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审评法规介绍与解读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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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培训课件

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培训课件
➢允许境外未上市新药经批准后在境内同步开展临床试验。
➢鼓励国内临床试验机构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符合 要求的试验数据可在注册申请中使用。
➢对创新药临床试验申请,重点审查临床价值和受试者保 护等内容。
➢强化申请人、临床试验机构及伦理委员会保护受试者的 责任。
2/26/2021
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2/26/2021
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第5页
5、落实申请人主体责任
To enhance legal responsibilities of applicants
✓按照国际通用规则制定注册申请规范。
✓将药品注册申请调整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上集中受理。
✓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与相关技术要求的注册申请,由食品 药品监管总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内容。
一、改革的目标 Reform Goals
提高审评审批质量
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药品审评审批体系。
To improve review and approval quality
解决注册申请积压
To address application backlog
争取2016年底前消化完积压存量,2018年实 现注册申请实现按规定时限审评审批。
第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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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12 reform measures
二、




(12项)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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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第1页
1、提高药品审批标准
To improve approval standards
药品
根据上述原则,调整 药品注册分类。

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解读-修改 2019.07.18(3)

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解读-修改 2019.07.18(3)
1.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届满日不早于2017年11月27日的原料药; 2.已受理并完成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含省局按照国食药监注〔2013〕38号文审评的原料药技术 转让申请; 3.已受理并完成审评的药用辅料和药包材; 4.曾获得批准证明文件的药用辅料; 5.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届满日不早于2016年8月10日的药包材。 转入登记平台的原辅包登记人应按照本公告登记资料要求在登记平台补充提交研究资料,完善登 记信息,同时提交资料一致性承诺书(承诺登记平台提交的技术资料与注册批准技术资料一致)。
四、药用辅料登记资料主要内容:企业基本信息、辅料基本信息、生产信息、特性鉴定、质量 控制、批检验报告、稳定性研究、药理毒理研究等。具体内容应当符合《关于发布药包材药用辅料 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6年第155号)中药用辅料申 报资料要求。
五、药包材登记资料主要内容:企业基本信息、药包材基本信息、生产信息、质量控制、批检 验报告、稳定性研究、安全性和相容性研究等。具体内容应当符合2016年第155号通告中药包材申 报资料要求。
原辅包的角度 1、明确了登记资料的相关要求 2、作废了16年的155号文,辅料和包材的登记资料要求进行了简化
监管部门的角度 1、保留了未来修改登记资料要求的权利
(七)药品制剂注册申请与已登记原辅包进行关联,药品制剂获得批准时,即表明其关联的原辅包通 过了技术审评,登记平台标识为“A”;未通过技术审评或尚未与制剂注册进行关联的标识为“I”。
一、药品注册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出的注册分类2.2、2.3、2.4、3、4、5类药品制 剂申请所使用的原料药,以及各类药品注册申请所使用的药用辅料、药包材适用于本公告要求。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单独受理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 材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建立原料药、药用辅 料和药包材登记平台(以下简称为登记平台)与数据库,有关企业或者单位可通过登记平台按本公 告要求提交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资料,获得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号,待关联 药品制剂提出注册申请后一并审评。

文解政策: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政策解读(一)

文解政策: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政策解读(一)

文解政策: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政策解读(一)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药品的包装和辅料也同样重要,它们的质量直接影响着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的安全监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18年颁布了《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规定》。

该规定主要对药品的包装和辅料进行了规范和管理,重点关注的是药包材和药用辅料之间的配合及其影响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的问题。

该规定旨在加强对药品包装材料和辅料的审评审批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一、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的定义和要求1. 审评范围该规定主要适用于申请国家药品注册,包括国产新药、引进药品,以及药品的变更申请。

2. 审评要求在药品注册申请中,必须对药品的包装材料和辅料进行详细描述,并说明其对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的影响。

