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加快创新发展的支持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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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2.13•【字号】京政办发〔2023〕26号•【施行日期】2023.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23〕2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关于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2月13日北京市关于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加快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硬科技创业和服务高精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以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发展为目标,着力提升创业孵化效能,进一步贯通科技创新、转化孵化、企业培育、产业集聚的全链条,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形成与科技创新体系、产业发展体系密切结合的创业孵化体系,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聚焦前沿,升级范式。

紧盯全球科技前沿,加快探索超前孵化新范式,加强与本市原始创新资源相匹配的创业孵化能力建设,打造支撑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和硬科技孵化的高能级载体。

赋能产业,统筹布局。

聚焦高精尖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推进垂直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强化在产业生态中的枢纽作用。

加强市区联动,在“三城一区”、中关村示范区重点布局,促进孵化器与产业园区等深度合作、联动发展。

任重道远中关村

任重道远中关村

任重道远中关村
李新临
【期刊名称】《中国民商》
【年(卷),期】1999(013)007
【摘要】@@ 从白石桥沿白颐路到成府路,沿街拥挤的店铺和杂乱的装配间混在一起,花花绿绿的广告招牌满目皆是,这里,坐落着号称中国的"硅谷"中关村.rn中关村高校云集,科研院所密布,4500家高新技术产业坐落在电子一条街的每个角落,强大的人才、技术、信息、市场优惠政策优势,让其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可是,近来已有包括康柏公司、德州仪器公司等在内的46家大公司迁出海淀高科区;814家企业离开海淀.中关村,你既让人羡慕,又让人惆怅……
【总页数】2页(P36-37)
【作者】李新临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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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中关村首创产品市场应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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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19)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19)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科园发〔2019〕7号)各有关单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已经我委2019年第2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2月27日附件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京政发〔2012〕23号)、《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中科园发〔2018〕4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科技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金融与科技、产业、经济深度融合,建立适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助推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6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支持项目金额,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情况,在最高限额内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企业是指申报科技金融支持资金时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可通过中关村示范区网站()上公示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名录库查询;本实施细则所称金融机构是指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股权投资机构、信托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为中关村创新创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支持金融科技引领发展第一节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第四条吸引金融科技企业在金融科技功能区聚集。

对于入驻金融科技功能区、且从事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创新和应用的企业,中关村管委会会同金融科技功能区所在区政府联合给予房租补贴支持,房租补贴总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费用的50%。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分工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分工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06•【字号】石政办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分工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4〕1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石景山区 2024 年重要民生实事分工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全力以赴加快推进,把重要民生实事真正办好办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6日石景山区 2024 年重要民生实事分工方案一、幼有所育1.开设幼儿园托班,新增托位 600 个,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

主责单位:区教委协办单位:区卫生健康委2.在刘娘府、衙门口地区新开 2 所普惠性幼儿园,增加学前教育学位 540 个。

主责单位:区教委协办单位:无二、学有所教3.高标准推进校园建设,北大附中石景山学校(新址)建成投用,新增中小学学位 2790 个,衙门口配套小学、首钢东南区配套学校地下结构完工。

主责单位:区教委协办单位:无4.在 3 所中小学试点开通通学公交线路,方便学生安全便捷上下学。

主责单位:区教委协办单位:区城市管理委、交通支队三、劳有所得5.帮扶“4050 人员”等 3000 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 15 场、就业创业指导活动 5 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 95%以上。

主责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办单位: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病有所医6.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五里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投用,苹果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体结构完工,八角中里等 6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启动改造。

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14•【字号】东城园文〔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城园文〔2022〕11号各处、室、中心:《〈北京市东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22年6月1日第6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2022年6月14日《北京市东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为落实《北京市东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东政发〔2022〕7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报《若干措施》相应条款:东城园管委会管理服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和特色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于中关村东城园企业的投融资机构,以及经东城园管委会认定的具有重大影响力或突出贡献企业。

