦。

然而,唐宋婚姻观念变化仍然存在一些局限性。

首先,尽管唐宋时期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仍然存在着父权主义思想的影响,男性在家庭和婚姻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

其次,婚姻观念的变化主要集中在士人阶层,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仍然受到封建礼教的束缚,社会结构的不平等依然存在。

综上所述,唐宋婚姻观念的变化展示了一种逐渐开放和自由的趋势,体现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个人感情和婚姻幸福追求的思想。

这种变化对中国传统婚姻观念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为后来中国现代婚姻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然而,唐宋婚姻观念变化仍然存在一些局限性,需要在现代社会继续推进婚姻观念的进步和发展。

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

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

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引言唐代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一个非常繁荣的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由女性统治者领导的王朝。

在唐代,妇女的地位相对较高,社会风气开放,妇女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领域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探讨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包括婚姻家庭、社交生活和文化教育等方面。

一、婚姻家庭1. 婚姻制度唐代的婚姻制度相对开放,男女双方可以自由选择对象并进行婚姻。

但是,由于封建社会的存在,父母的意见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常情况下,父母会为子女安排婚姻,并且会进行一番考察,以确保双方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地位相当。

2. 婚姻仪式唐代的婚姻仪式注重礼节,一般分为聘礼和娶嫁两个环节。

聘礼是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赠送礼金和实物,以示诚意。

而娶嫁则是男方家庭将新娘接回家中,进行正式的结婚仪式。

在婚姻中,女方要迁往男方家庭,并且成为男方家庭的一员。

3. 家庭地位在唐代,妇女在家庭中地位相对较低,男性在家庭决策中占主导地位。

然而,唐代妇女的地位相对较高,她们通常可以通过婚姻联姻来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

一旦成为有权势、有地位的男子的妻子,妇女可以在政治和经济等方面获得更多的机会。

二、社交生活1. 交际圈唐代妇女拥有广泛的社交圈子。

在家庭中,她们与父母、丈夫和子女共同生活;在社交生活中,她们与朋友、亲戚和邻居频繁往来。

唐代妇女经常参加各种社交活动,如宴会、聚会和诗会等,与其他人交流思想和感情。

2. 娱乐活动在娱乐方面,唐代妇女有很多选择。

她们喜欢参加音乐、舞蹈和戏剧等表演艺术活动。

同时,唐代的女性也以文化艺术才情非常出众,她们自己也会创作诗歌和音乐等艺术作品,以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

3. 服饰打扮唐代的妇女注重服饰和打扮。

她们穿着华丽的衣服和首饰,追求时尚和美丽。

唐代的女性以白皙的皮肤、纤细的身材和柔顺的发型为美,她们经常使用各种化妆品、染发剂和头饰来打扮自己。

三、文化教育1. 教育机会唐代的妇女相对于其他时代的妇女来说,享有更多的教育机会。

唐诗中的爱情与婚姻观念分析

唐诗中的爱情与婚姻观念分析

唐诗中的爱情与婚姻观念分析介绍唐代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一个辉煌的时期,被誉为“诗的黄金时代”。

在这个时期,许多杰出的诗人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歌作品。

其中,爱情与婚姻观念是唐诗中一个重要的主题。

本文将分析唐诗中的爱情与婚姻观念,并深入探讨其中的特点与变化。

爱情观念的变化宠爱与宫廷爱情唐代是一个封建社会,皇帝和贵族们生活在宫廷中,与平民百姓隔离。

这种社会背景下,皇帝与贵族的爱情观念与普通人有着显著的区别。

在唐诗中,经常可以看到皇帝或贵族对女性的宠爱之情。

例如,李白的《长干行》中有一句诗:“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这句诗描绘了一位受宠的女性,她的头发刚刚沾到额头,而在门前的花朵上折下了许多。

这种描绘表现了贵族女性在宫廷生活中受到的宠爱和关注。

自由与浪漫的爱情除了宫廷爱情,唐诗中也有许多描写自由与浪漫的爱情的诗作。

这种爱情观念在唐代尤为突出,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一种思潮。

其中一个经典的例子是李商隐的《锦瑟》。

诗中写道:“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这首诗通过描绘一把五十根琴弦的锦瑟,抒发了诗人对逝去岁月和年轻时光的思念之情。