同时,需要提供药品包装材料和辅料的质量标准和相关检验报告。

审批部门应根据药品的种类和用途,以及包装材料和辅料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报告,对药物包材和药用辅料之间的相互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审批相应的包装材料和辅料。

3. 小批量试验规定对于新的药品包装材料和药用辅料,审评部门还要求进行小批量试验来评估其对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的影响。

二、对药品包装材料的要求1. 选材原则药品包装材料应具有稳定性、透明度好、不易变形和不易老化等特性。

特别是需要防止水和气的侵入,以避免药品的变质。

2. 包装清洁药品包装材料应保持清洁干燥,使用前应进行严格的消毒和清洁。

3. 记录所有信息药品包装材料应记录所有的信息,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此外,还需要包括包装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信息。

4. 包装材料应符合质量标准药品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法规要求,同时应符合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三、对药用辅料的要求1. 选材原则药用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同时要保持稳定性和适宜性,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ppt课件

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ppt课件

广告发布注意事项
广告发布媒介
医疗器械广告应选择合法、正规 的媒介进行发布,如电视台、广
播电台、报纸、杂志等。
广告发布时间
医疗器械广告应避免在黄金时段 或重要版面发布,以免对公众造
成误导。
广告发布内容
医疗器械广告应真实、准确地描 述产品的性能、适用范围、禁忌 症等信息,不得含有虚假、夸大
宣传等内容。
调查处理
监测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对不良事件的原因、性质、影响等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建 议。
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规定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鼓励企 业和个人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对于积极报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保护。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及相 关知识培训ppt课件
汇报人: 2023-12-22
contents
目录
• 医疗器械概述 • 医疗器械法律法规核心内容 • 医疗器械相关标准与认证制度 •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与发布规范 • 企业如何遵守医疗器械法律法规
医疗器概述
01
医疗器械定义与分类
国内外医疗器械认证机构介绍
国内认证机构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国外认证机构
美国FDA、欧洲CE认证机构、日本PMDA等。
国内外认证机构比较
在认证标准、流程、周期和费用等方面存在差异。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04
监测与报告制度
不良事件定义、分类及危害程度评估
不良事件定义
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 的与预期使用效果不同的任何有
介绍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管要求,包括使用单位资质要求、采购验收制度、使用前检查 制度、维护保养制度等方面。同时强调医疗机构在医疗器械使用中的责任和义务。

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审批流程

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审批流程

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审批流程1.制药厂需要提交药包材的申请,包括药品包材的详细信息和相关文件。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ers need to submit applications for drug packaging materials, including detailed information and relevant documents.2.相关审评机构会对药包材的申请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法规要求。

The relevant review agency will assess the applicationfor drug packaging materials to ensure compliance with regulatory requirements.3.药包材的质量和安全性对药品制剂质量和疗效有着重要影响。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drug packaging materials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quality and efficacy of drug formulations.4.审评机构会对药包材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审查。

The review agency will review the raw materials, production processes, and quality control systems of drug packaging materials.5.申请人需要提供药包材的性能数据,包括防水、防光和防氧化等方面的测试结果。

Applicants need to provide performance data for drug packaging materials, including test results for water resistance, light resistance, and oxidation resistance.6.审评机构会就药包材的可持续性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关联审批政策解读

关联审批政策解读

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政策解读(一)2017年05月22日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8月9日发布《关于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34号)、2016年11月23日发布《关于发布药包材药用辅料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155号)。

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注册申请进行关联申报有何要求?在药物临床试验申请阶段,境内外上市制剂中未使用过的药包材、药用辅料,应进行关联申报或由药品注册申请人按照2016年第155号通告要求一并提交全部研究资料;其他药包材、药用辅料,药品注册申请人应至少在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提供相关药包材、药用辅料的生产企业信息、产品基本信息、质量标准和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未在药物临床试验申请阶段进行关联申报或一并提交全部研究资料的,相关药包材、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均应在药品上市申请阶段进行关联申报或由药品注册申请人按照2016年第155号通告要求一并提交全部研究资料。