第二条鼓励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支持内容及额度对首次认定或从区外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对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并发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年总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10%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二)支持条件上一年度中,在中关村东城园管委会申报并发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注册地自外区迁入中关村东城园四至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的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东城区,且已完成申报当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工作。

原则上应拥有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归属东城园管理。

(三)申报材料1.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项目申报书;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3.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4.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5.企业年总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证明材料;6.其他与申报有关的材料。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22•【字号】京技管〔2020〕48号•【施行日期】202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规定正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技管〔2020〕48号各相关单位:现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6月22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以及《关于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9〕22号)、《关于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和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京政发〔2019〕23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加快推动开发区(亦庄新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智能汽车、生物技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产业(以下简称“四大主导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构筑首都“高精尖”产业主阵地与宜业宜居产业新城,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着眼国家战略需求,主动承接国家重大产业项目,大力实施四大主导产业“6688”计划,即达到“6千亿规模”、实现“6个一批”、实施“8大工程”、出台四项“8条政策”。

每年安排100亿元资金支持高精尖产业落地发展,到2022年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中心”。

二、达到“6千亿规模”四大主导产业总产值规模达到6000亿元,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智能汽车两大产业分别达到2000亿元,生物技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两大产业分别达到1000亿元。

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

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

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法规类别】特区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00.12.08【实施日期】2001.0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失效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 2000年12月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保障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关村科技园区包括海淀园、丰台园、昌平园、电子城科技园、亦庄科技园以及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批复划定的其他区域。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的组织和个人。

中关村科技园区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关村科技园区从事与条例相关的活动,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中关村科技园区是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发展市场经济的综合改革试验区;是国家科技创新示范、科技成果孵化和辐射、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创新人才培养的基地。

第五条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以海淀园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基础,将中关村地区密集的智力资源转化为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通过孵化创业和规模化生产经营,向全市和全国辐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第六条中关村科技园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其他智力密集型产业。

第七条中关村科技园区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组织和个人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投资的资产、收益等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占有或者实施其他侵害行为。

组织和个人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可以从事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文禁止的活动,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除外。

第八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组织和个人在中关村科技园区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服务,建设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第二章市场主体和竞争秩序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法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投资、兴办企业或者设立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21•【字号】海行规发〔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软件业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海行规发〔2023〕4号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现将《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23年6月21日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充分发挥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产业优势,抢抓通用人工智能发展机遇,加强创新要素供给,实现创新引领,特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条夯实算力基础支撑。

建设北京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平台,提供开放算力服务,支撑研发创新。

支持企业整合算力资源,鼓励基于国产算力开展研发。

对技术创新性强、应用生态丰富的大模型,给予相关创新主体不超过购买或租用算力合同金额的30%、最高1000万元资金补贴。

对于重大项目,原则上可根据研发迭代情况,连续支持两年。

第二条大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创新。

市区协同支持人工智能芯片、高效数据处理、模型构建、训练、调优对齐、推理部署、应用等核心技术攻关。

根据项目技术创新性和投入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高校院所等多元主体融合创新。

第三条加强数据开放共享。

发挥区域新型研发机构作用,支持建设预训练数据集开放平台、指令数据集标注平台等,对外开源开放数据资源,提供数据处理的共性技术和关键工具。

对于参与平台建设且开放书籍、论文等高质量中文数据集的主体,根据数据集开放数量和质量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探索高质量数据集利益共享机制,提高数据要素供给能力。