诗中的爱情观念更多地强调了自由和浪漫,而非封建社会中的束缚和规范。

婚姻观念的变化家族的联姻在古代中国,婚姻大多是家族之间的联姻,而不是个人之间的选择。

尤其是贵族和富家子弟,他们的婚姻往往是为了家族利益的考虑而达成的。

这种婚姻观念在唐代仍然存在,与爱情观念相互交织。

唐代的一位著名女诗人杜牧在《秋夜将晓出篱门迎凉有感二首·其二》中就写道:“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角声满天秋色里,塞上燕脂凝夜紫。

”这首诗描绘了一幅战乱时期的景象,其中提到了婚姻,强调了爱情与婚姻之间的关系。

战乱时期的婚姻常常是由于家族的需要而进行的,而不是出于个人的爱情选择。

自由与平等的婚姻然而,在唐代也开始出现了一些强调自由与平等的婚姻观念。

这种观念的典型代表是王之涣的《登鹳雀楼》。

唐代女性婚姻生活面面观

唐代女性婚姻生活面面观

唐代⼥性婚姻⽣活⾯⾯观唐代⼥性婚姻⽣活⾯⾯观婚姻是古今中外所有⼈都关⼼和⾯临的问题,所谓的“爱情是永恒的主题”是也。

那么,唐⼈的婚姻状况如何?唐代妇⼥的地位如何?唐⼈结婚有哪些规矩?这都是我们应当了解的。

下⾯。

我们便从⼏个⽅⾯来回答这些问题。

⾸先,我们站得⾼⼀点,对隋唐时期婚姻状况的概貌来⼀个总体的流览。

⼀、唐代⼥性结婚年龄⾸先看⼀下唐⼈结婚的年龄。

先看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唐贞观元年⼆⽉诏:“其庶⼈男⼥⽆室家者,并仰州县官⼈以礼聘娶,皆任其同类相求,不得抑取。

男年⼆⼗,⼥年⼗五以上,及妻丧达制之后,孀居服纪已除,并须申以婚媾,令其好合。

若守志贞洁,并任其情,⽆劳抑以婚娶。

”规定很明确,即男⼦⼆⼗岁,⼥⼦⼗五岁,便可以结婚,⽽且政府要为他们创造条件。

这是指初婚年龄。

“妻丧达制之后,孀居服纪已除”两句分别指已婚男⼥对⽅死亡在丧期已满后便可⾃由再婚。

这⼀点,唐代男⼥是平等的。

当然,关于男⼥婚龄的问题,⼈们的看法不⼀,结婚年龄的法律也有过变化,如开元⼆⼗⼆年(734),唐⽞宗⼜下诏⽈:“男年⼗五,⼥年⼗三以上,听婚嫁。

”(《唐会要》卷83,“婚嫁”)这是隋唐时期婚姻法规定的最低婚龄。

法律是死的,⼈是活的。

唐代⼈实际的结婚年龄并不象法律规定的那么划⼀,这是可以想象的。

有⼈对《唐代墓志汇编》所载3200余⼈中有关⼥⼦结婚年龄的记载作⼀个统计,结果如下:“唐代⼥⼦出嫁的年龄是:⼀、年龄最⼩的11岁,最⼤的27岁,相差16岁。

⼆、13岁以下,20岁以上的,均为少数。

三、14岁⾄⼗九岁出嫁者居多。

四、在14岁⾄19岁者中,⼜以14、15岁者居多。

五、在14、15岁中,15岁者居⾸位。

”(李斌城等著《隋唐五代社会⽣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249页)。

为更加明了,笔者根据该书所提供资料,再作⼀个数字的统计,情况如下:调查总数为304⼈,其中12岁以下结婚者为5⼈,20岁以上结婚者为36⼈,13岁⾄19岁结婚者为263⼈,14岁结婚者为35⼈,15岁结婚者为132⼈。

唐代风气如此开放!妇女也可以主动休夫

唐代风气如此开放!妇女也可以主动休夫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唐代风气如此开放!妇女也可以主动休夫导语:唐代处于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又属“开放型”社会,其开放特点不仅表现在政治制度、民族政策、外交关系等方面,而且反映在民间礼俗和婚姻制唐代处于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又属“开放型”社会,其开放特点不仅表现在政治制度、民族政策、外交关系等方面,而且反映在民间礼俗和婚姻制度上。