二、药包材、药用辅料是否可以与药品补充申请进行关联申报?药品注册申请人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提出第1项、第6项、第10项补充申请事项,或依据《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国食药监注〔2009〕518号)提出第12项补充申请时,相关药包材、药用辅料可与上述补充申请进行关联申报。

三、2016年第155号通告附件1药用辅料申报资料项目“3.5 生产工艺的开发”有何要求?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根据辅料性质、研发情况和历史沿革以及在制剂中的功能,尽可能提供详细资料供审评使用。

未能提供详细资料的,应说明理由和依据。

四、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申报资料流转有何要求?药品及其关联申报的药包材、药用辅料的申请人在同一省份内的,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药品及关联申报的药包材、药用辅料的申报资料同步寄送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不在同一省份内的,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及时关注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申报的进展,确保申报资料同步寄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药用原辅包关联性评审问题解答课件

药用原辅包关联性评审问题解答课件
目的
确保药用原辅包的质量稳定、安 全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 准,为药品制剂的质量提供保障。
评审的重要性
确保药品安全
通过药用原辅包关联性评审,可 以筛选出质量不稳定、安全性存 在隐患的原辅包,降低药品安全
风险。
提高药品质量
通过评审,可以促使企业加强原辅 包的质量控制,提高药品制剂的质 量水平。
保障公众健康
详细描述
应对辅料和包装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加强对其安全性、合规性和稳定性的 检验。同时,应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
规范储存管理,确保药用原辅包质量
总结词
建立完善的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用 原辅包安全有效。
详细描述
应制定详细的储存管理规定,包括温 度、湿度、光照、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应定期对储存环境进行检查和 维护,确保药用原辅包在有效期内质 量稳定可靠。
03
CATALOGUE
评审中注意事项及建议
加强原料药的采购管理
总结词
严格筛选供应商,确保原料药质量可靠。
详细描述
在采购原料药时,应选择具有资质和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对其质量管理体系 进行评估。同时,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计和复验,确保其持续符合质量要求。
提高辅料和包装材料的检验水平
总结词
强化检验流程,确保辅料和包装材料符合标准。
04
CATALOGUE
案例分析
某药品原料药来源问题案例
总结词
原料药来源不清晰,导致药品质量不 可控
详细描述
某药品的原料药来源不明确,缺乏供 应商审计和质量控制,导致原料药的 质量不稳定,影响药品的安全性和有 效性。
某药品辅料检验问题案例
总结词
辅料检验不规范,影响药品质量

4《化学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4《化学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1化学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提高药品注册质量和效率,保证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总体要求)化学原料药、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应当符合药用要求,其质量、安全及功能应该满足药品制剂的需要。

第三条(关联审评审批制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在审评审批药品制剂时,对化学原料药一并审评审批,对相关药用辅料、药包材一并审评。

仿制境内已上市药品所用的化学原料药(以下简称“仿制化学原料药”)可申请单独审评审批。

第四条(原辅包登记) 化学原料药、辅料及药包材(以下简称原辅包)实施登记管理,原则上原辅包登记人应为原辅包生产企业,境外原辅包企业应当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办理相关登记事项,按要求在化学原料药、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登记平台(以下简称原辅包登记平台)登记相关产品信息并提交登记资料,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第五条(关联审评结果公开)国家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品审评中心)建立原辅包登记平台,并设立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原辅包的登记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给药途径等基本信息,供相关申请人或者持有人选择。

化学原料药关联审评审批或单独审评审批通过的,药用辅料、药包材关联审评通过的,药品审评中心在原辅包登记平台更新登记状态标识。

第六条(登记号管理原则)同一企业在同一生产场地生产的同一原辅包产品,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相同的,应按照同一登记号登记。