石景山园精心勾勒产业蓝图——访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元涛

石景山园精心勾勒产业蓝图——访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元涛

承 担 了 培育 新 的经 济 增长 点 的任 务 ,
做好园 区的 府地 区 , 打造 基于数字娱 乐 .电子信 息 发 以及形 象景观的建 设 ,
N E TB I N 投 资 北 京 6 V S EJ G I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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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预计今 后 5 将启动 1 0 平米左右建 筑量 说 明石景 山园还有很大 的发 年 8万 展前 景 。二是经济总 量的提高 主要是 与首钢 密切 合作 .促进首 钢涉钢产业 的结 构 调整 向高新技 术方面 引领 ,实现企业 转型 .同时努力打造三 个产 业聚 集区
调 整 , 造 新 材 料 、节 能 环 保 .光 机 电 打
产业 聚集 区。
李元 涛 :2 0 0 6年 1 1 月 7日,国家 字娱 乐 . 文化创 意 、 新材料 、 能环保 . 节
方 公 里 面积 正 式 纳 入 中 关 村 政 策 范 围 , 要 重 点 发 展 的 产 业 。
李 元涛 :石 景 山园提 出的 口号是
创 意 .创 新 . 创 业 . 引智 .引 才 . 引
李 元涛:在 园区软环境 的建设上 . 主要是 服务体 系的打造


包括融 资担保体 企 ” .在 引 进 人 才 上 .最 主 要 的 就 是 引
政 策 上 打 下 先进 的理念 .市场 .资金 。中关 村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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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勾勒产业蓝 Βιβλιοθήκη — —访 中关村 科技 园区石 景山 园管理 委员会主 任李元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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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已经我委2013年第27次主任专题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12月12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对首都各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和支撑作用,有效促进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财文〔2011〕285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从中关村示范区专项资金中列支,并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

第三条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公正、聚焦重点、择优支持、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方向第四条支持对象。

各分园(产业基地)管委会及下属开发建设单位;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的项目管理、投资或建设单位;中关村科学城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单位;承担各分园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及持有型厂房、楼宇等相关建设单位。

第五条支持方向。

(一)推进绿色生态型园区建设。

支持各分园采用中关村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和服务的项目建设高效、低碳、开放的绿色生态型园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型园区建设,支持各分园开展ISO14001及ISO50001等绿色认证工作。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21.10.19•【字号】中示区组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示范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十四五”时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2021年10月19日“十四五”时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二〇二一年十月序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时期。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科学制定和实施“十四五”时期发展建设规划,对中关村示范区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的科技园区,有力支撑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更好发挥对全国的示范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时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28号)《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市“十四五”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等制定,是指导中关村示范区未来发展建设的行动纲领。

目录一、中关村示范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一)发展基础(二)发展形势(三)发展思路与目标二、坚持科技自立自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一)加强重点技术领域布局(二)大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三)完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三、深化先行先试改革,营造世界一流创新创业生态(一)深化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改革(二)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三)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四)探索新经济制度创新(五)完善创新生态治理机制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全球创新创业高地(一)加强高校院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二)打造专业化孵化服务体系(三)支持高水平硬科技创业五、强化数字经济引领,建设世界级创新型产业集群(一)着力发展数字经济(二)构建“241”高精尖产业体系(三)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六、推动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提升园区引领带动作用(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二)加强高精尖产业空间载体建设(三)提升园区专业服务能力和绿色智慧发展水平(四)完善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机制(五)加强京津冀及全国示范引领七、全球视野招才引智,集聚世界一流人才(一)构建高能级人才队伍(二)创新引才育才用才机制(三)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八、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建设高水平开放的中关村(一)打造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支点(二)充分链接全球创新资源(三)提升创新国际化影响力九、加强规划实施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强化协调推动(三)强化规划实施一、中关村示范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一)发展基础中关村示范区是我国创新发展的一面旗帜和世界知名的高科技园区。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
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2.18
•【字号】石政发〔2024〕1号
•【施行日期】2024.0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的通知
石政发〔2024〕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石景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石政办发〔2020〕8号)有关规定,区政府对2023年11月30日前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决定现行有效及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1
决定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决定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规划解读:中关村示范区调整空间规模和布局 建设一区十六园

规划解读:中关村示范区调整空间规模和布局 建设一区十六园

中关村示范区调整空间规模和布局建设一区十六园2012年12月26日 09:37:25 来源:千龙网《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的批复〉的实施意见日前发布。

记者从中关村管委会了解到,《实施意见》规定了调整优化示范区空间资源布局工作,要求落实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调整方案、加强产业规划布局调控,以及加强政策覆盖落地和优化创新资源布局,推动政策、创新服务体系在十六个分园的覆盖对接和落地,实现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资源在分园优化配置。