当时,女性地位较高,贞节观念淡漠,使唐人婚姻呈现出历史上少有的开放特点。

唐代妇女可休夫唐代婚姻的开放风气,首先表现在青年男女择偶相对自由和对美满婚姻的大胆追求上。

《唐律·户婚》规定:子女未征得家长同意,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的,法律予以认可,只有未成年而不从尊长者算违律。

这条规定,从法律上为青年男女的自由择配开了绿灯。

在唐代,离婚极为常见,再嫁不以为非,贞节观念的淡薄在整个封建社会都为罕见。

《唐律·户婚》对离婚有三种规定:一、协议离婚。

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异的所谓“和离”,“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

二、促裁离婚。

指由夫方提出的强制离婚,即所谓“出妻”。

《礼记》曾为出妻规定了七条理由:不顾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哆言、窃盗。

《唐律》也大致袭用这些规定,妻子若犯了其中一条,丈夫就可名正言顺地休妻,不必经官判断,只要做成文书,由男方父母和证人署名,即可解除婚姻关系。

但同时,《唐律》又承袭古代对妇女“三不去”的定则,即曾为舅姑服丧三年者不去,娶时贫贱后来富贵者不得去,现在无家可归者不得去。

有“三不去”中任何一条,虽犯“七出”,丈夫也不能提出离婚。

三、强制离婚。

夫妻凡发现有“义绝”和“违律结婚”者,必须强制离婚。

“义绝”包括夫对妻族、妻对夫族的殴杀罪、奸杀罪和谋害罪。

经官府判生活常识分享。

唐宋词人的爱情观与夫妻关系

唐宋词人的爱情观与夫妻关系

唐宋词人的爱情观与夫妻关系引言古代中国的文人诗词中,爱情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主题。

在唐宋时期,众多优秀的词人们以独特的方式描绘了他们对爱情的理解和追求。

他们的文学作品不仅反映了他们个人的爱情观,还给后世留下了不少关于夫妻关系的思考。

本文将探讨唐宋词人的爱情观与夫妻关系,并分析其中的内涵和特点。

爱情观的演变唐代词人的爱情观唐代是词人们创作活跃的时期,他们笔下的爱情观有着鲜明的特点。

首先,唐代词人强调情感的深厚和激烈,他们将爱情看作是一种强烈的情感体验,如火一般燃烧。

其次,词人们常常将爱情描绘成一种“情比金坚”的境界,表达出对爱情的执着和忠诚。

比如,王之涣的《登鹳雀楼》中有“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这样的句子,这种境界和对山高楼大的描写,彰显了词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定爱情观。

宋代词人的爱情观宋代的词人在爱情观上相对于唐代有了一些变化。

他们更加地强调情感的细腻和内敛,将爱情视作一种温柔和含蓄的体验。

他们注重描写情感细节,倾向于表达复杂的心理感受。

同时,宋代词人们对于爱情也充满了一种较为理性的思考,他们希望通过理智和情感的结合来达到一种完美的境界。

例如,苏轼的《青玉案·元夕》中有“欢宴饮美酒,聚欢将熟女”这样的句子,词人通过笔墨将爱情与理性结合,表达了对夫妻关系的思考和追求。

夫妻关系的探讨唐宋词人的夫妻关系观唐宋时期的词人们在创作中,对于夫妻关系也有着自己独特的观点。

首先,他们强调夫妻之间的忠诚和信任。

他们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应该是纯粹而坚定的,彼此信任,互相支持。

其次,词人们注重夫妻之间的平等和尊重。

他们认为,夫妻之间不应有丝毫的优劣之分,应该平等相待。

最后,词人们还强调夫妻之间的默契和默许。

他们认为,夫妻之间应该有一种默契的默许,不过问对方的过去和私事,相互理解和包容。

文学作品中的夫妻关系在唐宋词人的文学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夫妻关系的多样性和细腻描写。

有的词人将夫妻之间的关系描绘得如胶似漆,如骨肉相连,表达了他们对于完美夫妻关系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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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唐传奇中的妇女形象看唐代妇女的社会地位杨小丽陕师大网院052p历史专业摘要:唐传奇是在大唐帝国孕育生成的,作品中各类人物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尤其是妇女形象和以往志怪小说的女性相比,呈现出迥然有别的风貌。

