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行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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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担保行业)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作基础

为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探索担保企业之间的新型战略合作关系,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和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签署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称“本协议”)。

第二条业务合作领域

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合作领域包括以下方面(下称“合作范围”)。甲、乙双方授权各自有关部门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对合作范围内的具体业务合作进行具体洽谈,签订具体的业务协议。

(一)金融业务

根据甲、乙双方的金融服务需求,为对方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包括为对方提供结算、授信和中间业务服务等。

(二)资金互拆

在一方资金剩余另一方有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同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价格,给予对方优先进行资金拆借支持。在具体的合作中,另行签署具体协议。

(三)资源共享及市场开发

甲、乙双方同意在互惠的基础上将各自拥有的客户优先向对方推荐进行业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以充分利用自身资源进行联动营销和联合市场开发。

(四)行业协作

甲、乙双方同意联合兄弟单位行业优势,力促行业协会等政府部门协调制定(如: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等)有关担保业务的市场准入机制。

(五)其他业务合作模式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今后可增加双方认可的业务合作模式。

第三条营销推动

(一)共建品牌

为推动业务合作深入开展,共建合作品牌,双方同意就合作范围内的业务合作共同进行市场宣传、营销推广和商务公关活动,必要时可以互相使用对方拥有的商业标识。

(二)互为营销

甲、乙双方同意利用自身的优势互相推介、代理销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合作范围内的对方各项产品。

(三)互惠待遇

双方同意在不与对甲、乙双方各自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或协议相抵触的前提条件下,给予对方合作优先权,即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对方为合作伙伴,在业务发展和开拓中,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以增强各自的市场竞争能力。

(四)培训支持

甲、乙双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定期、不定期进行业务交流和培训,对现有业务品种、业务操作模式进行改进,使双方业务合作模式更适合市场需求。

第四条双方义务与责任

(一)甲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有义务将其客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通过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

2、甲方有义务将乙方提供的客户优先予以评审,对于符合条件的客户优先予以授信申请。

3、甲方有义务敦促客户向乙方交纳保费、利息等相关费用。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业务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5、甲方有义务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监督其相关部门开展合作业务,对其相关部门在合作业务因过错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二)乙方义务与责任

1、乙方有义务将其客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通过甲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

2、乙方有义务将甲方提供的客户优先予以评审,对于符合条件的客户优先予以授信申请。

3、乙方有义务敦促客户向甲方交纳保费、利息等相关费用。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5、乙方有义务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监督其相关部门开展合作业

务,对其相关部门在合作业务因过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三)甲、乙双方义务与责任

1、在合作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客户或第三方对甲方质权或抵押权造成不利影响时,甲、乙双方应携手处理危机事件,采取积极措施保全资产、追索债务。双方应针对质物或抵押物首先、及时、充分、善意地行使质权或抵押权,如果仍有损失的,由甲、乙双方中的责任方承担。

2、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披露市场动态信息,但对业务合作中了解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内部管理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下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披露或向其专业顾问(包括律师、会计师等)披露的情形除外。双方同意,本款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一直有效。

3、甲、乙双方同意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人员,定期沟通双方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流程。

4、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业务协议均为本框架协议的附属协议,对各项业务协议内容的增加、修改、删除、补充自动构成对本框架协议的修订,当修订后的协议与框架协议不符时,以修订后的协议为准,无须再重新签订框架协议。

5、甲、乙双方的相关部门可按照协议要求将操作事宜具体化,但均无权对框架协议和附属协议进行修订,否则对双方增加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均无效。

第五条免责条款

(一)甲、乙双方应对自己所提供的信息、数据、资料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因资料问题发生的法律纠纷由提供方承担。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其他事项

(一)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作协议有效期限两年,若本协议项下具体业务跨越两年期限的,则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该具体业务合作的继续履行。本协议到期前,任何一方要终止该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接到通知的一方应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同意终止本协议的书面回复,逾期未回复,本协议自动终止。若双方没有异议,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如此类推。

(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具体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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