据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杨建华此前透露,北京市16个区县都将各有一个中关村园区。

此前中关村“一区十园”的总规划面积是232平方公里,而“十六园”的总规划面积将达488平方公里。

近日,北京雁栖经济开发区即怀柔园已经率先宣布正式纳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跻身“一区十六园”行列。

《实施意见》指出,各分园将实施“双重领导、以区(县)为主”的领导体制,强化中关村管委会的统筹职能,加强市、区(县)工作的有效对接、园区与行政区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中关村管委会与各分园管委会的协同工作机制,中关村管委会对各分园整体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业务实施统一领导,各区(县)政府分管园区工作的副区(县)长兼任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

《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区(县)在资金、政策、服务上聚焦园区建设发展,优先布局并加快建设交通、教育、医疗、居住、商业服务等园区配套基础设施。

根据《实施意见》总体思路,中关村示范区将调整优化空间资源布局,强化中关村示范区统筹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加快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发展步伐,把中关村示范区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基地,为首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实施意见》用三个“显著”勾勒了中关村示范区的发展目标。

中关村创新发展布局将显著优化。

到2015年,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的产业特色鲜明、功能定位明确,基本建成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初步形成“一区多园”、各具特色、重点建设“两城两带”的发展格局。

北京市互联网

北京市互联网

北京市互联网3.0创新发展白皮书(2023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二○二三年五月编写说明本白皮书是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组织下,由北京信息科技发展中心会同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关村科幻产业创新中心、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写完成。

其中,北京技术产业有关内容是在调研人工智能、区块链、算力芯片、通信网络、XR终端、全息影像、数字内容制作、数字孪生等百余家企业,以及咨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高校院所数十位专家的基础上编写形成,在此一并致谢。

此外,限于编写时间仓促、编写人员知识积累有限、产业尚未完全发展成熟等方面的影响,内容或有疏漏,敬请指正。

目录一、互联网3.0基本情况 (1)(一)互联网3.0起源与内涵 (1)1.元宇宙 (1)2.Web3 (2)3.互联网3.0 (3)(二)互联网3.0发展与演进 (4)1.互联网3.0发展的三个阶段 (4)2.互联网3.0处于发展早期 (5)3.互联网3.0未来演进趋势 (6)二、互联网3.0关键技术及应用 (7)(一)互联网3.0体系架构 (7)(二)基础设施层关键技术 (8)1.人工智能 (9)2.区块链 (10)3.算力芯片 (10)4.通信网络 (11)(三)交互终端层关键技术 (12)1.XR终端 (12)2.全息影像 (15)3.脑机接口 (15)(四)平台工具层关键技术 (16)1.数字内容制作技术 (16)2.数字孪生 (17)(五)应用层主要场景 (18)1.互联网3.0+城市 (18)2.互联网3.0+工业 (19)3.互联网3.0+产业 (19)4.互联网3.0+消费 (20)三、国内外互联网3.0发展情况 (21)(一)互联网3.0产业当前发展热点 (21)1.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呈现变革性突破 (22)2.XR仍是交互终端研究布局热点 (22)3.数字内容制作工具平台大量涌现 (23)4.数字人、NFT等新应用快速发展 (23)5.互联网3.0相关组织表现活跃 (24)6.资本市场理性回归 (24)(二)国际互联网3.0发展情况 (25)1.美国政府注重风险监管,科技巨头引领全球元宇宙产业发展 (25)2.欧洲对元宇宙的态度趋于保守和严苛 (26)3.日本促进元宇宙产业规范化发展,致力成为元宇宙发达国家 (26)4.韩国政府制定发展计划,大力支持元宇宙产业发展 (27)(三)我国互联网3.0发展情况 (27)1.国家稳步推进互联网3.0发展 (27)2.部分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推动互联网3.0特色化发展 (30)3.各地加大产业园建设力度,推动创新企业集聚发展 (35)4.领军企业依托业务优势,积极布局互联网3.0新赛道 (40)四、北京互联网3.0发展现状 (41)(一)市区两级出台系列政策文件 (42)1.市级层面统筹推动技术产业协同发展 (42)2.区级层面结合区位优势和特色出台政策举措 (44)(二)创新企业围绕细分领域加强布局 (75)1.百度推出希壤平台、文心一言和数字藏品平台 (75)2.字节跳动积极布局VR终端和内容 (76)3.京东聚焦产业需求打造元聚力平台 (77)4.京东方前瞻布局XR显示屏技术研发 (77)5.各类中小企业踊跃开展技术应用创新 (78)(三)高校及科研机构等加强基础前沿研究 (79)1.显示与交互领域 (79)2.人工智能领域 (81)3.区块链领域 (81)(四)互联网3.0发展亦面临重大挑战 (83)1.部分底层技术尚未成熟,概念落地缺少有力支撑 (83)2.产业链部分环节缺失,商业模式待丰富 (83)3.安全体系与监管政策配套尚未铺开,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有待加强 (84)五、发展建议 (84)(一)加强政策支持与组织保障 (84)(二)加快推动技术攻关与共性技术支撑平台建设 (85)(三)加快推动“互联网3.0+”应用场景建设 (85)(四)加强互联网3.0创新生态建设与风险监管 .. 85附录参考文献 (87)一、互联网3.0基本情况(一)互联网3.0起源与内涵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的程度日渐深入,元宇宙、Web3、互联网3.0等概念逐渐兴起。