采用不同原理的生产工艺(如发酵、合成、半合成等)生产的同种原料药可按照不同登记号登记,采用相同原理的生产工艺生产的同种原料药应选择最优工艺进行登记。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七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责任)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制剂质量的主体责任,建立以制剂为核心,原辅包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

《关联审评制度下注射用头孢呋辛钠与胶塞相容性研究及评价体系建立》项目技术总结

《关联审评制度下注射用头孢呋辛钠与胶塞相容性研究及评价体系建立》项目技术总结

《关联审评制度下注射用头孢呋辛钠与胶塞相容性研究及评价体系建立》项目技术总结一、研发背景头孢呋辛钠是二代头孢抗菌素。

其制剂为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它具有广谱抗菌作用,适应范围广。

随着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在临床应用日趋广泛,产生的ADR也日益增多。

多以过敏反应为常见。

静脉输液是临床最主要的给药途径。

但在配制、贮藏、运输、使用、技术操作等方面,稍有不慎往往导致输液过程中发生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

在日常监督抽样工作中发现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溶液澄清度和颜色存在有不合格现象。

由于目前采用法定标准分别对辅料、包材、药品单独进行控制,而辅料、包材和药物的相容性问题仍然无法被有效控制,由此可能引发的用药安全问题,而这些问题都是在关联评审中存在的质量风险点。

二、主要研发措施针对注射用头孢呋辛钠临床上出现的不良反应,多与胶塞浸出物与药物相互结合从而降低药物的溶解度(形成不溶性颗粒物)相关,故对胶塞中浸出物进行系统的研究,找到影响溶液澄清度的物质基础。

课题组从不同类型的胶塞(覆膜和非覆膜)、粉针剂的分装工艺(直接无菌分装和冷冻干燥分装)、储藏条件(冷处和阴凉处)、影响因素试验等多个层面进行试验设计,选取合适的提取溶剂、适宜的提取时长对胶塞及其对应样品进行提取,然后采用浊度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和气质联用等多种检测技术分别对胶塞及对应样品进行分析测试,并通过SPSS软件进行多因素的相关性分析以及综合比对,从而发现影响溶液澄清度的胶塞浸出物的物质基础,并阐明其作用的机理。

课题组建立注射用头孢呋辛钠胶塞中浸出物的专属检测方法,量化具体考核指标,提升注射用头孢呋辛钠胶塞检测质量标准,建立相容性评价体系,为企业通过工艺优化、胶塞筛选从而降低临床的不良反应提供科学依据,并为辅料、包材和制剂的关联审评中相容性风险点的控制提供技术支持。

课题组建立了胶塞浸出物质量控制方法,以二硫化碳、抗氧剂264等作为指针性成分对胶塞质量进行控制和评价,提升注射用头孢呋辛钠胶塞企业内控标准,指导企业选择合适的制剂工艺(冻干),避免药粉与胶塞接触;帮助无法改进工艺的企业选择优质胶塞,减少胶塞浸出物与药物结合生产不溶性微粒导致的溶液澄清度和颜色问题,并减少由此导致的临床不良反应发生率,保障临床用药安全。