从传奇描写的妇女形象来看,唐代女性的社会地位相对较高。

这主要是因为唐代处于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又属“开放型”社会,其开放特点在民间礼俗、婚姻制度和女性生活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反映。

关键词:唐代传奇妇女形象社会地位在中国古代,女性往往处于依附地位,给人以柔弱、卑贱的印象。

但在唐代传奇中,妇女的形象却大放异彩:他们向来逆来顺受的女性,举起复仇的利刃来维护自己正当的人身权利;他们追求的爱情排斥了一切非情感的功利要素,坚持婚姻中的自我意识,并以实际行动反对坚不可摧的封建礼教制度;他们的爱情观、婚姻观较其它封建王朝有很大拓展。

所有这些,都表明唐代妇女的社会地位与其他朝代有所不同。

唐传奇塑造了一系列个性鲜明独特、可歌可敬的女性形象。

透视她们丰富多彩、景色多姿的人生经历,我们能真切地感觉到:大唐一代,妇女的个性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唐传奇被称为“史才”与“诗笔”的结合,从现实生活的故事入手,加入作者的想象,采用精妙的笔法使一个人物个性鲜明,跃然纸上,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唐代封建制度的弊端,等级制度的压迫,家长制度的不近人情,比如《李娃传》、《任氏传》、《离魂记》、《莺莺传》、《霍小玉传》等。

这些名篇代表预示着唐代爱情小说中的女性有着约束争取自由的意识。

《李娃传》是唐传奇中的名篇。

李娃本是卑贱的长安娼女,与书生郑生结识并相爱。

一年后,郑生钱财用尽,被鸨母设计驱逐出妓院,郑生离开李娃后,其处境急转直下,生活困顿不堪,最后沦为丧葬铺中的挽郎,不幸又被父亲发现,因有辱门风而惨遭鞭打,只能以沿街乞讨为生。

为李娃偶然碰见后,毅然收留了他,又倾其资产供他读书,两年后考中进士,一举成名,飞黄腾达。

这篇小说可以说是第一次把妓女作为歌颂的对象,热烈赞美了其有情有义的高尚品德,纯洁心地及自我牺牲的精神。

如果没有李娃的支持,就没有郑生仕途上的成功,也不会有家庭的幸福和后代的昌盛。

可以说李娃是郑生的庇护人,难怪传奇的作者白行简感慨地写道:“嗟乎,倡荡之妇,节行如是,虽古先烈女,不能逾也,焉得不为之叹息哉!”[1](P80)小说表达了对封建门阀制度的攻击与嘲笑。

李娃形象蕴含的男性对女性的尊重已在唐传奇中达到空前的高度,这种转变即表现着作者对妓女人性和人格的尊重也标志着作者对女性的态度已从传统的欣赏、爱恋、追求和享用发展到赞美、尊重和敬重的程度。

这是唐代社会在女性形象内涵上质的飞跃。

我们也可以从这个故事感受到唐代女权的强化,妇女在家庭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李娃与荥阳生终成眷属,并成为国夫人!不过“这在当时的社会是不可想象的”“它更大程度上体现的是人民的美好愿望是对门阀制度一个大胆的,有力的冲击.《任氏传》中的任氏是个狐妖,现实生活中又是一位实实在在的社会下层妇女的形象,任氏通过自己的努力,以自己的聪明机智战胜了豪门子弟韦崟的凌侮压迫,最终得到了自己所追求的幸福爱情。

在唐以前的记载中,狐妖总是魅惑男子,总是被否认的对象。

但是在沈既济的笔下,它是那么光彩照人,超凡脱俗。

作者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充分揭示她的人格美。

“多诱男子偶宿”表明任氏的身份是供人玩弄,但正是在这样一个卑微的女子身上,传奇表现她不容侵犯的凛然正气和人格尊严。

最能体现她人格力量的是对富家子韦崟的抗争,她有勇有谋,坚贞不屈。

任氏以凌厉的言词,捍卫了自己的爱情和尊严,制服了这位纨绔子弟,反而使之“敛衽而谢”、“爱之重之”。

这里,作者不仅通过故事的描述把对妓女的同情与肯定体现出来,还挺身而出为她引吭高歌:“遇暴不失节,殉人以至死,虽今妇人有不如者矣”。

[2](P6) 沈既济笔下的任氏是个狐精,作者塑造了对爱情坚贞专一,不屈服暴力,最终殉情而死的狐女形象。

这种“遇暴不失节,舍命陪君子”的气概深刻表明爱情在女心中具有超越自身生命的地位,也是对唐代妇女爱情观的高度赞赏。

《离魂记》中的倩娘是一位“端妍艳伦”的少女,与王宙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单其父却将倩娘许轻给一个将进京选官的幕僚。