《北京市促进石景山区科幻产业发展2024年工作方案》具体内容

《北京市促进石景山区科幻产业发展2024年工作方案》具体内容

《北京市促进石景山区科幻产业发展2024年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北京市促进石景山区科幻产业发展2024年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总体目标1.1 实现石景山区科幻产业年产值稳定增长,达到XX亿元。

1.2 建设一批科幻创意园区,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幻企业。

1.3 培育一批科幻创作人才,推动科幻作品创作和传播。

二、产业发展2.1 加大对科幻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财政、土地、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幻企业。

2.2 支持科幻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推动科幻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2.3 建设科幻创意园区,提供良好的办公、生活和创作环境,吸引和集聚科幻企业和创作人才。

2.4 加强科幻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科幻产业展览、论坛等活动,提升石景山区的国际影响力。

三、人才培养3.1 设立科幻创作人才培养基地,开展科幻创作人才的培训和培养,提供创作资源和支持。

3.2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开设科幻相关专业课程,培养科幻创作人才和科幻产业管理人才。

3.3 组织科幻创作比赛和展览,激发创作热情,发掘和培养优秀科幻创作者。

四、创作和传播4.1 支持科幻作品的创作和出版,提供版权保护和市场推广支持,鼓励创作优秀科幻作品。

4.2 建设科幻作品展示平台,开展科幻作品展览和演出,提升科幻作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4.3 加强科幻作品的传播和推广,利用新媒体和社交平台进行宣传,吸引更多的观众和读者。

4.4 组织科幻文化节、科幻论坛等活动,促进科幻文化的交流和传承。

五、政策支持5.1 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明确科幻产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支持领域。

5.2 提供财政资金支持,设立科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幻企业和创作人才的培育和发展。

5.3 简化科幻企业的注册和审批手续,提供便利和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科幻企业落户石景山区。

以上是《北京市促进石景山区科幻产业发展2024年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旨在推动石景山区科幻产业的快速发展,培育创新人才,提升科幻作品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石景山区情介绍(CRD发展)

石景山区情介绍(CRD发展)

