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提案申请流程 (3)

第三章提案内容规范 (4)

第十一条收购和出售资产类提案 (5)

第十二条对外担保类提案 (6)

第十三条对外投资类提案 (7)

第十四条关联交易类提案 (8)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贷款类提案 (8)

第十六条利润分配类提案 (9)

第四章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10)

第五章附则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完善公司内控机制,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并保证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提案主要是指公司日常经营中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其执行有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才能执行的重大事项。凡须经董事会审议或决定的事项,均须以提案的方式向董事会提出。

第三条下列主体作为提案人,可以按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提案:

1、董事长;

2、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

3、1/3以上董事;

4、1/2以上独立董事;

5、监事会;

6、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7、单独或合计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8、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