2024版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培训PPT课件pptx

2024版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培训PPT课件pptx

针对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过程中遇到的常见 问题,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指导。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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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03
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 要求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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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环节监管要点及措施
严格生产许可和备案管理
确保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具备必要的生 产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依法取得生 产许可或进行备案。
加强产品注册和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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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禁止发布虚假广告
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如虚构产品功效、伪造实验数据等。
禁止发布违法广告
医疗器械广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未经批准发布、发布禁止宣传的医疗器 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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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发布后监管措施
广告监测
相关监管部门将对已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法违规广告将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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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定义及分类标准
不良事件定义
分类标准
一般不良事件
严重不良事件
紧急不良事件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 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 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 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 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根据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 和发生的频率,医疗器械 不良事件可分为一般不良 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和紧 急不良事件。
对医疗器械产品实行分类管理,高风 险产品需进行注册,其他产品需进行 备案,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强化生产过程监管
建立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加 强原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 环节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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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环节监管政策解读1 2来自3严格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需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或进行备 案,具备与经营规模和范围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和 质量管理人员。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培训课件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培训课件
办公厅公开征求拓展性同情使用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拟确立中国的“同情用药”制度。这次药品法的修订,将同情用药列入其中, 为 后续相关制度的细化和应用提供了法律依据。以人为本,保护和促进公众健 康, 人文关怀。
二、新旧药品法对比——部分条款分析
• (2019)第二十四条 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 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但是,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实施审 批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 主管部门制定。 申请药品注册,应当提供真实、充分、可靠的数据、资料和样品,证明药品的 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 (2019)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药品研制、生产、经 营、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 予表彰、奖励。
• 新增条款。 • 关键点:强化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增加了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级
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药品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相应要求。
力,为受试者权益再加一道保险杠。
二、新旧药品法对比——部分条款分析
• (2019)第二十三条 对正在开展临床试验的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 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药物,经医学观察可能获益,并且符合伦理原 则的,经审查、知情同意后可以在开展临床试验的机构内用于其他病情相 同的患者。
• 新增条款。 • 关键点:拓展性同情使用临床试验用药物(同情用药)。2017年12月,原总局
二、新旧药品法对比——部分条款分析
• 新增条款。 • 关键点:在默示许可制度下,加强临床试验过程管理。时间、
程序松绑+过程严管。
• 1. 伦理考量入法,强调知情同意,保护受试者合法权益。 • 2. 要求临床试验期间发现问题或风险,申办者应采取适当行动

原辅包关联审评审批制度要点汇总

原辅包关联审评审批制度要点汇总

原辅包关联审评审批制度要点汇总一、化学原料药关联审评审批制度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将药品定义修订为“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删除了“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等”的表述。

根据国家药监局的相关解释,原料药仍按照药品管理。

《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五条明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对化学原料药一并审评审批,对相关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一并审评,即对化学原料药和制剂用辅料包材实施关联审评审批管理。

中药制剂和生物制品用饮片、生物活性物质等,仍沿用原有的管理制度。

我国原对境内制剂生产用化学原料药(包括境内和境外生产化学原料药,以下简称原料药)采用跟制剂一样的审批注册、实行批准文号管理制度。

原辅包关联审评审批制度实施后,原料药虽不再发批准文号,但管理框架跟原规定非常相似,笔者根据原辅包关联审评审批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将有关程序和要求总结如下。

1、登记一般要求化学原料药,应当在制剂提出上市申请或涉及变更原料药的补充申请前完成登记,申请关联审评审批。

境内制剂生产用原料药,包括境外生产的原料药,均应进行登记,这也便于与生产许可监管衔接。

境外制剂所用原料药,可不登记,在制剂提出申请时一并提交原料药相关资料。

但对于境内生产原料药,供境外制剂生产所用的,建议纳入强制登记范围,便于加强监管。

仿制化学原料药在登记时可同时申请单独审评审批,无需与关联制剂一并审评,该举措旨在缓解部分短缺原料药的可及性问题。

申报资料要求已跟ICH要求完全接轨,按照其通用技术文档(CTD)整理。

2、初始登记与关联审评审批流程境内原料药生产企业(指实际生产厂),或境外原料药厂商指定的境内企业法人,登录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原辅包登记平台,提交化学原料药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和登记资料电子版(光盘)邮寄至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政策解读(一)

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政策解读(一)

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政策解读(一)随着药品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和更新,药包材和药用辅料在药品制剂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这些材料可以帮助药品更好地发挥药效和质量,同时也对药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药包材和药用辅料的审评审批政策也成为了众多制药企业和药品监管部门十分关注的话题。

一、药包材的审评审批政策药包材是指用于制药和包装的各种材料,包括药品生产过程中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灭菌包装材料、贮存材料等。