金鼎商贸中心
其中,金鼎商贸区15.48万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 计划2009年10月底全部竣工。
金鼎商贸中心下沉式广场
六个商务功能区——TSM时代购物花园商务区
其中,其中TSM南区37.6万平方米,金鼎商贸区15.48万平方米。
TSM南区:目前正在进行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全部项目计划 2009年5月份完成。下图为其内部商业步行街。
(CRD)”的发展战略。
“三步走”战略
• 第一步到2010年,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重大项 目和功能区建设取得突破,首都文化娱乐休闲区 建设初见成效; • 第二步到2015年,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初 具规模,产业转型成效显现,城市服务功能显著 提升,首都文化娱乐休闲区的地位基本确立; • 第三步到2020年,区域功能全面转型,新型主导 产业形成规模,产业体系更加完善,首都文化娱 乐休闲区基本建成。



明星店铺: Omni(周杰伦古董店)出售家具、服饰、灯饰、椅等。 学友唱片店(张学友与友人创办,经营CD、VCD、DVD等。) 文化商业: 台湾冰淇淋文化馆(1945年创立,几十种雪糕。) 喜憨儿好望角 (喜憨儿:台湾人对智障人士的昵称,经营饮品小吃、面包。) 时尚娱乐: 钱柜KTV、上岛咖啡
六个商务功能区
一个科技园区——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
2006年1月17日, 国家发改委批准石 景山园加入中关村 科技园区,石景山 园由原来0.8平方公 里扩充到3.45平方 公里,包括原八大 科技产业先导区 处高科技园区产业 园、北方微电子基 地生产园、研发园 以及新扩充的北辛 安园。
刘娘府总部经济区 新兴产业发展区
按照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 石景山区位于一轴(长安街沿 线)一带(西部发展带)交汇 处,城市发展定位为: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1.06•【字号】京政发[2005]22号•【施行日期】2005.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京政发[2005]2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中关村科技园区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综合改革试验区,是国家创新体系和首都创新型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创新和知识经济示范基地,是科技辐射扩散、技术孵化和产业化基地及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及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重大决策,充分发挥中关村科技园区科教智力资源密集的优势和高新技术企业作为自主创新主体的作用,为首都建设创新型城市、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做出新贡献,现就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提出以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举全市之力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现首都功能定位的重要内容。

各有关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及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重大决策,紧紧抓住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的大好机遇,齐心协力,通力配合,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促进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发展再上新台阶。

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要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主导、政府构建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努力使中关村科技园区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首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成为抢占世界高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国有资产评估【发文字号】中科园发[2015]66号【发布部门】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12.30【实施日期】2015.12.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科园发〔2015〕66号)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第34次主任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12月30日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对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号)、《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京国资发〔2008〕5号)(以下简称“京国资发〔2008〕5号”)等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管委会对集团及其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发生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备案,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二章资产评估第三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五)产权转让;(六)资产转让、置换;(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九)资产涉讼;(十)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宣武区:加快科技创新应对金融危机

宣武区:加快科技创新应对金融危机

营 镇 农 艺协 会 北 京 留 民营 菜 蔬 有 限公 司等 科 技服 务 组 织及 科 技示 范 园 区参 加
了第 十 届 中 国 ( 寿光 )国际 蔬 菜科 技 博 览 会 。大兴 区长 子营 镇 在市 、 区科 委 的 支 持 下 ,通 过 多种 合 作 形式 .引进 蔬 菜
新 品 种 1 余 个 ,示范 新 技术 1 余 项 ,体 O 0 工 作 中做 了 很 多细 致 的 工 现 了科 技成 果 转 化 的集 群效 益 有 力地 作 。科委 领 导强 调 ,争 创 工作 ~ 定要 在 创特 色 上 下 功夫 。除 了具 备规 定 的 两室 一 栏 ”外 .还 要 求社 区在特 色 科 普 上有 亮 点 、有 促进 了长 子营镇 的蔬 菜产 业发展 。 独 到之处 。 ( 元军 ) 王
科技创新
石 景 山 区 宣 武 区
中关村石景 山园出政策保增长促发展
在 金 融危 机 对我 国实体 经 济 影 响逐 步 蔓 延之 际 ,
加快科技创新应对金融危机
近 日,宣武 区科委 召开会 议 ,布置联 系科技企 业工
中关村 石 景 山 园围绕 文 化 创意 产 业特 色 ,积 极 谋 求政 作方 案 ,研 究应对金 融危机 的具体 科技措 施 。通过 对十 策 创新 .于 近 日 出台 了 《 京市 石景 山 区知识 产 权 奖 几家科 技型企 业的深入 走访 . 北 研究 制定 了应对 金融危机 、 励 暂行 办 法 》等 系 列政 策 ,设 立 中关村 科 技 园 区石 景 山 园发 展 专 项 资金 1 元 ,用于 支 持 企 业 自主 创 新 、 亿 保增 长 、保 民生 、保 稳 定 ”的具 体 措施 : 一是 建立 联
蔬菜科技博览会上展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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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加快创新发展的支持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27•【字号】石科园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加快创新发展的支持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加快创新发展的支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2020年5月27日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加快创新发展的支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以下简称“园区”)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创新资源要素配置,完善产业创新发展生态,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有机深度融合,加快构建高精尖产业集群,打造京西产业科技创新发展高地,结合园区实际情况,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19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支持对象是在园区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

