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硕博连读通知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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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2011级在学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学期将从2011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现就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及范围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 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
4. 选拔范围为我校2011级在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必须出具单位同意函。
二、申请人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 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在学硕士生,由个人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并按要求完成申请表的相关批准工作;
2. 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提供1份申请人硕士阶段全部课程成绩的正式成绩单(必须包括申请人需要完成的全部课程成绩),并加盖学院和研究生院培养办的成绩证明章;
3. 由申请人撰写的书面个人文字陈述(附件2);
4. 提供至少2份专家推荐书(附件3),推荐书必须由指导过申请人进行学术研究或者教授过申请人课程的副教授以上专家撰写(该专家必须为学院正式在岗职工)。推荐书撰写完成后,必须由推荐人签字,封入信封,并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5. 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完成项目、获奖等信息,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 2012年9月下旬,由学校布置从2011级硕士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的有关工作;
2. 2012年10月~11月16日,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2011级在学学术型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生,由申请学院安排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时申请人需要就自身实际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陈述和答辩,由面试专家组现场评分,学院按照规定计算出申请人的面试
成绩,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申请学院确定本学院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并在11月23日之前提交研究生院;
3. 2012年11月26日开始,研究生院复核各学院提交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4. 预计在2012年12月上旬公布最后批准的硕博连读生名单。
四、组织工作
1.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次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负责确定本学院的面试专家组,专家组的确定必须充分考虑到本学院各学科之间的平衡。
2. 各学院只能组成1个面试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必须全部为博士生导师,可由学院院长、主管院长及各专业资深博士生导师组成,面试专家组成员一般为5~7人,设组长1名,秘书1名。
3. 面试专家组在面试开始前,由组长召集各位专家确定本次面试的程序、主要内容、掌握尺度和评分标准。面试开始后各位面试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专家组成员之间不得互相干扰评分工作。非专家组成员不得干扰面试工作。
4. 申请人面试成绩计算:每位面试专家均从五个方面(五项)对申请人进行评分(按百分制评分,各分数等级见面试考核表),申请人五项面试成绩由专家所评分数按照算术平均值得出,申请人的面试总成绩由五项面试成绩按照各自所占比重计算得出。五项成绩所占比重分别为:价值观20%、学术能力30%、实践能力20%、个人素质与修养15%、综合素质15%。当面试专家对某位申请人的某个方面评分为“无法判断”时,该项按照60分计入。
当专家对某位申请人的特殊才能或经历有特殊评判时,经面试专家组集体讨论同意,可给予申请人适当加分,加分直接计入面试总成绩中。
5. 各学院批准硕博连读人数的限额为2012年各专业博士生实际招生人数的50%,各学院按照申请人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硕博连读生名单。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申请人不得进入硕博连读生名单。
五、其他说明
1. 请各学院务必精心组织,吸取历次选拔经验;务必严格掌握选拔标准,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选拔出更多优秀的硕博连读生,确保
我校博士生生源质量和生源结构。
2. 此次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中,每位博士生导师最多允许招收2名硕博连读生(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最多1名)。
3. 此次选拔的硕博连读生,其资格确定后,享受的奖学金按照天大校研…2012‟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4. 对于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原一级学科的专业进行硕士论文答辩。
5. 申诉:凡对面试成绩持有异议的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导师,可在面试成绩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就面试结果进行申诉。由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成新的专家组就申诉材料进行评议,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包括评议结论),评议意见经学院签字盖章后随同其它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
6. 各学院务必在2012年11月23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
①硕博连读生同意批准名单(名单格式见附表),提交的名单须接收导师逐个签字确认,主管院长签字批准,并加盖学院公章。
②全部申请人的面试总成绩汇总表(格式见附表)。
③所有批准的硕博连读生的整套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成绩单、个人陈述、专家推荐书至少2份、证明材料等)。
此外,凡是有加分情况出现的学院,需就每位加分申请人的加分情况由面试专家组出具书面说明,该说明由所有面试专家签字后,随同该申请人的“特殊才能或特别经历”证明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
面试考核表留各学院保存备查
7. 所有材料均按A4纸大小提交。
8. 本通知未涉及到的其他要求,按照《天津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天大校研【2010】5号)执行。
研究生院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