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槽检验与地基的局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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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槽检验与地基的局部处理
周杨吴德明
(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唐山公司唐山 063004)
摘要本文对基槽检验的目的、检验的内容和检验时需注意的事项以及对异常地基的局部处理方法进行了较详细的论述,对工程实践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关键词基槽检验钎探地基局部处理
1 前言
工程勘察钻探工作勘探点的布置只能是在拟建建筑物周边和角点进行布置,而两个钻孔间的地层变化规律无法准确无误地加以描述,特别是土层变化较大和杂填土较多地区,为了普遍探明基槽内土质变化情况和局部特殊土质情况(如松软土质、老的房基、路面、坑、沟、旧井、坟穴、窖窑等),以及核对建筑物位置、平面尺寸、基槽宽、深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就需要在基础施工前进行基槽检验,也就是常说的验槽。验槽是建筑工地施工第一阶段基槽开挖后的重要工序,也是一般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最后一个环节。当施工单位挖完基槽并普遍钎探后,由建设单位约请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以及监理、质量监督站等有关人员,共同到施工工地进行现场验槽。同时,对局部异常地基,在探明原因和范围后,以减小地基不均匀沉降为原则,进行妥
善处理。
2 基槽检验
2.1基槽检验的目的
1、检验勘察成果是否符与地基现状相符
通常岩土工程勘察的勘探孔数量有限,勘探孔主要沿建筑物轮廓线、角点及中心位置进行布置。基槽全面开挖后,地基持力层完全暴露出来,首先要检验勘察成果和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结论和建议是否正确和切实可行,以防基底下隐藏与勘察报告不相符的异常地质情况,给建筑物造成直接破坏或残留下隐患。
2、解决遗留和新发现的问题
解决勘察报告中未能解决的遗留问题,如施工时钻孔偏移设计孔位、未能按实际设计进行施工的钻孔等。同时根据基槽开挖后出现的异常地质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措施。
2.2基槽检验的主要内容
1、校核基槽开挖的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标高,是否符合勘察、设计要求。
2、检验槽底持力层土质(颜色、结构、可塑性、密实度、孔隙、湿度、包含物等)与勘察报告是否相同。必要时还应往下挖掘,以确定基底设计标高距持力层的深度。
3、当发现基槽平面土质显著不均匀,局部存在有古井、菜窑、坟穴、河沟、暗滨等不良地基,可用钎探查明其平面分布范围与深度,若有必要还需采用其它勘探手段进行补充勘察。
4、检查和分析基槽钎探结果,其结果能够反映基槽平面土质的均匀性。
2.3基槽检验方法
2.3.1观察验槽
首先根据槽壁土层分布情况及走向,初步判明全部基底是否已挖至设计要求的土层。其次,检查槽底。检查时应观察刚开挖的且结构没有受到破坏的原状土(如果不是刚开挖的槽,须铲除风干、水浸或受冻的土层),对于粉土或粘性土层应观察它的颜色、湿度、可塑性、孔隙、结构及包含物。对于卵砾石及砂土应观察其颜色、颗粒级配、粒径、颗粒形状、湿度及包含物等。并确定是否原设计的持力层,必要时还应往下挖掘,以确定基底设计标高距持力层的深度。
2.3.2钎探