(一)重点支持“1+3+1”高精尖产业新兴领域、高端环节和创新业态,涵盖高精尖产品和服务。

(二)重点支持高精尖产业领域的总部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独角兽企业等突出贡献企业;重点支持具有自主产品、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

(三)重点支持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群体在园区创新创业。

(四)重点支持为企业提供法律、财务、信息、创业孵化等服务的知名服务机构或企业(经认定的区外服务机构可享受相关政策支持);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基地)和商务楼宇的业主或运营机构。

第三条设立“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专项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新型产业空间建设、专业化产业服务供给、高精尖产业培育发展等。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第四条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针对年度区级综合经济贡献50万元(含)-100万元的企业,按照区级综合经济贡献的40%给予支持;针对年度区级综合经济贡献1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按照年度区级综合经济贡献的45%给予支持;针对年度区级综合经济贡献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企业,按照年度区级综合经济贡献的50%给予支持;针对年度区级综合经济贡献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和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或重大示范引导作用的企业,经认定,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第五条支持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针对年度区级综合经济贡献超过20万元且同比增长30%(含)以上的高成长型企业,经认定,按照年度区级综合经济贡献的30%给予支持。

第六条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鼓励头部企业在园区设立区域总部或运营中心、研发中心、结算中心等职能总部,经认定,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针对企业在全球配置资源,开展国际化经营的,经认定,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第七条支持企业在区内实体办公,针对新注册或新回迁企业,年度区级综合经济贡献达到50万以上且在本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2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的,经认定,按照1元/天/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长支持3年;在本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达到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经认定,按照1.5元/天/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补贴2000平方米,每家企业最长支持3年;针对新注册或新回迁企业,在本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达到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经认定,按照1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0平方米,补贴资金分五年等额发放。

针对年度区级综合经济贡献突出或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潜在)影响力、重大示范引导作用的入区企业租赁或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及装修办公用房,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

第三章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第八条加强企业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平台支持力度,针对企业自建或联合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公共技术平台等重大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按照中关村管委会扶持资金的30%给予配套,最高支持500万元;针对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或对行业技术水平提升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项目,按照中关村管委会扶持资金的30%给予配套,最高支持500万元。

第九条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获得北京市级研发费用补贴资金的30%给予区级配套。

第十条重点推荐本区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首台产品和服务纳入中关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和国家及北京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优先支持在本区场景应用,根据应用效果最高补贴200万元。

针对本区企业首购首用本区重大创新产品购置额50万以上的,按照购置额的10%给予应用单位奖励,最高支持50万元。

第十一条针对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的,按照4000元/件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年度最高支持100万元;对于通过PCT、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并取得授权的,按照3万元/国/件的标准给予奖励,最多奖励五个国家或地区,每家企业年度最高支持100万元。

对于依托自主专利技术实现产业化的,根据产业化成效综合评价,每个项目最高补贴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最高支持100万元。