由于药包材与药品接触,因此其质量对药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

为此,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制定了如下审评审批政策:(一)药包材的种类目前我国主要使用的药包材包括:塑料袋、玻璃瓶、铝箔袋、硬胶囊、软胶囊、针头、留置针、输液器、输液袋、输液管等。

其中,塑料袋、玻璃瓶和铝箔袋是目前生产和使用最广泛的药包材。

(二)药包材的审评审批依据药品生产使用的药包材需要符合如下要求:1.材料应为安全无毒,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2.制造和使用过程中应遵循相应的技术要求,确保其品质稳定性和可靠性;3.药包材的选用应符合药品的特性和需要,能够充分发挥药品的药效和稳定性;4.材料的包装、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应遵循相关的卫生、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其干净、无菌,不会受到污染或损坏。

(三)药包材的审评审批程序药包材的审评审批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1.材料检查:检查各种药包材的材质、结构、尺寸、外观等是否符合要求;2.生产工艺评价:评估生产工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生产设备、生产线布局、工艺流程、工艺参数等方面的评估;3.品质评价:评估药包材的品质、稳定性和可靠性,包括对材料的化学、物理、微生物学、生物相容性等方面进行评价;4.实际使用评估:对药包材在实际生产和使用中的表现进行评估,包括材料的包装方式、存储条件、使用方法等方面的评估;5.审评结论: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审评结论,并据此向制药企业和监管部门发布相关通知。

二、药用辅料的审评审批政策药用辅料是指用于药品制剂中的各种其他材料,包括溶剂、助剂、填料、乳化剂等。

《关联方准则讲解》PPT课件

《关联方准则讲解》PPT课件
• 管理层可能未能识别出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特别是在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没有对关联方 作出规定时
• 关联方关系可能为管理层的串通舞弊、隐瞒或操 纵行为提供更多机会
第七条 15
本准则的主要内容(续)
保持职业怀疑的必要性
由于存在未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可能性, 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和实施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 易有关的审计工作时,保持职业怀疑尤为重要。
具有支配性影响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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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准则的主要特点(续)
应关注的重大错报风险
以前未识别出或未披露关联方或重大关 联方交易
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
公平交易认定
33
本准则的主要特点(续)
应对措施—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关联方交易
向项目组其他成员通报 提出要求、询问 实施实质性审计程序 重新评价 评价对审计的影响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 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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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准则的主要内容
• 审计的固有限制 • 新的关联方定义 • 注册会计师的目标 • 风险导向 • 舞弊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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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准则的主要内容(续)
• 具有支配性影响的关联方 • 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关联方交易 • 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 • 公平交易认定
重大错报风险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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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续)
本准则的框架和内容
• 评价识别出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 书面声明 • 与治理层的沟通 • 审计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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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续)
本准则与其他准则的关系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 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 重大错报风险》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 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与关联审评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与关联审评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与关联审评审批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于2019年12月01日起施行,该法中有涉及关联审评审批的条款,而在2019年07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最新的关联审评审批的公告,下面我们就对法律和公告中涉及关联审评审批的条款进行梳理。

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与关联审评审批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引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制度)(第六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为责任主体,原辅料和包材供应商分担质量责任的双重责任追溯体系,具有保护技术秘密、利于审评科学性等多项优点,有利于药品供应链质量保证。

DMF制度下[我国称为关联审评审批(2019年56号公告)],DMF持有者[我国称为原辅包登记人(2019年56号公告)]属于独立个体,MAH有替代选择余地。

一个供应商DMF出现问题,不合适制剂或生产场地因违规被监管机构处以禁令时,MAH可选择其他供应商或更换生产场地。

这样,DMF持有人为了使自己的产品能够被更多的制剂所使用,必须主动提高其产品的质量;同时,因为原辅料包材可影响制剂的质量,因此MAH作为责任主体,在选择供应商时,一定会严格进行供应商审计,筛选优质的原辅料包材供应商。