于是,具有坚贞爱情的倩娘,在王宙离开其家后,便魂离肉体,追随王宙而去。

倩娘可以算得上是一位大家闺秀,处于社会的中上层;反对封建家长制度下的包办婚姻,力争自由恋爱,“分身”出另外一个倩娘与王宙出外私奔。

封建时代的大家闺秀能做出如此大胆的举动,实属难得。

最终倩娘也得到了自己所乞求的幸福生活。

这是倩娘对封建家长制的反抗,也是对自主婚姻的追求。

《莺莺传》中的崔莺莺,一个出身上流社会的少女,有着封建礼教的熏陶,但她在经过内心重重矛盾斗争之后,勇敢地冲破了封建礼教的精神桎梏,追求自由的婚姻爱情。

虽最终被一个用情不专、负心薄幸的人所抛弃了,但是她敢于追求自由爱情的精神却使其形象显得可爱动人。

崔莺莺是一个没落的贵族家的千金,地位亦处于社会的中层。

崔莺莺遇到了能够代表封建士大夫阶层实质的张生。

最初张生极力追求崔莺莺,后来却随便地加以抛弃。

元稹的《莺莺传》由喜到悲,凄婉动人的描写了莺莺与张生相见、相悦、相欢,而以张生的“始乱终弃”作结的爱情剧的全过程,细致地展现了莺莺具有鲜明个性特征和深刻社会内涵的典型性格,塑造了一个冲破封建礼教樊篱、争取爱情自由的叛逆女性。

《霍小玉传》中集中揭示出封建宗法制度和等级观念断送小玉青春与前程的双重罪恶并赋予霍小玉控诉的勇气和复仇的权利。

面对无情的现实,小玉没有象莺莺那样“怨而不怒”地凄婉恳求,而是走出一条生前控诉,身后复仇的斗争道路。

她义正辞严地谴责李益正是对《事夫章》中“退身相让,忍气吞声”和“曲不能争,直不能讼”之类说教的反抗,最后“长恸号哭数声而绝”。

这虽然是生命的结束,但更是新的斗争的开始,霍小玉果然将复仇的斗争延伸到冥界,使李益日日不安,不得善终。

《霍小玉传》中妇女观悦目的光彩在于:首先作者给予女性与男性一样追求爱情和维护爱情的权利,当女性的现实力量不足以和社会陈旧的观念相抗衡时,便突破生与死的界限,给女性到冥界去为自己,也为女性的尊严讨回公道的权利。

应该强调的是,在霍小玉苦盼重见李益的时候,出现的三个仗义相助的男性形象,既代表着他们个人品质的正直,也代表着社会的正义,霍小玉对李益的复仇也远远超出个人行为的范畴,是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代表着社会对宗法制度、门阀观念和婚姻制度的鞭挞。

其次,《霍小玉传》的悦目光彩表现在作品的思想性上。

同是爱情悲剧的承受者,《莺莺传》是通过暴露男性的丑陋去达到批判丑陋的目的;而《霍小玉传》是通过谴责和复仇去实现批判的目的。

前者渲染的是悲剧的气氛,后者提倡的是斗争的意志。

与此相类似的《步飞烟传》、《杨娼传》、《谢小娥》等也将女主人公的坦荡,刚烈和义、廉、孝、勇的性格英雄化,在她们身上体现出的优秀品质原本都属于男性的“专利”,女性能获得如此殊荣,委实是男性作家对女性认识深化的成果。

在李朝威的《柳毅传》中,龙女的经历更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识,历代的封建思想经典都对妇女的行为作出过“三从”的限制。