第十二条支持企业制定技术标准,针对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分别按照每项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20万元给予奖励。

针对企业围绕专利布局、挖掘、预警、评估、信息服务等购买知识产权专业服务的,经认定,按照实际发生服务费用的30%给予补贴,最高支持10万元。

第四章强化科技金融服务支撑第十三条鼓励投资机构在园区开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经认定,根据投资效果可按机构对企业实际投资金额(限于货币出资)的1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50万元,单个机构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针对政府性基金参投子基金的投资行为,计算实际投资额需按照参股子基金的认缴出资比例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出资部分。

第十四条支持投资机构引进技术水平高且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落户园区,对经过提前备案的投资机构所引进的在区内实地办公且年度区级综合经济贡献达到50万元的企业,经认定,按照引进企业年度区级综合经济贡献的5%给予投资机构奖励,连续支持三年。

第十五条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针对在境内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或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主板直接上市的企业,给予市区两级最高900万元补贴;针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给予区级最高600万元补贴;针对工商和纳税关系由京外新迁入园区的上市企业,给予市区两级最高2000万元补贴。

第十六条支持企业改制、挂牌。

对获得中关村管委会企业股份制改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北京四板市场标准板和科技创新板挂牌支持的企业,按照中关村管委会扶持资金的30%给予区级配套。

第十七条针对企业获得用于开展正常经营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银行贷款,经认定,按照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年度最高100万元,连续支持三年。

针对企业融资过程中发生的担保、知识产权评估、信用报告、资信调查等中介费用,经认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3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贴20万元。

第五章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第十八条对石景山区经济发展和创新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认定,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按照在本区缴纳的年度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九条鼓励企业引入行业领军人才、首席科学家等高层次人才,优先纳入本区高端人才行动计划。

第二十条对有突出贡献的创业者、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人才住房、医疗卫生、子女入学、工作居住证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给予统筹协调解决。

第六章加快新型产业载体建设第二十一条推动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中关村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和虚拟现实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实施“一事一议”支持,加快土地开发、空间改造、高端产业导入、重点设施配套,打造形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产业功能区。

第二十二条鼓励园区存量空间升级改造和产业提升,针对规划明确、运营能力强且升级改造楼宇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及以上并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经认定,最高可按改造投资额的30%给予后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

第二十三条针对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含)以上、企业入驻率达到70%以上、符合载体特色产业定位且本区注册企业达到70%以上的特色产业园区(基地),根据产业集聚状态、区级综合经济贡献和服务企业成效等内容进行评价,经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针对获得国家级、市级部门认定的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四条针对与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产业园区(基地)和商务楼宇,鼓励其提供专业化产业服务、优化业态调整、壮大产业规模,对于通过自主引进企业实现每万平方米楼宇区级综合经济贡献达到1200万元及以上的,经认定,按照楼宇自主引进企业年度区级综合经济贡献增量的10%给予业主或经营者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第七章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第二十五条支持企业围绕园区硬科技创新产业领域,集成科研设备、技能人才、创业投资等资源,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针对服务优异的创新创业载体按照中关村管委会扶持资金的30%给予配套,最高支持300万元。

针对每年定向输送3家以上企业落地园区的创新创业载体,经认定,按照落地企业区级综合经济贡献的10%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支持企业、服务机构、高校院所搭建专业化产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共性技术研发支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招聘培养、知识产权保护运营、产学研深度对接合作、国际资源链接与合作、创新产品检验测试等综合服务,根据服务企业数量和服务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后,按照平台服务企业实际收入的30%给予奖励,最高支持100万元。

第二十七条鼓励经备案的服务机构或企业在石景山区举办具有全球影响力或行业带动力的高峰论坛、学术交流、国际展会、创业大赛等行业顶级交流活动,经认定,按照活动实际费用投入的30%给予机构补贴,最高支持100万元。

第二十八条加快优秀科技服务机构集聚,针对新注册落户或新申请认定的具有省部级资质的服务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于服务企业达到50家以上且当年服务数量增长20%的机构,经认定,最高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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