因原辅料原因导致制剂被认定为假药和劣药时,一方面原辅料DMF持有者要受到处罚,另一方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也要受到处罚,承担相应的行政、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

二、药品的定义与关联审评审批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重新对药品的定义进行诠释(第二条):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旧版(2001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对药品的定义(第一百条)为: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专项培训课件

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专项培训课件

第七十条 对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一)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的审评时限为一百三十日; (二)临床急需的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的罕见病药品,审评时限为七十日; (三)需要核查、检验和核准药品通用名称的,予以优先安排; (四)经沟通交流确认后,可以补充提交技术资料。 据统计,2018 年药审中心将 313 件注册申请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其中儿童用药和罕见病用药 63 件;全年共有 83 个品种通 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得以加快批准上市(以通用名计算)。
更多有临床价值的新药和临床急需的仿制药加速上市,提高了患者的用药可及性。 三、特别审批程序 第七十二条 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威胁时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依法决定对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所需防治药品实行特别审批。 第七十三条 对实施特别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统一指挥、早期介入、快速高效、科学审批的原则,组织 加快并同步开展药品注册受理、审评、核查、检验工作。特别审批的情形、程序、时限、要求等按照药品特别审批程序规
河北巨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3 月 30 日
此次修改的内容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关联审评审批: 药品审评中心在审评药品制剂注册申请时,对药品制剂选用的化学原料药、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关联审评。 药品制剂申请人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可以直接选用已登记的化学原料药、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选用未登记的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药品上市为目的,从事药品研制、注册其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注册,是指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提出药物临床试验、药品上市许可、 再 注 册 事 项 等 申 请 以 及 补 充 申 请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基于法律法规和现有科学认知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审查,作 出 决 定 是 否 同 意 其 药 品 注 册 事 项 及 其 管 理 申 请 的 过 程 活 动 。申请人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 第四条 药品注册包括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药 品 上 市 许 可 申 请 、 补 充 申 请 、 再 注 册 申 请 等 许 可 事 项 , 以 及 其 他 备 案 或 者 报 告 事 项。 第 五 条 【 药 品 注 册 申 请 类 别 】 药 品 注 册 申 请 类 别 ,按照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进行分类注册管理。中药注册分类包括按照 中 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进行分类。化学药注册分类包括按照化学药创新药、化学药 改良 型新药、仿制药等进行分类。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包括按照生物制品创新药、生物制品改良型新药、已上市生物制品(含生物类似药) 等进行 分 类 。 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药品的细化分类和相应的申报资料要求,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注册药品的产品特性、创新 程度和 审评管理需要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境外生产药品的注册申请,按照药品的细化分类和相应的申报资料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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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原料药关联审评相关政策法规介绍
•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准在上市制剂中使用的原辅包仍可继续在原制剂中使用。 原辅包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建立完善的原辅料供应链质量管理制度,申报管 理方法另行规定。
• 药审中心对制剂及其使用的原辅包进行共同审评,原辅包登记资料不符合相 关技术要求的,药审中心告知原辅包企业补充资料。制剂及其使用的原辅包 均提交补充资料后,重新启动审评程序。
国内原料药关联审评相关政策法规介绍
三、原料药登记资料主要内容:基本信息、生产信息、特性鉴定、原料药的质量 控制、对照品、药包材、稳定性等。具体内容应当符合《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新注 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6年 第80号)中原料药药学申报资料要求。