龙女和柳毅相遇时正经受着“父母配嫁”、“舅姑毁黜”和丈夫“日以厌薄”的三重煎熬,这是“父权”“夫权”和“族权”对妇女压迫的真实写照。

龙女婚变是对父权、夫权、族权和神权挑战:凡是错误的都应该得到纠正;凡恶的都应受到摧毁;凡正义的都应得到伸张。

这里判断是非的标准即是女性的尊严和幸福是否得到保护。

最后,龙女以再婚之身博得了柳毅爱情的结局,正是对唐代关于妇女离婚的苛刻的大胆蔑视。

柳氏是一位重才重情的女性形象。

她本为富门宠妾,却不贪恋衣食享乐,看主人门客韩翊的才气。

表现出一位质朴,在爱情的取向上,柳氏能把自身的爱情追求聚焦在男性的才能上。

这种自觉意识,标志着唐代妇女在衡量两性关系过程中的价值观已由重物质转向重精神;审美观已由以富为美转向以才为美;婚恋观已由屈从被占有转、为主动追求,从而使唐代女性的价值观、审美观和婚恋观上都有了质的提高。

唐传奇中众多栩栩如生的女性形象频频出现在非实题材、现实题材和侠义题材之中,她们在作品中所受到的来自男性及社会的肯定、尊重甚至崇敬的程度都达到空前的高度。

这思想的进步首先出现在唐代的知识分子的头脑之中,它标志着千百年来统治阶级所提倡的“男尊女卑”的社会意识已经开始发生了意义深远的动摇。

唐传奇的作者都是男性,又多是封建士子,经他们之手塑造出的女性形象的典型性已超出她们所从属的那一个阶层而具有更广性的社会意义,其中表现出的女性意识,不仅反映那些有机会和男性自由交往的女性对生命价值的认识已经觉醒,对人身权利的追求已经开始,同时也标志着男性对自身享受着的传统优越感、荣誉感和对妇女的主宰地位的放弃,甚至背叛。

历上,男性对女性而言,一直处于“压迫者”的地位。

当“压迫者”已经觉悟,愿意放弃种种特权并帮助“被压迫”者找回正当权利时会对妇女的解放产生不同寻常的意义。

唐传奇中非现实、现实、侠义题材的出现清晰的显示着男性带动女性走向解放的步伐。

唐传奇塑造了丰富多样栩栩如生的典型人物形象。

霍小玉与李娃同是忠于爱情的妓女,霍小玉“妾本娼家”,却“辞气婉媚”、“态有余妍”,小玉显得痴情、善良、单纯。

李娃“长安之娼女”,也“妖姿要妙”、“明眸皓腕”,李娃则深于世故、老练沉着。

柳氏是“当时名色”;而“多诱男子偶宿”的任氏,其容“天下未尝见之矣”。

任氏和龙女,都属“异类”女子,基本上是神话形象,而任氏的形迹、性格近乎风尘女子,龙女和莺莺则更象现实生活中的名门闺秀。

她们纯情、专一、主动、顽强。

《唐六典》载,“反官户奴婢,男女成人,先以本色配偶”。

“以色事人”没有独立人格的娼妓,理所当然是社会的贱民,是被玩弄的对象。

可是唐传奇里没有这么看,相反,他们怀着满腔的热情,不仅写出她们的外在美,而且写出她们的人格美。

她们的光彩、智慧、才能、品德,足以让整个社会,包括那些贵族名流们相形见绌,黯然失色。

她们没有倚门卖笑的职业贱相,却充满了动人心魄的爱情执著精神。

他们给李娃争得了社会的尊敬,给小玉争得到复仇的权利,同时指名批评了皇帝李隆基贪欲祸国的严重后果。

可以说,现实题材的作者已经站到“指点江山”、“决人死生”的高度。

这些“人”用自己的斗争规范着社会道德,冲击着不合理的婚姻制度。

他们站在时代潮头,为妇女的解放探索着前进的方向。

唐传奇的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通过女性形象描写,弘扬了人,特别是女性的主体意识!因而在中国文学史上具有革命性和里程碑式的意义!这主要是由传统封建门阀和礼教文化向具有人性解放,自我觉醒式的世俗民间文化的转变!其转变的原因主要在于,随着唐代都市经济繁荣,商业的发展,以及由此而来的市民阶层的扩大.从而出现了描写在新的市民文化下的反封建反礼教的新人形象!唐代妇女较高的社会地位不仅仅表现在婚姻与家庭领域,在社会活动中她们同样享有较高的行动自由,我们以社会活动中最重要的政治领域为例,自汉武帝以来,中国人一直以来就反对女性参与政治,认为女性对政治的影响是为乱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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