观察验槽虽能比较直观地对槽底进行详细检查,但只能观察槽底表土,而对槽底以下主要受力层深度范围内的的土层变化和分布情况以及是否有墓穴、软土层等情况,还无法探明清楚,还应该用钎探方法进行检查。所谓钎探就是将一定长度(2.5米左右)的钢钎打入槽底的土体中,根据每打入地基土层30cm的锤击数来判断地基土均匀性的一种简易勘探方法。
1、钢钎规格和锤重
钎探工具通常采用Φ22~25mm的钢钎,钎尖呈60°尖锥状,长度1.8~2.0m,锤采用8或12磅手锤,锤落距50~70cm,将钢钎垂直打入土中,并记录每打入土层30cm的锤击数。
2、钎孔布置和钎探深度
钎孔布置和深度应该根据地基土的复杂情况、基槽宽度、形状而定。钎探布置原则可参照下表。
钎孔布置
该项工作由土建单位完成,提供验槽的定量数据。但是由于钢钎直径与铁锤规格不同,落距和用力差别较大,数据往往不够可靠。目前,许多正规施工企业已采用轻型触探(N10)进行钎探,这不仅可以准确探明基槽土质均匀性,还可以验证勘察报告中地基承载力是否准确。
3、钎探记录和结果分析
在进行钎探前,需绘制基槽平面图。在图上根据要求确定钎探点的平面位置,并依次编号,绘成钎探平面图。钎探时按钎探平面图标定的钎探点顺序进行,并同时记录每打入30cm深度的锤击数。钎探完成后,要全面地从上到下逐层分析研究钎探纪录,然后,逐点进行比较,将锤击数过多或过少的钎孔在钎探平面图上加以标注,以备现
场重点检查。
2.4验槽注意事项
1、验槽重点应选择在柱基、墙角、承重墙或其它受力较大部位。
2、验槽时间要抓紧,基槽挖挖好后,突击钎探,随后立即组织验槽。尤其夏季要避免下雨泡槽,冬季要防冰冻,不可拖延时间形成隐患。
3、槽底设计标高若位于地下水位以下较深时,必须做好基槽排水、降水工作,保证槽底不泡水。
4、同一基槽应采用同一规格的钎探工具。
5、验槽结果应填写验槽记录,并由参加验槽的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四方技术负责人签字,存档备案。
3 地基局部处理
根据基槽检验查明的局部异常地基,在探明原因和范围后,均需妥善处理。其处理方法可根据工程性质和施工条件而有所不同,但均应符合使建筑物的各个部位沉降尽量趋于一致,以减小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处理原则。
3.1松土坑(填土、墓穴、淤泥等)的处理
1、当坑的范围较小时,可将坑中松软虚土挖除,使坑底及四壁均见到天然土为止,然后采用与坑边的天然土层压塑性相近的材料回填。例如:当天然土为第四系砂土时,用砂或级配砂石回填,分层回填,夯实或振密,厚度不大于200mm。若是地下水位以上的较密实的粘性土,则用3:7灰土分层回填,中密可塑的粘性土则用1:9或2:8
灰土分层夯实回填。地下水位以下的部分,先用砂石回填至水面在分别用上述方法回填。
2、当坑范围较大,基槽不能开挖太宽,槽壁挖不到天然土时,则应将该范围内基槽适当加宽,加宽的宽度应按下述条件决定:当用砂土或砂石回填时,基槽每边按1:1坡度放宽;当用1:9或2:8灰土回填应按0.5:1坡度放宽,当用3:7灰土分层回填,如坑长不大,基槽可不放宽,但须将灰土与土壁接触处紧密夯实。
3、如在坑的范围较大(大于5m)且坑底土质与槽底天然土质相同,也可将基础落深,做1:2踏步与两端相接,踏步多少视坑深而定,踏步高要小于0.5m,长度不小于1m。
4、在单独基础下,如松土坑的深度较浅时,可将松土坑内松土全部挖除,将柱基落深;如松土坑较深,可将一定深度范围的松土挖除,然后用与坑边的天然土压缩性相近的材料回填。至于换土的具体深度,应视柱基荷载和松土的密实度而定,一般情况下为槽宽的2倍。如剩余的虚土为软土时,可用块石夯实挤密后再回填。如坑井范围大于基槽1/2时,应尽量挖出虚土将基础落实,但两相邻柱基高差在粘性土中,不得大于相邻基底的净距;在砂土中不得大于相邻净距的1/2。
5、对较深的松土坑(坑深达于槽宽或大于1.5m时),槽底处理后,还应适当考虑加强上部结构强度。常用的方法是:在灰土基础上1~2皮砖处、防潮层下1~2皮砖处及首层顶板处各配置3~4根Φ8~Φ12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