四、药用辅料登记资料主要内容:企业基本信息、辅料基本信息、生产信息、特 性鉴定、质量控制、批检验报告、稳定性研究、药理毒理研究等。具体内容应当 符合《关于发布药包材药用辅料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6年第155号)中药用辅料申报资料要求。
国内原料药关联审评相关政策法规介绍
国内原料药关联审评相关政策法规介绍
一、药品注册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出的注册分类2.2、2.3、2.4、3、4、 5类药品制剂申请所使用的原料药,以及各类药品注册申请所使用的药用辅料、 药包材适用于本公告要求。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单独受理原料药、药 用辅料和药包材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 药审中心)建立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平台(以下简称为登记平台)与 数据库,有关企业或者单位可通过登记平台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原料药、药用辅料 和药包材登记资料,获得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号,待关联药品制剂提 出注册申请后一并审评。
• 药审中心在对制剂进行审评过程中,对于已经获准在上市制剂中使用的原辅 包,根据现行技术要求进行技术审评。药审中心可以根据制剂的质量需要, 要求原辅包企业修改技术标准。
• 原辅包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应当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建立供应 链质量管理制度,根据协议持续稳定地供应符合制剂质量的原辅包产品,提 交必要信息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评估和控制由原辅包引入制剂的质量风险, 并接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的供应商审计。
• 原辅包企业应当将产品变更信息提前告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并及时登记 变更后的原辅包登记资料。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及时了解原辅包的变更 情况,及时评估原辅包变更对制剂质量的影响。
国内原料药关联审评相关政策法规介绍
• 原辅包在完成登记后获准在上市产品中使用前,如有变更应当及时登记,并 在年度报告中汇总变更信息。
• 制剂审评审批期间,如原辅包发生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评估原辅 包变更对制剂变更的影响并开展相关研究。如因原辅包变更导致制剂发生重 大变更,需撤回重新申报。
• 获准在上市制剂中使用的原料药,上市后变更按总局相关规定和技术指导原 则执行。获准在上市制剂中使用的药用辅料和药包材,除另有规定外,变更 由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生产企业主动开展相应评估和研究后执行。已上市制剂 变更按相关规定执行。
内容目录
• 1. 国内原料药关联审评相关政策法规介绍 • 2. 国内外原辅包审评制度的区别及比较分
析 • 3. 附件 • 4. CTD介绍
2017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审 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 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规介绍
国内原料药关联审评相关政策法规介绍
国内原料药关联审评相关政策法规介绍
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
• 2017年12月4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 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制剂质量的主体责任,建立以制剂为核心,原辅包 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
• 其中:实行药品与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关联审批。原料药、药用辅料和包 装材料在审批药品注册申请时一并审评审批,不再发放原料药批准文号,经关联 审评审批的原料药、药用辅料和包装材料及其质量标准在指定平台公示,供相关 企业选择。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生产制剂所选用的原料药、药用辅料和包装材 料的质量负责
五、药包材登记资料主要内容:企业基本信息、药包材基本信息、生产信息、质 量控制、批检验报告、稳定性研究、安全性和相容性研究等。具体内容应当符合 2016年第155号通告中药包材申报资料要求。
国内原料药关联审评相关政策法规介绍
六、在登记平台建立的过渡期,药审中心在门户网站(网址)以表格方式对社会 公示“原料药登记数据”“药用辅料登记数据”“药包材登记数据”,公示的信 息主要包括:登记号、品种名称、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址、国产/进口、包装 规格、登记日期、更新日期、关联药品制剂审批情况等。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 包材企业在药审中心门户网站“申请人之窗”填写品种基本信息后,将登记资料 以光盘形式提交至药审中心药审中心在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登记资料进 行完整性审查。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登记资 料;资料符合要求的,由药审中心进行公示。
• 制剂在药审中心通过专业审评后,总局根据需要组织核查单位对该制剂使用 的原辅包启动现场检查和注册检验工作,现场检查和注册检验应当符合相关 规定。境外制剂企业单独提出进口制剂申请的,总局可视情况对原辅包一并 启动现场检查工作。
• 制剂完成专业审评、现场检查以及注册检验(如有需要)且均符合要求的, 该制剂通过技术审评送总局审批,符合要求的批准上市并允许原辅包在该制 剂中使用。制剂的注册证明文件注明原辅包企业及登记号信息。总局发给原 辅包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技术文件,对同一原辅包存在不同登记号的,按 不同登记号以及质量标准进行区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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