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计校验操作规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温度计校验规程
1.0目的
藉由对量规仪器的校验、保养与维护,以确保结果的一致性、可靠性,促使本公司之量规仪器能有效的使用,并更好的管理。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内校量规仪器。
3.0权责:
3.1品保单位:
3.1.1校验规范的制定、增订与修正。
3.1.2依校验计划执行校验工作。
3.1.3随时巡检,发现量规仪器未经校验管制或校验过期,及时处理。
3.1.4量规仪器发生异常时,督促相关部门追查检验的质量,必要时反应给客户。
3.1.5标准件的评估与请购,标准件的保养。
3.2使用单位:
3.2.1量规仪器之日常保养及维护。
3.2.2量规仪器异常状况的反映。
3.2.3指派仪器负责人,协助仪校室管理本部门仪器。
3.3PTE单位:产线量规仪器异常的处理及量规仪器内部保养的执行。
4.0定义:
4.1校验:定期将量规仪器与标准仪器作一比较,如误差不在本厂『检测设备允收水平』范围时,将其加以调整,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
4.2内校:量规仪器之校验由仪校室执行。
4.3标准件:追溯至“国家二级标准”以上之量规仪器,并作为厂内量规仪器之校验依据。
4.4追溯:籍由一步一步的往上与较精确的标准比较、校验以建立量测仪器、标准物质或测量的有效校验观念,通常最终会参考于国际或国家基准。
4.5合格:量规仪器经校验,其误差值完全符合本厂『检测设备允收水平』。
4.6不合格:量规仪器经校验,其误差值不符合本厂『检测设备允收水平』。
4.7限定使用:量规仪器经校验,其误差值仅有小部份不符合本厂『检测设备允收水平』,且所量测之项目不占重点,输出讯号或量测值仅供参考,不影响质量制定,不做数据管制者。
5.0温度计(Thermometer)校验方法:
5.1校验项目:温度(100℃,200℃,300℃,400℃)
5.2标准仪器:标准温度计
5.3校验步骤:
5.3.1确认标准温度计的校验有效期是否过期,过期则不能做标准件使用。
5.3.2将辅助校验仪器电烙铁分别设置到校验点。
5.3.3待电烙铁温度值稳定后,分别用标准温度计与待校温度计测量电烙铁同一个点,并分别记录实测值与标准值。
5.3.4温度计校验误差值计算公式为:温度计实际测量值-标准温度计的标准值。
校验完成后参考『检测设备允收水平』判断校验结果,合格则出校验报告,不合格则按『检测设备作业管理办法』处理,最后确认校验状态&贴附相应的标
签。
6.0校准周期
校准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7.0参考文件
7.1《检测设备作业管理办法》
7.2《量规仪器允收标准》
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GBT/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8.0记录表格
《检测设备校验记录表》
仪器设备校验记录.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