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检察院部门职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习县人民检察院、各科室职责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
(一)性质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我国宪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我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职权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是指人民检察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参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活动,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的专门监督。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承担下列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
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定、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定、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根据上述规定,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能主要包括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侦查,以及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二、内设机构机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香格里拉县人民
检察院有17个内设科室局。
1、控告申诉科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受理和承办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
2、反贪污贿赂局
承办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反渎职侵权局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工作。
4、侦查监督科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以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公诉科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
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科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7、民事行政检察科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8、检察技术科
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
9、纪检监察科
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10、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
负责落实安排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参加执法检查、了解检察工作情况等监督活动,协调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对相关部门落实人民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移送、督办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11、职务犯罪预防科
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规定;组织、协调和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推广预防职务犯罪经验、方法;分析研究典型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向发案单位提出改进、防范建议;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开展预防咨询和警示宣传教育;
12、驻XX镇检察室
积极配合镇(乡)党委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围绕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做服务工作;受理镇(乡)辖区内单位、公民的举报、控告申诉,接受违法犯罪分子的自首;经检察长批准,对发生在本辖区的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立案前的调查、立案后的侦查;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不断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广泛进行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定期到辖区内的企业、学校、村庄走访,依法解决
问题;积极完成镇(乡)领导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案件管理中心
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统一负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统一负责法律文书规范化监督工作;统一负责案件统计和分析工作;统一负责执法业绩档案建设工作;统一负责案件查询和律师阅卷等接待工作;
14、办公室
组织做好本院文秘、信息、统计、档案、财务、装备等工作,及时向院领导提供开展各项检察业务的综合情况,当好领导的参谋;组织撰写全院性的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简报信息等文字性材料,把好质量关,力求做到公文格式规范、事实清楚、观点明确、语言精炼、符合规定;拟定文件传阅范围,对需要提请批示和签发的事项,进行复核和签发,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检察长决定;负责拟定全院调研课题,落实分配任务,督促各部门按质按量完成调研课题;深入各部门了解工作情况,积极为办案部门服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抓好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院保密工作,经常检查和督促各部门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好本院对外接待、联络工作;协助检察长抓好各项经费的管理,并积极主动多渠道争取财源,确保行政经费和业务经费的落实;负责组织全院综合保障工作,搞好物质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